A 20/21-12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1项附属法例及1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3.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4.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5.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6.
周浩鼎议员
保安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议员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241至251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蒋丽芸议员
议案措辞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1月6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2020年第258号
2.
2020年第259号
3.
2020年第260号
4.
2020年第261号
5.
2020年第262号
6.
2020年第263号
7.
2020年第264号
8.
2020年第265号
9.
2020年第266号
10.
2020年第267号
11.
2020年第268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21年1月6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黃定光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陈健波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3
容海恩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4
廖长江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5
梁志祥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6
周浩鼎议员
保安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书面质询
7
郑松泰议员
教育局局长
8
蒋丽芸议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9
邵家辉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0
卢伟国议员
发展局局长
11
锺国斌议员
保安局局长
12
何俊贤议员
环境局局长
13
黃国健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
麦美娟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柯创盛议员
发展局局长
16
郭伟强议员
政务司司长
17
陈恒镔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马逢国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9
叶刘淑仪议员
保安局局长
20
陆颂雄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1
郑泳舜议员
发展局局长
22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针对进口冷藏货物的防疫措施

黃定光议员问:
据报,现时肆虐全球的冠状病毒在低溫环境下可存活多天。近月,在內地不时录得下述个案:进口冷藏食品的包装被验出带有该病毒,以及有工人怀疑因接触过该类货物或相关运输工具而受感染,然后把疫症传播到社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何额外措施防止冠状病毒透过进口货柜及冷藏货物(特别是来自疫情严重的地区或国家)传入香港;
(二)
有何额外措施,协助需接触进口冷藏货物的工作人员免受感染;及
(三)
有否定期对进口冷藏货物的零售店铺、运输工具和工作人员进行冠状病毒检测;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网上金融诈骗罪行

陈健波议员问:
近年不时有骗徒开设伪冒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公司的网站、社交媒体群组及流动应用程式,然后诱使该等金融机构的客戶登入,从而盜取该等客戶的个人资料及金融资产。关于网上金融诈骗罪行,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警方分别收到多少宗关于网上金融诈骗的举报及求助,以及有关个案涉及的资产总值;警方采取相关执法行动的次数,以及拘捕了多少人;
(二)
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会否联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保险业监管局成立专责小组,探讨网上金融诈骗罪行日趋猖獗的原因,并研究打击该等罪行的方法(例如加重罚则);及
(三)
香港警务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和金管局有何措施加强打击网上金融诈骗罪行?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容海恩议员问:
为应对疫情,政府于去年11月16日推出"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供市民藉扫描二维码自行记录行踪。政府其后规定,餐饮业务等指明处所的负责人须申请该程式的二维码,然后在处所入口或当眼位置予以展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展示二维码的处所数目,并按处所属公营或私营列出分项数字,以及私营处所当中,不属指明处所的数目;每类指明处所中,已展示二维码的数目及百分比;至今有多少个处所的负责人因未按规定展示二维码而被检控,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惩罚;
(二)
该程式至今的下载数字及其占全港人口的百分比;市民和私营处所负责人至今对该程式的反应是否符合当局的预期;及
(三)
有否检讨,在沒有强制市民使用该程式的情况下,规定指明处所须展示二维码的措施对抗疫的助益;会否重新考虑规定市民须使用该程式扫描指明处所的二维码后方可进入?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鼓励青年到內地发展事业

廖长江议员问:
本港经济受疫情重创,青年失业率高企不下。就此,政府推行"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和"粵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资助计划",鼓励青年到粵港澳大湾区(下称"大湾区")內地城市发展事业。然而,社会关注的是,本港青年有否受长达一年煽动仇恨及反建制的"黑暴"误导,因而减低到內地发展的意欲。一项以15至39岁青年为对象的调查的结果显示,曾听闻大湾区发展规划的受访者由两年前的五成半大升至逾八成半,惟给予认同的只有两成二,较两年前略降,而不愿前往大湾区內地城市发展的受访者,较两年前的三成一大增至超过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现时本港青年在大湾区內地城市升学及就业的详情,包括人数和百分比,并按他们所属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如未能提供该等数字,会否定期作出统计;
(二)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申请资格及其他详情为何,以及估计分别有多少名青年可受惠于上述两项计划;有何措施协助未能受惠于该等计划的其他青年到大湾区內地城市发展事业;及
(三)
会否检讨为何有更多青年听闻大湾区发展规划,但认同人数却未见增加;新成立的粵港澳大湾区发展办公室在进行策略性的宣传推广活动时,有何针对性措施,促进青年对大湾区发展的深入了解及认同?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就公职人员宣誓修订法例

梁志祥议员问:
行政长官早前表示,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以及《香港国安法》中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规定,政府正研究修订《宣誓及声明条例》和《立法会条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公职人员宣誓等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修例內容会否涵盖《区议会条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修例內容还会涵盖哪些其他法例;
(二)
修例內容会否涵盖现行法例中"公职人员"的释义,以及会否包括在《区议会条例》加入条文,把"已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列为获提名为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的资格之一,以及规定区议员在就任时须作出上述宣誓;及
(三)
研究修例工作的进展,以及何时会向本会提交有关的条例草案?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612人道支援基金

周浩鼎议员问:
2019年6月,有人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称"612基金"),在网上众筹资金,以便向反修例运动的伤者及被捕者提供金钱等支援。截至去年5月底,612基金的总收入逾1亿4 000万元。612基金的信托人于数月前表示,将拨款1 500万元,用以资助某些已获批法律援助(下称"法援")的被告,额外聘用第二位大律师为其法律代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监察612基金是否合法地运作,包括有否接受境外资助,以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活动;
(二)
鉴于612基金所进行的网上筹款活动不受任何规管,政府会否立法规管该类筹款活动;及
(三)
鉴于法援旨在确保具合理理据在香港法院提出诉讼或抗辩的人,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而无法寻求公义,当局会否取消向已获612基金资助聘用法律代表的被告提供法援,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疫情对学生的影响

郑松泰议员问: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及学生的上呼吸道感染情况严峻,教育局自去年1月至今已多次指令学校暂停面对面授课。许多家长表示,本学年上课日数较往年大幅减少,因此他们担心子女的学习进度及身心健康受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虽然教育局多次强调学校应做到"停课不停学",但网上教学无疑较少互动元素,而且有调查结果显示,近半数受访学生表示在网上学习期间难以专注,而且未能掌握授课及功课的內容,甚至有学生表示在停课期间沒有学到知识,教育局会否考虑破例延长本学年及缩减学校假期,并作出相关安排;
(二)
鉴于上述调查的结果显示,学生在停课期间很少跟同学见面、长时间留在家中,以及生活作息欠缺规律,因而出现各种情绪问题,教育局会否向学校增拨资源,以供增聘学校社工,协助学生解决有关问题;及
(三)
鉴于有评论指出,小班教学不但可提升教学成效,亦可使学生染病风险因每班人数较少而减低,但目前只有约八成公营小学实施小班教学,教育局会否增拨资源,使所有公营小学得以实施小班教学?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人员的绩效管理

蒋丽芸议员问:
据悉,近年有不少世界各地的政府响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倡议实行政府绩效管理,以提升管治效能。此外,国家主席于去年10月14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言时表示,"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各个决策局內负责制订政策的政务职系人员数目,并按其所属职级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否为评估第(一)项所述人员的表现制订关键绩效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常任秘书长为决策局內最高级的公务员,而他们在政策制订方面担当重要角色,并有责任带领局內人员妥善执行政策以达到预期效果,现时有何机制处理表现欠佳的常任秘书长;及
(四)
会否考虑仿效新加坡政府的做法,即把全体公务员的薪酬与其表现挂钩,把政治委任官员和参与制订政策的公务员的薪酬与其所属决策局/政府部门的施政绩效挂钩,使他们共同对政策制订及执行的绩效问责,从而体现"港人治港"的施政方针?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货车尾板的安全装置

邵家辉议员问:
据悉,有不少有尾板的货车未有安装《预防被货车尾板夹伤的危害安全指引》("《指引》")所要求的安全装置,以致涉及尾板操作的工业意外时有发生。此外,有驾驶者反映,货车尾板大多纤薄及其末端沒有安装闪灯,已打开但未降至路面的尾板如同一把橫放于驾驶者脖子高度的利刀,一旦驾驶者未为意便可能酿成严重的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全港有多少辆有尾板的货车;是否知悉,当中(i)已安装《指引》要求的安全装置的货车数目和百分比,以及(ii)仍未安装有关装置的货车数目和其原因;
(二)
过去5年,每年涉及货车尾板的交通意外宗数及其造成的伤亡人数;
(三)
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宗涉及货车尾板操作的工业意外及其造成的伤亡人数;
(四)
就涉及货车尾板的(i)交通意外和(ii)工业意外分别而言,过去5年,每年当局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的宗数、当中的定罪宗数,以及被定罪者被判处的最高和最低的惩罚(并按个案性质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
政府会否透过立法,把货车尾板装有安全装置列为法定要求,以促使货车车主尽快安装该等装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推展工务工程项目

卢伟国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继续投资基建,预计未来数年平均每年将超过1,000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行政长官表示,基于建造业的失业率目前高企,以及建造业的投资会带动其他方面的经济活动,政府会在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交工务工程拨款申请的同时,展开招标工作,有关安排的详情为何,以及预期工程项目的展开日期可因而提早多少;
(二)
会否改善目前评审工务工程投标书的准则,以避免过于著重价低者得原则,因而产生流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行政长官表示,工务部门已把大型工程合约分为易于管理的规模,让更多中小企业参与,以共渡时艰,有关安排的详情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锺国斌议员问:
政府于2006年6月推出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优才计划"),以吸引世界各地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提升香港的国际竞爭力。鉴于自首份"人才清单"于2018年8月公布后,在优才计划下收到的申请数目显著上升,政府于去年把优才计划每年的名额由1 000个增加至2 000个,以扩充香港的人才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2006年至今,共有多少名优才透过优才计划获批来港,并按他们(i)来港的年份、(ii)来港前从事的行业/工种,以及(iii)来自的国家/地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否评估,优才计划(i)在配合各行业的人才需要,从而推动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效,以及(ii)对香港社会带来的实际裨益;如有,详情为何;是否知悉有多少名优才在取得香港居留权后,继续留港发展事业;及
(三)
会否针对香港经济和产业的发展需要(例如创科及金融业方面),加强宣传及招揽相关行业的优才申请来港发展事业;如会,具体的计划(包括会向哪些地区的优才招手)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野猪造成滋扰问题

何俊贤议员问:
政府自2017年起暂停安排狩猎队进行狩猎野猪行动,以待完成检讨后再决定管理野猪的策略和措施。政府在同年10月推出捕捉及避孕/搬迁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以处理野猪在市区造成的持续滋扰。然而,有市民向本人投诉,近年野猪闯入民居、农场及市区后,袭击市民并令其受伤、传播非洲猪瘟,以及破坏农作物及其他财物的事件仍不断发生。他们认为,该情况显示先导计划成效不彰,因此政府需采取新方法,以有效解决野猪为患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去年在先导计划下进行了多少次行动;在该等行动中,分别有多少头野猪(i)被捕获、(ii)接受避孕疫苗或绝育手术,以及(iii)被搬迁到偏远郊野;
(二)
过去5年,每年收到多少宗野猪造成滋扰的投诉,以及市民报称的财物损失总额;有否设立电话专线,以接收这类投诉和及时作出跟进;
(三)
鉴于政府于2019年表示,就先导计划下(i)使用的避孕疫苗的成效及(ii)进行实地永久绝育手术的可行性所进行的评估将会于该年年底完成,评估结果为何,以及何时会予以公布;检讨管理野猪策略和措施的工作是否已完成;如是,结果为何;会否重新安排狩猎队进行野猪狩猎行动,或采用其他方法解决野猪为患的问题;
(四)
会否考虑采取其他方案解决野猪过度繁殖问题,以及对该繁殖趋势进行系统性评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于渔农自然护理署于2018年委托一所本地大学研究及改善现时用于民居或街道上的垃圾收集设施的设计,以防止野猪等野生动物肆意破坏以从中取得食物,并于40多个地点就3款改良设计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及跟进工作为何;何时会全面改用新设计的设施;及
(六)
过去5年,政府引用《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对非法喂饲野猪的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以及被定罪者被判处的主要惩罚;有否就相关执法行动的程序及方法(包括安装闭路电视系统,以及执法人员以便衣及突击方式执法)进行检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就业及经济统计数字

黃国健议员问:
政府可否提供2019年的下列就业及经济统计数字(以2004年第一季为基期,即2004年第一季=100):
(一)
按性别划分,各(a)行业及(b)职业分别的(i)就业人数、(ii)名义工资指数、(iii)实质工资指数、(iv)就业人士名义平均薪金指数,以及(v)就业人士实质平均薪金指数;如沒有相关资料,会否编制有关的统计数字;及
(二)
(i)名义本地生产总值、(ii)实质本地生产总值,以及(iii)该等数字的按年增幅?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东涌新公众街市

麦美娟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2017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会推行在东涌兴建新公众街市("新街市")的计划,并于2018年《施政报告》中公布新街市的选址为东涌港铁站毗邻的第6区商业大厦低层。有当区居民认为该选址不理想,但另有居民关注有关计划迟迟未展开,令新街市落成无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咨询当区居民,以了解他们多大程度支持上述选址;如有,详情及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有不少当区居民认为该选址不理想并要求更改,政府如何回应该等意见,以及会否为新街市重新选址;
(三)
新街市计划的最新进展,以及预计的竣工及启用日期分别为何;及
(四)
鉴于有东涌居民指出,在新街市启用前,商贩需一直支付高昂的铺租而居民则需负担沉重的生活开支,政府会否参考其在天水围的做法,在新街市启用前,在东涌设置临时街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土地共享先导计划

柯创盛议员问:
由发展局推行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先导计划")自2020年5月6日起接受申请。先导计划旨在释放下述私人土地的发展潜力:面积不超过150公顷、已整合业权,以及在指定生态敏感地带外及非座落于政府发展研究范围的土地。处理先导计划申请的流程划分为3个阶段:(一)土地共享办事处审核申请、(二)行政长官委任的顾问小组就申请提供意见并把其支持的个案提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以及(三)就已获后者原则性同意的申请进行相关法定程序及土地行政程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收到多少宗先导计划的申请,并按申请(i)所涉土地位于的区议会分区及(ii)所处阶段以表一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区议会
分区
申请
数目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审核中已批准审核中已获
原则性
同意
法定
程序
进行中
土地行政
程序
进行中
        
(二)
已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的项目的下述资料;
表二
项目
名称
区议会
分区
建议新增
住用楼面
面积
应用于公营及私营房屋
部分的新增总楼面面积
比例
可提供多少个房屋单位
公营私营
      
(三)
有否任何申请已完成处理流程的3个阶段;如有,处理该等申请所用的平均、最短及最长时间分别为何;及
(四)
有否推算当为期3年的先导计划完结时,获批申请的宗数和所涉土地面积的总和;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务人员作出宣誓或声明

郭伟强议员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而第三十五条订明,曾经作出上述宣誓或声明的公务人员,经法院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即时丧失该等职务并丧失参选或出任上述职务的资格。然而,现行法例中对"公务人员"和"公职人员"的释义并不一致。例如,《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订明,"公务员、公务人员"与"公职人员"的涵义相同,均指任何在政府担任受薪职位的人,而在《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中,"公职人员"则除了担任政府辖下受薪职位的人外,还包括指明公共机构的雇员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统一各项法例中"公职人员"和"公务人员"的释义;
(二)
鉴于政府早前表示,正研究哪些类别的人员所出任的职位属《香港国安法》第六条所指的"公职",该研究是否已完成;如是,结果为何,以及有关人员作出宣誓或声明的限期;及
(三)
有否研究,现行法例能否配合执行《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五条中对公务人员的规定;如有研究而结果为能够,详情为何;如结果为否,政府会否修订有关法例?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道路基建及交通挤塞

陈恒镔议员问:
关于道路基建及交通挤塞,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香港的道路、行车隧道及行车天桥合共的长度,在过去10年每年的增长数字及百分比,以及预计未来5年每年的有关数字及百分比为何(以表列出);
(二)
过去10年,每年各条主干道于早上及晚上繁忙时段的平均行车速度分别为何;及
(三)
鉴于近年私家车数目大幅增加和多条主干道于繁忙时段经常出现交通挤塞,政府有何新措施解决道路基建未能追上交通需求的情况?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对香港电影业的支援

马逢国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下,本港电影业备受打击。政府于去年7月公布,透过电影发展基金拨出约2.6亿元,推展5项支援电影业的措施,以增加本地电影制作、为业界培育人才,以及协助电影业渡过难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2020年有多少出本地电影开镜进行拍摄工作;当中有多少出有受惠于电影发展基金的有关支援措施;
(二)
2020年至今,创意香港的电影服务统筹科接获多少宗外景拍摄申请;有关政府部门就多少宗该等申请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及向有关摄制队提供甚么支援,以及拒绝就多少宗申请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及有关原因;
(三)
上述5项支援电影业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i)
"薪火相传计划"下有多少出电影在筹备中,以及每出电影预计的开拍日期、可创造的就业机会及所涉开支;
(ii)
"电影制作融资计划"放宽措施实施至今接获多少宗申请,以及预计公布结果的日期及所涉开支;
(iii)
"剧本孵化计划"下第一阶段接获多少部参赛作品;预计何时完成整个计划和公布优胜作品,以及所涉开支;
(iv)
在资助业界提供免费短期进阶培训课程的措施下举办的培训课程数目,以及每项课程的主要內容及预计受惠人数和所涉开支;及
(v)
经优化第六届"首部剧情电影计划"下各个优胜电影计划的制作进度及所涉开支;
(四)
有否进一步向电影业界人士了解他们在疫情下的需要,以推出更多支援措施;及
(五)
会否参考其支援艺术文化界的做法,透过电影业的从业员组织,向电影业基层员工发放资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的域外效力

叶刘淑仪议员问:
已辞任立法会议员一职的许智峯先生早前被控干犯9项刑事罪行,并获法庭批准保释候审。去年11月初,许以公务外访为由向法庭申请发还护照并获批准。12月3日,许在丹麦宣布流亡。12月8日,有丹麦政客公开承认,他为协助许流亡而向他发出虛假的公务外访邀请函,而外访行程表亦是他在数名丹麦政客协助下虛构出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律政司有否研究可否引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89条(该条文订明: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起诉这些丹麦政客;如有研究而结果为否,理由为何;如理由包括该条文不具域外效力,政府会否考虑为此修订该条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陆颂雄议员问:
有关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下述资料,
(i)
强积金计划成员按年龄组别划分的人数、平均每个帐戶的累算权益款额,以及强积金帐戶的平均全年回报率;
(ii)
强积金计划可扣稅自愿性供款帐戶持有人数目,以及当中持有人是公务员的帐戶数目及百分比;该类帐戶所涉款项总额,以及公务员持有的帐戶所涉款额及其占总额的百分比;
(iii)
有多少名强积金计划成员自参加有关强积金计划以来一直受聘于同一雇主及其占成员总数的百分比,并按年龄组别及月薪组别列出他们的帐戶的平均累算权益款额及平均回报率;该等帐戶的供款总额及投资回报总额分别占累算权益总额的百分比;该等成员中的公务员人数;及
(iv)
曾以雇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俗称"对沖机制")的强积金帐戶数目和所涉款额;该等帐戶占强积金帐戶总数的百分比;取消对沖机制的立法工作进展及实施时间表;及
(二)
有何新措施(i)使强积金计划管理费进一步降低、(ii)设置更多有回报保障的投资计划,以及(iii)确保雇员不会因投诉其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而遭报复;会否尽快推出强积金权益"全自由行",使雇员可把其雇主所作强制性供款的累算权益全数转移至雇员自选的强积金计划?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大屿山非法填土及倾倒废料

郑泳舜议员问:
政府已把大屿山南面海岸线与屿南道之间、由贝澳伸展至水口的一块约162公顷的狭长土地划作海岸保护区,以保育该处原来的自然环境。然而,据报近年该海岸保护区內贝澳、塘福及水口等地点经常有倾倒废料活动,以致有关黑点的数目不断增加及面积不断扩大。出现该情况是由于有关活动不受规管:(i)有关私人土地的集体政府租契并无条款限制填土活动、(ii)有关土地位于发展审批地区外,故此规划署不可引用《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的条文采取执管行动,以及(iii)在有关土地的拥有人或合法占用人的同意下,在私人土地弃置废物不违反《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的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政府接获多少宗有人在南大屿非法填土或倾倒废料的举报,并列出每宗个案的接报日期和时间、涉及地点、遭举报的活动、政府采取的跟进行动及有关地点的现况;
(二)
过去3年,每年政府发现多少宗在该海岸保护区內进行而未获城市规划委员会许可的填土或挖土工程,以及政府采取的跟进行动为何;分别有多少人遭检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者被判处的刑罚为何;及
(三)
鉴于行政长官在2018年《施政纲领》提出,政府将检讨相关法例及厘订更有效措施管制于大屿山高生态价值地区进行填土、倾倒废料及会破坏环境的发展活动,有关工作的进展,包括修例建议(如有)及立法时间表,以及新措施的內容及实施时间表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纾缓市民的财政负担

谢伟俊议员问:
疫情令经济低迷,以致不少家庭入息大减及失业率高企。有失业近一年的市民致电本人办事处哭诉,无法应付农历年关及缴纳薪俸稅(包括暂缴稅)等开支。另一方面,上月21日,本会财务委员会审议政府第四度注资防疫抗疫基金的拨款申请。本人在会上再次建议,容许市民提早提取其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帐戶的部分累算权益,以纾市民财困。政务司司长承诺与财政司司长商讨,有否空间放宽相关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两位司长的商讨有何进展,以及预计何时有结果;
(二)
鉴于不断有失业市民表示现已负债累累、借贷无门,并希望尽快取回其强积金帐戶累算权益应急,政府有否浏览本人社交媒体平台专页,以了解市民对政府的失望及怨愤,并检讨现行政策如何不得民心;如否,会否立即浏览该专页,并设立强积金咨询热线,聆听市民诉求;
(三)
除考虑本人上述建议外,政府可否要求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作出安排,容许市民使用其强积金帐戶累算权益作担保,向银行借取同额或双倍金额的"强积金担保特低息稅务贷款",并代他们缴付部分贷款利息,以助市民渡过年关及支付即将到期的薪俸稅稅款,以及让市民知悉投资连蚀10年及被指为退休高官王国的积金局的存在价值;及
(四)
为减轻失业、待业及被迫放无薪假市民的经济负担,政府会否考虑豁免全民缴付薪俸稅(包括暂缴稅)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