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14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时、
1月21日星期四及1月22日星期五两天均上午9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4项附属法例及3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书面质询

议员提出22项书面质询
质询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议员议案

致谢议案
动议人
李慧琼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及辩论安排载于附录4及2021年1月1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293/20-21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1月20日、21日及22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21年1月20日、21日及22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书面质询
1
黃定光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蒋丽芸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陈恒镔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郭伟强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5
梁美芬议员
环境局局长
6
麦美娟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谢伟俊议员
律政司司长
8
谢伟铨议员
发展局局长
9
陈克勤议员
环境局局长
10
葛珮帆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刘业强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葛珮帆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陈振英议员
环境局局长
14
柯创盛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易志明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郑泳舜议员
发展局局长
17
陆颂雄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吴永嘉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9
黃国健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林健锋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21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
周浩鼎议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第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善用科技防疫及抗疫

黃定光议员问:
关于善用科技防疫及抗疫,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疫情至今对本港经济造成的损失;若有,金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自疫情爆发以来,政府在通讯、检测和医疗等方面如何利用科技协助抗疫;
(三)
有否清晰的政策,指导如何利用本地科研成果协助疾病防控及解决疫情下的民生需要;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会否就防疫及抗疫工作制订一套完备的政策及相关机制,并鼓励科研机构进一步在通讯、检测和医疗等方面进行应用研究,以助政府提高应对疫情的能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医院防疫事宜

蒋丽芸议员问:
近期,有公立医院病人出院后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怀疑在住院期间已受感染。此外,有两间公立医院发生群组爆发,多名病人和医护人员受感染。另外,据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目前库存达到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 F2100标准第三级要求的外科口罩数量有限,因此医护人员一般只获提供保护效用较低的ASTM第一或第二级外科口罩。就医院的防疫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以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判断,本地至今确诊COVID-19的病人人数按其可能受感染的场所(包括医院、住所、办公室、酒吧、食肆、超市及美容院)划分的数字;若沒有相关资料,会否编制有关数字;
(二)
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为公立医院所有病人进行出院前COVID-19检测,并在其检测结果呈阴性反应才让其出院,以尽量截断传播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医管局计划只为某些类别的医护人员定期进行COVID-19检测,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考虑为公立医院的所有医护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四)
是否知悉,医管局现时库存各保护级别和规格的外科口罩分别的数量及其可供使用日数;外科口罩的采购途径,以及分配不同保护级别外科口罩予医护人员的准则为何;及
(五)
鉴于某些私家医院规定,只接受佩戴外科口罩的人士而不接受佩戴铜芯抗疫口罩的人士造访,是否知悉现时公立医院的相关规定为何?





第3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出行易"流动应用程式

陈恒镔议员问:
运输署在2018年7月推出"香港出行易"流动应用程式,让市民随时搜寻实时交通和运输资讯,方便计划行程。关于该程式,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程式至今的下载次数及每日使用人次,以及有关数字是否符合该程式推出时的目标;
(二)
鉴于有不少市民希望透过该程式获得专营巴士和专线小巴的实时到站资讯,以方便他们计划行程,政府有何措施促使所有相关公共交通营办商向该程式提供该等资讯;
(三)
现时该程式提供多少个私营公众停车场的实时空置泊车位资讯;为便利驾驶者寻找泊车位,政府会否考虑透过立法或其他措施,促使该类停车场的营办商向该程式供应该等资讯;
(四)
该程式(i)至今的开发成本及(ii)每年的营运开支为何;及
(五)
运输署会否加强宣传该程式,以及改善其功能?





第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回港易计划

郭伟强议员问:
根据"回港易─在《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下香港居民从广东省或澳门回港豁免检疫计划"("回港易计划"),符合指明条件的港人从广东省或澳门回港时可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回港易计划于去年11月23日实施至今,透过该计划返港的港人总数及日均人数为何;
(二)
鉴于由去年2月至11月,身处福建省的港人受惠于"为身在广东省及福建省有紧急药物需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的人次约为2 000,政府会否把回港易计划的适用范围扩展至身处福建省的港人;及
(三)
鉴于內地大部分省市的疫情已受控,政府会否把回港易计划的适用范围扩展至身处该等地区的港人?





第5项质询
(书面答覆)

维多利亚港沿岸水质

梁美芬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投诉,维多利亚港("维港")沿岸(尤其是红磡海滨花园一带)的海水不时散发令人难当的臭味,对巿民造成困扰。据悉,臭味来源之一是九龙西区內某些私人楼宇的污水渠被错误接驳至雨水排放系统("污水渠错驳"),致使有污水由该等楼宇排放入维港。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维港沿岸水质,环境保护署于2016年展开顾问研究。政府于2019年5月表示,顾问将于该年內提交整项研究的报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每年维港水质管制区的全年水质达标率;
(二)
过去3年,每年政府跟进了多少宗污水渠错驳个案,以及当中有多少宗现已获纠正,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三)
第(二)项提及的个案当中,分别有多少宗(i)在业主被警告/劝喻后已获纠正、(ii)在业主接到法定修葺/清拆令或被检控后已获纠正、(iii)在政府采取执法行动后仍未获纠正,以及(iv)由政府承建商进行纠正工程;有否检讨有关执法行动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及
(四)
何时会公布上述顾问研究报告;政府会采取甚么措施跟进该报告中关于提升维港水质和解决近岸臭味问题的建议,以及该等措施的落实时间表及预算开支为何?





第6项质询
(书面答覆)

抗疫措施

麦美娟议员问:
有市民批评,自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政府不时颁布的抗疫措施种类繁多,部分更在短时间內生效,以致一般市民未能及时掌握并作出配合。反观英国政府为COVID-19疫情设立了四级制警报系统,并订明在每级警报下民众和社会须采取的抗疫措施。例如,当第四级警报生效时,民众如非必要不准外出、所有非必要的零售商店必须关闭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仿效英国政府的做法,就COVID-19疫情设立分级制警报系统,并订明市民在不同级别警报生效时须采取的抗疫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现时公私营化验所每日最多合共可进行多少次COVID-19检测;有否评估现时本港有否足够的检测能力推行全民强制检测;如有评估而结果为否,有否计划增加检测能力及采样点的数目;及
(三)
鉴于政府不时发出强制检测公告,规定于指定期间曾身处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COVID-19检测,政府会否就有关安排订立清晰的指引及准则,并改善信息的发放,让市民更便捷地了解(i)自己是否属须强制检测人士和(ii)接受检测的途径;如会,详情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物业转易程序及相关违规行为

谢伟俊议员问:
香港律师会("律师会")近日经调查后发现一家律师行("该行")的一名前文员(俗称"师爷")不诚实挪用该行客戶款项,而该行涉嫌违反《律师帐目规则》(第159F章)的规定,包括透支客戶款项,以及容许不合资格人士成为客戶帐戶的签署人。律师会已委任另一律师行为介入中介人("中介人"),以处理善后工作。据报,该行主要承办二手物业单位买卖及按揭业务,因此有不少物业买家把款项存放在该行。由于中介人处理善后工作需时,该等买家或会未能及时另聘律师接管其买卖交易事宜,以及取回存放于该行的交易款项,以致未能按买卖合约所订定限期完成物业交易,并因而蒙受巨大损失。此外,由于该案件可能涉及该行合伙人本身刑事罪行,所以蒙受损失的客戶或未能透过律师专业弥偿基金获得赔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有多少名物业买家和卖家受上述案件影响,以及所涉物业交易款项总额;
(二)
有何措施协助加快中介人的工作,以便受影响客戶可尽早取回其存放于该行的交易款项,得以及时完成交易及避免巨大损失;
(三)
有否研究该案件的成因,以及有关监管制度及执行工作有否不足之处;
(四)
有何措施协助因上述案件而未能完成物业交易的苦主尽快追讨金钱损失;及
(五)
鉴于有市民指出,现时二手物业交易涉及买卖双方的律师翻查物业以往的所有契约以核实业权(若楼契遗失更须拟备楼契核证副本)的程序,费时失事和增添交易费用,并间接为律师行不良人员制造机会犯案图利,政府会否加快检讨有关程序,以及尽快实施早于2004年制定的《土地业权条例》(第585章),以简化物业转易程序及减少买卖物业市民的律师费用及风险?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文物保育工作

谢伟铨议员问:
政府早前以安全为由,决定清拆位于深水埗主教山并已停用的地下蓄水池。清拆工程于上月进行期间,有居民发现蓄水池甚具建筑特色,包括池內排列着整齐的古罗马式石柱和红砖拱门。水务署之后叫停工程并证实蓄水池早于1904年建成。政府其后承认,水务署曾于2017年就拟议清拆工程咨询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唯古迹办把蓄水池理解为普通水缸,因此决定无须予以评级,险些令该文物毀于一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水务署于2017年就蓄水池咨询古迹办时,有否向其提供相关图则、照片、建造年份及历史纪录等资料;
(二)
既然有多项水务设施已被列作法定古迹,而与蓄水池同属当年九龙供水系统的油麻地红砖屋抽水站已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为何古迹办在2017年未经深入查证及实地视察,便把蓄水池理解为普通水缸;
(三)
鉴于蓄水池有4条石柱及部分上盖已被拆毀,当局是否已找到及保存所有被拆卸物料,以供复修工程需要时之用;
(四)
鉴于发展局局长早前表示,会在3个月內安排专家评估蓄水池的历史价值,以便古迹咨询委员会在今年3月为蓄水池评定级别,有关工作可否加快;
(五)
会否就保育蓄水池的长远方案进行公众咨询,并邀请相关专业学会就活化蓄水池及善用有关空间等事宜提交意见;
(六)
会否考虑在完成所需巩固及维修工程后及推行保育方案前,有限度地开放蓄水池供已预约的市民和游客参观;
(七)
鉴于水务署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已先后于2010年及2011年拆卸位于半山马己仙峡道及山顶克顿道,而且同样拥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两个食水配水库,该两个配水库的建造历史和建筑特色,以及相关拆卸工程的详情和审批程序为何;
(八)
会否要求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就其管理的所有战前建筑物制订清单,并将当中正计划拆卸并可能具较高历史和建筑价值的建筑物的相关资料,从速提交古迹办作详细检视;及
(九)
有否从今次事件汲取教训,以及会否采取改善措施,包括扩阔须予评级的"建筑物"的定义,以及检讨古迹办与其他政府部门沟通的程序?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

陈克勤议员问:
关于施工中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工程的最新进展,包括完工百分比;
(二)
该工程的最新开支状况,以及各个开支项目的详情;现时有否开支项目超支;如否,预计会否出现该情况;
(三)
有否评估上述设施如期于2025年全面运作的目标能否达到;及
(四)
有否制订应变方案,以处理该工程因有建筑工人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而需停工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何措施防止工程延误及超支;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计划

葛珮帆议员问:
政府在2018年宣布扩大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免疫接种计划"),以涵盖人类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计划,藉以预防子宮颈癌。由2019-2020学年起,小五及小六女学童分别可免费接种第一剂及第二剂HPV疫苗。据悉,全港学校去年因疫情而数度停课,以致HPV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行受影响,而卫生署至去年10月才完成为所有女学童接种第一剂HPV疫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全港有多少间学校参与HPV疫苗接种计划,以及至今有多少名小五女学童已接种该疫苗;
(二)
鉴于免疫接种计划下小学学童的免疫接种覆盖率据悉高达97%,该覆盖率与HPV疫苗接种计划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三)
鉴于据悉有学校要求学童在学校停课期间回校接种HPV疫苗,有否评估此安排对HPV疫苗接种覆盖率的影响;
(四)
鉴于政府公布的《香港癌病策略2019》订明,首批合资格女学童完成接种两剂HPV疫苗覆盖率的中期目标定为70%,现时的接种率是否已达标;及
(五)
鉴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近期已批准HPV九价疫苗用作预防HPV引致的口咽癌及其他头颈癌,政府会否扩大HPV疫苗接种计划,以涵盖男学童及其他18岁以下的适龄女学童,以尽快降低相关癌症的发病率;若会,有关计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新界单车径网络

刘业强议员问:
政府正发展总长度约82公里的新界单车径网络,包含已于去年贯通的屯门至马鞍山的主干线("屯马单车径"),以及建造中的屯门至荃湾的主干线("屯荃单车径")。有市民投诉,屯马单车径设有不少骑单车人士须下车的路段,部分更设在与道路的交界,导致出现单车与车辆爭路的危险情况。此外,设于屯马单车径与各个行人过路处交界的护柱的数目过多而且距离过窄,因此意外容易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政府接获多少宗有关新界单车径网络配套设施的投诉,并按设施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政府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包括有否进行改善工程)为何;
(二)
过去3年,每年在新界单车径网络发生的交通意外宗数及其造成的伤亡人数,并按意外类别列出分项数字;政府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包括有否进行改善工程)为何;及
(三)
屯荃单车径由荃湾青荃桥至湾景花园的一段单车径能否如期于今年內竣工,以及由湾景花园至屯门的一段单车径的最新推展时间表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中医药规管和发展

葛珮帆议员问:
关于中医药规管和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研究指出,本港与內地各自的新中成药注册须符合的要求及须提交的文件差异甚微,但因两地中成药注册制度不同,香港注册中成药需花约5年或以上时间重新通过內地注册程序才可在內地销售,而政府于去年表示会与內地当局探讨促进香港注册中成药于內地使用事宜,有关探讨有何进展;
(二)
长远而言,会否再次考虑与內地当局研究设立两地中成药注册互认制度;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会否考虑先共同制订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的统一新中成药注册标准;
(三)
鉴于內地当局于去年9月公布,允许在大湾区內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当局审批后,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本港上市的药物,政府会否与內地当局商讨,(i)把香港注册中成药纳入有关药物目录,以及(ii)把大湾区所有优质医院和在大湾区执业的香港中医师的诊所及港资经营的诊所列为指定医疗机构;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会否与粵澳当局商讨,合作(i)建立一个大湾区中药临床试验网络、(ii)厘订一套具国际认受性的中药临床试验标准,以及(iii)设立大湾区国际中药临床科研中心,以促进大湾区的中药研发;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于供中医师作配方使用以代替一般药材的单味中成药颗粒可豁免注册,但近年有单味中成药颗粒被外国当局验出含有毒物质,而本港亦有这类药品被验出细菌含量超标及有批发商涉嫌作出虛假生产标准陈述,政府会否考虑修订法例,以订明(i)所有单味中成药颗粒均须注册,或(ii)只有由符合指定生产标准的生产商生产的单味中成药颗粒才获豁免注册;及
(六)
政府会否与大湾区及其他內地城市的中医药主管当局商讨,(i)合作建立一套中医药遙距诊治机制,并在电子病历及诊疗模式等方面作出配合,以及(ii)共同建立更具疗效的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以及临床协作模式(包括中西医联合巡查患者、会诊及病例讨论等协作模式)?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处理厨余

陈振英议员问:
香港人每天丟弃厨余的数量超过3 600公吨,占整体都市固体废物量约3成。政府自2018年7月起推行厨余收集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为工商及公营机构的厨余订定收集和运送至小蚝湾有机资源回收中心("回收中心")的安排,以配合该中心的第一期于同月启用。虽然回收中心每日可处理200公吨厨余,但在2019年透过先导计划平均每日收集的厨余数量只有约100公吨,仅占回收中心的设计处理能力的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先导计划收集厨余的成效进行检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有否评估工商机构参与先导计划的比例是否偏低;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环保署会否推出措施以提高参与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先导计划第二阶段已于去年底展开,除了收集来自工商及公营机构的厨余外,亦会逐步收集家居厨余,而环保署会邀请更多持份者(包括所有曾有厨余源头分类经验的私人及公共屋苑)参与,环保署有否提供诱因鼓励更多私人及公共屋苑参与;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营房屋的供应

柯创盛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每年公布经更新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计划"),当中载列有关财政年度及其后4年的公营房屋建屋量。关于公营房屋的供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2020年公布的计划与前一年公布的比较显示,表一所列的11个公营房屋项目的预计完工年期延后了一年,(i)甚么问题导致该等项目的预计完工年期需延后、(ii)该等问题是否已解决,以及(iii)该等问题(如未解决)预计何时可解决(以表一列出);
表一
项目(i)(ii)(iii)
西北九龙填海区6号地盘第一期   
白田第七期   
白田第八期   
钻石山第一期   
西北九龙填海区1号地盘(东)   
白田第十期   
钻石山第二期   
发祥街西   
将军澳第65C2区第一期   
皇后山第三期   
屯门第16区恒富街   
(二)
鉴于2019年公布的计划所载预计于2023-2024财政年度完工的公营房屋项目包括表二所列的两个,该等项目(i)不再列于2020年公布的计划的原因,以及(ii)最新预计完工年期为何(以表二列出);
表二
项目(i)(ii)
新葵街  
大窝口道第二期  
(三)
鉴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局长")在他于2020年10月10日发表的网志中表示,房委会计划于未来数月推售约4 700个绿表置居计划单位,该等单位来自哪些公营房屋项目,以及预计会在何时接受申请;
(四)
鉴于局长在上述网志中表示,过去5年平均每年约有26 000个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编配予公屋申请者,当中包括约14 000个新建单位和约12 000个回收单位,但局长于2020年5月13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房委会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收回可供再编配的公屋单位数目为7 744个至9 972个,该等数字不相符的原因为何;及
(五)
有何具体措施(i)缩短"非熟地"变成"熟地"需经过的程序,以及(ii)减少该等程序的结果的不确定性,以确保公营房屋项目能够如期落成?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租用的士及其他车辆

易志明议员问:
根据公务使用时租的士计划("该计划"),各政府部门的政府人员外出执勤时,在合乎运作需要和成本效益情况下,可用时租方式租用的士代步。此外,政府有租赁其他商营车辆以配合运作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门在该计划下租用的士的总次数和所招致的总开支,以及平均每次的费用及租用时间;
(二)
该计划在过去5年提供运输服务所招致的开支,与政府以自设车队方式提供相同服务将会招致的开支如何比较;
(三)
自该计划于2003年推行以来,政府有否对其进行检讨及作出改善;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鉴于该计划较自设车队更具成本效益,政府会否鼓励政府人员更多采用该计划;及
(四)
过去5年,每年政府租赁其他商营车辆供政府人员外出执勤时使用的总次数及所招致的总开支,并按车辆种类列出分项数字?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保育具历史价值的水务设施

郑泳舜议员问:
早前,有市民抗议水务署清拆位于深水埗主教山并已停用的地下蓄水池,令这个具百年历史、结构完整并甚具罗马建筑特色的蓄水池引起广泛关注,而水务署现已停止清拆工程。关于保育具历史价值的水务设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蓄水池有4条石柱及部分上盖已被拆毀,当局有否检验该等被拆卸物料的年份与由来;如有,详情为何,以及能否找到相同或类似物料作复修之用;
(二)
蓄水池的初步加固及整理工程是否已经完成;如否,将于何时完成;当局是否在该等工程完成后,才会让专家进入蓄水池视察,以评估其历史价值;
(三)
鉴于古迹咨询委员会将在今年3月为蓄水池评定级别,研究保育方案及进行复修工程的时间表为何;
(四)
当局会如何就蓄水池的保育方案进行咨询,包括咨询对象及咨询时间表为何;公众可透过甚么途径表达意见;
(五)
当局会否研究须否保育主教山上其他具历史价值的构筑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
鉴于据报当局正研究4个二战前落成的配水库的历史建筑文物价值,研究工作是否已完成;如是,结果为何;有关构筑物有否任何部分被拆毀,因而难以复修;如有,详情为何;
(七)
鉴于文物保育专员表示已就古物古迹办事处人员于2017年把这个百年蓄水池错误当作普通水缸而不作跟进的事件进行检讨,检讨结果为何,包括该错误是否由于保育专家不足所致;如是,有何补救措施;有何措施恢复市民对政府保育工作的信心;及
(八)
当局会否参考外地的做法(例如悉尼当局把一个停用水库改造成柏丁顿水库公园),把蓄水池复修为公园,并承诺加快复修工程,让市民可尽早使用这个公共空间;如会,当局还会在这公共空间加设甚么公共设施?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青少年及在职青年提供的服务

陆颂雄议员问:
关于向青少年及在职青年提供的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间非政府机构提供以青少年及在职青年为对象的社会服务,并按机构名称列出(i)机构所属类别、(ii)每年获公帑资助的金额(如适用)、(iii)有关的雇员人数,以及(iv)接受服务的人数(按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3年,民政事务局、劳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有否委托任何机构推行以青少年及在职青年为对象的新服务项目;如有,按项目名称列出(i)机构数目、(ii)机构名称、(iii)每年获公帑资助的金额,以及(iv)每年接受服务的人数(按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鉴于反修例风波及疫情对社会及经济带来沉重打击,严重影响青少年及在职青年的发展及向上流动,上述政策局有否计划推出具针对性的服务项目,以协助他们面对逆境及装备自己,从而更好地迎接前路的挑战?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公众停车场加装免触式缴费系统

吴永嘉议员问:
现时,大多数公众停车场采用接触式缴费系统,对驾驶者带来不便。驾驶者进入停车埸时需停车在八达通感应器上拍八达通卡或在取票机上按键拿取泊车票,而在离开停车场时则需停车,拍同一张八达通卡、或把早前已在缴费处缴付泊车费的泊车票插入票槽,或把未缴费的泊车票插入票槽然后以八达通卡缴费。若车辆停车的位置距离取票机、票槽或八达通感应器太远,驾驶者便需下车;若停车场的入口/出口位于坡道,车辆起步时或会出现溜前/溜后的情况,易生交通意外。关于在公众停车场加装免触式缴费系统,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把在公私营公众停车场加装免触式缴费系统列为政府推动的智慧出行措施之一;
(二)
鉴于政府在本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预留了10亿元成立智慧交通基金,以推动与车辆相关的创科研究及应用,政府会否从该基金拨款资助私营公众停车场营办商在其停车场加装免触式缴费系统;及
(三)
鉴于运输署正筹备在政府收费隧道及青沙管制区加装的不停车缴费系统,将藉无线射频识别读取器侦测车辆挡风玻璃上的缴费贴以自动收费,政府会否把公众停车场纳入该缴费系统,以方便驾驶者;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针对外籍家庭佣工的抗疫工作

黃国健议员问:
政府现正实施在公众地方禁止群组聚集("限聚令")和须佩戴口罩("口罩令")等抗疫规定。然而,每逢周末及假日,仍有不少外籍家庭佣工("外佣")于公众地方聚集,增加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传播的风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截至本月19日,外佣确诊COVID-19的累计个案数字;
(二)
执法部门至今分别向多少名违反(i)限聚令及(ii)口罩令的外佣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通知书"),并按执法部门以下表列出(a)通知书数目,以及(b)执法地点的类别(例如公园和食肆);
执法部门(a)(b)
(i)(ii)(i)(ii)
香港警务处    
食物环境卫生署    
卫生署    
渔农自然护理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民政事务总署    
房屋署    
总数:  公园:
公园:
(三)
会否考虑在疫情期间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搭建帐篷,以劝阻外佣于周末及假日在公众地方集会及聚餐,从而减少传播疫症的风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政府由上月18日至本月31日期间向全港外佣提供一次免费COVID-19检测,合资格接受检测的外佣人数、至今已接受检测的外佣人数,以及有否评估该措施的成效;会否恒常地为外佣提供免费检测,并把外佣列为须接受定期强制检测的特定群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劳工处有何新措施,为外佣及其雇主提供全面的抗疫资讯及支援,以防止发生外佣群组感染个案?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智慧政府

林健锋议员问:
政府于2017年公布《香港智慧城市蓝图》,把"智慧政府"列为重要范畴之一并提出多项利用创新科技优化公共服务的措施。然而,近年每当政府推出新计划(例如2018年向合资格人士派发4,000元的关爱共享计划及去年的"保就业"计划)前,仍需用颇长时间建立相关电脑系统,而申请人往往被要求重覆填写资料。此外,据悉各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之间传递抗疫工作资讯并不畅顺,部分资讯仍以非数码化方式(例如传真)传送,以致处理资料耗用大量人手和时间,而且容易出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负责统筹各政策局和政府部门推行电子服务的政府部门及其人手编制,以及有关的服务指标为何;
(二)
就现有公共服务推行电子服务的流程和平均所需时间为何;
(三)
鉴于政府于上月推出"智方便"一站式个人化数码服务平台,让市民使用其个人流动电话以单一数码身份登入"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后使用各项网上服务,分别有多少项公共服务(i)现时及(ii)日后可透过"智方便"提供;会否就公共服务以网上提供的百分比订定目标;及
(四)
有否具体计划在未来3年广泛应用人工智能以提升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如有,详情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纾困建议

谢伟俊议员问:
为应对中小企业倒闭潮及失业人数急增,本人曾多次提出共9项广纳民意的纾困建议,详述如下:容许市民提早提取其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帐戶累算权益("累算权益")的一部分、容许市民将其累算权益作首次置业用途、容许市民使用其累算权益作向银行贷款的抵押、政府代全港雇主及雇员向强积金计划供款半年、全民免缴或大幅减免薪俸稅、政府代所有业主缴付地租一年、宽免自住物业全数差饷一年、豁免向卖楼的失业业主征收额外印花稅,以及参考澳门政府政策再次向市民派发现金,惟政府一概拒绝。有市民批评政府漠视数以百万计中产和夹心阶层及基层市民在疫情下的苦况,深感愤慨及失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既然在纳稅人预计本财政年度入息将较上财政年度下跌超过一成时,可按《稅务条例》(第112章)向稅务局申请缓缴部分或全数暂缴稅,政府会否参考这做法,容许收入大减的企业雇主及雇员,申请缓缴部分或全数强积金供款3或6个月;
(二)
会否考虑容许雇主和雇员停供强积金6个月,以回应市民诉求;
(三)
会否再次评估本人提出的上述9项建议是否可行;
(四)
鉴于政府屡次以本人所提强积金相关建议会削弱强积金制度完整性为由予以否决,政府有否评估,至今一成不变地保存(据本人所知本会大部分议员均反对的)强积金制度的完整性并为此付出不少社会代价,此举是否舍本逐末;及
(五)
鉴于财政司司长早前呼吁市民就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发表意见,惟上述9项建议据本人所知获本会大多数议员及不少市民支持,因此属"民心所向",政府会否重新考虑该等建议;如否,有否评估政府一概反对本人的建议,但却未有提供任何折衷方案,会否给予市民"假咨询"、"一意孤行"和坚持"离地"的观感,失却民心?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创造有时限职位

周浩鼎议员问:
随著社会运动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重创本港经济,裁员潮近月已淹至。为纾缓失业情况,政府预留了60亿元,在两年內于公营及私营界别创造约共3万个有时限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已创造的有时限职位数目,并按行业列出分项数字;投考该等职位的人数,以及有多少名应聘人士已就任;
(二)
会否考虑透过各渠道开办与该等职位有关的短期培训课程(例如环境美化及与抗疫工作有关的课程),以协助失业的基层人士投考该等职位;及
(三)
除了该等职位外,各政府部门及(据其了解)各公营及私营机构会否开设更多有时限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