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15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3项附属法例及2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邵家辉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何俊贤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3.
教育局局长
4.
吴永嘉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张宇人议员
政务司司长
6.
李慧琼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议员就附属法例提出的议案

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0年第258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
蒋丽芸议员
议案措辞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1月27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21年1月27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邵家辉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何俊贤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3
姚思荣议员
教育局局长
4
吴永嘉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张宇人议员
政务司司长
6
李慧琼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刘国勋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卢伟国议员
环境局局长
9
张国钧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陈恒镔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1
郭伟强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梁美芬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麦美娟议员
发展局局长
14
谢伟铨议员
发展局局长
15
郑泳舜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7
陈克勤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8
葛珮帆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9
邵家辉议员
政务司司长
20
葛珮帆议员
政务司司长
21
李慧琼议员
保安局局长
22
蒋丽芸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振兴经济措施

邵家辉议员问: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达一年仍未消退,重创本港经济。为鼓励市民消费以推动经济,政府于去年中推出一万元现金发放计划。然而,有评论质疑该计划对推动经济的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金发放计划的最新情况,包括获发款项人数及其占合资格人士总数的百分比、发放款项总额,以及招致的行政费用为何;
(二)
有否评估,市民因获发现金而增加的本地消费金额,以及该金额带动的经济效益为何;及
(三)
会否重新考虑,仿效內地、澳门、台湾、南韩和新加坡等地的做法,向市民派发电子消费券,以振兴经济、带动百业复苏;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禽畜业的发展

何俊贤议员问:
近年有多个受政府发展规划影响的禽畜农场需迁置。尽管政府于去年修例配合养鸡农场的搬迁工作,但有关农戶表示,他们在觅地时面对诸多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个受政府发展规划影响的养猪场及养鸡场成功迁置;有否预计未来10年每年的有关个案宗数;会否透过提供配套设施和土地等新措施协助禽畜农场迁置;
(二)
会否进一步对禽畜农场迁置政策拆墙松绑,包括释出更多土地供农场迁入,以及在善用科技和强化生物保安措施的前提下,放宽禽畜农场与作"易受滋扰用途"的土地之间须保持指定缓冲距离的规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农业科技近年突飞猛进,但沿用多年的禽畜政策及检测标准未有与时并进,政府会否以新思维研究下述措施以推动禽畜业持续发展︰支援农戶到粵港澳大湾区內地城市或其他內地城市发展禽畜农场、把离岛土地或填海所得土地拨供禽畜业使用、设立內地与香港互认检测结果的"绿色通道",以及指定农业园第二期供禽畜业发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前往內地的游学活动

姚思荣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指出,加强学生对国家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的认识,深化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是培养学生国家观念及国家安全意识的基础工作。有不少学校举办前往內地的游学活动,目的是让学生加深对国家的认识及加强对国民身份的认同。然而,有意见认为有关行程往往只是走马看花,未必切合举办游学活动的目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教育局有否就前往內地的游学活动制订指引,订明游学活动应包含哪些关于国家历史、文化和国情的学习主题,以及评估活动成效的机制;
(二)
鉴于有不少学校要求旅行社提交建议行程,但有关建议未必切合举办游学活动的目的,教育局会否制订指引及评分机制,协助学校与旅行社商议行程和甄选合适的旅行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为达致《施政报告》提出的上述教育目标,政府会否向学校增拨资源,以便学校可举办更多前往內地的游学活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变种冠状病毒

吴永嘉议员问:
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引致2019冠状病毒病(下称"新冠肺炎")的冠状病毒先后在丹麦、英国、南非及日本发现变种,部分具更高传染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变种病毒具更高传染性,政府会否实施更严厉的外防输入措施;
(二)
有否检视已经或计划采购的各种新冠肺炎疫苗就预防变种病毒致病是否有效,以及检视各种检测方法在侦测变种病毒的表现;及
(三)
鉴于大部分已展开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国家的疫苗接种率不理想,政府有否具体措施促使大部分市民自愿接种疫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贫穷线

张宇人议员问:
现行贫穷线框架只考虑住戶收入而不考虑其资产。《2019年香港贫穷情况报告》显示,2019年约39万名贫穷长者中,高达三成拥有自置居所。该报告承认,"收入贫穷、但有一定价值的物业"的长者的实际生活水平可能被低估。香港工商专业联会于去年12月发表题为《十字路口的香港 - 正视真实的贫穷情况!》的报告指出,政府采用的贫穷定义有缺陷,令零收入但拥有一定价值的物业的长者被界定为贫穷,实在于理不合;因此,贫穷线根本不能准确反映香港贫穷实况,令扶贫政策难以对症下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现时贫穷人口的平均每戶资产值;如否,会否搜集有关资料;
(二)
会否检讨以相对贫穷概念制订贫穷线框架的做法,并研究改用绝对贫穷概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香港人口老化,越来越多零收入但拥有一定价值的物业的长者会被界定为贫穷,政府有何措施使贫穷线准确反映香港贫穷实况?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推动电子支付

李慧琼议员问:
据报,现金仍是香港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而移动支付只占两成,远逊于內地的八成。政府为减低现金播疫的风险,早前向公众街市每个档位提供5,000元一次性资助,鼓励档主安装非接触式付款系统,惟只得三成档主申请。此外,香港金融管理局早于2018年启动"转数快"快速支付系统,但至今只有7个政府部门接受市民以转数快付款。关于推动电子支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加大推动力度,包括采用行政措施、提供新的或提高现有资助,鼓励更多行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推动更多政府部门接受市民以转数快付款;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设立短期职位,聘用青年人到公众街市,向档主宣传电子支付系统、解答查询,以鼓励档主安装有关系统?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对跨境客运业的支援措施

刘国勋议员问: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自去年2月起陆续关闭多个陆路口岸。往返內地的跨境客运巴士服务因而大部分停止,以致跨境客运业收入锐减,而大部分司机停工近一年。然而,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各轮纾困措施,均未有包括特别为跨境客运业而设的支援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掌握跨境客运巴士服务营运商和从业员的收入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包括有多少名从业员停工已超过10个月;
(二)
会否尽快提出支援跨境客运业的补漏措施,例如向合资格从业员提供一笔过生活津贴;如会,承担额为何,以及预计受惠人数;如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研究协助跨境客运业在疫情下开源的措施,例如租用跨境客运巴士接载各口岸入境旅客前往指定酒店接受检疫;及
(四)
会否检视现时订定纾困措施的机制,以确保不会遗漏任何受疫情影响并有实际及急切需要支援的行业?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改善排水管设计

卢伟国议员问:
近日,有多幢住宅大厦出现多宗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确诊个案。有专家指出,部分个案的感染途径怀疑与大厦排污系统有关。该等大厦有多个单位的U型聚水器干涸,令聚水器丧失隔气功能,该情况与2003年淘大花园E座有多宗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确诊个案的情况相似。另一方面,有本地大学的跨学科团队获得政府的资助及支援,对生活污水进行抽样COVID-19病毒检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上述团队至今采集了多少幢住宅大厦的污水样本,以及当中有多少个样本对COVID-19病毒呈阳性反应;该团队就后者采取的跟进行动为何;
(二)
政府会否考虑把采集样本的范围扩展至全港所有住宅大厦,以助全面评估疫情的形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屋宇署据报会就新建大厦的排水管设计修订法例,包括规定地台U型聚水器采用防干涸设计,以及高层及低层单位需采用不同的主排水管以减低交叉感染疾病的风险,修订法例的详情及立法时间表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已拆售公共租住屋村商场的用途

张国钧议员问:
据报,香港房屋委员会已拆售并位于香港仔田湾村和柴湾兴民村的两个商场分别于前年及去年出租予国际学校作校舍。由于民生店铺的面积大幅减少,有关公共租住屋村("屋村")的居民需长途跋涉购买生活必需品,而且购物的选择亦减少,生活非常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校舍设于屋村商场內的幼稚园、小学和中学的名称、地址及类别(例如直资、私立);
(二)
教育局日后审批校舍设于屋村商场內的学校的注册申请时,会否把"有关处所作此用途是否会对有关屋村的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造成不便"列为考虑因素之一;
(三)
现时各个已拆售的屋村商场的地契有否订明用作非民生相关用途(例如校舍、安老院舍)的面积占总楼面面积的百分比上限;及
(四)
有何新政策或措施,确保屋村居民在居所附近购买到生活必需品,而且有较多选择?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本地生产的口罩

陈恒镔议员问:
据报,超过200家本地生产商每天生产大量口罩,以致出现供过于求,市面上现有约5 000万个口罩滞销。关于本地生产的口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受本地口罩生产资助计划资助的生产商(i)在过去3个月每月的口罩产量及(ii)现时的口罩存货量(按生产商名称以表列出);政府有否向其他本地生产商采购口罩;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这样做;
(二)
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个本地生产商生产的口罩达到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F2100标准第一至三级的要求或相若国际标准,并按生产商名称列出其(i)过去3个月每月的口罩产量及(ii)现时的口罩存货量;及
(三)
会否考虑协助第(二)项所述的口罩生产商开拓海外市场,并藉此机会振兴本地制造业;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检查排水管

郭伟强议员问:
去年10月,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展开排水管检查计划("检查计划"),为辖下1 575幢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大厦的地面公用排水管进行检查。房屋署成立了一个由87名职员组成的辅助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进行有关工作,并预计整项计划需时18个月完成。据报自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有多幢大厦发现多宗确诊个案,部分个案所涉单位位于不同楼层但属同一座向,也有公屋大厦的污水被验出含COVID-19病毒,故此市民对疫症经大厦排污系统传播甚感忧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房屋署会否增加专责小组的人手,以尽快完成检查计划;
(二)
检查计划的最新进度为何,包括至今有多少幢公屋大厦及多少个单位发现有污水管渗漏问题;
(三)
鉴于房委会表示,会优先检查有COVID-19确诊个案的屋村或大厦的排水管,而其他屋村的检查次序则视乎其长者租戶数目占租戶总数的百分比,以及大厦楼龄及排水管渗漏/倒溢纪录等因素而定,房委会会否尽快公布各屋村/大厦的检查时间表,以增加透明度;
(四)
鉴于检查计划覆盖的大厦当中,有975幢(涉及41万个单位)的主排水管设于单位內,专责小组人员会否进入全数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及维修工作的范围是否包括单位內主排水管与座厕之间的接驳喉管;及
(五)
鉴于政府于去年委聘顾问公司主动为全港楼高3层以上的住用或综合用途私人楼宇(包括资助出售房屋楼宇)检查外墙排水管,以减低疫症传播的风险,有关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医院管理局普通科门诊服务

梁美芬议员问:
现时,深水埗、油尖旺及九龙城3个区议会分区的人口共约116万,但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这些地区设置的普通科门诊("门诊")诊所当中,只有一间诊所(即油麻地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油麻地诊所"))在夜间、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非办公时段")提供门诊服务。因此,需于非办公时段求诊但未能预约到油麻地诊所的诊症名额的这些地区居民,唯有前往其他地区的门诊诊所、公立医院急症室或私家诊所求诊。自2016年本人提出相关质询至今,情况未见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油麻地诊所于2016至2020年,每年在(i)星期一至六的日间及(ii)非办公时段的诊症人次分别为何;医管局有否评估该诊所现时在非办公时段提供的诊症服务能否应付需求;
(二)
会否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详细订明下述规划标准在全日任何时段适用:每10万人口设置一间普通科诊疗所/健康中心;
(三)
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再次考虑作出安排,使设于深水埗及九龙城区的门诊诊所可在非办公时段提供门诊服务;及
(四)
当局发展下述3项基层医疗设施的进展:于石硖尾健康院用地原址兴建社区健康中心大楼、于长沙湾库务大楼內设置门诊诊所,以及于前旺角街市用地设置社区健康中心;鉴于政府于2016年2月表示,医管局将于稍后阶段考虑会否在该3项设施投入服务后,提供非办公时段门诊服务,医管局考虑的结果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重置棕地作业及物流业发展

麦美娟议员问:
政府在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新发展区预留了合共72公顷土地,发展多层楼宇("多层楼宇")及现代物流设施,以供重置受发展计划影响的棕地作业。就重置棕地作业及物流业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政府委聘的顾问就多层楼宇的发展及营运模式进行的市场意向调查有何进展(包括顾问至今已进行的咨询工作和收集到多少份意见),以及初步调查结果为何;
(二)
发展多层楼宇及现代物流设施的最新时间表,以及政府的有关角色为何;
(三)
重置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棕地作业的进展,以及政府向有关经营者提供甚么协助;至今已重置的棕地作业数目及其腾空的土地面积;
(四)
政府会否再次考虑提供"一換一"调迁安排,以加快重置棕地作业和土地整合,并考虑拨出政府闲置用地作暂时安置该等作业的大型器械及重型车辆之用;及
(五)
政府在发展上述两个新发展区的多层楼宇及现代物流设施时,有否因应香港物流业的发展方向作出部署;会否参考新加坡发展物流枢纽的经验(包括有关法定机构分配工业园土地的模式),在新界西及西北部打造现代化物流枢纽;如会,详情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便利建筑及工程业界在大湾区开业执业

谢伟铨议员问:
內地当局已于本月1日起实施《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粵港澳大湾区內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管理暂行办法》,已列入香港政府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或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顾问公司,以及获香港相关专业注册管理局注册的专业人士,可透过备案方式,对应內地相应的资格,从而在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內地城市直接提供服务。然而,有业內人士反映,不少合资格的企业及专业人士不了解甚至不知悉该项措施,而政府亦沒有设立查询热线或在网上提供相关资料。此外,有不少规模小、成立年期短或少承办政府项目的顾问公司未列入上述两份名单,因而未能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向建筑及工程业界加强宣传和讲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利业界到大湾区发展的措施,以及协助他们向內地当局办理有关手续;及
(二)
会否适度放宽申请纳入上述两份名单的资格,或在上述两份名单中增设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分组,让更多顾问公司可受惠于《管理暂行办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特别‧爱增值"计划

郑泳舜议员问:
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受政府委托,于2019年10月推出第一期"特别‧爱增值"计划("增值计划"),为受经济不景影响的雇员提供为期两至3个月的综合训练,以协助他们提升技能及自我增值,以期他们可尽快重投职场。再培训局分别于去年7月及今年1月推出第二期及第三期增值计划。在该计划下,每名学员可最多入读4项课程。出席率达60%的学员,可于课程完结后获发特别津贴。每名学员每月可获发的津贴额订有上限,最初为4,000元,并于2020年5月上调至5,8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就(a)第一期及(b)第二期增值计划分别而言,(i)有多少名学员完成课程、(ii)该等学员获发特别津贴的最高、最低及中位数金额,以及(iii)获发特别津贴的学员当中,最少有一个月获发津贴金额达每月上限的人数及百分比(以表列出);
(二)
有否检讨增值计划的成效,以及对完成课程的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包括调查他们对计划/课程的满意度);如有,详情及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完成增值计划下全日制职业技能课程的合资格学员,可获3至6个月的就业跟进服务(包括就业辅导、工作转介及入职后跟进),是否知悉此服务对第一期及第二期增值计划的学员成功就业的帮助,包括有多少名学员因而找到工作;
(四)
为何增值计划鼓励学员参加跨行业的培训;有否统计在第二期及第三期增值计划的学员当中,报读跨行业培训课程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若有,详情为何;
(五)
鉴于在2019年6月10日或之后肄业或毕业的待业人士可参加增值计划,是否知悉有多少名应届毕业生报读第二期增值计划的课程;
(六)
是否知悉自增值计划推行至今,(i)报读人数最多及(ii)有最多学员在完成培训后首3个月內找到相关工作的首10项课程分别为何;及
(七)
当局会否考虑进一步提高特别津贴额的上限?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纾困措施

谢伟俊议员问:
政府公布的最新失业率创16年新高。有市民来电向本人哭诉,表示失业已大半年,积蓄所余无几又借贷无门,寒冬下未能为子女添购保暖衣物。他的仅余资产是其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帐戶內的累算权益("累算权益"),但当局拒绝让市民提早提取累算权益,令他不能自救。他怒斥政府的态度如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严重削减基层市民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据报政府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及香港公务员总工会近日以"公务员未能受惠于政府抗疫措施"、"不少基层公务员因配偶及家庭成员失业,面临财政压力"为由,联合致函财政司司长("司长"),要求他在下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公务员可获额外薪俸稅宽免的措施,藉以"振军心、助经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上述工会所提诉求,是否有充分理据支持;
(二)
既然有职业保障的公务员,可以因其家庭成员失业而承受经济压力,政府可否立即评估,职业欠保障的私人企业雇员面对同一疫境,他们承受的经济压力会否远较公务员大,他们承受司长所指的经济"痛感",会否远较公务员沉重及迫切;
(三)
以往本人曾多次要求政府,因应市民于疫情期间蒙受前所未有经济打击,免除或大幅削减他们须缴付的薪俸稅及宽免暂缴稅,惟政府每次回覆时均表示,有缴稅困难市民可向稅务局,提供估计入息/入息减少原因及相关资料,申请缓缴部分或全部稅款,政府会否以同一口径回应上述工会的诉求;
(四)
基于有不少市民知悉政府作出第(三)项所述的回覆时,均批评有关官员"麻木不仁"、"坚离地"、"不知民间疾苦",以及只懂"耍官腔",政府会否以更务实态度,评估私营机构和中小企业的雇主及其雇员,是否更有迫切需要获稅务宽免(特别是免缴暂缴稅);
(五)
有否评估,容许雇员提早提取其部分累算权益,会否实质、及时、有效地减轻失业多月、被减薪、被迫放无薪假人士的经济痛感,以及惠及上述要求额外薪俸稅宽免的工会的成员,从而真正做到"振军心、励民心"、"助经济、纾民愤";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会否立即评估;及
(六)
基于上述工会提及,"公务员的消费意欲理论上比任何人高"、"政府每多花一元在公务员上,能带来的经济增长效益是最高",政府有否评估,按现时平均每位强积金计划成员的累算权益约22万元计,让强积金计划成员提取不多于一半累算权益,可即时为本港经济注入多少活水和带来多少增长,以及有关增长会否较单为公务员提供稅务优惠所带来的更高?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住宅按揭的统计数字及政策

陈克勤议员问:
关于住宅按揭的统计数字及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过去3年每年(a)新批出及(b)新取用的按揭分别而言,有关个案的宗数及有关贷款的总额和平均额为何,并按物业交易类别(即(i)一手市场、(ii)二手市场及(iii)转按)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3年,每年按揭成数为(a)六成及(b)六成以上至九成的按揭个案数目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i)物业交易类别及(ii)借款人所属年龄组别(即18岁至28岁、29岁至38岁、39岁至48岁、49岁至58岁,以及59岁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
(三)
过去3年,每年的按揭个案中,分别采用(i)香港银行同业拆息、(ii)最优惠贷款利率,以及(iii)固定利率贷款计划的百分比及所涉总金额,并按物业交易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四)
过去3年,每年未偿还按揭个案的宗数及所涉总金额,并按物业类别(即(i)资助房屋,以及(ii)私人房屋)列出分项数字;
(五)
就过去3年每年(a)拖欠超过3个月、(b)拖欠超过6个月,以及(c)最终撇帐的按揭分别而言,(i)有关个案的宗数及其分别占总数的百分比、(ii)平均每宗欠款额,以及(iii)总欠款额,并按物业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六)
鉴于资助房屋的按揭利率现时划一以最优惠贷款利率作为定价参考,当局有否计划参考私人住宅按揭的做法,容许资助房屋按揭的借款人选用按揭利率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计划,让他们可因应个人情况(例如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承受还款额浮动的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
鉴于近年越来越多年轻人成为"斜杠族"(指不依赖单一固定工作,而藉从事多个职业及多重身份赚取非固定收入的群体)一员,但据悉有不少银行和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仍采用传统计算方式评估按揭申请人的入息水平,导致斜杠族的还款能力被低估,因而令他们难以申请高成数按揭,当局有否计划检讨该计算方式并修订有关指引,以配合劳动市场的变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保障网上私隐

葛珮帆议员问:
WhatsApp是港人广泛用作即时通讯的流动应用程式("该程式")。该程式近日向用戶发出通知,要求用戶表明是否同意该程式经更新的使用条款及私隐政策("新条款"),当中包含以下条文:用戶同意其用戶资讯可被分享给拥有该程式的Facebook("FB")及FB子公司。若用戶未有于限期前表明同意,则不可继续使用该程式。该程式的大量用戶批评新条款削弱其私隐所受保障,以及该程式变相强迫用戶接纳新条款的做法属滥用其市场权势。虽然该程式的负责人其后表示新条款只适用于商业用戶,以及把有关限期延后,但用戶的疑虑仍未释除。另一方面,该程式的英国和欧洲联盟("欧盟")用戶暂不受新条款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审视新条款后,有否发现新条款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及相关守则/指引;
(二)
鉴于公署已致函FB并提出若干建议(包括为不同意新条款的用戶提供可继续使用其服务的可行方案),是否知悉公署有否接获回覆;如已接获,详情为何;
(三)
有否研究,该程式的英国及欧盟用戶不受新条款影响,是否由于该等地方的保障私隐法例提供较佳保障;如有研究而结果如此,会否参考有关法例,修订第486章,以加强对市民私隐的保障;如不会,原因为何,以及有何其他方案;及
(四)
是否知悉,公署有否审视现时本港常用的通讯程式、社交平台及网上媒体网站有否过度收集其用戶的个人资料;如有审视,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支援措施

邵家辉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透过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下述支援措施的最新落实情况或最终数字,包括(a)接获申请的数目、(b)批准申请的数目,以及(c)受惠人士和雇员(如有)的数目:
(i)
零售业资助计划、
(ii)
会议展览业资助计划、
(iii)
为活海鱼批销商、聘有內地过港渔工的渔船及鲜活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批销商提供资助、
(iv)
商营浴室资助计划/商营浴室的进一步资助、
(v)
健身中心资助计划、
(vi)
公众娛乐场所牌照持有人资助计划、
(vii)
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对房间资助计划、
(viii)
于公众街市推广非接触式付款的资助计划,以及
(ix)
向举办流行音乐会的表演行业公司提供资助?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处理免遣返声请

葛珮帆议员问:
据报,过去7个财政年度用于处理免遣返声请及有关工作的公帑开支逾60亿元,而本财政年度有关开支预算高达12.27亿元,创7年新高。截至去年10月,约有13 000名免遣返声请人("声请人")在港,当中逾8 000人就其声请结果提出司法覆核许可申请,部分声请人更就该等申请的结果提出上诉。有市民认为司法程序及法律援助("法援")制度被滥用,虛耗大量公帑及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过去两年每年司法机构接获多少宗声请人提出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以及声请人就该等申请的结果提出上诉的宗数;
(二)
过去3年,每年法律援助署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声请人提出的法援申请;如有申请被拒绝,原因为何;政府有否发现法援制度被声请人滥用的情况;如有,有何解决方案;
(三)
鉴于在法援制度下每名律师及大律师在过去12个月內可接办民事法援案件宗数上限分别为35及20宗,过去3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i)律师及(ii)大律师在过去12个月內接办免遣返声请案件,并按案件宗数所属范围列出分项数字(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有何措施防止律师及大律师接办过多免遣返声请案件,因而影响他们向本地受助人提供服务;

年份:             
  接办免遣返声请案件宗数
5或
以下
6至
10
11至
15
16至
20
21至
25
26至
30
31至
35
(i)       
(ii)    (不适用)
(四)
有何措施防止免遣返声请案件集中由某数名律师或大律师接办,以及有何新措拖防止该等案件出现包揽诉讼的问题;及
(五)
鉴于免遣返声请相关案件宗数近年激增,是否知悉司法机构会否考虑设立特别法庭以加快处理积压的个案,以免阻延其他民事案件的审理;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司法机构会否考虑延长法庭的办公时间及安排法庭于星期六开庭进行聆讯?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打击外籍家庭佣工跳工

李慧琼议员问:
为协助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及其雇主应对疫情,政府自去年3月21日起弹性考虑外佣以访客身份延长在香港逗留期限的申请,以便他们可以在香港寻觅新雇主。为防止外佣滥用该项安排而提早终止雇佣合约("合约")以转換雇主(俗称"跳工"),政府在上月30日宣布,提早终止合约的外佣将再不可申请以访客身份延长留港期限,并将须按现行政策离开香港。然而,有传媒发现有中介公司设立现金奖励,吸引外佣使用其中介服务转換雇主:已完成现有合约的外佣可获发2,000元,而提早终止合约的外佣则可获发1,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入境事务处去年接获提早终止合约的外佣申请以访客身份延长留港期限的宗数;
(二)
过去3年,当局接获多少宗涉及中介公司教唆外佣甚至提供诱因鼓励外佣跳工的投诉,以及就它们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有否可更有效遏止这类营商手法的新措施及行动;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
会否把申请人过往在香港的出入境和工作纪录列为审批外佣工作签证申请时的考虑因素,以进一步打击跳工及保障外佣雇主的权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

蒋丽芸议员问:
政府早前表示,已预先采购3款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疫苗("疫苗"),为全港市民免费接种,并预计接种计划最早于下月展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除医护人员、长者及护理院舍员工外,政府会否把下述类别人士列入优先接种疫苗的群组:
(i)
医院內支援人员、
(ii)
COVID-19病毒检测的采样人员及实验室人员、
(iii)
运载检疫人士的香港消防处人员、
(iv)
政府外判服务承办商的清洁工人、
(v)
出入境管制站的纪律部队人员、
(vi)
在机场工作的前线人员、
(vii)
在检疫中心工作的人员、
(viii)
运输及物流业从业员,以及
(ix)
获豁免强制检疫的人士;
(二)
会否把需前往疫情风险属中度或高度的国家/地区的本港学生,列入优先接种疫苗的群组,以减低他们在外地感染COVID-19的风险;
(三)
鉴于以色列的全民接种疫苗计划提供全日24小时接种服务,并派出疫苗接种车辆到偏远地区提供接种服务,令该国的疫苗接种率在两星期內达全球之冠的15.8%,政府会否作出类似安排,以提高疫苗接种率;
(四)
鉴于有调查结果显示,有不少市民对接种疫苗抱观望态度,政府会否考虑提供诱因,以鼓励市民接种疫苗;
(五)
鉴于市民可在某程度上选择接种哪款疫苗,有否评估会否出现疫苗供求错配问题;若有评估而结果为会,有何措施纾缓此问题及如何处理剩余的疫苗;及
(六)
鉴于政府将设立保障基金,向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市民提供保障,该基金的详情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