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41(CM-40)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2项附属法例及4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梁美芬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2.
易志明议员
环境局局长
3.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民政事务局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5.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叶刘淑仪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修正案动议人
环境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1年8月18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880/20-21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1年8月23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892/20-21号文件)
3.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权益"议案
动议人
陆颂雄议员
议案措辞
2位修正案动议人
郭伟强议员及潘兆平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888/20-21号文件)
出席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2.
"果断回应外国干预本港事务"议案
动议人
谢伟俊议员
议案措辞
出席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8月25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2021年第162号
2.
2021年第163号
3.
2021年第164号
4.
2021年第165号
5.
2021年第166号
6.
2021年第167号
7.
2021年第168号
8.
2021年第169号
9.
2021年第170号
10.
2021年第171号
11.
2021年第172号
12.
2021年第173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21年8月25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梁美芬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2
易志明议员
环境局局长
3
郑松泰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柯创盛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5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叶刘淑仪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张国钧议员
教育局局长
8
容海恩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9
陈振英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0
李慧琼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1
陈恒镔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卢伟国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陈克勤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4
陆颂雄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谢伟铨议员
环境局局长
16
葛珮帆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7
林健锋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8
陈克勤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9
葛珮帆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邵家辉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1
张宇人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2
叶刘淑仪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重建公共屋村

梁美芬议员问:
自2014年9月以来,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一直未能达到一般申请者平均约3年获首次编配公共租住房屋(下称"公屋")单位的目标,而且离该目标越来越远。有政党建议政府尽快重建26个高楼龄公共屋村,以发挥有关土地的发展潜力,增加公屋单位的供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6年,房委会有否加快进行第二轮全面结构勘察计划,以及重新审视"重建高楼龄公共租住屋村的优化政策"下的4项基本原则,以加快重建高楼龄公共屋村;
(二)
鉴于房委会表示,重建屋村或会令公屋单位供应在短期內减少,因为原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需用于安置受重建影响的公屋居民,房委会有否考虑采用下述模式重建公共屋村:首先在村內球场或空置校舍等用地兴建一幢楼宇,用作安置受重建影响的居民,然后村內各幢现有楼宇以轮換方式被腾空、拆卸、重建及用作安置余下的受影响居民;及
(三)
鉴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于上月表示,期盼到国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时候,香港已告别劏房和笼屋,政府有否调整土地及房屋政策,包括加快重建公共屋村,务求不迟于2049年取缔所有不适切居所;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废铅酸蓄电池

易志明议员问:
废铅酸蓄电池(下称"废电池")如处理不当,当中的有害物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及污染环境。故此,废电池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出入口受法例监管。据报,2018年本港废电池的产生量和出口量分别为38 000及2 100公吨。另一方面,全港唯一并于2019年9月投产的废电池回收中心每年回收到不足1 000公吨的废电池。该等数字令人关注,大部分废电池可能被非法处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本港废电池的产生量,并按其处置方式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3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人因非法收集、处置和出口废电池而被检控,以及被定罪者受到的惩罚;有何措施加强打击该等罪行;及
(三)
鉴于废电池的循环再用率可超过百分之八十,政府有何新措施鼓励相关业界把废电池送往回收中心作循环再用?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郑松泰议员问:
政府近日收紧了防疫规定,由9月1日起,政府、医院管理局、安老及残疾人士院舍,以及幼稚园和中小学的所有雇员,如未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下称"疫苗"),则须自费定期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病毒检测;所有与抵港人士有机会接触的人员均须强制接种疫苗;以及学童疫苗接种率达七成才可全面恢复面授课堂。有市民批评,该等规定变相强迫相关人员接种疫苗、疫苗对防止感染变异病毒株的效用成疑,以及接种疫苗后如有不良反应亦难以获得赔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医院管理局的《病人约章》订明,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检验或疗法,有否评估上述防疫规定有否违反个人对其健康的自主权须受尊重的医学伦理;
(二)
鉴于有受影响雇员表示宁愿离职也不愿冒险接种疫苗,亦有家长担忧子女接种疫苗会影响其发育及健康,政府事前有否考虑该等防疫规定,会否加剧医护及安老服务业的人手短缺问题和影响学童的成长;及
(三)
鉴于有关的专家委员会至今未有确认任何一宗接种疫苗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个案,而截至上月23日,当局在疫苗保障基金下只批准6宗赔偿申请,政府有否评估该等情况对市民接种疫苗的意愿有何影响?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邻里纠纷调解机制

柯创盛议员问:
由于本港人口稠密,邻居之间往往因噪音、光害、卫生、烟味和冷气机滴水等问题而发生纠纷,部分个案甚至恶化为暴力冲突。另一方面,民政事务总署联同两个专业调解机构提供大厦管理义务专业调解服务,但其服务范围并不涵盖邻里纠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政府接获多少宗与邻里纠纷相关的投诉,并按政府部门和投诉的性质列出分项数字;
(二)
现时有何机构或机制,协助市民以调解方式解决邻里纠纷;及
(三)
会否效法新加坡政府,就邻里纠纷设立社区调解中心和仲裁庭,并规定该等纠纷须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方式处理?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电子消费券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市民自本月1日起陆续收到政府派发的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四出消费,不亦乐乎。各商场人潮涌现,旺丁旺市。有市民指,是次发放消费券为近年政府鲜有德政,既带旺经济,又稍纾民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本月1日至今,消费券为本港带来实质经济效益为何;财政司司长曾走访各区店铺,市民向他表达对政府派发消费券的意见为何;市民有否要求司长增发消费券;如有,要求增幅为何;
(二)
本港经济仍未走出疫情阴霾,政府会否因应消费券带来正面效应,善用有关企业斥巨资搭建的电子支付平台,额外发放消费券,以进一步提振经济;及
(三)
本月1日至今,政府接获多少宗关于消费券的投诉;有何措施解决市民使用消费券时遇到技术困难、货不对办、商戶隐藏收费和即时提价等问题?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同乐运动会

叶刘淑仪议员问:
香港运动员在刚结束的奧林匹克运动会表现卓越,全城欢腾。行政长官随后表示,政府会大力推进香港体育盛事化、精英化、普及化及产业化的目标。另一方面,第十一届同乐运动会定于明年11月在香港举行。主办单位计划举办36项体育比赛、13项艺术文化活动,以及开幕及闭幕典礼。届时来自100个国家及地区的健儿将云集香港参与该项体坛盛事。然而,按现行预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辖下康乐设施的政策,该主办单位不属最优先类别的团体,并须与同属第二优先类别的其他团体竞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推进香港体育盛事化及产业化目标的前提下,政府会否给予上述主办单位预订康文署辖下康乐设施的优先权,让这项体坛盛事得以顺利举行,从而为多个行业带来经济收益;及
(二)
鉴于同乐运动会的目标,是透过体育比赛及艺术文化活动推广平等共融的价值观,政府会否藉香港举办该运动会的机会,向世界展示香港作为多元包容社会的一面?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民与社会发展科

张国钧议员问:
由下学年的中四起,高中课程的通识教育科("通识科")将由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民科")取代。据报,教育局预期,首批公民科课本会在本年11月送审,并会在明年4月纳入"适用书目表",因此未能赶及出版供学校在下学年开始时选用。学校教授公民科时需暂时采用由出版社以通识科课本改编的衔接教材或使用校本教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的衔接及校本教材须否事先向教育局送审;若否,有何措施确保该等教材符合公民科的宗旨;
(二)
鉴于教育局于本年6月表示,正就推展公民科课程开发学与教资源,并会将教材陆续上载至网上平台供学校使用,有关工作的时间表及进度为何;及
(三)
有何措施加快公民科课本的评审工作,以及在课本推出前进一步丰富网上平台的资源,以协助教师准确地教授该科目?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龙尾泳滩

容海恩议员问:
人造的大埔龙尾泳滩已于今年6月23日启用。据报,在该泳滩启用的首5天,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分别录得63宗及27宗市民报称在该泳滩被海胆及水母刺伤/螫伤的个案。该类个案现时仍不时发生。有救生员批评,政府在开放该泳滩前沒有进行有关的风险评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今年6月23日至今,康文署录得市民报称在龙尾泳滩分别被海胆及水母刺伤/螫伤的个案的下列资料:(i)个案数目(并按市民的伤势列出分项数字)、(ii)送院治理的市民数目、(iii)市民主要是在水中还是在沙滩上被刺伤/螫伤,以及(iv)所涉海胆和水母的主要品种及是否有毒;
(二)
康文署就上述个案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包括:(i)有否增加当值救生员数目、(ii)有否安排员工定时(尤其是潮退时)巡查及移除海胆和水母,以及(iii)向救生员提供了甚么额外支援;
(三)
康文署(i)有否就如何处理海胆和水母向辖下员工发出指示、(ii)自今年6月23日至今分别从龙尾泳滩移除的海胆及水母的数量,以及(iii)有何机制处理在龙尾泳滩泳区发现的海胆及水母及有否全面检讨该机制;若有检讨,结果为何及有何改善措施;若沒有检讨,原因为何及会否立即进行检讨;及
(四)
康文署有否评估龙尾泳滩现时是否仍适合开放予市民使用;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康文署已经或将会采取甚么措施,减少市民在该处被海胆和水母刺伤/螫伤的风险?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数据安全

陈振英议员问:
本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安全法》"),自9月1日起施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订明,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以及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并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政府有否考虑在港设立类似的数据保护制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订明,国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用及监测预警机制,而有关部门加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政府有否考虑在港设立类似的数据安全监测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订明,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政府有否考虑在港设立类似的应急处置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免收长者博物馆展览的入场费

李慧琼议员问:
现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5间指定博物馆(即香港艺术馆、香港历史博物馆、香港文化博物馆、香港海防博物馆及孙中山纪念馆)的常设展览免费入场,但专题展览则须收入场费。香港科学馆和香港太空馆的展览亦须收入场费。60岁或以上人士("长者")享有入场费半价优惠。另一方面,北京、台北和澳门的指定博物馆及旅游景点现时给予60岁/65岁或以上人士免费入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各博物馆(i)来自长者的入场费收入总额,以及(ii)分别的入场人次及当中长者入场人次分别所占的百分比;
(二)
有否预计各博物馆的展览全面免收长者入场费每年可为其参观人次带来的增幅分别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免收长者所有博物馆展览的入场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牙科服务及牙科医护人员的培训

陈恒镔议员问:
本人收到市民投诉,指卫生署辖下11间政府牙科诊所向市民提供的牙科治疗(俗称"牙科街症")服务严重不足,而且该等服务只涵盖止痛及脫牙,因此未能满足市民(特别是长者)的牙科治疗需要。关于牙科服务及牙科医护人员的培训,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重新考虑增加牙科街症服务的诊症筹额,以及扩大服务范畴,以涵盖补牙、镶牙及根管治疗(俗称"杜牙根")等服务;
(二)
鉴于民间团体及葵青区议会辖下葵青社区重点项目提供的流动牙科医疗车服务广受长者欢迎,政府会否研究由公营医疗体系提供该类服务;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检讨(i)目前私家牙科医生参与(a)长者医疗券计划及(b)关爱基金下长者牙科服务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ii)有关资助额是否足以应付长者的牙科治疗费用;如有,结果为何;及
(四)
会否进一步增加牙科医护人员的培训名额,以应付本港未来的牙科服务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以基建项目带动物业发展项目

卢伟国议员问: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前称"地下铁路公司")透过"铁路加物业发展"模式推展多条新铁路线及多个物业发展项目。关于以基建项目带动物业发展项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港铁公司在上述模式下推展的物业发展项目的下述资料:(i)项目数目、(ii)用地总面积,以及(iii)提供的住宅单位总数,以及当中属公营房屋的单位数目和百分比;
(二)
会否参考第(一)项所述数据,要求港铁公司未来在上述模式下推展的物业发展项目中,提供一定百分比的公营房屋单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积极采用"供应带动发展"的模式,包括重新考虑兴建屯门至荃湾沿海铁路,以各种基建项目促进地区发展,并增加土地和房屋的供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光纤固网宽频网络

陈克勤议员问:
据报,本港现时有不少旧式楼宇(包括唐楼)未受光纤固网宽频网络("光纤网络")覆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受光纤网络覆盖的住宅单位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平均网速;
(二)
现时负责扩展全港光纤网络协调工作的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人员数目为何;
(三)
鉴于政府于2017年表示,通讯办沒有备存按楼宇年龄划分的未受光纤网络覆盖的楼宇数目的资料,通讯办现时有否备存该项资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未来3年有否计划备存该项资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通讯事务管理局可授权网络服务营办商("营办商"),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第14(1)条进入私人楼宇的公用地方,以装置及维持楼宇內的电讯系统,过去3年每年及今年至今,营办商就个别情况获授权的次数为何;
(五)
鉴于现时市区旧式楼宇未能享有光纤网络服务的原因之一,是相关楼宇的业主/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就楼宇內安装光纤网络系统事宜与任何营办商达成协议,政府有否采取措施促使有关各方达成协议;如有,过去3年每年及今年至今,促成的协议数目及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的编制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于政府表示,市区住戶可选用高速无线宽频服务,作为光纤网络服务的替代,但前者一般收费较高并设有数据使用量限制,政府有否研究向现时未受光纤网络覆盖的楼宇的住戶提供更佳选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重建工厂大厦

陆颂雄议员问:
本年5月,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公布,决定拆卸辖下4幢工厂大厦,以将有关用地改作住宅用途,而受影响的租戶/暂准证持有人(统称"租戶")共有2 088个。有不少受影响租戶反映,房委会透过其清空方案向他们提供的津贴/款项及其他援助并不足以支持他们继续经营,他们的公司/工厂难逃倒闭厄运,而他们的员工亦面临失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受影响的租戶当中,有否从事属本港硕果仅存的传统制造业(例如制作蒸笼)的租戶;按(i)工厂大厦名称、(ii)从事的行业类别、(iii)员工数目,以及(iv)现有租约原定到期日列出受影响租戶的分项数字;
(二)
鉴于房委会会为受影响租戶安排局限性投标,以竞投其辖下晋升工厂大厦及开泰工厂大厦的空置单位,该等单位的数目,并按面积及所在工厂大厦列出分项数字;
(三)
由开始就重建上述工厂大厦作公营房屋用途进行研究至今,房委会人员有否与受影响租戶的代表会面,就清空方案咨询他们;如有,按会面日期列出讨论的事项及结果;
(四)
房委会会否收集受影响租戶继续经营的意向,并向有意继续经营的租戶额外提供搬迁津贴及相关支援,让他们可把其业务迁往合适的私人工厂大厦单位继续经营;及
(五)
鉴于有受影响租戶指出,房委会拆卸上述工厂大厦会令从事传统制造业的租戶无法持续经营,打击香港日渐式微的制造业,政府有否评估房委会的决定与政府推动再工业化的政策有否抵触;如有评估,结果为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电动车普及化措施的影响

谢伟铨议员问:
环境局于今年3月公布的《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中提出以下措施:在2035年或以前停止新登记燃油私家车(包括混合动力车)。该局预期车用燃油的需求将逐渐下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全港分别有多少个油站及石油气加气站("加气站");当中有多少个设于由政府批出作有关用途的用地,并按其位置列出该等用地的批租年期及尚余租赁年期;
(二)
有否评估,上述措施对油站及加气站营运商的影响;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评估,上述措施会否令车用燃油的零售价("油价")上升;如有评估而结果为会,会否考虑推出措施稳定油价;及
(四)
鉴于环境局表示,(i)会研究在油站和加气站提供电动车充电站的可行性,以及(ii)已要求地政总署暂缓把土地契约即将到期的油站用地重新招标,并正制订有关用地的长远策略,有关工作的详情(包括会否采用"一地多用"模式发展有关用地)?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支援生物科技企业发展

葛珮帆议员问:
据悉,不少生物科技初创企业在原型开发和产品改进阶段往往面对资金缺口的情况。另一方面,财政司司长于20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在"未来基金"拨出部分款项,成立名为"香港增长组合"的投资组合,策略性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连"的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间生物科技企业获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以进行中游研发活动(涵盖临床前研究及临床前试验),以及涉及的资助总额为何;
(二)
鉴于有智库建议,动用香港增长组合的资金投资于(i)本地大学的深科技及(ii)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生物科技企业,从而建立河套区內锚机构,加速发展生物科技产业集群,政府会否考虑该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
除了在未来基金下成立香港增长组合外,政府会否和业界合作成立更多基金以促进本地生物科技企业的发展,从而发挥资源运用的杠杆效应;如会,详情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特区政府驻內地办事处的工作

林健锋议员问: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现于5个內地城市(即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及武汉)设有办事处("驻內办"),协助港商处理其面对的问题,以及向身处內地的香港居民提供支援。自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內地和特区两地的当局实施入境管制措施,令两地人员往来受限,而跨境经贸活动亦严重受阻。关于各驻內办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各驻內办接获的求助个案的下列资料:
(a)
个案宗数,并按(i)所涉驻內办的名称、(ii)求助人属企业还是个人,以及(iii)求助事项所属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b)
与COVID-19疫情相关的个案宗数,以及
(c)
已获解决的个案宗数,以及余下个案仍未解决的原因;
(二)
在疫情下,各驻內办有何特别措施,帮助港商处理因特区或內地的检疫/检测措施而引起的业务营运问题(例如因封区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约、当地员工上班安排带来的劳动法规问题,以及回港豁免检疫申请);及
(三)
自疫情爆发以来,当地的省/市政府在各驻內办的促使下引进了哪些有助港商营运业务的便利措施(按驻內办名称列出)?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长者照顾服务

陈克勤议员问:
关于长者照顾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家居为本长者社区照顾服务而言,过去5年每年(i)综合家居照顾服务(体弱个案)、(ii)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以及(iii)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分别的(a)服务名额、(b)轮候人数和(c)平均轮候时间为何(以表列出);
(二)
就中心为本长者社区照顾服务而言,过去5年每年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提供的日间暂托服务的(i)名额、(ii)轮候人数和(iii)平均轮候时间为何(以表列出);
(三)
过去5年,每年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提供的(i)日间护理服务和(ii)家居护理服务分别的(a)服务名额、(b)轮候人数和(c)平均轮候时间为何;
(四)
就第(一)至(三)项提及的服务而言,政府现时如何衡量其成本效益;该等服务现时的名额占全港有相关服务需要长者人口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五)
自去年6月本会财务委员会批出有关拨款以来,政府购置物业以营运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和长者邻舍中心的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
(六)
过去5年,每年资助安老院舍照顾服务的(i)宿位数目、(ii)申请人数和(iii)不足宿位数目,并按(a)院舍类别(即安老院、护理安老院及护养院)和(b)宿位类别(即资助宿位及改善买位计划下资助宿位)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七)
长者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自2017年3月推出至今,每年的服务券使用人数为何;
(八)
非政府机构为在其拥有的土地上提供新增长者服务,按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提出的申请的审批进展为何;
(九)
安老事务委员会于2017年年中公布的《安老服务计划方案》所提建议的落实进展为何;及
(十)
鉴于政府的政策目标是"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但现时长者社区照顾服务的开支只占安老服务公共开支总额的38%,会否改革现行制度,使其更着重推行社区照顾服务?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公众泳池及泳滩的管理

葛珮帆议员问:
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公众泳池及泳滩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康文署向公务员救生员提供水肺潜水拯救课程的数目及名额分别为何;有何措施鼓励更多公务员救生员参加该课程;
(二)
鉴于已受训练并符合资格的救生员获公众泳滩主管的批准及在高级救生员指挥下,可使用水肺潜水装备于水中紧急搜索遇溺者,
(i)
现时有多少名派驻公众泳滩的救生员可使用该等装备(并按泳滩名称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ii)
有何措施确保每当公众泳滩开放均有该等救生员当值,以及
(iii)
公众泳滩主管须否曾接受使用水肺潜水装备的训练或持有相关专业资格及经验;如否,康文署如何确保泳滩主管具备作出专业判断的能力,以决定是否批准救生员使用水肺潜水装备;
(三)
现时有多少个公众泳滩沒有提供救生员服务,以及原因为何;
(四)
公务员救生员及非公务员合约救生员职位的入职要求是否相同;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康文署如何确保该两类人员的服务质素一致;
(五)
过去6个月,每月有多少名及百分比的季节性救生员离职;及
(六)
鉴于康文署为减低疫症传播风险而下调公众泳池的入场人数上限,但该署现时仍向泳会出租泳线以供开办游泳训练班,以致市民使用泳池的机会进一步减少,康文署会否改为向泳会出租因救生员人手不足而需暂时关闭的泳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监察职工会

邵家辉议员问:
有社会人士关注,某些在《职工会条例》(第332章)下新登记的职工会涉嫌为违法目的成立,而其进行的活动亦可能违反法例或其会章的规定。他们又质疑,在某些职工会解散时,其拥有的资产及个人资料未获妥善处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有多少个已登记职工会,以及当中有多少个在过去3年內成立;
(二)
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个已登记职工会解散或宣布解散;
(三)
有否深入调查近年不少职工会分别成立及解散的原因;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调查;
(四)
如何监察职工会是否为合法目的成立,以及其进行的活动是否合法和符合其会章的规定;
(五)
如何监察职工会在解散过程中有否妥善处置其拥有的资产及个人资料,以及遵守相关的稅务规定;及
(六)
按现行法例,执法部门可否就某职工会在解散前曾进行违反法例或其会章规定的活动,追究相关人士;如可以,如何追究?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餐饮业员工接种疫苗

张宇人议员问:
有餐饮业人士反映,在餐饮业务处所负责接待顾客的楼面部员工大部分已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疫苗"),但负责预备和烹饪食物的出品部员工(包括厨房员工)的疫苗接种率则较低。另一方面,不少出品部员工指出,在高溫的厨房工作时佩戴外科口罩,感到非常辛苦。就此,政府会否考虑按"疫苗气泡"原则放宽有关防疫规定,订明出品部员工如已接种疫苗则只须佩戴较透气的塑料透明口罩,以鼓励该类员工接种疫苗;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铁路车站上盖物业发展项目

叶刘淑仪议员问: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与一家地产发展商("发展商")正合作发展位于港铁大围站上盖的物业发展项目柏傲庄。屋宇署于本年6月18日收到该项目的注册结构工程师通知,发现第三期第八座部分钢筋混凝土支柱所用混凝土的强度低于指明强度,并已暂停该座的相关上盖建造工程。屋宇署于7月6日收到另一项通知,发现同属第三期的第一座亦出现类似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据报发展商在发现上述施工质素问题后仍于6月20日进行有关住宅单位的销售活动,政府于6月18日收到上述通知后,有否要求港铁公司及发展商暂停该等销售活动;如有要求并收到回覆,该回覆的详情为何;如沒有要求,原因为何;
(二)
有否要求港铁公司及发展商覆检该项目全部楼宇的施工质素并提交相关报告;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发展商已决定拆卸并重建该两座楼宇,政府有否评估此安排所涉的开支会否影响港铁公司从该项目可得的利润,进而影响该公司向作为大股东的政府派发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