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46(CM-45)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10份文件载于附录1
向本会发言的官员
文件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2.
保安局局长
3.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修正案动议人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1年9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984/20-21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1年9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008/20-21号文件)
修正案动议人
保安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1年9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986/20-21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1年9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009/20-21号文件)

IV.
政府议案

1.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政务司司长
议案措辞
2.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议案措辞

V.
议员议案

1.
"发展香港成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议案
动议人
马逢国议员
议案措辞
2位修正案动议人
刘国勋议员及姚思荣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1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002/20-21号文件)
出席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2.
"推动实现碳中和"议案
动议人
陈振英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葛珮帆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1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003/20-21号文件)
出席官员
环境局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9月29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文件
1.
2.
3.
4.
5.
6.
《货物销售(联合国公约)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何俊贤议员提交)
7.
《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张国钧议员提交)
8.
9.
10.
《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葛珮帆议员提交)





附录2

于2021年9月29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黃国健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2
何君尧议员
保安局局长
3
郭伟强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田北辰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姚思荣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容海恩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何俊贤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刘业强议员
保安局局长
9
邵家辉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梁志祥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叶刘淑仪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麦美娟议员
发展局局长
13
谢伟俊议员
发展局局长
14
柯创盛议员
发展局局长
15
陈振英议员
发展局局长
16
周浩鼎议员
发展局局长
17
梁美芬议员
保安局局长
18
陈克勤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葛珮帆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陆颂雄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1
易志明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2
卢伟国议员
发展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在公众地方悬挂国旗

黃国健议员问:
据悉,去年10月1日国庆日及本年7月1日香港回归周年纪念日的前两天,有一些设于公共屋村的议员办事处在其门外悬挂国旗,以表祝贺。然而,房屋署基于接获投诉,指令该等办事处将国旗除下。关于在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上述的议员办事处原先只打算悬挂国旗两至3天,而且悬挂的国旗沒有构成安全问题,房屋署不准该等办事处悬挂国旗的理据为何;
(二)
会否制订指引,订明市民可于国家庆典日子前后一段短时间內在指定的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以便他们有章可循;及
(三)
会否推行措施,鼓励市民于重大节庆日在公众地方悬挂国旗,以示对国家的支持和尊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追究民间人权阵线的法律责任

何君尧议员问:
2019年"黑暴"期间,民间人权阵线(下称"民阵")发起了多场集会和游行。据报,尽管民阵一再宣称是按"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举办该等活动,但活动期间示威者不时高叫鼓吹暴力抗爭的口号,而活动结束后经常有示威者作出暴力冲击行为,令不少青少年走上违法歪路。此外,民阵涉嫌洗黑钱、勾结外国势力和违反《香港国安法》。上月15日民阵宣布解散后,警方发出声明表示,正跟进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的罪行,并会继续追究有否任何组织及人士违反《香港国安法》和其他香港法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民阵的涉嫌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会如何追究其历任召集人和干事及其成员团体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
执法部门会否加紧依法追究上述鼓吹暴力的组织及人士的责任;及
(三)
执法部门会否承诺加快处理与民阵所办活动相关违法行为的案件,以免有关的嫌疑人潜逃海外,消遙法外?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的转让事宜

郭伟强议员问:
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称"居屋")单位的转让限制期届满后,有关业主在向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缴付补价后可在公开市场出售其单位,亦可在未缴付补价下在居屋第二市场出售其单位。另一方面,一项于去年底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二手居屋单位的成交价在此前7年內上升超过一倍,升幅超过私人住宅市场同期的升幅。此外,居屋第二市场成交价破纪录的个案近月屡见不鲜。关于居屋单位的转让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房委会分别接获多少宗居屋业主在购入单位后的首两年及第3至5年期內,在居屋第二市场出售单位的申请;
(二)
房委会会否制订措施防止居屋单位成为物业投资工具,例如把业主在居屋第二市场只能以不高于买价出售其单位的规定的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5年;及
(三)
房委会会否规定其今后推售的居屋单位不得在公开市场出售,以明确分隔资助房屋市场及私人住宅市场,并防止居屋单位成为物业投资工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恢复香港与內地正常通关

田北辰议员问:
据报,香港自8月中起已一个多月沒有源头不明的2019冠状病毒病(下称"COVID-19")本地确诊个案。此外,政府基于內地疫情稳定,现时容许香港及內地居民分别按"回港易"及"来港易"计划从內地来港,而他们抵港后须接受多次病毒检测。然而,香港与內地未知何时可恢复全面正常通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政府专家顾问建议,规定从內地来港人士须在来港前已完成接种COVID-19疫苗,以进一步降低疫症输入的风险,政府会否考虑该建议;
(二)
有否与內地各省市(包括广东省、上海及北京)的当局商讨,恢复两地正常通关;如有,进展为何;及
(三)
为何已于去年8月完成开发的"香港健康码"系统至今仍未推出;会否与广东省当局商讨推行以下措施:两地居民如符合4项条件(即已完成接种COVID-19疫苗、取得血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证明、过去一个月內沒有外游纪录,以及取得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便可申请两星期內有效的"粵港健康码",以便他们往返香港及广东省指定城市时获豁免入境检疫?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外籍家庭佣工入境检疫事宜

姚思荣议员问:
政府自8月30日起容许来自印尼或菲律宾的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有序地入境。他们于入境后须在一间指定检疫酒店或竹篙湾检疫中心接受检疫。按每名外佣检疫21天计算,平均每日的检疫名额为70个。据报现时约有六、七千名外佣等候入境,因此大部分该等外佣需等候数个月才能入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不少酒店表示愿意被指定为外佣检疫酒店,政府会否在短期內增加外佣检疫酒店的数目和检疫名额,以期尽快纾缓外佣短缺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有不少家庭(尤其是有幼童、长者、病人的家庭)急需聘用外佣,政府会否采取措施纾缓该等家庭在外佣到任前的生活压力,或优先给予该等家庭所聘外佣检疫名额;及
(三)
是否知悉,如外佣因政府实施地区性航班"熔断机制"而未能如期来港,已为他们预订检疫房间的有关费用会由谁承担,以及现时有否机制减轻该方的损失?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规管外籍家庭佣工职业介绍所

容海恩议员问:
本人收到不少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雇主及准雇主的投诉,指称有外佣职业介绍所(下称"中介")以不良手法经营,例如滥收佣金、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未有按书面服务协议提供服务,以及利用近期外佣短缺教唆外佣"跳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据悉有外佣中介就违法行为被定罪及判处罚款后,其负责人开设新的外佣中介并继续以相同的违法手段谋取暴利,政府有何跟进行动杜绝此情况;
(二)
鉴于有不少投诉是关乎外佣中介向外佣雇主收取种类繁多的隐藏费用,以致该等雇主最终须缴付远高于服务协议列明的费用,政府会否订明外佣中介可向外佣雇主收取费用的类别和金额上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外佣雇主反映,外佣中介以不良手法经营的情况日益严重,政府会否检视现行规管制度是否已过时或有漏洞,并提出相应修订和加重罚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渔农业从业员购买汽油

何俊贤议员问:
有渔农业从业员向本人反映,部分油公司在2019年反修例风波爆发后不再出售散装汽油,因此他们难以使用以汽油驱动的渔农用机械(例如犁田机及渔船用的汽油舷外机)及需转用其他方式作业,导致成本上升、生计大受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何法例规管油公司售卖散装汽油,以及有何措施防止不法分子购买散装汽油作犯罪用途;
(二)
是否知悉,(a)现时哪些油公司有向渔农业从业员出售散装汽油及有关安排(包括(i)购买汽油时需否出示证明文件,以及(ii)有否设有购买数量的限制),以及(b)有关油站的位置是否方便渔农业从业员;
(三)
会否协助渔农业从业员更便捷地购买汽油,例如向他们发出有关的证明文件,以及与各油公司商讨简化有关安排;及
(四)
有否评估,现时设于香港水域內的8个"指定供给燃料区"能否便利渔业从业员作业,以及会否重新考虑开设更多指定供给燃料区?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改善乡郊地区治安

刘业强议员问:
据悉,乡郊地区幅员广大而人烟稀少,因此爆窃案时有发生。本年上半年,涉及村屋的爆窃案较去年同期多28宗,令人忧虑乡郊治安呈恶化趋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各警区接获在乡郊地区发生的爆窃案数目及其破案率分别为何;
(二)
警方有何新措施打击在乡郊地区作出的爆窃罪行;
(三)
警方有何措施加强与乡郊居民的沟通和合作,以侦测及预防爆窃罪行;及
(四)
警方会否考虑增加乡村巡逻队的人手;如会,有关的目标编制及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应对疫情的策略

邵家辉议员问:
很多市民和多个行业的从业员向本人反映,热切盼望香港与內地尽早恢复正常通关,让两地居民得以全面进行受限多时的探亲、旅游及经商等活动。另一方面,行政长官于本月初表示,香港不可以亦不应该采取"与病毒共存"的应对疫情策略,否则与內地恢复正常通关的希望将更为渺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采取了"与病毒共存"应对疫情策略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与(i)其采取此策略前的情况及(ii)采取感染个案"清零"应对疫情策略的国家和地区,在感染率、重症患者比率及死亡人数方面如何比较;如有,详情为何;
(二)
鉴于全球各地的疫情仍起伏不定,政府有否评估,香港长期采取感染个案"清零"的策略,会对本地旅游及会展等经济活动造成甚么影响,以及有否制订应对方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行政长官于本月中表示,政府正与內地当局讨论在甚么情况和条件下可以逐步有序地恢复正常通关,而中央十分支持香港和內地的专家对接商讨,有关工作的进展为何,包括是否已拟定相关的条件及时间表?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支援有经济困难的人士及家庭

梁志祥议员问:
政府于今年6月开始限时一年放宽在职家庭津贴计划("职津计划")及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的申请资格,以加强支援有经济困难的人士及家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计划自今年3月以来每月分别接获的申请宗数;
(二)
预期上述计划由今年6月至明年5月的开支分别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于短期內检讨及改善职津计划(例如调高津贴金额,以及增设"开工不足津贴")?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蒲台岛的公共设施

叶刘淑仪议员问:
蒲台岛是热门旅游景点,但欠缺公共设施,对岛上居民及游客造成极大不便。全岛唯一的公厕远离码头、在游客旺季不胜负荷,而且属旱厕并发出恶臭;岛上居民沒有自来水供应而只能使用储水缸收集到的雨水,亦沒有电力供应而只能靠发电机提供晚间照明。此外,由于目前唯一一条连接大湾及码头的山径崎岖不平和有众多梯级,该岛居民多年来一直向政府爭取兴建一条连接该两处的无障碍通道作为替代但不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在蒲台岛的码头附近及其他高人流地点设置现代化公厕,以及停用该旱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据报有一家电力公司已完成在蒲台岛兴建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初步设计研究,政府是否知悉该项目的详情(包括发电量及兴建时间表)及进展为何;
(三)
鉴于据报水务署于去年初已委聘顾问在蒲台岛进行地下水资源勘探工作,有关工作的进展为何;及
(四)
会否再次研究兴建上述无障碍通道;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有何其他措施便利游客及岛上年长及行动不便的居民往返大湾及码头?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基建的提供

麦美娟议员问:
本届政府提倡以"基建先行"及"创造容量"的方式规划新发展区,藉此为该等地区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并令邻近一带土地的用途更为高效。关于基建的提供,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表示,必须更积极地以"运输先行"来创造容量,自2018年以来分别有多少项运输基建项目(i)被提出、(ii)获拨款进行及(iii)动工,并按项目名称列出有关项目如何创造容量及令邻近一带土地的用途更为高效;
(二)
用以反映运输基建项目经济回报的各项指标(以及该等指标是否包括新增经济活动及增加的土地价值)及其所占比重分别为何;
(三)
过去5年完成的新界污水收集系统改善工程的详情,包括项目名称、所涉地段,以及工程动工及竣工日期;
(四)
现时有多少条新界乡村的污水收集系统未接驳至公共污水渠;政府(i)已经及(ii)尚未对其污水收集系统进行改善工程的乡村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前者的详情及后者的原因为何;及
(五)
因应新界正进行多个大型发展计划,有否计划在未来5年提升新界的供电、供水、排水及排污等基建设施;如有,各项工程项目的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会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香港会于1846年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不久成立。1895年,港英政府以年租324元,批出中环皇后像广场旁、昃臣道的一幅土地予香港会,租期999年(即至2894年为止),用作兴建一幢英国官商巨贾联谊的会所。1980年代初,香港会与一个私人发展商达成协议,由后者出资重建原会所为楼高21层的新大厦,以換取出租大部分楼层的租金收入,直至2009年为止。有意见认为,香港会占用中环核心用地逾一世纪,惟其会员一直只有约1 500名,而因应香港已于1997年回归祖国,该会所作殖民地时期英国官商联谊场所的用途不复存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香港会会所土地契约的详情,以及当中有否发展和分租限制及履行社会责任条款;现时市民可从甚么途径查阅该契约;
(二)
香港会会所在1980年代初重建时有否向政府支付土地补价,以及香港会现时须否就会所的租金收入缴稅;
(三)
香港会会所以低廉地租占用中环核心用地,会员非富则贵,一般市民无法享用其设施,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是否不合时宜及不符合公众利益;
(四)
会否考虑前港督金文泰于19世纪初的建议:以一个会员资格开放予所有种族、社会阶层人士的会所,取代香港会;及
(五)
有否评估香港会会所用地现时市值为何;会否考虑向香港会提出換地建议,腾出其会所占用的珍贵用地作重新发展,以便把所得收益用于纾缓政府破纪录的财政赤字?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私人发展项目的统计数字

柯创盛议员问:
关于私人发展项目的统计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2015至2020年,每年地政总署(i)接获及(ii)完成处理涉及私人住宅发展项目的(a)原址換地、(b)非原址換地及(c)契约修订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以及(iii)已完成个案所涉项目预计可提供单位总数(按表一列出);
表一
年份申请类别(i)接获宗数(ii)完成处理宗数(iii)已完成个案所涉项目预计可提供单位总数
2015(a)原址換地   
(b)非原址換地   
(c)契约修订   
合计:   
……    
2020    
(二)
2015至2020年,每年地政总署(i)接获及(ii)完成处理涉及私人非住宅发展项目的(a)原址換地、(b)非原址換地及(c)契约修订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以及(iii)已完成个案所涉项目预计可提供单位总数(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及
(三)
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地政总署完成了多少宗私人住宅发展项目的土地补价评估个案,并按表二列出每个项目的详情?
表二
项目土地文件签办日期
[交易类别]
地点
[地段编号]
原有用途土地面积
(公顷)
換地/契约修订有效申请的日期预计单位数目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空间数据共享平台

陈振英议员问:
为促进香港发展成智慧城市,政府正设立一个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平台")入门网站,以加强空间数据的运用、管理、探索及共享。共享平台将于明年全面投入运作。另一方面,据悉新加坡政府已发展共享平台逾10年,而就此推出的主要措施包括为所有政府机构设定具体服务承诺(例如跨机构项目的数据融合须在7个工作天內完成),以及积极鼓励私营机构提供和使用空间数据。新加坡的地理空间产业正蓬勃发展,其规模在2009至2020年期间增长近两倍至相等于28亿港元的款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各政策局/政府部门提供空间数据设定具体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具体措施鼓励公私营机构积极向共享平台提供其管有的地理空间数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评估,私营机构参与共享平台可如何促进本地地理空间产业的发展;若有,详情(包括预期可达到的规模)为何,以及会否制订该产业的发展路线图;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新界北的水浸问题

周浩鼎议员问:
据报,本年8月6日凌晨,在红色暴雨警告信号及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生效期间,新界北莲麻坑路近香园围公路回旋处出现严重水浸,引致两辆汽车拋锚,其中一辆七人车险遭淹沒。有新界居民指出,新界北(特别是乡郊地区)在大雨期间经常出现严重水浸,威胁居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计划就新界北雨水排放设施的规划进行全面检讨;如否,原因为何;
(二)
过去5年,渠务署为处于易浸地区的民居加装挡水板的数目及其他详情;
(三)
渠务署现时库存多少数量的沙包,供有需要的居民及商戶在洪水来临前借用,以及该署如何确保沙包及时送交他们;及
(四)
鉴于新界北的主要道路(包括文锦渡路及上述回旋处)在今年八月初的暴雨期间出现水浸,并导致交通大挤塞,政府有何计划改善有关道路的雨水排放系统,以防止再出现水浸造成的交通挤塞?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社会事件的统计数字

梁美芬议员问:
就2014年占领中环运动、2016年农历年初一晚上旺角骚乱及2019年反修例骚乱这3系列社会事件的相关统计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每系列社会事件的被捕者当中,至今分别有多少人:
(i)
经警司警戒后获释;
(ii)
须承担法律后果(即被定罪、须签保守行为,以及被判照顾或保护令),以及按后果列出分项数字;
(iii)
获撤销控罪;
(iv)
经审讯后被判无罪;以及
(v)
正等候审讯;
(二)
第(一)项所述的人数按他们在被补时的(i)所属年龄组别及(ii)身份(即小学生、中学生、大专院校学生,以及其他)划分的数字(以表列出);
(三)
是否知悉,就与每系列社会事件相关的案件,法院已经或将会审理的案件宗数分别为何,并按(i)法院级别及(ii)案件分类(即刑事或民事)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四)
就与每系列社会事件相关刑事案件而言,法律援助署至今分别(i)收到及(ii)批准的法律援助("法援")申请宗数,以及有关案件至今招致该署的讼费总开支为何;及
(五)
就与每系列社会事件相关刑事案件而言,至今有多少名涉案人弃保潜逃,以及政府采取了甚么措施缉拿他们?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冷气机滴水问题

陈克勤议员问:
关于冷气机滴水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以来,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19个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分别就冷气机滴水接获投诉及采取执法行动的以下数字:
(i)
接获多少宗投诉、
(ii)
经主动巡查发现多少宗个案、
(iii)
发出《妨扰事故通知》的数目、
(iv)
向法庭申请《妨扰事故命令》的数目,以及
(v)
提出多少宗检控,以及被定罪人士平均被判处的罚款额为何;
(二)
第(一)项所述数字按所涉房屋类别(即公共租住房屋、资助出售房屋及私人房屋)列出分项数字;
(三)
过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以来,与食环署处理冷气机滴水问题相关的以下资料(并按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列出分项数字):
(i)
处理冷气机滴水的人手编制;
(ii)
已完成个案的平均、最长及最短(a)调查及(b)回覆投诉人时间;及
(iii)
平均相隔多少天巡查同一街道或大厦;
(四)
过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以来,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处理冷气机滴水事故计划"相关的以下资料:
(i)
参加该计划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数目及百分比;
(ii)
参加该计划的屋苑的数目及百分比;
(iii)
是否知悉参与该计划的屋苑的有关投诉中,滴水问题获(a)解决及(b)转介食环署跟进的个案分别所占的百分比;及
(iv)
有否评估该计划在协助解决有关屋苑冷气机滴水问题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于政府表示,处理冷气机滴水投诉存在一定困难(例如(i)在昏暗的环境难以确定滴水源头,以及(ii)多层式高楼大厦各层的相同位置纵向安装了冷气机,因此有可能会出现多个滴水源头),政府会否采用先进科技解决该等困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于政府在2015年表示,会检讨在夏季增聘合约员工支援前线人员处理冷气机滴水问题的做法,并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考虑成立专责队伍,重点负责处理各区一些较为复杂的投诉个案,(i)该检讨的结果为何,以及(ii)过去3年每年及本年1月以来,专责队伍的数目及人手编制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本地生物科技业研制药物

葛珮帆议员问:
香港大学("港大")正研发全球首款而且副作用较少的2019冠状病毒病喷鼻式疫苗,并已完成第一期临床试验。据报,该疫苗的产业化遇到本地生物科技研发人员惯常遇到的问题。团结香港基金近日发表的《港深生物科技合作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有关的问题主要涉及药物的临床试验及生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生物科技业人士指出,尽管香港的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实力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而有关的临床试验所得数据备受多个主要药品监管机构(包括內地、美国及欧洲的药品监管当局)认可,但临床试验产业欠缺政府的支援,政府有何措施支援本港的医院及医学院进行药物临床试验,以及有否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如沒有相关措施,原因为何;
(二)
鉴于《报告》指出,现时申请在香港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特别是第一期临床试验)所需的审批时间较內地及外地的为长,政府会否研究缩短审批有关申请的时间,以吸引医药企业在港进行临床试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港大的研发团队表示,由于香港沒有疫苗制造厂房,供临床试验使用的疫苗需交由內地药厂生产,以致临床试验未能尽早展开,政府推行的再工业化措施有否包括促使生物科技企业在港设立高端药物制造厂房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有何措施利用落马洲河套区促进香港生物科技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以及该等措施有否包括向相关机构提供资助,以便在该区设立中港多中心药物后期临床试验的统筹基地,或建立高端药物生产线?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协助青年就业

陆颂雄议员问:
过去3年,属15至19岁和20至29岁两个年龄组别的人士的失业率均高于其他年龄组别人士的失业率。尽管该两个年龄组别的人士的失业率已分别从去年7月至9月的高峰(即25.2%和12%),回落至本年5月至7月的18.5%及8.6%,但该等比率仍远高于其他年龄组别的人士的失业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有否就青年的失业原因、接受培训意向、就业意向和受聘条件等事宜进行研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定期以青年和雇主为对象进行专题研调;
(二)
过去3年,有否评估为协助上述两个年龄组别的人士就业而推出的措施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改善有关措施;及
(三)
鉴于政府因应疫情推出了"创造职位计划",并在该计划下推出协助青年就业的措施,各项措施的进展和成效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的士业面对的问题

易志明议员问:
有研究结果指出,近年的士业面对多个结构性问题,包括的士车费偏低和欠缺弹性、司机收入低于运输业界整体平均水平,以及司机老化及人手短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在设定的士车费水平时的既定做法,是把的士车费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费保持足够差距(市区的士和新界的士的差距分别为5至7倍和3至4倍),以尽量减少两者的竞爭,有关差距是如何厘定及计算出来;现时的士的车费与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费实际差距为何;如有关差距低于目标水平,政府有否计划扩大差距至回复目标水平,以期改善司机收入;
(二)
过去3年,每年持有有效的士正式驾驶执照的人数,以及当中有多少名常规的士司机,并按他们所属年龄组别(即29岁或以下、30至39岁、40至49岁、50至59岁、60至69岁、70至79岁,以及80岁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除了把商用车辆(包括的士)的驾驶执照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私家车/轻型货车正式驾驶执照的年期规限由3年缩短至1年外,有何新措施解决的士司机老化及人手短缺的问题;及
(三)
政府会否参考澳洲新南威尔士州的有关措施,推出下述措施以提升的士业的竞爭力:(i)实施弹性车费安排(例如繁忙及深夜时段的车费较其他时段的为高)、(ii)就每次接载轮椅乘客向司机提供补贴,以及(iii)提供免息贷款以协助的士业尽快更換新型及可接载轮椅乘客的的士;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政府有何其他措施?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组装合成建筑法

卢伟国议员问:
与传统建筑方法相比,组装合成建筑法可以大幅缩短建筑时间、提升工地生产力和节省成本。政府于2018年拨款10亿元成立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基金"),资助本港建造业采用创新科技(包括组装合成建筑法)以提升建筑效率。此外,为鼓励发展商更多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屋宇署于2019年5月宣布一项宽免措施:以该建筑法建成的发展项目的楼面面积,当中6%可无须计入该项目的总楼面面积內,也不受制于现时10%的总楼面面积宽免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截至今年5月底,在基金下收到的101宗有关组装合成建筑法的资助申请中,只有37宗获批(即成功率不足40%),政府有否分析申请成功率低的原因,并作出改善;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考虑增加基金的非经常性承担额,同时放宽申请资格和简化审批程序,以进一步推广在香港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等创新建筑科技;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2019年6月至今,屋宇署就上述宽免措施分别接获、批准和拒绝了多少宗申请;及
(四)
会否考虑因应市场情况,提供更多宽免或其他诱因,以鼓励更多发展商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