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事项
1.EC(2020-21)9建议在消防处开设1个消防总长编外职位 (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由2021 年4 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5年,以加强对新界总区在行动和运作方面的督导、指挥和支援
(出席人员:保安局副局长/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B)/消防处副处长/消防处副消防总长(总部))

(保安事务委员会曾于2020年11月3日讨论此项建议)

2.EC(2020-21)10建议在香港海关开设1个海关助理关长常额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并删除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作抵销,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理顺行政及人力资源发展处的首长级人员支援
(出席人员:保安局副局长/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禁毒)1/香港海关副关长/香港海关助理关长(行政及人力资源发展))

(保安事务委员会曾于2020年11月3日讨论此项建议)

3.EC(2020-21)11建议保留社会福利署1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21 年4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3年,以继续领导牌照及规管科,加强对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监管,以及持续推展多项提升院舍服务水平的工作
(出席人员: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社会福利署副署长(行政))

(福利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2月8日讨论此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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