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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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21-22)5 | 建议在香港警务处开设1个总警司编外职位(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为期5 年,专责领导刑事部辖下即将成立的财富情报及调查科,以因应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建议,加强本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能力 |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1/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5/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
(刑事)/警务处总警司(毒品调查科)/香港警务处总督察(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小组)(毒品调查科))
(财经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4月9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822/20-21(02))) | ||
2. | EC(2021-22)1 | 建议保留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1 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为期3年,由2021 年6月22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以继续就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各项改革措施提供必要的政策意见和支援 |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2/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强制性公积金改革)
(财经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4月9日讨论此项建议) | ||
3. | EC(2020-21)14*注释符号代表2021年3月31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发展局(规划地政科)开设1个跃动港岛南办事处总监非公务员职位(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6年3月31日止,以领导由跨专业团队组成的跃动港岛南办事处,统筹相关决策局╱部门推展和落实「跃动港岛南」计划下的措施 |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1/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2)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2月23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725/20-21(01))) | ||
4. | EC(2021-22)3 | 建议保留民政事务局1个政府建筑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2021年9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至2023年12 月31日止,以继续领导启德体育园组监督启德体育园项目的推展工作 |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体育专员/民政事务局项目总监(体育园))
(民政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3月15日讨论此项建议) | ||
5. | EC(2021-22)4 | 建议在劳工处开设1个首席劳工事务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为期3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推行和监督改善法定产假的新措施,以及加强落实新策略和政策的支援 |
(出席人员: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劳工处处长/劳工处助理处长(发展))
(人力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3月16日讨论此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