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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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21-22)14*注释符号代表2021年8月18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开设1 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3 点)和保留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22年1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4年,至2025年12月31 日止,以继续领导各项主要立法及政策措施;以及删除4 个前保险业监理处的常额职位,即1 个保险业监理专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4 点)和3 个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 |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6/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保险及退休计划)
(财经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8月9日讨论此项建议) | ||
2. | EC(2021-22)16 | 建议落实纪律部队职系架构检讨的相关建议(廉政公署除外),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月首日起生效 |
(出席人员:保安局常任秘书长/保安局副秘书长(2)/保安局首席管理参议主任(保安)/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薪酬及假期))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7月12日讨论此项建议) | ||
3. | EC(2021-22)17 | 建议在廉政公署落实纪律部队职系架构检讨的相关建议,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月首日起生效 |
(出席人员:廉政专员/廉政公署助理处长(行政)/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薪酬及假期))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7月12日讨论此项建议) | ||
4. | EC(2021-22)15 | 建议开设6 个编外职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3 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地政总署的1个总产业测量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规划署的1个总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点)和政府产业署的1个总产业测量师/首席物业估价测量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5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长期的土地供应 |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1/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5/土木工程拓展署副署长/土木工程拓展署北拓展处副处长/土木工程拓展署西拓展处副处长/地政总署助理署长(专业事务)3/规划署助理署长(委员会)/政府产业署署长/政府产业署副署长)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8年12月19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692/18-19(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9年3月29日讨论此项建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9年4月3日讨论此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