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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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21-22)18*注释符号代表2021年9月1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开设2个编外职位,即1个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和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 2026年3 月31 日止,以带领启德办事处统筹和推展启德发展区內及周边地区各项现正进行及即将进行的工程项目 |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2/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工务)2/土木工程拓展署东拓展处处长/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长(行政)/土木工程拓展署总工程师(东5)/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级工程师(15(东)))
(发展事务委员会曾于2019年4月30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1)1085/18-19(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于2019年6月26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ESC142/18-19(01))) | ||
2. | EC(2021-22)19*注释符号代表2021年9月1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建议在律政司开设2个编外职位,即1个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2 点)和1个助理首席政府律师职位 (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为期5年,以推行「愿景2030 -聚焦法治」计划下的新政策措施,并应付新增及现有项目所带来的额外工作 |
(出席人员:律政司政务专员/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决爭议办公室主任/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决爭议办公室高级政府律师)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曾于2021年3月1日讨论此项建议) (就此项建议政府当局提交予事务委员会的补充资料文件(CB(4)1256/20-2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