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20-21)9
建议在消防处开设1个消防总长编外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由2021 年4 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5年,以加强对新界总区在行动和运作方面的督导、指挥和支援
通过
2.
EC(2020-21)10
建议在香港海关开设1个海关助理关长常额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并删除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作抵销,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理顺行政及人力资源发展处的首长级人员支援
通过
3.
EC(2020-21)11
建议保留社会福利署1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21 年4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3年,以继续领导牌照及规管科,加强对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监管,以及持续推展多项提升院舍服务水平的工作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