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20-21)9 建议在消防处开设1个消防总长编外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由2021 年4 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5年,以加强对新界总区在行动和运作方面的督导、指挥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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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C(2020-21)10 建议在香港海关开设1个海关助理关长常额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并删除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作抵销,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理顺行政及人力资源发展处的首长级人员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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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C(2020-21)11 建议保留社会福利署1个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21 年4 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3年,以继续领导牌照及规管科,加强对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监管,以及持续推展多项提升院舍服务水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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