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时正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20-21)12 建议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开设6个编外职位,包括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 3 点)、1个政府城市规划师(首长级薪级第 2 点)、3个总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 1 点)及1 个总城市规划师(首长级薪级第 1 点);在规划署开设1个总城市规划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以及在路政署开设1 个总工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5年3 月31 日止,以推展与大屿山发展及保育相关的项目

通过*注释符号代表有委员在会议上要求财务委员会讨论和分开表决该项目。

2.EC(2020-21)13 建议在渠务署开设1个总工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6年3月31日止,以带领新成立的「岩洞工程部」,主力推展「搬迁沙田污水处理厂往岩洞计划」,以及规划工程项目,把其他合适的污水处理设施迁往/设于岩洞

通过

3.EC(2020-21)14 建议在发展局(规划地政科)开设1个跃动港岛南办事处总监非公务员职位(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至2026年3月31日止,以领导由跨专业团队组成的跃动港岛南办事处,统筹相关决策局╱部门推展和落实「跃动港岛南」计划下的措施

尚未处理

* 有委员在会议上要求财务委员会讨论和分开表决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