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21-22)12 建议在教育局开设3个编外职位,即2个教育署助理署长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1 个首席教育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为期4年,务求加强首长级人手,以制定、推行、监察和检讨各项教育政策,并应付对质素成效兼具的教育服务的急增需求

通过*注释符号代表有委员在会议上要求财务委员会讨论和分开表决该项目。

2.EC(2021-22)13 建议把律政司1个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3点)提升为律政专员职级(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6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向作为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的律政司司长提供强大支援,以及领导名为「系统性检讨香港成文法」的新项目

通过

3.EC(2021-22)14 建议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开设1 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3 点)和保留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22年1月1 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4年,至2025年12月31 日止,以继续领导各项主要立法及政策措施;以及删除4 个前保险业监理处的常额职位,即1 个保险业监理专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4 点)和3 个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

尚未处理

* 有委员在会议上要求财务委员会讨论和分开表决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