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非物質文化遺產
譚岳衡議員問(由陳沛良議員代問):
據悉,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非遺")非常豐富,首份"香港非遺清單"涵蓋480個項目,而首份"香港非遺代表作名錄"涵蓋共20個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對於非遺的保護、宣傳和傳承,政府近期做了哪些工作,後續規劃如何;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非遺項目的傳承非常重要,政府是否有推行相關工作培養青年非遺傳承人;如是,有否評估相關工作的成效如何;及
(三)
非遺的宣傳保護有否考慮結合目前前沿的人工智能技術、元宇宙技術等?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建設智慧香港
林筱魯議員問: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組建國家數據局,以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此外,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建設智慧香港,並表示政府會與內地探討內地數據向香港流通的安排,共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智慧城市協同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了建設智慧香港,會否設立由政府統籌的"大數據局",或將政府統計處改為"大數據局";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現時政府和內地有關當局在數據互聯互通的情況為何,以及預計未來的情況為何;及
(三)
鑒於發展智慧城市需要收集、連結、儲存和分析數據,有市民擔心《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未能與時並進,政府會否檢視該條例,以配合智慧城市的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放生動物活動
何俊賢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多年來部分市民胡亂放生動物(下稱"放生")的情況未有改善,包括於不適合生境放生,以及放生具侵略性、外來或雜交物種,讓人質疑現行法例未能起阻嚇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漁農自然護理署透過海報宣傳放生可能帶來的影響,並呼籲公眾考慮以植樹、捐贈及義工服務等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政府有否評估有關宣傳教育工作的成效,包括過去3年,每年接獲有關的舉報宗數、分別有多少人被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該等數字所呈趨勢;
(二)
鑒於上屆政府建議,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下,引入"釋放或棄置動物而引致不必要的痛苦"的罪行,但有意見認為,該建議並未針對胡亂放生問題及有關活動對生態的影響,政府會否效法國家提倡的"科學放生"及參考國家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對該條例作出修訂;及
(三)
會否考慮規管放生活動及推動科學放生,例如規定市民必須透過獲准承辦或舉辦科學放生或增殖放流活動的團體,進行放生活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加強對內地法制法規的認識
李慧琼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宣布,將"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改名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下稱"憲基廣會"),並提出進一步推展《憲法》及《基本法》的宣傳教育。有意見認為,香港市民對制定、修改及監督實施《憲法》及《基本法》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至內地的法治制度和法規,普遍認識不足,甚至存在誤解。隨着越來越多香港市民北上升學、工作、經商以至居住,提高他們對內地法制法規的認識和理解相當重要,也是推進香港與內地交流合作的重要基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通過調查或其他方式,評估香港市民對內地法制法規的認識程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考慮通過普及法律教育,推動香港社會加深認識內地的法制法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與憲基廣會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計劃,推動香港社會加深認識內地的法制法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審批
謝偉俊議員問:
據悉,政府為協助中小企業而設"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下稱"特惠貸款"),被市民質疑出現貸款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下稱"按保公司")涉嫌無理拒批申請個案,令申請人"有冤無路訴"。有申請人指,有貸款銀行疑出爾反爾,先告知其申請成功獲批(甚至聲稱基於其良好借貸還款紀錄,銀行可加大貸款額度),促使申請人大幅招聘員工及作擴展安排,後卻以按保公司拒批為由(及在無解說拒批理由及對口單位或負責人情況下)拒批貸款,令申請人有被嚴重誤導乃至被愚弄感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對上述貸款銀行或按保公司拒批情況(特別先批後拒,又"苦無對口"),可提供甚麼援助;可否協助申請人聯絡有關貸款銀行及按保公司了解拒批原委,以及仿效消費券及"保就業"計劃等解困措施設覆檢或上訴機制;
(二)
自特惠貸款推出至今,當局接獲多少宗不滿審批狀況、要求上訴或覆檢個案,以及有何跟進行動;及
(三)
有否評估,上述涉嫌先批後拒情況會否有違本地銀行及政府援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良好原意,以及為政府民望造成負面影響?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打擊售賣未完稅香煙活動
黃英豪議員問:
據報,隨着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由本年2月22日起增加煙草稅,主流香煙每包售價上升至74元。關於打擊售賣未完稅香煙(下稱"私煙")活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香港海關(下稱"海關")過去5年檢獲的私煙數目均有所上升,去年檢獲7億3 200萬支私煙,較2018年的5 340萬支上升12.7倍,有否了解原因為何,並按主要來源地列出檢獲的私煙數目;
(二)
鑒於據報,近期有不法分子先以小量來自東南亞國家的"雜牌煙"報關及繳納相關稅項來領取相關進口許可證,再利用有關許可證沒有綁定香煙批次的漏洞,偷運大量未完稅的平價香煙(俗稱"白牌煙")來港,海關有否注意到,有關操作是否涉及有組織犯罪,以及有否計劃堵塞有關漏洞;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海關會否因應層出不窮的走私私煙和假煙的手法,加強緝私工作,以及有何有效措施防止私煙集團招攬俗稱"艇仔"的分銷中介在市場兜售私煙?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邱達根議員問:
《2022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並會把"未來基金"下設立的"香港增長組合"納入該公司管理,旨在進一步用好財政儲備以促進香港經濟和產業發展,並吸引和助力更多企業在港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公司成立至今,表示有興趣及已提交投資計劃書的機構數目分別為何;投資計劃書的評審機制為何;預計該公司最快何時正式進行投資;
(二)
該公司會否直接管理部分投資;若會,該等投資所佔的比例及詳情(包括該公司將會直接投資於項目、企業、基金,抑或混合投資,以及當中涉及的投資分配比例)為何;
(三)
香港增長組合設立至今的以下資料:(i)獲任命為普通合夥人的機構數目、(ii)已跟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簽訂普通合夥人合約的機構數目及(iii)當中已獲金管局發放投資款項和尚未獲發放投資款項的機構的分別數目、(iv)金管局已發放的投資總額,以及(v)各家獲任命為普通合夥人的機構由與金管局簽訂合約至獲發放投資款項分別所需的時間;及
(四)
如何確保該公司在審批投資計劃書及發放投資款項等各方面,均能夠提速、提效,以更有效地達致該公司成立的目的,並發揮其最大的效益;政府會否參考為政府部門制訂服務承諾的做法,為該公司制訂投資管理準則和目標;若會,具體詳情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善用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
陳紹雄議員問:
現行法例規定,任何在香港進行的建造工程若總價值為300萬元或以上,該建造工程的承建商須繳付有關建造工程的價值的0.15%作徵款,而任何石礦場的經營人也須就其石礦場所開採或生產的石礦產品繳付有關石礦產品的價值的0.15%作徵款。有關徵款為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該基金")提供收入來源,以發放補償予《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第360章)下合資格獲得補償的人士。據悉,目前該基金的累積盈餘已接近30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肺塵埃沉着病(包括矽肺病及石棉沉着病)及間皮瘤的新症數目,並按疾病名稱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有何新措施減低該等疾病的個案;
(二)
過去3年,每年該基金向第(一)項所述的疾病的患者發放補償的金額,並按疾病名稱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
鑒於隨着本港的大型基建發展(包括北部都會區及中部水域人工島等)日漸增多,該基金徵收的徵款亦會相應增加,除了用作該基金的流動資金需求外,當局有否考慮如何善用該基金的盈餘;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醫療旅遊
林順潮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香港具備發展為亞洲和國際一流醫療旅遊目的地的條件,包括擁有優秀的醫療科研人才、國際認可的臨床測試技術、完善的監管制度、與國際同步的用藥標準,以及發達的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然而,政府仍未有一個清晰的行動綱領以發展本港醫療旅遊產業。此外,據報在2018年,內地醫療旅遊服務市場的規模已高達1,186億元人民幣,而全球醫療旅遊市場規模在2023年預計將達到1,653億4,500萬美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5年,有多少名非香港居民來港求醫和他們主要來自哪些國家或地區,以及當中主要求診的專科為何;
(二)
有否考慮為非香港居民簽發來港就醫簽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可否為有意來港求醫之非香港居民提供更多官方諮詢和協助;及
(四)
有否計劃協助有意來港求醫的非香港居民在港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規管人工智能技術生成的內容
林琳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突飛猛進,在為社會的生產力帶來巨大變革的同時,也出現了算法偏見、信息泄露及內容造假等安全隱患。其中,人工智能生成的圖片幾可亂真,助長了虛假資訊及陰謀論的傳播。另一方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今年4月發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進行規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及評估人工智能的普及應用,對本港的社會、教學研究及經濟結構等方面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研究及比較內地及海外地區(例如歐盟和日本)對於監管人工智能的應用的法律條文,並對人工智能的應用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出前瞻性的解決方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研究立法規定人工智能生成的圖片必須註明是人工智能生成,以防止生成虛假資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口岸的人流管理
陳克勤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在早前的復活節假期期間,多個陸路口岸出現人流擠塞的情況,對出入香港的旅客造成困擾。關於口岸的人流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目前香港居民在進入內地前,須先在網上完成健康申報以取得俗稱"黑碼"的二維碼,以便在過關時掃碼入境,但有意見指出,掃描黑碼是造成各口岸在長假期期間出現人流擠塞的主要原因,政府有否就有關安排與內地有關部門進行溝通;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據悉,有口岸在近兩個長假期期間暫停掃描黑碼的安排而運作明顯暢順,政府會否考慮向內地有關部門建議,把香港和內地公眾假期期間暫停掃描黑碼的安排恆常化;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香港設有多個陸路口岸,當局有何策略落實旅客分流,讓各口岸資源被充分利用,以及會否考慮利用科技向旅客實時分享各口岸的人流情況;
(四)
對於較新及人流較少的口岸,當局有何宣傳措施,讓香港和內地居民充分了解該等口岸的相關資訊;及
(五)
會否考慮在公眾假期期間,適當延長口岸的開放時間,以方便香港居民及鼓勵旅客錯峰出行?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改善大埔龍尾泳灘的配套設施
李梓敬議員問:
大埔龍尾泳灘("該泳灘")在2021年6月正式啟用,是大埔區內唯一的公眾泳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及研究將該泳灘連接至大尾督以發展成海濱長廊,並修葺有關海邊設施、增加休憩設施及引入更多餐廳,從而將該地段打造成香港第二個黃金海岸,成為本港的特色景點之一;
(二)
鑒於據悉,汀角路近大埔龍尾路至該泳灘一帶,部分近海邊的行人路的中間安裝了防撞欄,以致有關行人路段只有數吋闊,不少村民步行至該路段時被逼步入行車路,構成危險,政府會否改善該路段(例如加闊該路段或更改有關防撞欄的設計),以保障村民的安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政府會否優化該泳灘的設施,例如增加休憩設施、在公廁安裝"智能公廁系統"、使用智能系統監察該泳灘的水質,以及栽種更多樹木,以提升該泳灘的質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政府會否優化該泳灘周邊的交通配套,例如增加公共交通路線以連接新界東北部的其他地區,以及增加停車場車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聯合國一委員會就香港情況所作結論
黎棟國議員問: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會")在本年2月舉行會議,接見包括香港特區政府代表團在內的中國代表團,以及審議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第四次報告。政府表示,委員會在3月發表審議結論,其中就香港多方面情況作出失實、偏頗和誤導的內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除了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擔任中國代表團其中一位副團長外,其他香港特區政府代表團成員的職級、所屬政策局/政府部門,以及他們在代表團的具體工作內容為何;
(二)
除了留意非政府機構在委員會會議前就上述第四次報告提交的"影子報告",以及事先擬備回應口徑外,政府為上述會議還進行了哪些事前準備工作,以反駁委員會任何失實指控;
(三)
鑒於即使政府進行了第(二)項所述的事前準備工作,委員會仍然就香港多方面情況作出失實、偏頗和誤導的內容,政府有否汲取上述會議的經驗,檢討如何在2028年提交下次報告前,作出更好的準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本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多名委員在本年4月的會議上指出,政府只透過新聞稿對委員會的審議結論表示不滿和回應並不足夠,他們並認為,政府應以影片、數據、多媒體及定期舉行記者會等措施,反駁委員會的失實指控,並獲出席官員承諾考慮該等建議,政府會否採納該等建議;如會,推行有關措施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縮短專科門診服務輪候時間
梁熙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表示,每年公立醫院專科門診服務量已達至800萬人次,而每年增加約90萬個新症。有意見認為,醫管局為進一步改善專科門診的輪候時間而於2019年年底確立"截上游、放下游、中間分流"的策略的成效不彰,亦有意見認為,推動專科護理發展能紓緩專科門診服務輪候時間長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在首次接受專科醫生診治後,有多少百分比的專科穩定新症病人可以在5次覆診內結束個案,或轉介至家庭醫學專科診所;
(二)
有否統計,分別有多少百分比的專科穩定新症病人因病情複雜及病情輕微而被轉介至普通科門診診所跟進,並按專科部門(即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內科、骨科、兒科、精神科及外科)列出分項數字;
(三)
鑒於醫管局設有機制,可以安排病情較輕的專科新症病人及病情穩定但仍需專科支援的病人於家庭醫學專科診所跟進,過去3年,每年從各專科門診診所轉介至家庭醫學專科診所的病人數目,以及其佔專科病人總數的百分比為何;
(四)
鑒於醫管局設有由資深護士主導的護士診所,為病人提供會診及併發症檢查等服務,過去3年,有多少名專科門診的病人在覆診期前,獲護士診所的護士會診,以及其佔專科病人總數的百分比為何;當中有多少名病人在護士診所接受會診後無需返回專科門診診所覆診;及
(五)
鑒於現時香港護士管理局設有"專科護士自願認可計劃",當局有否考慮優化該計劃,由專科護士處理屬輕症的專科病人或專科穩定新症病人,以發揮專科護士的作用,並縮短專科門診輪候時間?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解決救生員人手不足問題
邵家輝議員問:
根據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提供的資料,該署在本年4月至5月期間需要聘請超過600多名季節性救生員,但截至本月1日,只有240名救生員到任。有市民擔心,一些公眾游泳設施於泳季時或未能完全開放供市民使用,以致浪費公共資源。此外,因應本港救生員不足,本人於本月15日本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建議當局考慮從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輸入救生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調查,現時本港受僱於私營機構的救生員的工資中位數為何,以及該數字與康文署的救生員(包括季節性救生員及公務員救生員)的工資中位數比較為何;
(二)
鑒於有工會人士表示,救生員行業的入職學歷要求低,對大灣區內地城市高學歷人才吸引力有限,政府有否評估,以本港救生員的工資中位數招聘大灣區內地城市合資格人士來港擔任救生員的吸引力;會否推出試行招聘計劃,以從實際應徵情況知悉對有關計劃的反應;
(三)
鑒於有工會人士表示,政府應增聘公務員救生員以維持穩定人手,政府有否評估,在救生員的工作性質多屬季節性的情況下而擴大公務員救生員的人手編制,是否恰當運用公帑;
(四)
有否詳細研究從大灣區內地城市輸入救生員的可行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康文署早前表示,會探討以外判承辦商在指定公眾泳池提供季節性救生員服務的可行性,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以及有否實施時間表?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
李世榮議員問:
政府在2018年12月設立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基金"),資助合資格的安老及康復服務單位購置、租借和試用科技產品。由2022年9月推出的第八批次開始,申請購置及租借科技產品的資格已經擴展至其他非資助的私營或自負盈虧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第一至第八批次基金分別接獲及批准的申請宗數,並按申請服務單位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
至今獲基金撥款購置、租借,以及試用科技產品分別的金額,以及有關的比例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政府調高每名安老院舍住客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的建議,會導致安老院舍營運成本增加,政府會否考慮放寬安老院舍申請基金補助金的上限,以更好地協助安老院舍提升服務素質?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營牙科服務
陳健波議員問:
去年9月,衞生署在部分提供牙科街症服務的牙科診所推行"初步登記"安排。該等診所會於提供牙科街症服務當日的凌晨12時起為服務名額內的輪候人士初步登記個人資料,輪候人士便可離開診所,並於當天上午原定派籌時間返回相關診所正式取籌及進行登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初步登記"安排推出至今,各有關牙科診所牙科街症服務的名額、取籌比例及輪候人士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以及衞生署有否考慮增設服務名額以滿足需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考慮優化"初步登記"安排,包括讓市民透過電話或網上平台取籌,無需親身排隊輪候;
(三)
鑒於現時衞生署的非預約緊急牙科服務只會為市民處理止痛及脫牙,而不會處理其他口腔問題,衞生署會否擴闊有關服務的服務範圍;及
(四)
有否計劃未來提供更多公營牙科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中小學學位規劃
周文港議員問:
關於公營(包括官立及資助)及直資中小學學位規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個學年及未來1個學年,每年分別有多少間公營及直資中小學已經或將會停辦、合併或重置,並按香港島、九龍及新界3個區域和區議會分區以表一列出該等學校的以下資料:(i)名稱、(ii)辦學團體、(iii)創校年份,以及(iv)停辦、合併或重置前1個學年的(a)班級數目、(b)學生總人數,以及(c)教職員總人數;
表一年度:
區域 | 區議會 分區 | (i) | (ii) | (iii) | (iv) |
(a) | (b) | (c) |
香港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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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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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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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過去3個學年及未來1個學年,每年分別有多少間公營及直資小學只能開辦1班小一,並按香港島、九龍及新界3個區域和區議會分區以表二列出該等學校的以下資料:(i)名稱、(ii)辦學團體、(iii)創校年份,以及(iv)最近1個學年的(a)班級數目、(b)學生總人數,以及(c)教職員總人數;
表二年度:
區域 | 區議會 分區 | (i) | (ii) | (iii) | (iv) |
(a) | (b) | (c) |
香港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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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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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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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有否評估,未來3個學年,每年各區對中學學位的需求;如有,數目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對於因學校停辦或合併而受影響的學生,有否機制安排其轉至其他原區公營或直資中小學繼續學業;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對於因學校停辦或合併而受影響的教師,有否機制協助其轉至其他公營或直資中小學任職,從而為業界挽留人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有否機制協助不獲公帑資助開辦小一的公營及直資小學轉型至為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而設的職業訓練中心、提供僱員再培訓課程的社區進修中心,或大學市區教學中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對青少年的網絡性騷擾
管浩鳴議員問:
有機構的調查顯示,香港青少年受網絡性騷擾的問題嚴重,近4成受訪青少年表示曾遭受虛擬性騷擾,包括非情願地收到網上性裸露內容及性誘惑等,甚至曾被要求提供個人的色情照片。有意見認為,有關情況不容忽視。就打擊對青少年的網絡性騷擾,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當局接獲有關青少年受網絡性騷擾的求助、投訴及舉報宗數分別為何,並按受網絡性騷擾的青少年的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個案中被捕和被定罪的人數分別為何;
(二)
鑒於據悉,內地有專門保護青少年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因應本港青少年受網絡性騷擾的問題日趨嚴重,當局會否考慮參考內地保護青少年的措施,研究制定法例,防止青少年受到網絡性騷擾;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機構認為,政府應設立兒童網絡安全專員及獨立機構,以針對線上性剝削和性虐待兒童的個案,以及提供兒童友善的求助及投訴機制,政府會否考慮有關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組裝合成"建築法
江玉歡議員問:
近年政府大力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法(簡稱"MiC"),並於多個建築工程項目(例如公共租住房屋)採用該建築方法。然而,有關組裝合成組件的運送受現行法例及規定所限(例如該等組件的總闊度若超過2.5米,便需申請運載"特闊貨物"的許可證及作特別的交通安排(包括在有關的運載車輛的前及後須有車輛護送等)),以致有關的運輸成本及時間增加。此外,由於MiC與傳統的建築方法不同,令採用MiC的建築工程需要額外聘請擁有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現時全港掌握MiC技術的人員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有否計劃,加強對掌握MiC技術的人員的培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據悉,採用MiC的建築工程數目日益增加,有否計劃開設更多相關培訓課程,以吸引更多年輕人投身有關行業和提升他們的專業知識及技能;如有,進展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據悉,隨着採用MiC的建築工程數目增加,有關組件的運輸需求亦相應上升,政府有否研究修例,例如容許運載總闊度超過2.5米的組裝合成組件的車輛可獲豁免領取運載特闊貨物的許可證,並放寬有關的特別交通安排,以減低有關運輸成本及時間;如有,進展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鼓勵聘用更多半職及兼職職業司機
周浩鼎議員問:
有運輸業界人士指出,巴士及小巴的司機人手短缺,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就鼓勵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聘用更多半職及兼職司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i)巴士、(ii)電車、(iii)小巴及(iv)港鐵的營辦商分別聘請半職及兼職司機的總人數,以及當中女司機的人數;
(二)
是否知悉,第(一)項所述的(i)半職及兼職司機及(ii)半職及兼職女司機屬各個年齡組別的人數(即25歲以下,25至39歲、40至49歲,以及50歲或以上)(以表列出);及
(三)
會否提供誘因鼓勵各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聘用更多家庭主婦擔任半職或兼職司機職位,從而讓她們可投入勞動市場及賺取收入,同時釋放更多勞動力?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改善維多利亞港沿岸水質和臭味
梁美芬議員問:
關於改善維多利亞港("維港")沿岸水質和臭味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一年維港水質管制區的全年水質達標率;
(二)
過去一年政府跟進了多少宗污水渠錯駁導致污水排入維港水質管制區的個案,以及當中有多少宗已獲糾正,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
第(二)項提及的個案中,分別有多少宗(i)在業主被警告/勸諭後獲糾正、(ii)在業主接到法定修葺/清拆令或被檢控後獲糾正、(iii)在政府採取執法行動後仍未獲糾正,以及(iv)由政府承建商進行糾正工程;
(四)
(i)於過去一年竣工、(ii)正施工及(iii)尚待本會撥款的維港水質管制區污水系統改善工程項目的以下資料:項目名稱、竣工年份/預計竣工年份及造價/預算造價;及
(五)
"進一步提升維港沿岸水質"的顧問研究報告所載各項建議的最新落實情況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