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4年3月27日

立法會

議程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2項附屬法例及6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陸頌雄議員 
(提升的士行車安全的裝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林筱魯議員 
(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李世榮議員 
(支援照顧者的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林新強議員 
(道路路面的維修工作)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5.李慧琼議員 
(發展新質生產力)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6.江玉歡議員 
(認知障礙症患者的照護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議案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議案措辭:附錄3

IV. 
議員議案
1."檢視《長遠房屋策略》,縮短置業階梯"議案

動議人:林筱魯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4

4位修正案動議人:周文港議員、謝偉銓議員、吳秋北議員及龍漢標議員
(修正案分別載於2024年3月22日及2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247/2024CB(3)257/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房屋局局長
2."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化優勢"議案

動議人:陳仲尼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5

修正案動議人:李浩然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4年3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244/2024號文件)

出席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4年3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2024年〈2021年建築物(管理)(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024年第33號
2.《2024年〈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生效日期)公告》2024年第34號

其他文件
3.優質教育基金
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教育局局長提交)
4.研究基金
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教育局局長提交)
5.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
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教育局局長提交)
6.自資專上教育基金
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教育局局長提交)
7.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
2022-23年報(包括財務報告及名譽核數師報告)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提交)
8.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6/2024號報告
(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4年3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陸頌雄議員
提升的士行車安全的裝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林筱魯議員
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李世榮議員
支援照顧者的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林新強議員
道路路面的維修工作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5李慧琼議員
發展新質生產力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6江玉歡議員
認知障礙症患者的照護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書面質詢
7陳家珮議員
推行性教育
教育局局長
8吳傑莊議員
推動人工智能的發展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9廖長江議員
發展"總部經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0管浩鳴議員
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1陳沛良議員
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
醫務衞生局局長
12楊永杰議員
公共屋邨的門禁系統
房屋局局長
13葛珮帆議員
阿茲海默症
醫務衞生局局長
14陳克勤議員
公共租住房屋的維修保養
房屋局局長
15郭玲麗議員
校舍的結構安全
發展局局長
16顏汶羽議員
"1823"的參與政府部門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17嚴剛議員
發展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技術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18林健鋒議員
鞏固香港作為藝術品拍賣市場的地位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19葉劉淑儀議員
政府轄下基金的運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0林琳議員
無障礙的士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21陳恒鑌議員
公務員的工作表現管理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2周浩鼎議員
特殊幼兒中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提升的士行車安全的裝置

陸頌雄議員問:
有的士業界人士認為,在的士車廂安裝閉路電視及行車記錄器,將有助阻嚇"黑的"、減少乘客與司機爭拗,並加強行車安全保障。然而,據悉安裝及保養該等裝置涉及一定開支,但政府未有向業界提供財政支援,因此該等裝置的安裝尚未普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仿照內地及澳門的做法,強制所有的士安裝中央雲端攝錄系統,以及規定有關錄像只限獲授權人士在處理投訴或交通意外時取覽,並在有需要時作呈堂證供;如會考慮,時間表為何,以及會否為業界提供財政支援;如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二)
鑒於政府在去年7月建議,所有車隊的士須配備與行車安全相關的裝置(例如行車記錄器、全球定位系統和監察司機駕駛表現的安全裝置),當局有何措施鼓勵非車隊的士安裝同類裝置;及
(三)
會否與保險業界商討,為已安裝車廂攝錄系統及行車記錄器之的士提供保費優惠,以進一步提高車主安裝該等裝置的誘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

林筱魯議員問:
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於2013年9月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下稱"特別計劃"),鼓勵非政府機構善用其持有的土地,透過擴建、重建或新發展,提供或增加政府認為有殷切需求的福利設施。然而,政府於去年3月29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截至去年3月初,特別計劃下僅得6個項目已完工並投入服務,完成率僅約百分之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特別計劃下各個項目的最新進展為何;有否就加快各個項目的進度訂立具體目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訂立有關目標;
(二)
會否為涉及處理特別計劃申請的政府部門設立恆常的協調和統籌機制,並積極推動特別計劃和主動向申請機構提供協助;及
(三)
有否考慮,在有意參與特別計劃的機構提交申請後,盡早向它們提供有關土地的基本資料(例如地契條款、用地規劃,以及交通和噪音方面的限制),以協助它們盡早展開規劃及提供最合適的福利設施;如有,詳情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照顧者的措施

李世榮議員問:
據報,今年1月底,香港發生兩宗涉及照顧者懷疑因不堪長期照顧家人壓力而輕生的慘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由社會福利署委聘慈善機構營辦的24小時照顧者支援專線182 183於去年9月投入運作,現時該專線平均每日處理多少宗個案;營辦機構有否就求助個案作出分類;如有,有關分類為何;
(二)
鑒於《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約140間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安老院及約190間參與"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的服務單位在出現空置宿位或服務名額時,會為被照顧人士提供日間暫託服務,自該項措施推出以來,每月平均有多少個院舍及服務單位提供暫託服務名額,以及有多少名被照顧人士因而獲得暫託照顧服務;及
(三)
鑒於政府統計處於2019年至2020年進行一項有關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統計調查,並搜集有關照顧者的資料,政府會否考慮於短期內再次進行有關調查,以協助社會掌握照顧者的人數及其生活概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道路路面的維修工作

林新強議員問:
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各區道路路面情況欠佳。經近日多番巡查後,發現情況甚為嚴重,路面龜裂及凹凸不平等情況比比皆是,嚴重影響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一年,路政署接獲多少宗有關道路路面情況欠佳的投訴;
(二)
當局以甚麼準則判斷道路路面是否需要維修,以及從發現問題到完成維修的平均天數為何;及
(三)
路政署有否記錄較易受損的路段作加強巡查之用;如有,路政署可否提供該等路段的詳細分布;如沒有,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新質生產力

李慧琼議員問:
"新質生產力"是今年全國兩會的重要關鍵詞,由中共中央總書記(下稱"總書記")去年在黑龍江考察調研首度提出。總書記指出,整合科技創新資源,引領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此外,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總書記強調,要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而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要繼續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發揮自身優勢和特點,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計劃因地制宜發揮香港的獨特優勢,以加強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力度;及
(二)
有何計劃協助各行各業在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過程中發展新質生產力,以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認知障礙症患者的照護服務

江玉歡議員問:
根據醫院管理局統計數字,2020年本港約有79 400名認知障礙症患者在該局接受治療。此外,有研究估計,2039年在60歲及以上的人士中,將有333 000人患有認知障礙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港認知障礙症患者的最新人數,並按確診渠道(即私營及公營醫療系統)、年齡和性別列出分項數字及百分比;
(二)
有否就認知障礙症患者的照護服務需求和資源分配作出統計及成效評估;若有,會否根據評估結果規劃及改善相關服務,例如為早、中、晚期患者制訂長遠支援照護政策及規劃,以及再次推行關於認知障礙症的全民認知普及運動;及
(三)
鑒於據悉,目前不少院舍採取"約束"方式限制患有認知障礙症長者的行動,當局有否措施減少院舍採取該種照顧方式,以及有否計劃向院舍推廣"減綁"長者的照顧觀念,並協助院舍改善設施以便推行該照顧觀念?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行性教育

陳家珮議員問:
據悉,政府一直未有將性教育獨立成科,而是把有關的各個課題融入相關的科目,並由中小學自行制訂校本課程,決定其推行性教育的方針和教學模式。然而,有調查發現,有很大比例的中學因課程太緊湊而沒有時間教授性教育,而本港青少年的性知識水平多年來亦持續未如理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教育局製作了哪些學與教資源,以支援學校推行性教育;
(二)
有否計劃檢視現行性教育的推行情況,並訂明性教育的課時,以提升青少年的性知識水平;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計劃更新1997年編訂的《學校性教育指引》並重新採用該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網上與性教育相關的資訊參差,中小學生難以分辨真偽,政府會否考慮加強校外的性教育宣傳工作,以為他們提供正規資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人工智能的發展

吳傑莊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在上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表示,數碼港的人工智能超算中心("超算中心")的首階段設施最快於今年內投入服務,而預計超算中心最快可於2026年年初提供每秒浮點運算3 000千萬億次算力("petaFLOPS"),相當於1小時可完成近100‍億張圖像處理。此外,政府亦會撥款30億元推行為期3年的人工智能資助計劃,以資助大學、研發機構和企業運用超算中心算力,以及加強超算中心的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等。關於推動人工智能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財政司司長在2023-2024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會預留30億元推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相關建設,以及引進來自內地及世界各地的創科領軍人才、科研團隊和企業,促進跨領域的科研合作,過去一年,上述撥款的應用情況為何,以及有否評估有關工作的成效,包括成功引進來港的世界創科企業、人才及科研項目的名單和數目(以表列出);
(二)
鑒於超算中心的算力預計最高只有3 000 petaFLOPS,但有專家估計未來數年香港超算能力需求將快速增加至15 000 petaFLOPS,並預期超算中心的算力將供不應求,當局有否預早制訂應對計劃,例如建設更多超算中心,以配合香港創新科技的高速發展;
(三)
有否評估,推行人工智能資助計劃的30億元撥款是否足夠,以及當局會否視乎情況適時增加撥款;及
(四)
鑒於地緣政局變化,近年不少地區對中國實施科技項目上的貿易限制(例如在2022年,美國通過《晶片和科學法案》嚴格限制對中國晶片公司的出口,以及去年美國加強對特定科技的投資限制),政府有否評估香港相關科技貿易和人工智能科技發展有否因而受影響,以及有否推出相應的應對措施,以在對接國家發展大局的同時,也可以保持自身優勢?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總部經濟"

廖長江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表示會發展"總部經濟"。然而,據報去年在港設立地區總部的跨國公司較前年減少75間至1 336間,而部分公司將地區總部由香港遷至新加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在去年全面恢復正常通關,但在港設立地區總部的跨國公司數目卻持續錄得下降,當局會否與該等撤出的跨國公司接觸,研究其撤出香港的原因;如會,詳情為何;
(二)
鑒於政府在《2023年施政報告》表示,會與中央相關部委探討便利內地企業在港設立地區總部的措施,例如資本項目投資的便利安排,有關措施的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香港的低稅率、資訊的流通性是企業選擇來港設立辦事處的重要因素,但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的一份研究刊物,有企業認為相關有利因素有所減弱,而且有意見指出,全球最低稅率方案出台後,稅收優惠並非企業選擇來港設立辦事處的唯一考量,政府有否考慮制訂發展總部經濟的中長期規劃,以及在土地、人才、創科、子女教育等方面推出配套鼓勵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政府對地區總部的定義未夠全面,因為該定義涵蓋的一些規模較小的地區總部對本港經濟貢獻有限,政府會否考慮檢視現行定義地區總部的條件,包括有關企業的資本規模、在港地區總部的規模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

管浩鳴議員問:
"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照顧計劃")旨在在鄰里層面為有需要支援的家庭提供具彈性的日間幼兒照顧服務,包括中心託管服務和由社區保姆提供的家居照顧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照顧計劃下服務中心的數目,以及各服務中心的以下資料:(i)使用率、(ii)最低服務名額、(iii)接受服務兒童人數,以及(iv)輪候服務的申請宗數;
(二)
現時分別有多少名社區保姆在他們的居所及營辦機構認許的其他適當地點提供照顧服務,以及他們平均的服務時數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
有否統計,自照顧計劃推行以來,分別發生多少宗引致社區保姆及幼兒受傷的意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作出統計;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社區保姆在各區的分布不平均,當局會否檢視相關原因和建立數據庫,以便將社區保姆的人手分配到有需要地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
會否考慮與照顧計劃的營辦機構商討,延長服務中心的託管時間,以更配合育有初生幼兒至9歲兒童的雙職父母(特別是需要較長時間工作的基層家庭的父母)的需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有意見認為,社區保姆是一種"義工式"服務,有關人士只需完成由營辦機構提供數小時的基本講解和培訓便能成為社區保姆,以致服務質素參差,政府會否考慮社區保姆的專業化發展,例如推出系統化和更全面的培訓課程及考核機制、設立登記和註冊制度,以及提供在職再培訓增值計劃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
會否考慮設立完善的社區保姆監管機制,例如對營辦機構進行抽查、要求營辦機構定期評估社區保姆的表現、對違規的社區保姆實施嚴格的處罰、建立透明的投訴和反饋系統,以及對服務使用者進行問卷調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

陳沛良議員問:
關於地區康健中心及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各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i)營運服務合約價值,以及(ii)過去1年,該等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第一層及第二層預防疾病服務量的資料分別為何(以表一列出);

表一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i)(ii)
第一層
預防服務量目標
第一層
預防實際服務量
第二層
預防服務量目標
第二層
預防實際服務量
      
(二)
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各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人手分別為何(使用與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二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名稱:               

 2020-20212021-20222022-2023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
合約要求人數   
實際人數   
達標百分比   
護理服務部(如適用)
合約要求人數   
實際人數   
達標百分比   
行政及財政部(如適用)
合約要求人數   
實際人數   
達標百分比   
(三)
當局如何處理有關營運機構未能符合服務合約規定的情況(包括有關服務量和人手規定要求未達標);會否加強監察有關合約條款的執行情況;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有市民反映,不太了解地區康健中心提供的服務,而且他們認為有關宣傳渠道單一且偏重45歲或以上組別人士,當局會否針對年輕組別人士(即44歲或以下人士)加強推廣和教育;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屋邨的門禁系統

楊永杰議員問:
據悉,現時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分別為轄下公共屋邨及出租屋邨的大廈正門、側門及樓梯安裝鐵閘及密碼鎖系統,而個別屋邨則採用八達通卡或智能卡門禁系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i)使用密碼鎖系統作為門禁系統的公共屋邨及(ii)‍採用八達通卡或智能卡門禁系統的公共屋邨,房委會就有關系統的安裝費用,以及在過去3年,每年的營運開支為何;是否知悉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相關數字;
(二)
房委會轄下有哪些公共屋邨採用八達通卡或智能卡門禁系統,以及採用該等系統的原因為何(按公共屋邨列出);是否知悉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相關資料;及
(三)
會否考慮在新落成的公共屋邨採用八達通卡或智能卡門禁系統,以及為全港的公共屋邨分階段以該等系統取代密碼鎖系統,以提升門禁系統的管理效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阿茲海默症

葛珮帆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隨着本港人口老化情況加劇,認知障礙症(尤其阿茲海默症("AD"))的患者人數或將持續增加。此外,近年有調查指出,AD患者有年輕化趨勢,而早期篩查能有效預防及延緩病情、有助患者保持健康生活,亦有效減輕患者家庭的負擔及社會投放的資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本港確診AD的患者數目為何,並按年齡組別及性別列出分項數字;不同年齡組別的AD患者數目佔有關年齡組別人口的百分比為何;
(二)
有否統計,政府每年平均就向每名AD患者提供治療及護理等服務招致的醫療開支為何;如有,按開支項目列出分項數字;
(三)
鑒於現時診斷AD的手段包括臨床測試及觀察、進行磁力共振成像及抽取骨髓化驗,而據悉有本地研究團隊成功研發簡單有效的血液測試技術,可準確地檢測早期AD,政府會否研究將該血液測試納入公營醫院的恆常測試範圍,以縮短診斷AD的時間;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大眾對AD的認知不足,容易誤以為有關症狀僅是正常衰老現象而被忽略,導致患者錯失及早治療的時機,政府有何計劃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大眾對AD的認知;及
(五)
有何措施加大力度推動有關AD的檢測、藥物科研及科研成果轉化的工作,以及該等措施的詳情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租住房屋的維修保養

陳克勤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透過不同計劃為轄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提供各項維修服務,包括"全方位維修計劃"("維修計劃")(即主動勘察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公屋單位的室內狀況,並提供全面的維修服務),以及"全面結構勘察計劃"("勘察計劃")(即為樓齡接近或超過40年的公屋屋邨進行詳細勘察,以確定樓宇的結構是否安全,以及評估持續保存有關樓宇15年或以上所需的修葺方案和其經濟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完成維修計劃的公屋單位的平均(i)實際勘察及(ii)維修成本為何,並按其樓齡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樓齡財政年度
2017-20182018-20192019-20202020-20212021-2022
10年以上至不足20年(i)     
(ii)     
20年至不足30年(i)     
(ii)     
30年或以上(i)     
(ii)     
(二)
過去5個財政年度,在勘察計劃下已完成勘察及修葺的公屋屋邨而言,平均每個單位的修葺開支為何;
(三)
就已完成第二輪勘察計劃的公屋屋邨,有否評估,相關樓宇經進行有關工程後,是否能保存良好狀況15年或以上,以及有關工程的經濟效益能否符合預期;及
(四)
就最近完成重建的3個公屋屋邨(即石硤尾邨三期、六期和七期、東頭邨八期,以及白田邨七期、八期和十一期),每個屋邨平均每個單位的重建工程(包括拆卸、土地平整及地基工程)成本分別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校舍的結構安全

郭玲麗議員問:
據報,截至本年1月底,至少有14所學校未有在指定期限前遵辦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其中更有學校在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到期後超過10年仍未遵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本港有多少所學校的校舍已進行強制驗樓計劃下的訂明檢驗;當中有多少個校舍經檢驗後,須進行訂明修葺,並按其修葺工程現時的進度(即已完成修葺工程、正進行修葺工程,以及正籌組進行修葺工程)列出分項數字;
(二)
當局有否向未有在指定期限前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的學校啟動檢控程序;如有,詳情為何;
(三)
當局會否為學校在強制驗樓計劃下進行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提供更多支援,例如檢視和簡化資助學校申請相關津貼計劃的程序;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當局有否接獲學校有關其校舍樓宇結構安全問題的求助;如有,詳情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1823"的參與政府部門

顏汶羽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目前"1823"負責處理市民對23個參與政府部門的查詢、讚賞及建議,相比於整個政府超過60個政策局/政府部門("局/部門")的架構,參與1823的局/部門數目和比例明顯偏低,不少市民的查詢和意見仍然無法透過該項一站式服務向相關局/部門傳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根據甚麼原則或準則決定哪些局/部門需要加入1823,以及哪個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有關原則或準則於何時制訂;
(二)
局/部門加入1823的機制或程序為何;
(三)
過去5年,每年1823接獲多少宗屬其服務範圍以外的個案(例如涉及非參與局/部門的個案),並按局/‍部門列出分項數字;
(四)
鑒於據悉,在2011年1823的參與政府部門共有21個,而現時則為23個,過去12年只有兩個政府部門新加入1823的原因為何;
(五)
有否檢討1823的非參與局/部門需否加入1823;如有,最近一次進行檢討的時間,以及有關工作的詳情為何;及
(六)
有否計劃增加1823的參與局/部門;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技術

嚴剛議員問:
國務院總理在本月初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2024年政府工作任務包括積極打造低空經濟作為新增長引擎。有意見認為,低空經濟領域中,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VTOL")技術可被廣泛應用。在交通擠擁和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eVTOL技術對開闢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快速運輸及本港深度遊、推動香港發展低空旅遊經濟,以及發展相關創新科技產業,具有重要的市場價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否就推動以eVTOL技術發展為核心的創新科技產業發展制訂願景規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當局可否積極考慮將發展eVTOL技術作為北部都會區發展創新科技產業的主要產業之一,並且鼓勵企業開發eVTOL技術,令發展eVTOL技術成為本港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及
(三)
鑒於據悉,eVTOL技術已經從有人駕駛朝無人駕駛方向提升,當局會否推動業界將eVTOL技術盡快應用到大灣區的高端商務及旅遊專線?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鞏固香港作為藝術品拍賣市場的地位

林健鋒議員問:
國家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有意見指出,香港位處亞洲中心,並且受惠於金融、法律及物流優勢,加上藝術品進出口低稅率,是全球重要的藝術品拍賣市場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全港共有多少間分別來自國際、內地及本地的拍賣行、畫廊及藝廊;
(二)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在香港舉行有關拍賣會(包括線上及線下)的場數;
(三)
過去5年,每年(i)藝術品、(ii)珍藏品及(iii)古董的進出口總貨值及佔對外貿易總值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四)
過去5年,藝術品、珍藏品及古董交易為本地生產總值帶來的貢獻,以及創造的職位數目為何;及
(五)
當局有否措施支援藝術展覽的舉行及拍賣行繼續進駐香港,以把握日漸增長的藝術市場機遇,以及鞏固香港作為亞洲藝術交易樞紐的地位?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轄下基金的運作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悉,現時,特區政府轄下設有多個不同的基金,以種子基金的模式運作,將投資所得的回報用作支持該等基金的特定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分項列出各基金現時的盈餘狀況;
(二)
各政策局有否為其轄下的基金制訂目標投資回報率;如有,詳情為何,以及各基金過去5年的實際投資回報率分別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未來會否制訂有關策略;
(三)
分項列出各基金(i)聘請的投資經理公司及(ii)交予香港金融管理局、外國投資公司和本地投資公司所管理的資金佔本金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四)
政府為基金聘請投資經理公司的準則為何;及
(五)
政府與投資經理公司簽訂合約時,有否加入條款,允許政府將未能滿足目標投資回報率的公司解僱;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未來會否加入有關條款?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無障礙的士

林琳議員問:
關於無障礙的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本港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無障礙的士分別的數目及佔比為何;
(二)
鑒於據報,電動輪椅的體積較大,並非所有無障礙的士可供上落,當局有否備存可供電動輪椅上落的無障礙的士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預留5,000萬元資助業界購買可供輪椅上落的電動的士,除了該資助外,政府向的士業界及司機分別推出甚麼支援措施,以推動無障礙的士普及化;會否就增加無障礙的士的數目制訂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因應香港的路面情況及地形,可供輪椅使用者直接於無障礙的士車尾上落的的士車款較為適合在港使用,但坊間現有的的士車款未能配合輪椅使用者的需要,政府會否在道路安全和輪椅使用者的出行需要之間作出平衡,考慮透過修訂法例容許的士進行適度改裝,以配合輪椅使用者的需要;
(五)
有否與的士業界合作,與有關廠商探討適合於本港使用的無障礙的士車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如何滿足輪椅使用者對無障礙的士的需求;及
(六)
為方便輪椅使用者轉乘巴士及無障礙的士,當局會否探討於鄰近大型巴士轉乘站的位置設置的士上落客點的可行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務員的工作表現管理

陳恒鑌議員問:
據悉,政府一直強調加強公務員的工作表現管理,並於去年9‍月4日公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簡化機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簡化機制推行前3年,每年分別因工作表現欠佳而(i)不獲增薪或(ii)被着令退休的公務員數目,並按政府部門、職級、服務年資列出分項數字;有否估計,就上述(i)及(ii)的處理程序,簡化機制比舊機制所用的時間平均會縮短多少;
(二)
公務員事務局就第(一)項所述被着令退休的公務員個案的處理時間(從有關公務員在其評核報告中的整體工作表現在6個級別中被評為第五級或第六級,或連續兩次被評為第四級起計)為何(按一年內、一年以上至兩年內及兩年以上列出);有否估計,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該等個案的程序,簡化機制比舊機制所用的時間平均會縮短多少;
(三)
在簡化機制推行後,有否公務員仍沿用舊機制的流程被着令退休;如有,有關的數目為何,以及該等個案中,最長及平均處理的時間為何;政府會否考慮盡快完成處理該等個案,以合乎公眾期望;及
(四)
會否推出新措施獎勵工作表現較佳的公務員;如會,具體的計劃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特殊幼兒中心

周浩鼎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為2歲至6歲以下而未開始接受小學教育的中度至嚴重殘疾幼兒提供全日的訓練和照顧服務。據悉,截至2023年11月30日,屯門區最後獲編配服務者的申請時間為2021年2月及3月,該輪候時間較大部分地區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全港18區各區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平均輪候時間、服務名額,以及輪候人數為何(以表列出);
(二)
過去5年,每年(i)全港18區各區有多少名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人士接受跨區服務,以及(ii)有多少名屯門區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人士獲安排到各區的特殊幼兒中心接受服務(以表列出);
(三)
有否計劃縮減屯門區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人士的輪候時間,例如在屯門區增設特殊幼兒中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何計劃及措施為(i)正輪候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幼兒及(ii)錄取輪候幼兒中心服務幼兒的普通幼稚園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