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 (会议议程) 2024年6月5日

立法会

议程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3项附属法例及2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狄志远议员 
(中小学生的精神健康)

教育局局长
2.谢伟铨议员 
(可用作数据中心用途的物业)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3.陈学锋议员 
(季节性流感)

医务卫生局局长
4.何敬康议员 
(支援零售企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环境及生态局副局长
5.黎栋国议员 
(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6.叶刘淑仪议员 
(发展岛屿旅游)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延展附属法例修订期限的拟议决议案(2024年第54至67号法律公告) 

动议人:陈健波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3
2."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渔农业发展"议案

动议人:何俊贤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4

3位修正案动议人:姚柏良议员、李镇强议员及陈月明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439/2024号文件)

出席官员: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环境及生态局副局长
3."积极建设香港成为亚洲医疗创新枢纽"议案

动议人:林顺潮议员

议案措辞:附录5

2位修正案动议人:陈沛良议员及陈永光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442/2024号文件)

出席官员:医务卫生局局长
医务卫生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4年6月5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录2
于2024年6月5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狄志远议员
中小学生的精神健康
教育局局长
2谢伟铨议员
可用作数据中心用途的物业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3陈学锋议员
季节性流感
医务卫生局局长
4何敬康议员
支援零售企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环境及生态局副局长
5黎栋国议员
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6叶刘淑仪议员
发展岛屿旅游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书面质询
7陈曼琪议员
猫狗的出入境安排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8陆瀚民议员
拓展內地及国际航线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9严刚议员
推动稳定币与虛拟资产的发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容海恩议员
电动可移动工具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1葛珮帆议员
乳癌筛查先导计划
医务卫生局局长
12顏汶羽议员
观塘区的公营基层医疗服务
医务卫生局局长
13简慧敏议员
香港金融发展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李梓敬议员
大埔区非专营巴士的上落客点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5梁熙议员
的士车队制度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16陈勇议员
有关粵港澳大湾区的网上资讯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7梁毓伟议员
促进本地消费市场的发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8谢伟俊议员
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19吴杰庄议员
网约车服务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0洪雯议员
分间单位的租务管制
房屋局局长
21李浩然议员
民航客机的飞行安全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2陈凯欣议员
监管保健食品
医务卫生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中小学生的精神健康

狄志远议员问:
去年,全港中小学向教育局汇报的学生怀疑轻生个案宗数仍然高企,并创过去5年新高。此外,卫生署学生健康服务中心于2022-2023学年收集33万名到访中小学生的自我评估问卷,结果显示百分之一点三的学生在过去12个月內曾试图轻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为针对学生轻生问题,政府于去年12月在全港中学推行三层应急机制,教育局如何协助学校及早识别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学生,而校外支援网络队伍至今接获转介个案的宗数及跟进情况为何;有否评估该两层机制的成效;
(二)
在上述机制下,过去半年有多少名有严重精神健康需要的学生经校长转介医院管理局精神科接受服务,以及有关个案的跟进情况为何;及
(三)
鉴于教育局吁请中小学积极参与将在下一个学年推出的《4Rs精神健康约章》,以提升学生的精神健康,在上月截止日期前报名参与该约章的学校数目及百分比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可用作数据中心用途的物业

谢伟铨议员问:
有创新科技及地产业界的人士反映,香港适合用作较高端数据中心的物业,包括可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超算中心的物业,严重供不应求,影响相关行业的竞爭力及未来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可用作数据中心或超算中心用途物业的需求和供应作出评估;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有何措施确保市场有足够供应;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政府在2012年推出措施,鼓励工厦部分改作数据中心用途,但有业界人士认为,现有工厦根本无法改作较高端的数据中心,政府会否检视有关措施,以及推出新措施鼓励将整幢工厦拆卸并重建为数据中心或超算中心;及
(三)
鉴于有意见指出,一些建筑法规及规划标准,例如楼层高度及承重、消防、保安、排污,以及泊车位、电梯和厕所数目等要求,可能并不适用于用作数据中心或超算中心用途的物业,当局有否检讨相关的法规及标准;如有,结果为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季节性流感

陈学锋议员问:
据报,季节性流感(下称"流感")高峰期持续,有呼吸系统科专家预料,本港冬季和夏季流感季节有可能紧接出现,并呼吁高风险群组尽快接种流感疫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涉及儿童感染流感的严重个案宗数、死亡个案宗数及死亡率,以及该等儿童曾否接种流感疫苗,并按年龄(即3岁以下、3岁至5岁、6岁至8岁及9岁至11岁)以表列出分项资料;
(二)
鉴于据报有专家指出,在新冠疫情期间出生的儿童对流感病毒的抵抗力较弱,并呼吁有关家长尽快带儿童接种流感疫苗,而政府的"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建议婴幼儿童应接种的疫苗种类,政府会否将流感疫苗纳入该接种计划;若会,时间表为何;及
(三)
鉴于据报有医师指出,随着全球暖化,新的流行病肆虐全球的机会越来越高,政府有否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因流感爆发而出现类似新冠疫情的极端情况;若有,详情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支援零售企业

何敬康议员问:
有意见指出,近期市民的消费习惯及访港旅客的消费模式转变,令本港零售业面临重大挑战,多个商场均出现商户结业和退租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计划为辖下物业(包括公众街市及熟食中心)的商户推出租金宽减等措施,以及与私营商场营运者商讨,给予现有商户续租和有利引入新租户进驻的优惠租赁方案,以助力良好的租用率和续租率,维持理想的零售市道;
(二)
鉴于据悉,活化后的中环街市营运情况不俗,为街头小吃、在地品牌及特色小店等提供营商空间之余,更在两年间吸引逾2 600万人次到访,当局有否计划参考相关经验,以人流较少及有空置情况的公众街市或商场物业作为活化试点,配合有效的宣传工作,以吸引市民和海內外旅客慕名光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关政府部门目前有何计划为本港中小型零售商户提供支援,以协助其渡过目前的零售市道难关,并延续疫情期间防疫抗疫基金对中小型企业的支援力度?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

黎栋国议员问:
政府设有"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下称"配额计划"),为初级公务员及纪律部队员佐级人员提供入住公屋或购买资助房屋出售计划单位的机会。据悉,配额计划的申请超额情况严重,最新公屋特别配额的申请人数约为有关配额数目的10倍,轮候时间比公屋一般申请者的5.7年更长。另一方面,退休的纪律部队员佐级人员因未获编配公屋单位而未能适时迁出宿舍,大大延长了现职人员轮候宿舍的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配额计划下配额不足的影响;如有,结论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预计,未来5年每年配额计划下的一般配额和特别配额的申请宗数,以及成功获配住房的比率,并按公屋和居屋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会否重新考虑在邻近香港的粵港澳大湾区內地城市购买房屋编配给合资格公务员,以纾缓配额计划下配额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发展岛屿旅游

叶刘淑仪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香港的离岛有着优秀的自然风光、乡郊风貌、多个古物古迹及其他传统节庆活动,具潜力发展岛屿旅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于去年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重新审视前南丫岛石矿场用地的规划,并在本年內完成有关研究,研究工作目前的进展为何,以及预计何时会发表最终研究报告;
(二)
鉴于据悉,由于包括码头、道路及流动通讯设施在內的基建设施较为落后,酒店住宿设施亦不足,窒碍了离岛旅游业的发展,政府有否制订措施,并加强规划,以加快改善基建配套,鼓励酒店及度假村等投资;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政府有否制订措施加强宣传岛屿旅游;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未来会否制订有关措施?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猫狗的出入境安排

陈曼琪议员问:
根据《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的规定,所有超过5‍个月大的狗只均须植入晶片,而香港所使用的宠物晶片为AVID制式。另一方面,据悉现时內地与海外国家普遍认可ISO制式的宠物晶片,而由于两种晶片的制式及使用的晶片阅读器不同,从外地入境香港并植入ISO制式晶片的狗只须另行植入AVID制式晶片,计划带狗只前往內地的狗主则须为狗只植入ISO制式晶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为方便狗主携宠物北上內地或移民海外,并促进香港宠物晶片标准国际化,政府有否计划修改相关规例,以在香港转用ISO制式晶片;如有,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
鉴于政府于本年3月表示,正探讨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和进行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等措施,缩短从某些第三组别地区进口猫狗现时最少120天检疫期的可能性,政府有否就相关研究工作制订具体时间表;如有,有关工作的最新进展,以及预计何时推出有关措施;如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拓展內地及国际航线

陆瀚民议员问:
国家早前进一步扩展个人游计划至青岛市、西安市,以及8个省会城市,令个人游计划下的适用城市增至59个。有意见认为,本地航空公司有很大空间拓展该等城市的直航航线及新增航点,而《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肯定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角色定位,香港应该积极拓展更多的內地及国际航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个人游计划扩展至青岛市及西安市前及后,该两个市每日平均访港旅客人数分别为何,并按旅客的旅游模式(例如自由行或团体旅游)及乘搭来港的交通工具(例如航机或高铁)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有否统计,过去5年,香港拓展的新航线及新航点(包括国际及內地航线)的数目为何;如有,详情(包括具体航线的往返地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是否知悉,航空公司现正部署及商讨开展往来香港的新航线为何;政府有否就开拓新航线制订策略性目标(例如鼓励航空公司优先开拓往来香港和內地二、三线城市或个人游计划适用城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中东国家的航线);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长远而言,政府有否规划及政策措施(例如培训航空业本地人员(包括机师、飞机维修人员、机场地勤及各种服务人员),以及为航空公司扩充机队提供贷款及资助),协助航空公司扩充规模及实力,以开拓更多国际及內地新航线;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推动稳定币与虛拟资产的发展

严刚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推动稳定币与虛拟资产在香港的发展,将有助于政府优化向访港旅客发放电子消费券的措施,以及利用先进科技带动本地实体经济发展,而政府也可藉此契机大力发展Web‍ 3.0、区块链、稳定币与虛拟资产的技术和产业,长远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已推出向访港旅客提供优惠的措施,例如派发夜市消费折扣券,政府会否考虑透过区块链与虛拟资产等相关技术电子化和数码化相关工作,令旅客在景点、餐厅、酒店或其他零售场所可更便捷地获取和使用消费券,同时有效降低消费券的发放和管理成本;
(二)
政府会否与相关业界合作,推出建基于稳定币与虛拟资产技术的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平台;如会,具体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香港拥有大量金融、Web 3.0产业和互联网人才,以及规范的金融产业及衔接东西市场的灵活市场机制,政府会否考虑借助有关优势,进一步推动虛拟数字货币交易的创新和发展,以强化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从而助力国家人民币数字化和国际化?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电动可移动工具

容海恩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6月向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该文件")表示,计划在去年下半年开展有关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修例工作,并尽快向本会提交有关修订。然而,事隔一年,有关修订仍未提交本会审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就规管各种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单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及电动单车开展立法工作;如会,详情和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如何在完成立法工作前加强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会否加强执法,以确保该等工具的使用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二)
有否计划就各种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相关配置(例如车头灯及制动系统)订立相应法例,以作监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政府在该文件表示,当局建议首阶段开放若干指定的单车径供相关电动可移动工具使用,哪些单车径将在首阶段开放,以及在下阶段开放其他单车径的时间表为何;及
(四)
有否计划翻新全港的单车径,让所有单车径能够符合一般单车及各类电动可移动工具同时使用的安全要求;如有,详情和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乳癌筛查先导计划

葛珮帆议员问:
政府于2021年推出的"乳癌筛查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于去年9‍月结束。政府随后表示,正积极筹备推出下一阶段的先导计划,但有关详情至今仍未公布。有政党的统计资料显示,由先导计划推出至去年3月底,只有5 475名年龄介乎45岁至69岁的妇女获转介接受乳房X光造影筛查,占该年龄组别女性人口的0.34%。然而,乳癌新症连年上升,单是2021年女性乳癌新症个案已达6 400宗。有意见指出,推出下一阶段的先导计划实在刻不容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当局就检讨先导计划成效的工作进展,以及下一阶段先导计划的筹备进度和相关工作的落实详情为何;
(二)
政府当局在推行下一阶段先导计划时,会否设立一站式平台发放与先导计划有关的所有资讯、加入更先进的3D乳房X光造影检查以提升效率、加强公私营合作以提升服务量,以及加强公众教育以推动更多妇女进行乳癌筛查;如会,有关工作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政府在推行下一阶段先导计划时,会否把可获转介接受乳房X光造影筛查的资格扩展至涵盖中高乳癌风险的妇女,并长远把有关的筛查对象扩展至涵盖所有年龄超过40岁的妇女,以改善现时乳癌筛查成效欠佳的情况;如会,有关的具体安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观塘区的公营基层医疗服务

顏汶羽议员问:
根据规划署公布的《人口分布推算2021-2029》报告书,到2029‍年,观塘区65岁或以上人口为191 800人,属全港65岁或以上人口最多的地区。另一方面,现时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九龙东医院联网在观塘区设有4间普通科门诊诊所及1间社区健康中心。关于观塘区的公营基层医疗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未来10年,观塘区普通科门诊服务的规划详情(包括诊所数目、拟建或重建诊所的情况、诊症名额,以及照顾偶发性疾病患者及长期病患者的工作);
(二)
是否知悉,基督教联合医院的扩建计划何时完成,以及医管局有否重新检视联合医院在扩建后能否应付不断增加的服务需求;若有检视而结果为否,医管局有否计划进一步扩建该医院;
(三)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导计划"("慢病共治计划")自去年11月推出以来的以下数字(按全港18区列出):(i)参与该计划的医生及市民人数,以及(ii)该等市民中,分别有多少人完成筛查前诊症及筛查,以及当中分别有多少人被诊断为血糖偏高、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等长期病而需接受跟进或治疗;
(四)
会否就慢病共治计划推出优化措施,包括鼓励更多医生及市民参与该计划;及
(五)
鉴于现时观塘区只设有属过渡性质的"地区康健站",为区內居民提供健康推广、咨询和慢性疾病护理服务,政府于该区设立地区康健中心的时间表及规划详情(包括会提供的服务)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香港金融发展局

简慧敏议员问:
政府于2013年成立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作为高层次及跨界别的咨询组织,就如何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咨询业界并提出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金发局于2018年9月起以担保有限公司形式运作,沒有政策执行或法定职能,当局会否考虑将金发局组织为法定机构以赋予其权力及职能,让其更好地履行使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金发局的职能范围包括进行政策研究和业界调研,并制订建议供政府和监管机构参考,2018年至今每年金发局有关工作的以下资料(按范围以表列出):(i)进行的政策研究和业界调研数目及主题,以及(ii)‍提供政府和监管机构参考的建议数目、获采纳的数目及采用率;
(三)
对于第(二)项所述获采纳的建议,金发局有何机制跟进就研究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对于不获采纳的建议,金发局有否备存不获采纳的原因;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金发局有否就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进行研究,特别是协助內地企业或资产证券化,让香港成为內地企业"走出去"及多方式集资的重要平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金发局有否积极与监管机构和行业团体共同探讨金融服务业持续多元发展的机遇和掣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2018年至今,每年金发局为了向內地部门和海外机构推广香港的金融服务业及为香港探索更多发展机遇而举办的研讨会、路演、外访及参与国际活动等的次数为何,并按举办地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大埔区非专营巴士的上落客点

李梓敬议员问:
据悉,大埔区內许多屋苑都设有属非专营巴士的居民巴士服务(俗称"村巴")。然而,有业界人士表示,有些新屋苑的村巴无法在港铁大埔墟站附近上落客,其上落客点被指派至南运路或大埔墟街市附近的位置,而即使获准使用大埔墟站A2出口外达运道上落客的村巴,亦因该位置的违泊问题严重及使用该路段的车辆极多,而经常无法在该处上落客。此外,不少大埔区屋苑的居民表示,希望村巴能在大埔中心或大埔超级城设上落客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获准使用(i)大埔墟站A2出口外达运道、(ii)大埔墟站B出口上落客湾、(iii)运头街大埔综合大楼对面,以及(iv)南运路近新达广场巴士站的停车湾作为上落客点的村巴和提供雇员服务的非专营巴士(俗称"厂巴")路线,以及运输署批准其使用该等上落客点的日期分别为何;
(二)
有否评估,大埔墟站A出口及B出口的上落客点的最高容车量,以及目前该等上落客点是否已出现车辆数目超过容车量的情况;
(三)
鉴于大埔墟站B出口对出有3条设有的士站的行车线,当局有否统计该3条行车线的每日车流量,以及有否研究,将其中一条行车线的部分位置开放予村巴上落客对大埔区內车流量的影响;
(四)
会否检讨及更改大埔区內村巴及往来大埔工业村的厂巴在大埔墟站附近的上落客位置;及
(五)
会否考虑容许村巴在大埔中心附近上落客,以方便居民前往区內的购物点及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的士车队制度

梁熙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7月宣布引入的士车队制度,并计划发出5个或以下的的士车队牌照;有兴趣人士申请的士车队牌照的截止时间为上月31日。此外,据报政府期望于今年年中发出牌照,并于一年內推出的士车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共接获多少个的士车队牌照的申请;会以甚么具体标准进行遴选,以及会否考虑加入市民意向作为遴选标准之一;
(二)
有否制订惩处机制,当车队违反其经营条件及申请牌照时承诺的服务水平时作出惩处,包括会否收回屡次严重犯错的车队成员所属的牌照;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在的士车队制度下,车队持牌人必须提供网约渠道,包括手机应用程式及网站,令乘客需下载多个应用程式或浏览多个网站才能比较所有车队的服务,政府会否要求车队持牌人统合网约服务,并在运输署为的士车队服务开设的专页上为乘客提供一站式网约服务及点评功能,以提升用户体验,并促进车队间的良性竞爭;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警方联同的士业界等于今年4月推出为期3个月的"兰桂坊的士大使计划",于指定的士站为乘客提供的士资料卡以在登车前记录预计车资、的士车牌号码及目的地等资料,该计划的成效为何;有否计划进一步推展该计划至各区的的士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有否统计,现时本港有多少辆的士提供至少一种电子支付车费的方式,以及其占全港的士总数的比率;及
(六)
有否考虑以立法方式或修订的士司机续领牌照的条件,强制非的士车队的司机需提供至少一种二维码收取车费的电子支付方式;会否开放"智慧交通基金"予非的士车队的司机申请安装支援电子支付的设备,以鼓励他们增设该等设备,提升服务水平?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有关粵港澳大湾区的网上资讯

陈勇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现时香港市民要了解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內地城市的政策和资讯,主要通过內地政府营运的"粵港澳大湾区门户网"("门户网")、政制及內地事务局营运的粵港澳大湾区专页("专页"),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营运的"GoGBA一站式平台"("一站式平台"),惟三者未有明确分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与內地政府及贸发局协调该3个网站的內容;如会,(a)会否与內地政府商讨,把门户网定位为大湾区政策资料库,不断更新內地政府推出与香港市民有关的政策的资讯;(b)专页的內容会否(i)聚焦香港青年关注的事项,并于门户网选取相关资讯发布至专页,以及(ii)加入內地政策分析,以助香港青年了解內地政策的发展;及(c)会否参考广东省江门市政府发布的"港澳居民公共服务指南",建议贸发局与其他大湾区內地市政府合编生活及创业指南,內容包括创业政策重点、孵化器及生活配套等,以加强一站式平台发放实用落地资讯的功能?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促进本地消费市场的发展

梁毓伟议员问:
据悉,近期前往內地的香港居民人数持续上升,其中大部分是到內地城市作一日游或消费活动,而同时內地旅客是本地旅游及零售服务的主要客源。关于促进本地消费市场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12个月,每月经各陆路口岸(包括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到內地的香港居民人次及增减幅度为何;同期经该等口岸来港的內地旅客人次为何;
(二)
有否统计,过去12个月往內地的香港居民人次,并按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
有否进行研究,以了解不同群组的香港居民到內地的邻近城市作"跨城消费"的原因,以及有关情况对本地消费市场带来的影响;
(四)
有否进行调研,以了解本地及內地青年的消费喜好及兴趣;如有,当局有否根据调研结果举办针对青年的盛事活动,以吸引本地及邻近的內地城市的青年参与,从而促进本地经济活动;如有,活动数目及详情为何;
(五)
会否推出优化及促进消费环境的措施,包括设立专责机构协助外地青年来港创业及开店,以缔造多元的零售环境及增加消费选择,以及推出有效期限多于1日的周游券,以丰富旅客的旅游体验,从而鼓励他们增加留港时间;及
(六)
有否整体规划以促进香港与粵港澳大湾区內地城市"双向奔赴"及"双向消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尽快制订?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本港不少单幢大厦及大型屋苑,因应原拟于本年4月1日其后延至8月1日实施的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简称"垃圾收费"),已大幅上调管理费,加重市民开支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全港有多少大厦及屋苑,已因应垃圾收费率先上调管理费;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会否从速统计;
(二)
有否预判,一旦政府搁置垃圾收费,多少第(一)项所述大厦及屋苑将会及不会还原管理费至原来水平;
(三)
对被指"顾虑不周"、"搵嚟搞"及扰民(未落实已加重市民负担)的垃圾收费,当局会否考虑劝谕因应垃圾收费已率先加征管理费的大厦及屋苑的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立案法团,应适当地下调管理费用;及
(四)
政府会否考虑以适量下调差饷、代缴部分地租或推出其他经济支援措施,纾缓因垃圾收费招致额外多付管理费的市民的开支负担?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网约车服务

吴杰庄议员问:
据悉,近年网约车服务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而市民对"点对点"交通服务有一定需求,导致近年有网约车平台与的士业界构成竞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涉及的士及网约车的交通事故、意外、投诉和检控宗数分别为何,并按月份及类别列出分项数字;接获投诉的事项为何;
(二)
有否就网约车服务进行统计;如有,过去3年,每月(i)市民对网约车服务的需求,以及(ii)‍有多少名市民使用网约车服务;有否分析网约车服务的使用率及趋势,以及市民使用网约车的原因和使用习惯(例如作长途或短途出行);
(三)
有否统计,过去3年,市民使用网约车服务对其他点对点交通服务营办商的营运构成的影响,包括有否引致的士业的载客量和生意额下降;及
(四)
鉴于政府就2024-2025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问题时表示,当局正研究如何规管网约车平台,并计划于今年年中就有关规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观点,以及海外经验研究所得的考虑要点,与本会议员、业界及其他相关持份者进行沟通及听取意见,该研究有否包括规管网约车平台的车辆和司机、参考了哪些地区的经验,以及所得结论为何;会否就规管网约车平台进行公众咨询?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分间单位的租务管制

洪雯议员问:
实施分间单位(俗称"劏房")租务管制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第IVA部("《条例》")于2022年1月22日生效。根据《条例》,业主必须在租赁期开始后的60天內向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递交租赁通知书(即表格AR2),以交代租约內容。然而,有意见认为,《条例》生效至今超过两年,全港约110 000个劏房单位中,估价署只处理了约30 000份表格AR2,显示大量业主尚未履行其法律责任。此外,估价署于2023年起提供表格AR3及表格AR4,方便有关劏房租客向估价署查询其业主递交表格AR2的情况,并就其业主涉嫌违规行为作出举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接获的表格AR3及表格AR4数目分别为何;
(二)
鉴于截至今年3月底,估价署处理了共29 354份表格AR2,当中有多少份表格通过跟进有关的表格AR3及表格AR4后才能收回;
(三)
至今透过表格AR2呈报的劏房单位数目,并按类型(即房间、板间房、天台屋、平台屋、阁楼、床位、太空舱及其他类型)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其所占比率为何;
(四)
鉴于《床位寓所条例》(第447章)适用于居住单位內有12个或以上出租的单人床位,该条例是否适用于提供12个或以上表格AR2所述的板间房或床位等劏房类别的单位;当局如何监管提供少于12个该等板间房或床位的单位的楼宇结构、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五)
鉴于截至今年2月底,估价署共接获635宗有关劏房租务的投诉,随着估价署在过去两年成功检控违法业主的个案增加,有关的投诉个案宗数有否相应下降;如有,详情为何;及
(六)
鉴于政府于去年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锐意取缔劣质劏房,但有意见认为,劏房的设备升级后,租金会上升,加重租客的负担,而床位及板间房的基层租客更首当其冲,估价署有否为此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民航客机的飞行安全

李浩然议员问:
据报,近年波音公司("波音")设计制造的客机多次出现事故,亦有外国航空管理机构指波音737 MAX型号及波音787型号客机在质量及设计上存在问题,而波音737 MAX型号客机最近更被多国的航空管理机构禁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否禁止波音737 MAX型号客机在香港的上空飞行;
(二)
现时有否对海外注册的波音737 MAX型号客机申请来港施加任何额外要求,以及有否向以香港为基地而拥有波音737 MAX型号客机的航空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该型号客机的飞行安全;
(三)
有否统计,现时以香港为基地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客机型号的资料;
(四)
有否评估,全面禁止波音787型号或波音737 MAX型号客机来港,对香港的航空运力可能造成的影响;及
(五)
有否就波音公司设计制造的机型的质量问题作了解及跟进工作?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监管保健食品

陈凯欣议员问:
据报,早前海外出现食用保健食品后出现肾病及死亡的个案,涉事公司称相关产品沒有进口香港,但市面上有机会出现平行进口产品(俗称"水货")。此外,有意见认为,香港市面上的保健食品分别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中医药条例》(第549章)、《不良广告(医药)条例》(第231章)等多项条例监管,并未有完整的监管机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政府在本年4月24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沒有备存市面上保健食品数目的统计资料,原因为何;有否计划进行相关的统计工作;
(二)
过去3年,卫生署收到与保健食品相关投诉的个案数目,以及当中作出警告及检控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三)
过去3年,有否(i)教育市民选购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以及(ii)协助保健食品生产商了解相关法例的內容并提升产品质素;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计划加强有关工作;
(四)
有否考虑全面检讨第231章针对保健食品保健声称的相关管制,以确保条例能跟上市场发展,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针对网购、代购、平行进口商店等新兴购物方式,政府会推行甚么工作保障市民及避免其购买到有风险的保健食品;及
(六)
有否考虑制订保健食品登记制度或类似机制,以厘清生产商及入口商的责任,并方便事故发生时的追查和回收工作;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