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PWSC(96-97)28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3 - 建築物
教育 - 高等院校/其他
66ET-沙田第25區特殊學校的寄宿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66ET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
便為沙田第25區的特殊學校興建一座獨立宿舍。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850萬元。
目前,本港為中度弱智兒童提供的宿位並不足夠。
2.建築署署長建議將66ET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為沙田第
25區的特殊學校興建一座獨立宿舍。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
計費用為2,850萬元。這項建議獲教育統籌司支持。
3.工程計劃包括在沙田第25區為附近的明愛樂進學校興建一座
設有60個中度弱智兒童宿位的獨立宿舍,並遷置露天停車場、
垃圾收集站和垃圾車停車位。
4.宿舍樓高四層,設有下述設施-
- 1間舍監辦公室和1個舍監宿舍單位;
- 1個管理員宿舍單位;
- 2個職員宿舍單位;
- 1間總務室/職員室;
- 1間會議室;
- 1間醫療/休息室;
- 1間護士當值室;
- 10個宿舍單位,每個可容納6名寄宿生;
- 1個飯堂/多用途場地;
- 1個廚房;
- 洗衣/晾衣間;及
- 上落客貨區。
5.目前,本港有兩所附設寄宿設施的特殊學校,另有一所特殊
學校設有獨立宿舍,供中度弱智兒童寄宿。三所學校共提供
124個宿位。
6.根據人口分布推算小組報告及一九九零年康復計劃方案所採
納的服務供應額計算,預測到了一九九八年年中,本港將欠缺
約160個中度弱智兒童宿位,其中新界東北部約欠60個。因此
,我們建議在沙田第25區進行所擬工程計劃。
7.這項工程計劃為明愛樂進學校60個兒童提供寄宿設施,而該
校的位置是十分接近擬建宿舍的地點。目前該幅土地是用作露
天停車場、垃圾收集站和垃圾車停車位。我們會將這些設施遷
往附近的地方。
8.所擬工程計劃定於一九九八年完成。另一間位於香港南區的
特殊學校宿舍,亦將於一九九七年建成,屆時,可提供多120
個宿位,應付需求。為應付餘下約40個宿舍的缺額,我們計劃
在新界西北部興建另一所宿舍。
9.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2,850
萬元(見下文第10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a)拆卸及平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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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b)打樁工程
|
1.9
|
(c)建築工程
|
10.0
|
(d)屋宇裝備
|
3.1
|
(e)渠務及外部工程
|
3.0
|
(f)傢具及設備
|
1.0
|
(g)遷置垃圾收集站和停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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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h)應急費用
|
2.1
|
(i)施工階段顧問費
(按每人計工作月而估計
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
0.3
|
小計
(按1995年12
月價格計算)
|
23.3
|
(j)通脹準備金
|
5.2
|
總計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28.5
|
10.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1996 - 97
|
0.4
|
1.07500
|
0.4
|
1997 - 98
|
16.0
|
1.18250
|
18.9
|
1998 - 99
|
4.8
|
1.30075
|
6.2
|
1999 - 2000
|
2.1
|
1.43083
|
3.0
|
|
23.3
|
|
28.5 |
11.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格
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垃圾收集
站和停車設施的遷置工程,將會由定期合約承辦商進行。由於
我們可預先清楚界定工程的範圍,而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會甚
微,故我們會按一份固定總價合約為有關建造工程進行招標。
12.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每年的經常開支為684萬元。
13.我們曾於一九九六年五月諮詢沙田區議會。該區議會支持這
項工程計劃。
14.建築署署長所委聘的顧問曾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就66ET工
程計劃完成一項噪音影響評估,以處理九廣鐵路的噪音對該宿
舍影響。我們已採用一個避開噪音的規劃設計,將所有易受噪
音影響的房間設於遠離火車軌的地方,從而減輕火車噪音,使
其不會超過既定的噪音限制。
15.至於工程方面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減輕
污染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噪音和地盤徑流等滋擾,
使其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16.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17.我們於一九九五年九月將66ET工程計劃列為乙級。
18.我們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地盤勘測和詳細設計工作,另已
委聘工料測量顧問進行合約前的預備工作,估計費用為30萬元
。這筆費用已在整體撥款分目3100GX「從工務計劃丁級工程
項目中選出的可行性研究、小規模勘測及顧問費」項下支付。
有關的遷置工程預計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展開,一九九七年三月
完成。其後我們會於一九九七年三月進行有關的建造工程,以
期在一九九八年六月竣工。
PWSC(96-97)28 附件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人員的費用
|
|
按每人計
的預計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合約開始後的
工料測量服務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1
2.2
|
40
16
|
3.0
3.0
|
0.170
0.114
|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
|
0.284
|
實付費用
|
印刷及提供或
使用文件
|
0.016
|
總計
|
0.300 |
註
- 採用倍數3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接
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費用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在顧問
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
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270元)。
- 實付費用指實際的開支。顧問不會獲得額外款項來應付這
些開支項目的間接費和利潤。
- 上述數字乃根據建築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我們必
須透過一般的費用總價競投方式選出顧問後,才知道實際
所需的工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