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 PWSC(96-97)33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4-渠務
土木工程-排水設施及防止侵蝕工程
44CD-深圳河改善工程第II階段-
前期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44CD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稱為「治理深圳河計劃第II階段第I期-遷建落馬洲與担竿洲
之間的邊境道路」,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元
。
深圳河改善工程第II期主要工程旨在紓緩新界北部及深圳市
的水浸問題。不過,在進行有關工程之前,我們需要遷移落
馬洲與担竿洲之間一段現有邊境道路及有關保安設施。
2.渠務署署長建議將44CD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遷建落
馬洲與担竿洲之間一段邊境道路及有關保安設施,並實施生
態保護措施。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2億元。這項
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支持。有關的位置圖載於附件I。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下述工程-
- 興建一條長約3.6公里的邊境道路;
- 提供邊境保安設施,包括沿邊境道路設置保安圍欄及
照明設施;
- 進行附屬的排水系統工程,包括建造鋼筋混凝土暗渠
(長約55米)及排水管(長約600米);
- 實施生態保護措施,包括植樹、修復工地範圍內的24
公頃魚塘和暫時改善米埔的15公頃魚塘;及
- 在施工期間,進行環境監測和審核。
4.新界北部及深圳近年發展迅速,使深圳河水流容量更形不
足,以及令新界北部的水浸問題更趨嚴重。過去多次水浸事
件對交通、通訊、社會及商業活動造成影響,為深圳及香港
帶來經濟損失。因此,當務之急是實施治理深圳河工程計劃1
,以減低水浸的風險。
5.我們已在一九九五年五月根據24CD「治理深圳河計劃第I
階段工程-落馬洲及料壆河曲的改善工程」展開深圳河第I
階段改善工程。我們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展開第II階段的主要
改善工程。為提供足夠地方以進行第II階段的改善工程,我
們須拆卸現有的邊境道路和保安圍欄,並將之遷建別處。44
CD工程計劃項下的建議工程是要提供一條新的邊境道路,
並在河道以南的地方裝置照明設施和保安圍欄,以維持正
常的邊境保安工作。
6.新邊境道路會橫跨現有河道及排水徑。因此,我們需在新
道路之下建造附屬排水設施,包括箱形暗渠及排水渠。這樣
可使南面的雨水沿新道路的上下兩方流入深圳河。
7.我們會在44CD項下進行生態保護措施,以補償因邊境道路
遷移而引致魚塘減少的問題。我們會修復工地範圍內的餘下
魚塘,此外,亦會為米埔的現有魚塘進行改善工程,以顧及
野生生物在工程計劃施工期間預料會增加使用這些魚塘。我
們會沿新邊境道路的南堤種植屬紅樹品種的樹木,俾能補償
因進行第II階段治河工程而失去的部分紅樹林。我們將植樹
工程列入本工程計劃項下,是因為植樹範圍是位於新邊境圍
欄的南面。如果我們先築起新圍欄,然後將來才進行植樹,
則出入該處便會有困難。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2
億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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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建造邊境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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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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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路堤地基土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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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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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路堤土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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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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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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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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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邊境保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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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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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圍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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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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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照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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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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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瞭望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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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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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附屬排水系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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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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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生態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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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 環境監測及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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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f) 應急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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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小計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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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
|
(g) 通脹準備金
|
|
40.7
|
總計
(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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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9.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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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97
|
4.0
|
1.07500
|
4.3
|
1997 - 98
|
68.7
|
1.18250
|
81.2
|
1998 - 99
|
73.3
|
1.30075
|
95.3
|
1999 - 00
|
12.0
|
1.43083
|
17.2
|
2000 - 01
|
1.3
|
1.54708
|
2.0
|
|
159.3
|
|
200.0 |
10.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
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11.由於建議工程涉及大量土方工程,而我們未能於事前確定
有關數量,故這份土木工程合約將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
準合約方式批出。鑑於合約為期超過21個月,合約將載有可
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條文。我們將以一份固定總價合約
,為保安照明設施的供應、安裝、測試和啟用招標。
12.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483,000元,其中包括為本工程計
劃項下所種植樹木提供護養,每年開支為20,000元。我們須
為這些樹木提供八年的護養期,之後便不再需要人工護養。
13.我們曾於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將有關工程建議提交元
朗區議會。區議員均支持這項建議。我們已於一九九五年十
一月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在憲報刊登這項工程
計劃項下的附屬道路工程,並無接獲反對意見。
14.有關方面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處理
治理深圳河計劃第II期工程,包括44CD工程計劃項下的前期
工程可能引致的環境影響。該環境影響評估建議一些措施,
以減輕施工期間的建築噪音、塵埃和廢土;后海灣沉澱物的
增加,以及施工期間釋放的沉澱物對水質造成的影響。除此
之外,還就工程所造成的短期滋擾,及紅樹林和魚塘的長期
損失等生態影響,建議一些紓解措施。該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報告的結論是,倘採取建議的紓解措施,第II階段工程的環
境影響將受到控制,可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15.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已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日通過該
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惟我們須推行報告所建議的所有紓解
措施,包括環境監測和審核工作。
16.我們會根據這項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推行所建
議的部分生態保護措施。我們會特別在工地範圍內修復24公
頃魚塘,並沿新邊境道路的南堤種植樹木,使之成為一個生
態保護地帶。我們並會暫時改善米埔約15公頃的魚塘,以便
就遷移新道路所損失的魚塘作出補償。
17.我們亦會將有關減輕污染措施納入這項工程合約內,俾控
制前期工程所引致的噪音、塵埃、廢土,以及其他滋擾。我
們將成立一支環保隊伍,以便在施工期間進行一項環境監測
和審核工作,並已在工程費用預留款項,以支付這項目所需
的開支。
18.我們將清理460 900平方米政府土地,俾進行建議工程,
並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支付清理土地的費用,估計需
款約2,700萬元。這項清理工作將影響61間臨時非住宅搭建
物,故無須進行安置工作。清理工作預計於一九九六年十
月完成。
19.我們在一九九四年十月將44CD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邊
境道硌遷建工程的詳細設計和擬備圖則的工作已大致完成。
工程預定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動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竣工
。
20.我們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將31CD「深圳河改善工程,第II
期-餘下工程」提升為乙級。31CD工程計劃預定於一九九七
年上半年動工,二零零零年年底竣工。
1--治理深圳河計劃分三個階段進行。第I階段(24CD)包括改道、擴濶和加深深圳河在落馬洲
及料壆的兩段河道。第II階段(31CD)包括擴濶及加深深圳河由落馬洲至深灣及由落馬洲河曲
至料壆河曲兩段。第III階段則是擴濶及加深該河由羅湖上游至木湖一段。展示第I、II及III階
段所涉及範圍的地圖載於附件II。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