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 CB (3) 775/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
第二十七號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任善寧議員
缺席議員:
陸恭蕙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行政局議員財政司
- 曾蔭權先生,O.B.E., J.P.
- 行政局議員律政司
- 馬富善先生,C.M.G., J.P.
- 文康廣播司
- 周德熙先生,C.B.E., J.P.
- 運輸司
- 鮑文先生,I.S.O., J.P.
- 經濟司
- 蕭炯柱先生,J.P.
- 衞生福利司
-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 財經事務司
- 許仕仁先生,J.P.
- 教育統籌司
- 王永平先生,J.P.
- 保安司
- 黎慶寧先生,J.P.
- 規劃環境地政司
- 梁寶榮先生,J.P.
- 政務司
- 孔郭惠清女士,J.P.
列席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一)吳文華女士
-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三)陳欽茂先生
下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正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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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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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6年廢物處置(化學廢
物處置的收費)(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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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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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噪音管制(汽車)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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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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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6年普查及統計(服務
輸入及輸出按年統計調查)
(修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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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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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6年總督特派廉政專員
公署(被扣留者的處理)(修
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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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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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6年法定語文(修改文
本)(貨幣兌換商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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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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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96年婚姻訴訟(修訂)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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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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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96年遊樂場(區域市政
局)(修訂)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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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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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6年僱員再培訓條例
(修訂附表2)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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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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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96年香港中文大學規程
(修訂)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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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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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貨幣兌換商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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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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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動物羈留所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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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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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油污處理(土地使用及徵用)
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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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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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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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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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尤德爵士紀念基金條例)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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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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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華明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之前,主席表示在發出
了是次會議的議事程序表後,他接獲李議員就一項議
案而作出的預告,促請政府在向殘疾人士及60歲或以
上的老人收取一般公共醫療服務費用時,給予半價優
惠。這項議案的辯論將於五月二十二日的本局會議席
上進行,而他亦已根據《會議常規》的規定,指令議
案應按所交來的原有措辭印載。主席繼續謂根據提前
處理事項的原則,倘若某事項已以某種形式列入議事
程序,則不得以另一效力較低的形式提前處理。他又
表示,由於議案的效力較質詢的效力為高,故此他裁
定李議員所提質詢的(c)部分是不合乎規程,但李議員
仍可提出其質詢的(a)及(b)部分。
1 .李華明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的(a)及(b)部分。
衞生福利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衞生福利司答覆。
2. 陳婉嫻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八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3. 陳鑑林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11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4. 鄭家富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運輸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運輸司及規劃環境地政司
答覆。
5. 莫應帆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文康廣播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文康廣播司、保安司及規
劃環境地政司答覆。
第六至十九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位
議員參閱。
文康廣播司動議附件I所載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會議常規》第41(3)
條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財經事務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
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例草案則交付
內務委員會處理。
教育統籌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
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例草案則交付
內務委員會處理。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
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例草案則交付
內務委員會處理。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下列條例草案:
下列條文納入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至10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下列條文及附表納入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至42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附表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本局會議隨即恢復。
經濟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無經修正。他動議上述兩條條例草
案應予三讀通過。
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對政府沒有履行一九九四年施政報告政策大綱中開放收
費電視市場的承諾及放棄擬議的綜合廣播條例,表示深切遺
憾,並促請政府開放收費電視市場,及檢討和修訂現行廣播
法例及制定完善和長遠的廣播政策,為本港營造一個自由、
多元化、開放、公平及具競爭力的廣播環境,並維持本港在
亞洲廣播業的領先地位。
陳偉業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建議進行合併辯論,一
併辯論議案及擬議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令
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擬議修正案。
羅祥國議員就陳偉業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本局
致辭:
在“並促請政府”後,加上“就”;刪除“開放收費電視市場
,”中的“市場,”,並以“、無綫電視、衞星電視、自選影
像服務市場及設立公眾使用頻道,制訂具體時間表;更須”取
代;及刪除“,及檢討”中的“,及”。
羅祥國議員就陳偉業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下午四時四十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會
議。
另有八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陳偉業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文康廣播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主席於下午五時三十五分恢復主持會議。
羅祥國議員就陳偉業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付諸表決,
但被否決。
羅祥國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但不獲准許,因為主席已宣布結果。
陳偉業議員發言答辯。
陳偉業議員的原議案付諸表決。由於主席不能從聽取聲音表
決判斷是贊成者佔多數還是反對者佔多數,他於是根據《會
議常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6票贊成議案及22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會
議紀要英文版附件II。)他於是宣布陳偉業議員的原議案已
獲通過。
廖成利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促請政府全面檢討現有的主要諮詢機構(例如勞工顧問
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及主要法
定機構(例如房屋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的角色及功能,並
採取適當的措施,以加強這些機構的代表性、問責性及透明
度。
廖成利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建議進行合併辯論,一
併辯論議案及擬議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令
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擬議修正案。
葉國謙議員就廖成利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本局
致辭:
刪除“的主要”、“(例如勞工顧問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
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主要”及“(例如房屋委員會及
醫院管理局)”;及刪除“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以”,並以“並
針對明確的對象進行廣泛性的諮詢,制訂行政機構設立諮詢組
織的整體政策,從而”取代。
葉國謙議員就廖成利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17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廖成利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政務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葉國謙議員就廖成利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付諸表決。
主席表示他認為修正案已獲通過。
李永達議員、何俊仁議員及廖成利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
於是根據《會議常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38票贊成議案及一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會議
紀要英文版附件III。)他於是宣布葉國謙議員就廖成利議員
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獲通過。
廖成利議員發言答辯。
廖成利議員動議,經葉國謙議員修正的議案付諸表決。主席
表示他認為經修正的議案已獲通過。
何俊仁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會議常規》第36
(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37票贊成議案及一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會議
紀要英文版附件IV。)他於是宣布由廖成利議員動議,經葉
國謙議員修正的議案已獲通過。
主席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並定於一九九六年
五月十五日星期三續會。
會議遂於晚上八時三十七分休會。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