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 CB (3) 1060/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
第三十六號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O.B.E., 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任善寧議員
缺席議員: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出席公職人員:
- 行政局議員布政司
- 曾蔭權先生,O.B.E., J.P.
- 財政司
- 許仕仁先生,J.P.
- 行政局議員律政司
- 馬富善先生,C.M.G., J.P.
- 運輸司
- 蕭炯柱先生,J.P.
- 衞生福利司
-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 教育統籌司
- 王永平先生,J.P.
- 庫務司
- 鄺其志先生,J.P.
- 工商司
- 俞宗怡女士,J.P.
- 公務員事務司
- 林煥光先生,J.P.
- 工務司
- 鄺漢生先生,J.P.
- 規劃環境地政司
- 麥振芳先生,J.P.
- 文康廣播司
- 劉吳惠蘭女士,J.P.
- 政務司
- 孔郭惠清女士,J.P.
- 保安司
- 尤曾家麗女士,J.P.
列席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羅錦生先生
-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吳文華女士
-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陳欽茂先生
下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正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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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6年精神健康(修訂)規
例》
| 2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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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6年商標(修訂)規則》
| 2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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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6年監獄(修訂)規則》
| 300/96
|
4.《1996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
燃料)(修訂)規例》
| 3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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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996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
設計標準)(排放)(修訂)規例》
| 3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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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權(適用於合資格國家、
領域或地方)規例》
| 3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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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版權(指定合資格國家、領
域或地方)規例》
| 3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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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6年商標條例(修訂附表)
令》
| 3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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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
圖)(合資格國家、領域或地方
的指定)規例》
| 3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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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96年民航(飛機噪音)
(證明)(修訂)規例》
| 3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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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6年醫務化驗師(註冊及
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 3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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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96年職業治療師(註冊及
紀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 3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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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96年放射技師(註冊及紀
律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 319/96
|
14.《1996年視光師(註冊及紀律
處分程序)(修訂)規例》
| 320/96
|
15.《1996年檢疫及防疫(收費
表)(修訂)規例》
| 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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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海岸公園(指定)令》
| 3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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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海岸保護區(指定)令》
| 3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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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96年法定語文(修改文
本)(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令》
| 3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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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刑事司法管轄權(時限指
明)規則》
| 3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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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7年至1993年香港皇室
訓令(第1及2號):
1996年香港立法局1995至96年
度會期終結公告》
| 3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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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96年香港中文大學規程
(修訂)(第2號)規程》
| 3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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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醫生(選舉規定)(程序)
規例(1996年第227號法律公告)
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 3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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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令》
| (C)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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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號
| ─
| 香港海關福利基金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帳目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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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號
| ─
| 嶺南學院校長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報告
連同截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的
嶺南學院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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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號
| ─
| 香港貿易發展局年報
19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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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號
| ─
| 柏立基爵士信託基金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
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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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號
| ─
|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
信託人報告書
19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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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號
| ─
| 香港康體發展局年報
19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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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號
| ─
| 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核數署署長第26號
衡工量值式核數報告書提出的報告書
一九九六年六月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26號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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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號
| ─
| 香港行政事務申訴專員
第八次年報
一九九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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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號
| ─
| 就新機場核心計劃特別輸入勞工計劃
的輸入工人所涉及的勞資糾紛的有關
情況及其所引起的相關問題進行的研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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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號
| ─
| 香港機場管理局
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度報告書 |
主席宣告,作為對馮檢基議員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
會議席上提出的規程問題的回應,他已承諾在本會議
席上作出裁決,以決定何俊仁議員強烈質疑本局其他
議員的誠信一事是否合乎規程。
主席表示,“誠信”一詞的意義仍未確立,可能對於
不同的人來說,意義也不一樣。有些人會堅決認為此
詞意指“真誠”;有些人則認為“誠”字表示“誠實”
,“信”字表示“可信”。他認為此詞在廣義上應該
視作“誠意”的意思。主席引述何俊仁議員發言中被
馮檢基議員指為出現規程問題的部分,並表示對其他
支持民主的議員的誠意有所質疑,是屬於表達意見,
而就於諸如本立法機關一類的政治論壇上所進行的辯
論而言,實在是難以視之為不宜。由於何議員在發言
時並沒有使用帶有冒犯及侮辱性質的言語,主席裁定
他並沒有違反《會議常規》。
李家祥議員就其提交的“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核數署
署長第26號衡工量值式核數報告書提出的報告書
一九九六年六月政府帳目委員會第26號報告書”
向本局致辭。
劉千石議員就其提交的“就新機場核心計劃特別輸
入勞工計劃的輸入工人所涉及的勞資糾紛的有關
情況及其所引起的相關問題進行的研訊”向本局
致辭。
財政司就其提交的“香港機場管理局一九九五至一
九九六年度報告書”向本局致辭。
1. 楊孝華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三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2. 黃錢其濂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文康廣播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文康廣播司答覆。
3. 張漢忠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衞生福利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衞生福利司答覆。
4. 劉慧卿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公務員事務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公務員事務司答覆。
5. 曾健成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6. 偉賢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政務司作答。
三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政務司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
位議員參閱。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會議常規》第41
(3)條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布政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教育統籌司動議二讀,並就上述兩條條例草案逐一向
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兩條
條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保安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工商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恢復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八日動議二讀辯論。
七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律政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動議二讀辯論。
五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教育統籌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動議二讀辯論。
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保安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二月七日動議二讀辯論。
兩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保安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八日動議二讀辯論。
五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規劃環境地政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動議二讀辯論。
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下午六時三十九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
代為主持會議。
規劃環境地政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動議二讀辯論。
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庫務司發言答辯。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下列條例草案:
主席於下午六時五十五分恢復主持會議。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第2及3條發言。
第2、3、8、9、11至14及18條的議案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律政司就第1、4至7、10、15、16及17條動議
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律政司發言答辯。
修正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1、4至7、10、15、16及17條納入
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12A、14A、16A及16B條經過首讀。
律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2A、14A、16A及16B
條。二讀新訂的第12A、14A、16A及16B條的議
案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二讀新訂的第12A、14A、16A及16B條的議案付
諸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12A、14A、16A及16B條經過二讀。
律政司動議把新訂的第12A、14A、16A及16B條
加入本條例草案。有關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13A條經過首讀。
律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3A條,並向本委員會致
辭。二讀新訂的第13A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委員會主席表示,由於周梁淑怡議員及何俊仁議員
均已作出預告,表示擬把新訂的第13A條加入本條
例草案,他提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律政司的
議案及由周梁淑怡議員及何俊仁議員各自提出的建
議。由於沒有議員反對,委員會主席遂命令進行合
併辯論,一併辯論律政司的議案以及由周梁淑怡議
員及何俊仁議員各自提出的建議。
周梁淑怡議員及何俊仁議員分別就律政司的議案及
其各自提出的建議發言。
兩位議員就議案及兩項建議發言。
由於吳靄儀議員提出建議,委員會主席暫停會議,以
考慮表決的次序。
委員會於晚上八時零七分恢復會議。
委員會主席表示,由於秘書處是於同一時間接獲律
政司、周梁淑怡議員及何俊仁議員所提出的新訂的
第13A條,因此他不能採用先到先得的原則。在決
定這三項新訂的第13A條的動議次序時,他是考慮
了《會議常規》第25(4)條的規定的。他裁定由於律
政司是負責本條例草案的公職人員,所以應首先動
議議案,而由於周梁淑怡議員比較資深,所以她應
接着動議議案,最後才是何俊仁議員。他認為委員
會亦應依循這次序就三項建議進行表決。
律政司發言答辯。
律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3A條的議案付諸表決,
但被否決。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二讀其所提出的新訂的第13A條
。二讀新訂的第13A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
決。委員會主席表示他認為議案已獲通過。
周梁淑怡議員及曾健成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
是根據《會議常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委員會主席宣布有29票贊成議案及27票反對。(表
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I。)他於是宣布周
梁淑怡議員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3A條的議案已獲通過。
委員會主席表示何俊仁議員不可動議二讀其擬議的
新訂的第13A條,因其所建議的議案與已作出的決
定是不一致的。
新訂的第13A條經過二讀。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把新訂的第13A條加入本條例草案。有關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13B條經過首讀。
律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3B條,並向本委員會致辭。二讀
新訂的第13B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委員會主席表示,陸恭蕙議員亦已作出預告,表示擬把新訂
的第13B條加入本條例草案。他提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
論律政司的議案及陸恭蕙議員的建議。由於沒有議員反對,
委員會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律政司的議案及
陸恭蕙議員的建議。
陸恭蕙議員就律政司的議案及其本身的建議發言。
兩位議員就律政司的議案及陸恭蕙議員的建議發言。
陸恭蕙議員第二次發言。
律政司發言答辯。
律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3B條的議案付諸表決。委員會主
席表示他認為議案已被否決。
涂謹申議員要求點名表決。委員會主席於是根據《會議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委員會點名表決。
委員會主席宣布有23票贊成議案及31票反對。(表決紀錄
載於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II。)他於是宣布律政司所動議二
讀新訂的第13B條的議案已被否決。
陸恭蕙議員動議二讀其提議的新訂的第13B條。二讀新訂的
第13B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13B條經過二讀。
陸恭蕙議員動議把新訂的第13B條加入本條例草案。有關議
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通。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3及4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律政司就第2、5及6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律政司發言答辯。
修正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2、5及6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下述條文及附表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教育統籌司就第1、2、3、5、6、8、9、10、13、14、
16、19、21、23、27、39及40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
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教育統籌司發言答辯。
修正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1、2、3、5、6、8、9、10、13、14、16、
19、21、23、27、39及40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
決,並獲通過。
第4、7、11、12、15、17、18、20、22、24、25、26
、28至38、41及42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21A及40A條經過首讀。
教育統籌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21A及40A條,並向本委員會
致辭。二讀新訂的第21A及40A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
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21A及40A條經過二讀。
教育統籌司動議把新訂的第21A及40A條加入本條例草案。
有關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通。
教育統籌司就附表1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附表1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附表2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4及5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委員會主席表示,教育統籌司、何承天議員及夏佳理議員均已
分別作出預告,表示擬修正第2條內的建議的第9C條。動議
修正案的次序已按《會議常規》第25(4)條予以決定。委員會
主席接着表示,何承天議員已作出預告,表示擬就第2條內
的建議的第9C條動議修正案,即加入第(1A)款;夏佳理議員
亦已作出預告,表示擬就同一建議的第9C條動議修正案,即
加入第(1A)款及相關的新訂的第4A條。他提議進行合併辯論
,一併辯論由何承天議員及夏佳理議員提出的修正案。由於沒
有議員反對,委員會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何議
員及夏佳理議員的擬議修正案。
何承天議員就第2條內的第9C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
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夏佳理議員就何承天議員的修正案,以及其本身的擬議修正
案發言。
三位議員就由何承天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及夏佳理議員提出的
修正案發言。
夏佳理議員第二次發言。
教育統籌司就何承天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及夏佳理議員提出的
修正案發言。
何承天議員發言答辯。
何承天議員就第2條內的建議的第9C條動議的修正案付諸
表決。委員會主席表示他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何承天議員要求點名表決。委員會主席於是根據《會議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委員會點名表決。
委員會主席宣布有12票贊成修正案及43票反對。(表決紀
錄載於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III。)他於是宣布何承天議員就
第2條內的建議的第9C條動議的修正案已被否決。
主席命令全體委員會回復為立法局,並批准夏佳理議員動議
暫停執行《會議常規》第46(5)條,以便全體委員會可先行審
議新訂的第4A條,然後再審議就第2條所動議的其他修正案
,以及就第3條所動議的修正案。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新訂的第4A條經過首讀。
夏佳理議員動議二讀新訂的第4A條,並向本委員會致辭。二
讀新訂的第4A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及教育統籌司就議案發言。
夏佳理議員發言答辯。
二讀夏佳理議員動議的新訂的第4A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但被
否決。
委員會主席表示夏佳理議員不可就第2條內的第9C條動議修
正案,因其所提出的擬議修正案與已作出的決定是不一致的。
教育統籌司就第2條內建議的第9C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
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夏佳理議員動議其就第2條提出的修正案中(b)段所建議的修
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及教育統籌司就修正案發言。
夏佳理議員發言答辯。
修正案付諸表決,但被否決。
經修正的第2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教育統籌司就第3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3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下述條文及附表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3、6至11、13、14、16至48、50至57及59至
65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保安司就第2、4、5、12、15、49及58條動議修正案,
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2、4、5、12、15、49及58條納入本條例草
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附表1及2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3及6至11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保安司就第2、4及5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2、4及5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3、6、10、14、16、19至23及26至29條的議
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規劃環境地政司就第2、4、5、7、8、9、11、12、13
、15、18、24及25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2、4、5、7、8、9、11、12、13、15、18
、24及25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其就第17條提出的修正案中(a)及(b)段
所建議的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修正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何承天議員就第17條再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規劃環境地政司就修正案發言。
修正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其就第17條提出的修正案中(c)段所建
議的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規劃環境地政司發言答辯。
規劃環境地政司在其就第17條提出的修正案中(c)段所建議的
修正案付諸表決。委員會主席表示他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李卓人議員要求點名表決。委員會主席於是根據《會議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委員會點名表決。
委員會主席宣布有10票贊成修正案及45票反對。(表決紀
錄載於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IV。)他於是宣布規劃環境地政
司在其就第17條提出的修正案中(c)段所建議的修正案已被否
決。
經修正的第17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
過。
新訂的第4A、6A、11A、11B、13A、及16A條經過首讀。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4A、6A、11A、11B、13A
及16A條,並向本委員會致辭。二讀新訂的第4A、6A、11A
、11B、13A及16A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
通過。
新訂的第4A、6A、11A、11B、13A及16A條經過二讀。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把新訂的第4A、6A、11A、11B、13A
及16A條加入本條例草案。有關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3至6及8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規劃環境地政司就第2、7及9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
會致辭。
晚上十一時,代理委員會主席於委員會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
為主持會議。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2、7及9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10條經過首讀。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10條,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二讀新訂的第10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
過。
新訂的第10條經過二讀。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把新訂的第10條加入本條例草案。有關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通。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庫務司就第2及3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晚上十一時十分,委員會主席恢復主持會議。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2及3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
通過。
新訂的第4條經過首讀。
庫務司動議二讀新訂的第4條,並向本委員會致辭。二讀新
訂的第4條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新訂的第4條經過二讀。
庫務司動議把新訂的第4條加入本條例草案。有關議案經提
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通。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及2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全體委員會隨而回復為立法局。
律政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正。他動議上述兩條條例
草案應予三讀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的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教育統籌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正。他動議上述兩條條例
草案應予三讀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的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保安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正。她動議上述兩條條例
草案應予三讀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的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規劃環境地政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正。他動議上述兩條條例
草案應予三讀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的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庫務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正,及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無經修正。他動議上述兩條條例草
案應予三讀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的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兩條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將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予以修訂,加入本決議附件內列出的
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的中文本。
(決議案的附件內容及於發出附件後再發出的修正案內容,
載列於立法局文件CB(3)976/95-96號及CB(3)438/95-96號
內,並已分別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一九九六年七
月八日送交各位議員)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將於1996年6月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旅館業
(費用)(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224號
法律公告)廢除。
周梁淑怡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主席表示,單仲偕議員亦已作出預告,擬根據《釋義及通則
條例》動議一項議案,以修正《1996年旅館業(費用)(修
訂)規例》。由於周梁淑怡議員和單仲偕議員提出的議案內
容均屬同一性質,他提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這兩項議
案。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
論兩項議案。
單仲偕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的議案及其本身的議案發言。
三位議員就兩項議案發言。
單仲偕議員第二次發言。
政務司就兩項議案發言。
周梁淑怡議員發言答辯。
周梁淑怡議員的議案付諸表決,但被否決。
單仲偕議員動議載於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V的議案。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謝永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促請政府立即檢討《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基金”)
,從而取消基金在2000年全面收回成本的目標、延長基金達
致收支平衡的期限、及增加對基金的注資;而在未完成檢討前
,政府必須凍結排污費及污水附加費,以免增加市民及工商業
的負擔,並須簡化現行污水附加費的上訴手續,以減少上訴人
士所需負擔的費用。
謝永齡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六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凌晨零時三十八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
會議。
另有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一位議員提醒代理主席會議法定人數不足。代理主席指令本
局暫停會議,並傳召議員。會議隨即有足夠法定人數。
再有五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凌晨一時零八分,主席恢復主持會議。
再有一位議員及工務司就議案發言。
謝永齡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付諸表決,共獲通過。
張炳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促請中國政府在制定法例規管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特
區”)駐軍時應:
- 就草擬中的有關法例向香港市民進行公開諮詢,
並真正聽取各方意見;
- 在法例中加入條款,確保駐軍不干預特區的內部
事務,而只會在特區行政長官正式依法提出請求
時,才調派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災的工作;及
- 在法例中加入條款,確保駐軍人員在香港涉及民
事訴訟及刑事罪行時,均受香港法院司法管轄權
的規管,
以達致充分體現《聯合聲明》內“一國兩制”、“港人自治”
及“高度自治”的精神。
張炳良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葉國謙議員已作出
預告,擬就此項議案動議修正案。他提議進行合併辯論,一
併辯論原議案及擬議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
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原議案及擬議修正案。
葉國謙議員就張炳良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本局
致辭:
刪除“本局”之後的所有文字,並以下列取代:
“支持中國政府制定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以落實《基
本法》第二章第十四條中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
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
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
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及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
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葉國謙議員就張炳良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經提出待議。
十位議員就原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張炳良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保安司就原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葉國謙議員就張炳良議員的議案所提出的修正案付諸表決。
由於主席不能從聽取聲音表決判斷可者佔多還是否者佔多,
他於是根據《會議常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6票贊成修正案及25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
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VI。)他於是宣布葉國謙議員就張炳
良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獲通過。
張炳良議員發言答辯。
由張炳良議員動議,經葉國謙議員修正的議案付諸表決。由
於主席不能從聽取聲音表決判斷可者佔多還是否者佔多,他
於是根據《會議常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6票贊成經修正的議案及26票反對。(表決紀錄
載於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VII。)主席表示,根據DENISON
議長於一八六七年所作的決定,倘無法作進一步討論,除非大
部分議員表示贊成,否則主席不可以贊成的意見作準。他遂行
使其決定性表決權,投下反對票。主席宣布有26票贊成經修正
的議案及27票反對。因此,由張炳良議員動議,經葉國謙議員
修正的議案遂被否決。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會議常規》第41(3)條
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劉千石議員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
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例草案則交付
內務委員會處理。
黃錢其濂議員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
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例草案則交付
內務委員會處理。
單仲偕議員動議二讀,並就該兩條條例草案逐一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上
述兩條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兩條條例草案則
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陸恭蕙議員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上
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例草案則交付內務
委員會處理。
恢復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三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香港園境師學會法團條例
草案》。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第1至5及7至12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何承天議員就第6條動議修正案,並向本委員會致辭。
修正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經修正的第6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全體委員會隨而回復為立法局。
何承天議員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正。他動議上述條例草案
應予三讀通過。
三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主席宣布本會期會議結束,並表示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
首次會議訂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舉行。
會議遂於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凌晨三時二十七分休會。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