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CB 216/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錄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第八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者: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任善寧議員

缺席者:

    陸恭蕙議員
    羅致光議員

列席者:

布政司
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律政司
馬富善議員,C.M.G., J.P.
經濟司
蕭炯柱先生,J.P.
房屋司
黃星華先生,O.B.E., J.P.
衞生福利司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教育統籌司
王永平先生,J.P.
保安司
黎慶寧先生,J.P.

立法局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羅錦生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一)吳文華女士



文件

下列文件乃根據《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提交
會議席上省覽: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 《1995年鍋爐及壓力容器(豁
免)(綜合)(修訂)令》

519/95

2. 《1995年普查及統計(零售業
銷售額按月統計調查)(修訂)令》

520/95

3. 《1995年普查及統計(工業生
產按季統計調查)(修訂)令》

521/95

4. 《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放債人條例)令》

522/95

5. 《1995年港口管理(公眾貨物
裝卸區)(第4號)令》

523/95

6. 《1995年海外律師(執業資格)
(修訂)規則》

524/95

7. 《1995年海外律師(執業資格)
(費用)(修訂)規則》

525/95

8. 《無遺囑者繼承(資本價值的計
算)公告》

526/95

9. 《1994年乙酰化物(管制)
(修訂)條例(1994年第64
號)1995年(生效日期)公

527/95

10. 《土地測量條例(1995年第
28號)1995年(生效日期)
(第2號)公告》

528/95

11. 《199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
例(1995年第39號)1995年
(生效日期)公告》

529/95

12. 《1995年法定語文(修訂)條
例(1995年第51號)1995年
(生效日期)公告》

530/95

13. 《1995年司法(雜項規定)
(第2號)條例(1995年第68
號)1995年(生效日期)(第
2號)公告》

531/95

14.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
令》

(c)98/95

15.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香港工業邨公司條例)令》

(c)99/95

16.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石油(保存及管制)條例)
令》

(c)100/95

17.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殺人罪行條例)令》

(c)101/95

18.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放債人條例)令》

(c)102/95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會期內提交省覽的文件

第26號

愛滋病信託基金
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帳目報告

質詢

1. 黃秉槐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經濟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經濟司答覆。

2. 羅祥國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3. 李鵬飛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4. 涂謹申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經濟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經濟司答覆。

5. 鄭家富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6. 蔡根培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房屋司作答。

六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房屋司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位議
員參閱。

條例草案

首讀

《1995年罪犯自新(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按照《常規》第41(3)條的規定,
下令記 錄在案,以便二讀。

二讀

《1995年罪犯自新(修訂)條例草案》

保安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議員議案

監管煤氣

劉千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促請政府盡快研究及回應消費者委員會有關家用熱水
及煮食燃料市場競爭研究報告,並立法監管家用燃料供應
商(特別是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的燃料供應及收費,
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劉千石議員的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

羅祥國議員對劉千石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
本局致辭:

在“本局促請政府”前加上“鑑於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
在家用熱水及煮食燃料市場的佔有率已超過百分之五十,”
;及刪除“盡快研究及回應消費者委員會有關家用熱水及
煮食燃料市場競爭研究報告,並立法監管家用燃料供應商
(特別是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的燃料供應及收費”,
並以“積極考慮引進新供應商,並盡快立法監管煤氣公司
的經營”代替。

羅祥國議員對劉千石議員的議案所提修正案經向本局提出
待議。

二十位議員及經濟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劉千石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羅祥國議員對劉千石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付諸表決
。主席表示他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馮檢基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
條的規定,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九票贊成修正案,21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
附件I);他於是宣布羅祥國議員對劉千石議員的議案所
動議的修正案被否決。

劉千石議員發言答辯。

劉千石議員的議案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議案已獲通
過。

劉千石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
條的規定,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31票贊成議案,22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附
件II)。他於是宣布劉千石議員的議案獲通過。

失業援助金

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鑑於目前香港失業率飊升,失業問題日益嚴重,失業工人
亦面對日趨嚴重的經濟困難,而現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
劃下對失業人士的援助,實無法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因
此,本局促請政府成立失業援助金,發放不低於全港僱員
入息中位數三分之一的援助金予有需要的失業人士。

陳婉嫻議員的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

李華明議員及馮檢基議員分別就議案及他們擬動議的修正
案向本局致辭。

下午六時三十五分,代理主席在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
持會議。

三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下午七時三分,主席恢復主持會議。

另有18位議員、教育統籌司及衞生福利司就議案及修正
案發言。

李華明議員對陳婉嫻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局促請政府”以後所有文字,並以下列文字取代:

“立即將失業人士的標準綜援金額提高至2,750元,並放
寬可動用資產上限,使更多失業人士受惠”。

李華明議員對陳婉嫻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經向本局
提出待議。

陳婉嫻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主席指出剛才在合併辯論中沒有發言的議員可以發言。

再有三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主席就一些議員提出的規程問題作出裁決,裁定沒有在本
議案及其修正案的合併辯論中發言的議員有權在修正案經
向本局提出待議後要求發言,而他並不能阻止他們發言。

李華明議員對陳婉嫻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付諸表決
。主席表示他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李永達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
條的規定,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2票贊成修正案,22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
附件III)。

主席在晚上九時二十四分暫停會議。

本局會議於晚上九時三十三分恢復。

主席表示他將會按照英國下議院行使決定性表決權的有關
原則,行使其決定性表決權並作“反對”的表決。他宣布
李華明議員的修正案被否決。

馮檢基議員對陳婉嫻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發放”,並以“令失業超過三個月人士可以領取不
超過六個月及”代替;及刪除“予有需要的失業人士”。

馮檢基議員對陳婉嫻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經向本局
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馮檢基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
條的規定,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11票贊成修正案,33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
附件IV);他於是宣布馮檢基議員對陳婉嫻議員的議案
所動議的修正案被否決。

陳婉嫻議員發言答辯。

陳婉嫻議員的原議案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議案
已被否決。

陳榮燦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
條的規定,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17票贊成議案,29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附
件V);他於是宣布陳婉嫻議員的議案被否決。

下次會議

主席按照《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待續,下次會議定於
一九九五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舉行。

會議遂於晚上九時四十六分休會待續。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