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CB 243/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編號第九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者: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者:
鄭明訓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列席者:
- 布政司
- 孫明揚先生,C.B.E., J.P
- 財政司
- 曾蔭權議員,O.B.E., J.P.
- 律政司
- 馬富善議員,C.M.G., J.P.
- 文康廣播司
- 周德熙先生,J.P.
- 運輸司
- 鮑文先生,I.S.O., J.P.
- 經濟司
- 蕭炯柱先生,J.P.
- 房屋司
- 黃星華先生,O.B.E., J.P.
- 衞生福利司
-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 財經事務司
- 許仕仁先生,J.P.
- 教育統籌司
- 王永平先生,J.P
- 保安司
- 黎慶寧先生,J.P.
- 規劃環境地政司
- 梁寶榮先生,J.P
- 庫務司
- 黎年先生,J.P.
- 政務司
- 孔郭惠清女士,J.P.
立法局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羅錦生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一)吳文華女士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二)陳欽茂先生
下列文件乃根據《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提交會
議席上省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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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
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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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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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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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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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995年指定圖書館(市政局
轄區)(第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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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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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9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公眾遊樂場)(修訂附表4)
(第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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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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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995年公眾游泳池(指定)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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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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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995年食物業(市政局)
(修訂)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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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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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995年運動場(市政局)
(修訂)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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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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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火
警調查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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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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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合
作社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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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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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水
務設施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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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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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公
共照明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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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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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假
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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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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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華
人廟宇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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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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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文
武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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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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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定
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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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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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定
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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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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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汽
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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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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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青
年人紋身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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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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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道
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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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95 |
第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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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受託人報告
1994-95 |
1. 羅叔清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2. 楊孝華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規劃環境地政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規劃環境地政司答覆。
3. 張炳良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一位議員提出一項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4. 李華明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衛生福利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衛生福利司答覆。
5. 謝永齡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七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6. 曾健成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財經事務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財經事務司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
位議員參閱。
運輸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會議紀要英文版。)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會議紀要英文版。)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會議紀要英文版。)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會議紀要英文版。)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該等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按照《常規》第41(3)條
的規定,下令記錄在案,以便二讀。
政務司動議二讀上述條例草案,並向本局致辭。
房屋司動議二讀上述條例草案,並向本局致辭。
庫務司動議二讀上述條例草案,並向本局致辭。
恢復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提出二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二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然後提交全體議員委員會審議。
恢復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日提出二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二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
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然後提交全體議員委員會審議。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下列條例草案:
下述各條文應列為本條例草案一部分的議案經向委
員會提出待議:
第1至4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下述各條文應列為本條例草案一部分的議案經向委
員會提出待議:
第1至4條的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本局會議隨即恢復。
律政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無經修訂。他動議上述條例
草案應予三讀通過。
條例草案三讀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
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規劃環境地政司報告謂: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無經修訂。他動議上述條例
草案應予三讀通過。
條例草案三讀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
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三讀通過。
何承天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將1995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
《Building (Administration)(Amendment)(No.3)
Regulation 1995》(即刊登於憲報的1995年第
466號法律公告)廢除。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
規劃環境地政司及庫務司就議案致辭。
何承天議員發言答辯。
涂謹申議員提出一項規程問題,主席表示任何議
員或官員均不准在最後發言答辯完畢後發言。
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將1995年11月2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
《Television (Royalty and Licence Fees)(Amendment)
Regulation 1995》(即刊登於憲報的1995年第
479號法律公告)廢除。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
文康廣播司、11位議員及庫務司就議案發言。
陳偉業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付諸表決。劉慧卿議員及李卓人議員要求點
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條的規定
,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8票贊成動議及25票反對(表決紀
錄載於附件I)。他於是宣布陳偉業議員的議案
獲通過。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鑑於總督在一九九五年施政報告的工作進度報告中
,表明香港不大可能在九六年初關閉全部越南船民
營,而施政報告中更未提及如何處理滯港船民問題
,本局促請政府盡速向市民交代在香港主權移交前
全面解決滯港船民問題的具體時間,盡快取消香港
作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以及參照本局在一九九四
年十二月七日所通過的議案,爭取英國政府承擔安
置與照顧所有未能於九七年七月一日前遣回越南船
民的責任,並替香港向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追討拖
欠香港的所有款項。
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
羅致光議員對周梁淑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
本局致辭:
刪除“盡快取消香港作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
羅致光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經
向本局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下午六時二十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
主持會議。
另外六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下午七時,主席恢復主席會議。
再有八位議員及保安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周梁淑怡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羅致光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
付諸表決。李柱銘議員及周梁淑怡議員要求點名表
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第36(4)條的規定,下令
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30票贊成修正案及19票反對(表決紀錄
載於附件II)。他於是宣布羅致光議員就周梁淑怡
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獲通過。
周梁淑怡議員發言答辯。
由周梁淑怡議員動議而經羅致光議員修正的議案付諸
表決,並獲通過。
任善寧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發言:
鑑於澳門國際機場啟用後對香港構成競爭壓力,加上
澳門豁免台灣旅客的入境簽證,政府當局應簡化台灣
旅客申請入境簽證的程序,以保障本港每年從該等來
港旅客所賺取的140億港元收入,並確保40,000個直接
或間接與此有關的職位不受影響。
任善寧議員的議案經向本局提出待議。
九位議員及保安司就議案發言。
任善寧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主席按照《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待續,下次會議
定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三舉行。
會議遂於晚上九時十四分休會待續。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