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OP 95/96-13(1)
立法局
議事程序表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二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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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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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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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播電視聯繫設施和錄影證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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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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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5年證券(在聯合交易所買賣的
股份期權)(修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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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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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5年香港中文大學規程(修訂)
(第3號)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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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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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領事館官員管理遺產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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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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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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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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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架空纜車(安全)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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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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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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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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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商船(防止廢物污染)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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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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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商船(海員)(家屬糧)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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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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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商船(海員)(進入危險艙)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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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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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商船(海員)(健康及安全:
一般責任)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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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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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商船(海員)(工作時數)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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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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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商船(海員)(糧食和水)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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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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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商船(海員)(出生、死亡及失蹤
個案的申報)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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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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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商船(海員)(船上活動安全)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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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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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商船(海員)(駐船醫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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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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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商船(海員)(船員艙房)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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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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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95年土地註冊(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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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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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精神健康修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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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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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95年法定語文
(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第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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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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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詳情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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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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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9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公眾市場)(指定事宜及修訂附表10)
(第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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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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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地方法院民事訴訟程序(一般)
(採用語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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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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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95年婚姻訴訟(修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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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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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995年僱員補償(法院規則)
(修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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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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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995年土地審裁處(修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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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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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95年律師執業(修訂)
(第3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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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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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95年遊樂場(市政局)(修訂)
(第4號)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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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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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995年宣布市政局轄區市場(修訂)
(第3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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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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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築工地升降機及塔式工作平台
(安全)修例(1995年第23號)1995年
(生效日期)(第2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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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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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995年公安(條訂)條例
(1995年第77號)1995年(生效日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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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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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精神健康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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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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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區域市政局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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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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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保險公司(一般業務)(估值)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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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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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995年保險公司條例(修訂附表3)
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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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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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商船(海員)(高級船員資格證明)
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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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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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商船(海員)(油船 ─
高級船員及普通船員)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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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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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商船(海員)(船員協議、船員名冊
及海員解職)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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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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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商船(海員)(安全工作守則)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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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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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商船(海員)(船上違紀行為)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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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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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商船(海員)(體格檢驗)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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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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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商船(海員)(正式航海日誌)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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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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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商船(海員)(遣返)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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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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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商船(海員)(安全人員和意外
及危險事故報告)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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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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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商船(海員)(工資及帳目)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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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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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古物及古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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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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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995年領港(費用)(修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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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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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995年貨幣兌換商條例
(修訂附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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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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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古物及古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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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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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農產品(統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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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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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海魚(統營)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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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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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海魚養殖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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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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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退休金條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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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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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商船(海員)(資格證明及值班)
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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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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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商船(海員)(僱用登記簿)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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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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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商船(海員)(機房值班普通船員)
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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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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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商船(海員)(導航值班普通船員)
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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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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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商船(海員)(醫療物品)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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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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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商船(海員)(高級水手合格證書)
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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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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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商船(海員)(救生艇筏
熟練操作證書)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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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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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商船(海員)(進行研訊)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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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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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商船(海員)(費用)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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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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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996年商船(費用)(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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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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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996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8)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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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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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996年有限責任合夥條例(修訂附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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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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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996年公司條例
(監理誓章、宣誓或聲明的費用)
(修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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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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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996年受託人條例(修訂附表1)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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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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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空氣污染管制(露天焚燒)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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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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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996年會社(房產安全)
(費用)(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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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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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996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修訂附表1)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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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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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996年九廣鐵路公司(認可活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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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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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996年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修訂附表6)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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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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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996年古物及古蹟
(歷史建築物的宣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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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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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996年道路交通(多輪車)
(指定道路、地方、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
(修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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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6 |
庫務司提交下列文件:
1. 第49號 -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第二季獲批准對已核准
的開支預算作出更改的報告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文康廣播司提交下列文件:
2. 第50號 - 市政局截至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止的核准
經修訂工程報表
教育統籌司提交下列文件,並向本局致辭:
3. 第51號 - 香港學術評審局
1994-1995年報
1. 羅致光議員問:
近年多個婦女團體向本局議員表示,離婚婦女在追討贍養費
時常遇困難,其中不少婦女因財政拮据,或失去經濟依靠而
須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有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過去3年,因追討贍養費而申請法律援助的個案有多
少;當中有多少個案已獲處理或在處理中;
- 過去3年,在申請綜合援助的個案中,有多少個案是
基於離婚婦女未能追討贍養費而提出申請的;及
- 有否任何有效的措施,協助有經濟困難的離婚婦女追
討贍養費?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政務司
2. 李卓人議員問:
過去1年,失業率持續高企,而平均失業時間有延長趨勢;
對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過去兩年每一季的失業數字中,失業人士的失業時
間長短與其行業及職業類別背景、學歷、性別及年齡
分佈等因素的關係分別為何;
- 去年由總督召開兩次的就業問題高峰會中提出的多項
措施至今的成效分別為何;及
- 政府有何其他新措施以改善失業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3. 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政府曾於1994年11月把一份香港政府物業資產清單交給中
國政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何時會向立法局提交該份清單?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庫務司
4. 馮檢基議員問:
自政府於1995年7月1日增加持單程證來港人士的配額後,
每年會有55 000名中國新移民到港,對此,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 近3年持單程證來港人士的數目,以及他們的年齡、
性別及在本港居住的地區分布情況為何;
- 政府是否知悉中國當局批准內地人士持單程證來港作
永久居留的準則為何;
- 政府有否與中國當局商討在批准內地人士來港時,考
慮以家庭作為單位(例如批准母子一同來港),以免持
單程證來港的兒童乏人照顧;及
- 政府有否制定政策(包括在房屋、教育、醫療、社會
福利等各方面),協助新移民適應居港的生活方式?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保安司
5. 詹培忠議員問:
香港政府及香港貿易發展局分別在世界各地設立辦事處,促
進及拓展香港的經濟及貿易利益,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政府設立的海外辦事處共有多少間,在過去3年,每年
支出費用合共多少;
- 貿易發展局設立的海外辦事處共有多少間,在過去3年
,每年支出費用合共多少;及
- 政府有否考慮將該等分別由政府與貿易發展局設立的海
外辦事處合併,令資源得到更佳運用;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工商司
6. 莫應帆議員問:
鑑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最近向轄下41所公立醫院
發出一份備忘錄,要求公立醫院將病人須“自費購買的醫
療用品”劃一限定為10項,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此之前,有多少間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已有向部分病
人收回使用醫療器材、藥物及醫療服務的成本;
- 上述(a)項所述的醫院如何釐定何種醫療服務需要依循
“收回成本”原則,以及病人所付的費用佔該等服務成
本的百分比為何;及
- 為何醫管局在完全沒有諮詢公眾的情況下,便劃一定
出公立醫院病人須“自費購買的醫療用品”的項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衞生福利司
*7. 劉皇發議員問:
鑑於新界地區目前仍有根據政府土地租用牌照建造的房屋,
其中部分存在已久,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該等房屋在新界地區的現存數目、分佈區域和居民人
數為何,以及最早在何年建成;
- 重建該等房屋所用的材料有否限制,以及有否其他重
建限制;
- 該等房屋的住戶可否申請公共房屋或居屋;及
- 根據過往政策,持有上述牌照達10年以上的居民可向
政府申請改建該等房屋為永久房屋,藉以改善居住環境
和保障家居安全,政府其後取消該政策,原因為何,以
及會否考慮恢復該政策?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 規劃環境地政司
*8.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鑑於近日有報導指1名公屋住戶接獲的水費單所記錄的用水量較以前高出數百倍,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過去兩年共有多少宗食水用戶要求檢查水表的個案
;在檢查水表後,須要調整收費的個案有多少宗;及
- 在檢查水表後收費須予調整的最普遍原因為何;如
用戶認為水費單所記錄的用水量與過往實際用水量
不符,有何種途徑向有關當局提出上訴或要求覆核?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工務司
*9. 何敏嘉議員問:
本人於1995年5月17日在本局要求政府提供各間公立醫院各
首長薪級的職位數目,而衛生福利司的回應僅概述顧問醫生
的總數,並沒有提供所需資料。有見及此,現請政府按以下
分類臚列每間主要公立醫院(包括依利沙伯醫院、瑪麗醫院
、瑪嘉烈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葵涌醫院、青山醫院、廣
華醫院及明愛醫院)在列出年度的高級醫生和首長級薪級第
1至4級的各級職位的數目,以及病床數目:
| 91/92 | 92/93 | 93/94 | 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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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每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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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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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醫生職位數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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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級薪級第1級
職位數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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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級薪級第2級
職位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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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級薪級第3級
職位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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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級薪級第4級
職位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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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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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衞生福利司
*10. 何俊仁議員問:
鑑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員工開支及編制引起社會
廣泛關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目前醫管局以甚麼機制和準則決定開設顧問醫生的職位
;及
- 顧問醫生透過何種機制,從首長級薪級第2級晉升至第
3級或以上:有何等人士參與晉升的決定;有否獨立人
士,如醫管局的委員,參與監察?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衞生福利司
*11. 葉國謙議員問:
現時某類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要求入職者的中文水平為中
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合格,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考慮提高該
等職位的中文水平入職要求;若否,原因何在?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12. 朱幼麟議員問:
鑑於公共屋邨“改建一人單位”(俗稱“劏房”)的同屋住
客經常發生衝突,而此類衝突甚至演變成暴力事件,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現時全港共有多少個此類“改建一人單位”;
- 在過去1年房屋署分別收到多少宗有關“改建一人單
位”住客不和的投訴及發生在這些單位內的暴力事件
數字為何;
- 房屋署現時有否特別措施去排解這些單身人士的糾紛
;及
- 政府在制訂長遠房屋策略時,會否考慮以獨立一人單
位取代此類“劏房”?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房屋司
*13. 李家祥議員問:
具中英雙語能力的工作人口是本港的有利競爭條件,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除了加強學生在課堂的語文訓練及中英語文課
外閱讀外,會採取何種措施,鼓勵有良好語文修養人士編寫
和翻譯高質素的書籍,以維持甚至加強本港工作人口的雙語
能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14. 劉千石議員問: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於1994年的最新預測是未
來數年每年中電本地系統最高需求量的增幅為5.1%,但19
95年中電的本地系統最高需求量卻出現負增長;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 知否去年出現負增長的原因為何;
- 政府會否要求中電重新對本地系統未來的最高需求量
增幅作出更合理的修訂預測;及
- 鑑於本地系統實際需求量增幅遠低於預測,政府會否
修訂中電的未來發展計劃,以避免中電不合理擴大固
定資產而令用戶受損?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經濟司
*15. 鄭家富議員問:
根據1995年3月一項工資統計的調查報告,本港某些行業
的僱員每日工作時間超逾8小時,如金融、商業服務、保險
及護衛行業,部分僱員工作時間更長達11小時,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 過去3年,西方國家與香港從事工業與服務業的僱員
每年的每日平均工作時間分別為何;
- 政府會否修訂現行的《婦女及青年(工業)規例》,
或另行制訂新法例,以規定所有僱員的最長工作時間
及計算超時工作金額的準則;
- 若(b)項的答案為肯定,法例的立法時間表為何;及將
於何時諮詢公眾;及
- 若(b)項的答案為否定,當局將如何保障須經常超時工
作的僱員,使他們獲得合理的待遇?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16. 蔡根培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自1992年至今,有多少宗交通意外是因物件從車上墮
下引致的;造成多少人傷亡;及發生意外的車輛以何種
類別為主;
- 在同一期間內,有多少宗意外是因車輛超載或不符載物
規定引致的;及政府一共對多少宗涉及該類車輛的個案
提出檢控;及
- 政府有否檢討目前的法例及懲罰對該類車輛是否有阻嚇
作用,及政府有何其他措施防止上述(a)項所提及的意外
的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運輸司
*17. 周梁淑怡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過去3年,每年在警方逮捕後或拘留期間,自殺或企圖
自殺的疑犯數目分別是多少;及
- 事後警方會有甚麼跟進行動及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再發
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保安司
*18.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是本港首間為天才學生而設的中心,已
於去年12月啟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已鑑定為“天才”的學生總數;
- 就該中心而言,“天才”的定義為何;
- 當局根據何等準則安排學生在該中心學習;及
- “天才”學生如何從該中心的設施得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19. 李鵬飛議員問:
鑑於最近中英雙方在聯合聯絡小組會議席上未能就高級公務
員個人資料檔案移交問題達成共識,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港府在此問題上所採取的立場;
- 中英雙方在移交該等檔案安排上出現甚麼分歧;及
- 港府怎樣將高級公務員個人資料分類,以決定何種資料
可以移交中方,何種資料要運回英國?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20. 李華明議員問:
就九龍巴士公司(“九巴”)興建巴士站上蓋事宜,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興建上蓋由計劃至工程完成,一般需時多少;
- 九巴在1995年興建多少個巴士站上蓋,該數目能否達
致預期目標;若否,原因為何;
- 為何政府批准九巴在觀塘碧雲道巴士站興建上蓋,事前
沒有周全的策劃,及至承建商掘開路面才發覺地下藏有電纜,令工程不能進行;及
- 政府會否全面檢討興建巴士站上蓋的策劃以改善各方
面的配合?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運輸司
*要求書面答覆的質詢
律政司動議議案:
(請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保安司動議議案:
(見附件I所載決議)
- 《1995年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 《1995年道路交通(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 《東區海底隧道行車隧道(使用稅)條例草案》
- 《1995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1.政務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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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修訂) 條例草案》
|
2.運輸司
|
:
|
《1995年道路交通(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
3.運輸司
|
:
|
《東區海底隧道行車隧道(使用稅)條例草案》
|
4.運輸司
|
:
|
《1995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
|
| |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請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列席的政府人員:運輸司
陳鑑林議員動下列議案:
(見附錄II所載決議)
列席的政府人員:運輸司
陳榮燦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本港現時經濟不景,通脹高企的情況下,政府仍採用
‘用者自付’原則徵收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無疑
令市民百上加斤,本局促請政府撤銷或減低一般家庭住戶
排污費,暫緩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並就工商業污水附
加費的徵費準則進行檢討,待檢討完成後再作決定。
修正陳榮燦議員的議案
1.謝永齡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鑑於本港現時經濟不景”前加入“本局贊成政府採取
‘污染者自付’原則,向污染者徵收污水處理費用,但”
;刪除“政府仍採用‘用者自付’原則徵收排污費及工商
業污水附加費,無疑令市民百上加斤”,並以“反對向住
戶收回全部運作成本,”取代;及刪除“撤銷或”、“暫
緩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和“,待檢討完成後再作決
定”。
2.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採用‘用者自付’原則”及“或減低”;並刪除
“暫緩徵收” 及以“及考慮減收”取代。
3.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或減低”,“暫緩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及“,
待檢討完成後再作決定”;及在“並”後加入“從速”。
列席的政府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工務司
黃秉槐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本局支持一九九五年七月發表的《香港工業案全檢討諮詢文
件》所載的各項建議,並促請政府及其他有關機構在可行情
況下盡早實施有關建議,以改善香港工地的安全標準及操作
方式。
修正黃秉槐議員的議案:
1.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請參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2.曾健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譯文)
刪除“支持”,並以“得悉”取代;及刪除“並促請政府及
其他有關機構在可行情況下盡早實施有關建議,以改善香港
工地的安全標準及操作方式”並以“但對政府遲遲未有改善
香港整體工作人口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表示遺憾;為達致全面
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本局促請政府:
- 糾正忽略職業安全及健康的錯誤政策;
- 加強立法及增撥資源,為從事工業及非工業工作的僱
員提供周全的職業安全及健康保障;
- 從速立例規定各行業必須設立安全委員會,賦予僱員
代表足夠監察權;及
- 加強執法,嚴懲違例僱主”取代。
3.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譯文)
在“各項建議,”後加入“但對政府遲遲未有改善香港整體
工作人口的職業健康表示遺憾,”;刪除“及其他有關機構”
,並以“定出明確時間表,以實施諮詢文件所載的各項建議
,”取代;刪除“實施有關建議”,並以“為所有從事工業
及非工業工作的僱員提供周全的職業健康保障”取代;及刪
除在“以改善香港”後所有字眼,並以“工作場所在安全和
健康方面的標準和操作方式”取代。
列席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 《1995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 《東京三菱銀行條例草案》
- 《東京三菱銀行(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1.何敏嘉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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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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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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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國寶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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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三菱銀行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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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國寶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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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三菱銀行(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
Last Updated on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