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OP 95/96-9(1)

立法局
議事程序表

1995年11月29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令

532/95

2.《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令》

533/95

3.《1995年指定圖書館(市政局轄區) (第2號)令》

534/95

4.《199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公眾遊樂場)(修訂附表4) (第7號)令》

535/95

5.《1995年公眾游泳池(指定)令》

536/95

6.《1995年食物業(市政局)
(修訂)附例》

537/95

7.《1995年運動場(市政局)
(修訂)附例》

538/95

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火警調查條例)令》

(C)103/95

9.《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合作社條例)令》

(C)104/95

1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水務設施條例)令》

(C)105/95

11.《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公共照明條例)令》

(C)106/95

1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假期條例)令》

(C)107/95

1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華人廟宇條例)令》

(C)108/95

1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文武廟條例)令》

(C)109/95

1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令》

(C)110/95

1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令》

(C)111/95

1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令》

(C)112/95

1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青年人紋身條例)令》

(C)113/95

19.《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令》

(C)114/95

1995至96年度提交省覽的文件

規劃環境地政司提交下列文件:

第27號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受託人報告1994-95


II. 質詢

1. 羅叔清議員問:

鑑於養雞養豬業嚴重缺乏工人,有關當局曾於本年初舉辦培 訓計劃。據了解當初約有500人報名,實際參加該計劃約為 180人。培訓後加入養雞養豬業的只有30餘人,兩個月後只 餘9人,其中3人為30-49歲,6人超過50歲。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1. 目前該行業估計缺乏勞工多少人;
  2. 政府有否計劃為該行業特訂輸入勞工配額,若有,計 劃輸入多少勞工,及於何時實施;若否,如何解決此 行業勞工缺乏的問題;及有何補救辦法令該行業不會 因勞工不足而於本港消失;及
  3. 上述培訓計劃成績不理想的原因何在,政府會否檢討 該計劃及在不久再舉辦?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2.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過去數年,要求放寬酒店地積比率之聲時有所聞。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有否就此事作出任何決定;若有,詳情為何;及 對過去給予酒店地庫、機房及其他設施的地積比率優惠有何 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3. 張炳良議員問:

據悉即將啟用的羅富國教育學院圖書館大樓可能要在1997 年內拆卸,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其在1993年6月提交本局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的討論 文件中,為何不表明該大樓的所在地將於1997年作其 他用途;及
  2. 有關部門在策劃興建該大樓時有否作出協調;若有, 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4. 李華明議員問:

自1993年7月以來,現行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租金 津貼款額並沒有作出任何調整,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往兩年政府沒有對有關津貼作出調整,原因為何;
  2. 同期間市區私人住宅樓宇的租金升幅為何;
  3. 現時2至3人家庭每月領取的租金津貼最高可達2,265 元,此款額可在市區租住一個多大面積的單位;及
  4. 現時所有居住於私人樓宇的綜援金受助人平均每月 的租金津貼是多少,有多少住戶要動用每月的部分 基本援助金來填補住宅租金津貼的不足?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衞生福利司

5. 謝永齡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政府如何釐定性教育的定義、內容及課程,以及有何 檢討機制,並將於何時作出檢討;
  2. 現時有多少間小學及中學提供有系統的性教育及其形 式為何;及
  3. 政府有何措施加強學校性教育的質素及普及程度,以 及政府預算在本財政年度在這方面動用的款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6. 曾健成議員問:

現時,政府統計處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每5年進行一 次中期普查,並以堅尼系數顯示各類家庭收入的分布情況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近年不斷上升的堅尼系數值,反映貧富差距日益擴大 ,政府有否分析背後的原因,以及有何對策以改善此 情況;及
  2. 為確保有關家庭收入的數字得以經常更新,政府會否 考慮將現時每次普查的相隔時間縮短;及
  3. 政府會否對某類家庭,如長時間領取綜合援助金的家 庭、長期失業或就業不足的家庭、傷殘人士家庭、新 移民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等等,作長時間的追踪研究 ,使社會的流動性得以反映;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財經事務司

* 7. 涂謹申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的官員去年曾公開表示擬將社會服務令的適用 範圍擴及地方法院所審理的案件,以作為懲教方式之一, 惟該計劃至今仍未見實行。有關此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現時有否實施該計劃的具體時間表;若否,原因何在
    ;及
  2. 有否估計實施該計劃需要多少資源;若有,所需費用
    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衞生福利司

* 8. 李家祥議員問:

鑑於本局對個人薪俸稅免稅額極為關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會否以1995/96年度納稅人士作為計算基數,而將個人 及已婚人士的基本免稅額同時提高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百 分之十五、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二十五後,分別各有多少人 跌出稅網,而在近300萬工作人口中,剩下要繳稅的分別又 有多少人及佔工作人口的百分之幾;若有作出上述計算,詳 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庫務司

* 9. 鄭明訓議員問:(譯文)

就抵港旅客在香港國際機場輪候人民入境事務處辦理入境手 續的隊伍甚長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以何準則釐定在機場負責出入境管制事務的人員的編 制比例;
  2. 則最近於何時曾作檢討;及將採取何種措施改善目前 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保安司

*10. 羅祥國議員問:

本年10月25日,財經事務司在回答本人有關滙豐銀行於9月 份以高於面值出售新的20元鈔票一事的書面問題時,表示 滙豐銀行的做法沒有牴觸《銀行紙幣發行條例》。但據理解 ,該等買賣獲得金融管理局批准,而該銀行及金融管理局高 層人員曾在不同場合強調,有關的利潤均撥作慈善用途。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滙豐銀行在進行該等買賣前是否需要向金融管理局申 請;若然,批准的原則及所依據的法例為何;
  2. 在出售該等新鈔票之後,滙豐銀行有否向有關政府部 門提供收據,證明該等收益均已撥作慈善用途;若有 ,此等捐款紀錄會否公開讓市民審閱;及
  3. 政府會否考慮修訂《銀行紙幣發行條例》以規管發鈔 銀行以高於面值出售新鈔票?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財經事務司

*11. 劉健儀議員問:

鑑於近月有數宗專利巴士公司的巴士在行駛時發生車輪脫落 的意外,其中更有一名巴士司機因此受到警方票控,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1. 引致該數宗意外的原因為何;
  2. 如何確保同類事故不會再次發生;及
  3. 為何巴士司機要對該類意外承擔責任?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運輸司

*12.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根據報道,1995年首8個月的零售銷售額,以及1995年上 半年飲食業的收入,和去年同期數字比較,分別下降1.3% 及3.3%。其他服務行業亦出現需求疲弱的跡象,可能會導 致更多機構結束營業,令失業問題更加惡化。有見及此, 當局可否告知本局,目前是否已採取,或計劃採取措施, 刺激內部需求,以避免失業率進一步上升?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財經事務司

*13. 李鵬飛議員問:

總督商務委員會以研究改善香港經濟為目標,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自該委員會成立以來,對政府曾作出何種改善經濟的
    建議;
  2. 該委員會有否針對現時的失業問題作出建議;及
  3. 政府有否採納委員會提出的建議,若有,實施該等建 議的效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工商司

*14. 黃秉槐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共有多少間代理石油產品的機構供應石油產品予 電油站,為駕駛人士提供汽油、柴油等燃油服務;
  2. 上述機構所提供的石油產品價格是否劃一;若然,該 等機構是否在公平競爭的情況下提供服務;及
  3. 如何避免該等機構壟斷市場,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經濟司

*15. 李永達議員問:

有關臨時機場管理局批地予國泰航空公司興建總部,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國泰航空公司需繳付給政府的地價為何;
  2. 如何釐定該幅土地的地價;是否以收回全部市值地 價計算;及
  3. 臨時機場管理局會否向公眾及新機場及有關工程諮 詢委員會公布國泰航空公司所繳付的地價;若否, 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經濟司

*16. 黃震遐議員問:

據報新加坡政府將會對一種人造地質物料進行研究,這種新 物料能鞏固土壤,有利排水,因此可以防止山泥傾瀉。有關 此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對此物料或其他類似物料進行 研究;若有,結果為何;若否,會否及早進行研究?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工務司

*17. 唐英年議員問:

關於成人持續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本年政府預計有155 000名成年人有機會以兼讀形式 進修,其中分別有多少成年人是以訓練計劃、兼讀課 程和遙距學習課程形式進修,以充實自己;
  2. 有否就上述計劃和課程提供任何資助;若有,本財政 年度預計支出多少;及
  3. 會否考慮提供稅務寬減,以鼓勵在職成年人自費進修 高等/專業課程,從而提高本港人口的質素及競爭力 ;若否,原因何在?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教育統籌司

*18. 梁耀忠議員問:

近日,政府公布的空氣污染指數屢創新高,尤以屯門、元朗 、沙田、大埔、離島及南區等地區為甚,污染指數曾估計會 高達100。同時,政府亦公開呼籲氣管及心臟有毛病的人士 ,減少戶外活動。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空氣污染指數於上述區域特別高的原因;
  2. 會否在空氣污染指數特高的日子,就上述人士的發病 機會進行統計,以及空氣污染與上述疾病發病機會的 研究;
  3. 除了公開呼籲之外,政府是否有任何其他措施,在空 氣污染指數特高的日子及區域,去協助及保障上述人 士,以減低他們發病的機會;(特別是那些必要在戶 外工作的工人);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9. 黃偉賢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3年,每年綠表及白表的居屋戶主把單位交還房 屋委員會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該等個案是否有上升 趨勢;
  2. 居屋戶主把單位交還的原因為何;及
  3. 政府有否考慮向該等因經濟困難而交還單位,但有住 屋困難的居屋戶主提供援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房屋司

*20. 劉慧卿議員問:

工商司在1995年2月22日答覆本局一項口頭質詢時,指出香 港政府駐英專員的職級仍在檢討中,但該職級會被調低至首長 級薪級表第八點。工商司亦指出,政府沒有計劃去調整香港駐 美國總經濟貿易專員的職級。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現任香港政府駐英專員的確實退休日期;政府是否已 完成檢討該職位的職級,若然,此職位將降至何級, 原因為何;
  2. 將駐英專員的職位重新界定是否會影響政府駐英辦事 處職員人數(包括由香港派往該處的公務員及在當地 聘請的人員);若然,詳情為何;及
  3. 現任香港政府駐美國總經濟貿易專員將於何時退休; 在現任專員退休後,會否考慮將其首長級薪級表第8 點的職級調低;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人員:工商司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運輸司動議議案:

(請參閱議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2.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議案:

(請參閱議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3.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議案:

(請參閱議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4.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議案:

(請參閱議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IV. 條例草案

首讀

  1. 《1995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
  2. 《地產代理條例草案》
  3. 《1995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二讀

押後辯論

1.政務司

:

《1995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

2.房屋司

:

《地產代理條例草案》

3.庫務司

:

《1995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恢復辯論

4.經濟司

:

《1995年商船(註冊)(修訂) 條例草案》

5.規劃環境地政司

:

《1995年土地審裁處(修訂) 條例草案》

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經濟司

:

《1995年商船(註冊) (修訂)條例草案》

2.規劃環境地政司

:

《1995年土地審裁處(修訂) 條例草案》


V. 非官方議員議案

1.《釋義及通則條例》

何承天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1995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Building (Administration) (Amendment)(No.3)Regulation 1995》 (即 刊登於憲報的1995年第466號法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政府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庫務司

2.《釋義及通則條例》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1995年11月2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Television (Royalty
and Licence Fees)(Amendment) Regulation 1995》 (即刊登於
憲報的1995年第479號法律公告)廢除。

列席的政府人員:文康廣播司
庫務司

3.越南船民問題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總督在1995年施政報告的工作進度報告中,表明香港 不大可能在96年初關閉全部越南船民營,而施政報告中更 未提及如何處理滯港船民問題,本局促請政府盡速向市民 交代在香港主權移交前全面解決滯港船民問題的具體時間 ,盡快取消香港作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以及參照本局在 1994年12月7日所通過的議案,爭取英國政府承擔安置與 照顧所有未能於97年7月1日前遣回越南船民的責任,並替 香港向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追討拖欠香港的所有款項。

修正周梁淑怡議員的議案

羅致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盡快取消香港作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

列席的政府人員:保安司

4.台灣旅客入境簽證

任善寧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鑑於澳門國際機場啟用後對香港構成競爭壓力,加上澳門豁 免台灣旅客的入境簽證,政府當局應簡化台灣旅客申請入境 簽證的程序,以保障本港每年從該等來港旅客所賺取的140 億港元收入,並確保40,000個直接或間接與此有關的職位不 受影響。

列席的政府人員:保安司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