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 95/96-16(2) LegCo Paper No. CB 408 /95-96

修訂本

OP 95/96-16(1)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1996年機動遊戲機(安全)(收費) (修訂)規例》

60/96

2.《1996年陪審員津貼(修訂)令》

61/96

3.《1996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 (儲蓄互助社條例)令》

62/96

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儲蓄互助社條例)令》

(C)1/96

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皇家香港輔助警隊條例)令》

(C)2/96

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輔助隊薪酬及津貼條例)令》

(C)3/96

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地下鐵路(收回土地及有關規定)條例令》

(C)4/96

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漁業保護條例)令》

(C)5/96

9.《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郊野公園條例)令》

(C)6/96

1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工業訓練(建造業)條例令》

(C)7/96

11.《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工業訓練(製衣業)條例)令》

(C)8/96

1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林區及郊區條例)令》

(C)9/96


II. 質詢

1. 劉漢銓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本地司法人員與外籍司法人員的服務條 件是否有任何差異,尤其在可享有的假期及旅費福利方面; 若然,原因為何;當局會否消除該等待遇上的差異?

負責答覆的官員:布政司

2. 劉千石議員問:

近期,部分曾完成僱員再培訓局初級文職課程的人士投訴公 務員事務科不承認他們所修讀課程的證書作為政府及資助機 構初級文職職系的入職條件;就此方面,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政府會否考慮以“應付工作實際能力及技巧知識”來 代替政府現時訂立以學歷要求作為上述職系的入職條 件;若否,原因為何;
  2. 自僱員再培訓計劃設立以來,政府部門及資助機構每 年分別聘用了多少名完成再培訓課程的人士;有關數 目佔同期所有完成再培訓課程人士的百分比為何;
  3. 政府有否任何政策率先在政府部門及資助機構中聘用 曾完成再培訓課程的人士;及
  4. 政府有否計劃與僱員再培訓局商討課程發展事宜,令 政府可以聘用更多完成再培訓課程的人士?

負責答覆的官員:公務員事務司

3. 羅祥國議員問:

據悉,“港幣錯體鈔票”巿場近期曾出現一些由匯豐銀行發 行但未具簽名,又或是印有相同號碼的港幣鈔票。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本港3間發鈔銀行在印製鈔票的過程中,其質量監管 制度分別為何;
  2. 政府有否監察該等質量監管制度;及
  3. 政府有否就出現“錯體鈔票”一事主動接觸有關的發 鈔銀行,以了解原因及提供改善的方法?

負責答覆的官員:財經事務司

4. 田北俊議員問:(譯文)

據悉,申訴專員在其有關外籍家庭傭工居所的調查報告內, 就如何確保外籍傭工獲得僱主提供合理的居所一事,提出若 干建議。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贊同作出該等建議亦屬申 訴專員的職權;若然,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布政司

5. 何俊仁議員問:

據報政府計劃興建的西部走廊將會於二零零一年完成,整個 鐵路計劃需佔用的私家地達130萬平方米。就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政府計劃於何時展開這項龐大的收地計劃,又估計整 個收地過程需時多久;
  2. 政府是否有估計在收地過程中會遇到甚麼困難;若然 ,詳情為何及有關部門有何措施以確保收地計劃可準 時完成;及
  3. 整過西部走廊的興建時間表如何,又政府有何措施確 保該鐵路工程可於二零零一年如期完成?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6. 涂謹申議員問:

消防處在服務承諾中定下目標,在所有的救護車緊急召喚 中,要有93.5%的救護車在十分鐘標準行車時間內到達現 場,而在所有樓宇火警召喚中,要有90%的消防車在六分 鐘的標準抵達時間內到達現場。有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根據甚麼客觀標準來定出救護車的“十分鐘標準行車 時間”;
  2. 為何消防車是以六分鐘抵達時間為標準,而救護車則 以十分鐘行車時間為標準;
  3. 為何消防車的六分鐘標準抵達時間內包括火警召喚的 發動時間,但救護車的十分鐘標準行車時間只計算行 車時間;及
  4. 在過去三年,分別有多少輛應緊急召喚調派出動的救 護車在十、15、20分鐘或更長時間內(即由消防通 訊中心收到召喚開始計算,至第一輛救護車到達現場 的時間)抵達現場;其所佔百分率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保安司

*7. 廖成利議員問:

現時,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負責審理不超過15,000元的申索 ,而地方法院審理的民事申索款額上限為12萬元,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上述兩項申索上限分別於何時訂定;
  2. 訂定該等上限所依據的準則為何;及
  3. 有否定期檢討該等上限及會否考慮將之提高?

負責答覆的官員:布政司

*8. 楊教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有研究實際上能否推廣“在家護理 服務”,使病人毋須住院而可在家中接受由醫院提供的醫療 及護理服務;若然,研究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衞生福利司

*9. 葉國謙議員問:

政府於一九八八年已計劃在南區興建七號幹線,以紓緩南區 交通的擠塞情況,但據了解,該項工程目前仍只列為工務計 劃的丙級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計劃短期內提升上述工程的級數;若否,原因為 何;及
  2. 有何短期及長期的措施,改善目前南區交通擠塞的問 題;其中可以最快落實的改善措施又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10. 周梁淑怡議員問:

據報導,去年共有五名警務人員自殺死亡,單是十二月已經 有三名,比較一九九三年的一名及一九九四年的三名,分別 增加達400%及60%,問題已令巿民及警隊內部十分關注。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個警務人員曾自殺或企圖自殺;
  2. 警方會採取甚麼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3. 警隊內的兩位臨床心理專家每日須處理多少宗心理輔 導的個案;在非緊急情況下,警務人員要求輔導,排 期至少需一至兩星期才能見心理專家,當局會否考慮 增加心理專家的人手,以加強心理輔導服務;及
  4. 對於部分警務人員擔心接受臨床心理專家輔導後,有 關紀錄會交到警方管理階層,以致影響他們的晉升機 會,警方會否確保有關資料不會用作晉升評核之用?

負責答覆的官員:保安司

*11. 李家祥議員問:

去年十月,教育署拒絕基督教正生會開辦一所專門取錄染上 毒癮的青少年的特殊學校的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拒絕基督教正生會開辦該所特殊學校的申請的原因為
    何;
  2. 過去三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戒掉毒癮的青少年重回 主流教育,當中又有多少名該類學生中途輟學;
  3. 過去三年,有否學校拒絕讓已戒除毒癮或染上毒癮的 青少年入讀的個案;若有,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及原因 為何;及
  4. 有否提供實質支援協助已戒除毒癮的學生融入主流教 育;若否,會否考慮向那些已戒除毒癮學生就讀的學 校提供額外的資源和津貼,規定教導這些學生的老師 必須接受某些特別訓練,及要求校方為該等學生提供 特別的教學輔導和每隔一段時間安排家訪等?

負責答覆的官員:教育統籌司

*12. 梁智鴻議員問:(譯文)

當局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有否執行任何法例以規管運載含石棉的物質(例 如拆卸建築物時產生的廢料)的活動;
  2. 若(a)項的答案為肯定,哪些政府部門負責執行法例規 定;過去3年共向多少名違例者提出檢控;被定罪者 的平均和最高及最低刑罰分別為何;
  3. 若(a)項的答案為否定,政府會否制訂法例,管制運載 危害健康的物質(例如石棉塵)的活動;及
  4. 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制定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VIII 及IX部有關管制影響環境的石棉塵及石棉管制工程的 條文,將於何時執行,以及延遲執行那些條文的理由 為何?

負責答覆的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3. 李華明議員問:

就去年十月於觀塘發生一輛響號警車撞死一名依着行人過路 燈的綠燈指示過馬路的行人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警務人員使用警車警號有何守則;
  2. 響號警車在發生交通意外時,會否獲豁免法律責任;
  3. 是否有指示響號警車如何駛過行人過路線的安全守則 ;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4. 有何具體措施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負責答覆的官員:保安司

*14.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就政府新聞處訪客贊助計劃安排外國政府高層官員訪港事宜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三年來,政府新聞處共安排了多少次此類訪問;其 中有多少項活動包括與本局議員舉行會議;
  2. 有關該些訪問,政府所承擔的開支總額為何;
  3. 訪港外賓採取了何種跟進行動(若有的話),向其政府 反映香港的政治、社會及經濟發展;及
  4. 當局有否進行評估,以確定舉行此類訪問的價值和得益?

負責答覆的官員:政務司

*15. 黃秉槐議員問:(譯文)

自《建築物(能源效率)規例》於去年七月制定後,呈交建 築圖則時,須以指定的表格一併提交熱轉移值計算資料已成 為一項法定的規定。就此方面,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六個月內,屋宇署共接獲多少份該類呈交文件;及
  2. 在(a)項提及的呈交文件中,業經屋宇署批准的數目為何;不 獲批准而須重新呈交的數目為何;及有多少份涉及已落 成樓宇但因該等樓宇須進行翻新/粉飾工程以致其熱轉 移值受到影響?

負責答覆的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6. 謝永齡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現時有何法例或行政措施監管在樓宇外牆懸掛招牌; 該等法例或措施有否限制招牌的體積;若無,會否考 慮制定法例加以規管;
  2. 政府會否考慮制定法例,規定商戶在樓宇外牆懸掛招 牌時須購買保險,以確保有意外發生時,受害人獲得 賠償;
  3. 政府有何措施在毋須動用公帑的情況下,處理舊招牌 或已不適用的招牌;及
  4. 政府會否考慮對佔用公共空間的招牌徵收費用?

負責答覆的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7. 劉慧卿議員問:

由於沙田火炭區只有一條主要道路與區外連接,如發生火警 或意外,救援工作可能因該路擠塞而受到延誤。關於此事,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一套緊急應變計劃應付上述情況,包括召喚飛行 服務隊協助;而火炭區內又是否有地方可供直昇機升 降;及
  2. 會否考慮加建道路連接火炭與其他地區,以全面改善 該區的交通情況?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18. 黃偉賢議員問:

有關鄉村小學停辦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共有多少間鄉村小學;
  2. 在過去三年,共有多少間鄉村小學停辦,政府預計來 年將有多少間鄉村小學停辦;及其佔全港鄉村小學的 百分比為何;
  3. 這些鄉村小學停辦的原因為何;
  4. 如何安置受學校停辦影響的學生及教職員;及
  5. 政府有否一套全面的鄉村小學政策,及會否考慮將現行 半日制的鄉村小學改為全日制,以協助鄉村小學發展?

負責答覆的官員:教育統籌司

*19. 羅祥國議員問:

據悉赤鱲角新機場將於一九九八年四月落成啟用,而機場鐵 路要在該年六月才能竣工,為填補這兩個月的“空白期”, 政府會安排180輛巴士應付乘客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政府有否制定部署計劃,若然,詳情為何;
  2. 如何確保有關安排不會對日常的公共巴士服務造成影 響;及
  3. 有否考慮採取有效措施促使機場鐵路能提早完成,以 配合新機場的啟用?

負責答覆的官員:運輸司

*20. 廖成利議員問: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如遺產總值不超過50, 000元,死者遺屬可請求遺產管理官以簡易方式管理該筆遺 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該50,000元的限額何時訂定及訂定準則為何;
  2. 有否定期檢討該限額及會否考慮將之提高;及
  3. 過去三年內,每年有多少人要求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負責答覆的官員:政務司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條例草案

首讀

  1. 《生物武器條例草案》
  2. 《1996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
  3. 《1996年精神健康(修訂)條例草案》
  4.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

二讀

押後辯論

1. 保安司 : 《生物武器條例草案》

2. 保安司 : 《1996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

3. 保安司 : 《1996年精神健康(修訂)條例草案》

4. 規劃環境地政司 :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


IV. 議員議案

1.《破產欠薪保障條例》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請參閱附件I所載決議)

修正李卓人議員的議案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修正案:

(請參閱附件II所載修正案)

2.新移民政策

羅致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每年由內地來港的新移民超過五萬三千名,本局促請政 府從速制定全面的新移民政策,以協助他們盡快適應香港生 活及建立歸屬感,並同時在各項政策中作好準備,以應付可 能有數萬名根據《基本法》規定而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內地兒 童,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短時間內大量來港,對社會帶 來的衝擊。

列席的官員:政務司
教育統籌司
房屋司
衞生福利司

3.影子政府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港人對中方官員指不會在香港成立“第二個權力中心” 的空洞承諾沒有信心,並恐懼中國政府會單方面組成“影 子政府”,使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繼續受到殖民 地式的管治,本局促請中國政府立即作出準備,以一人一 票普選方式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成員, 並讓全港巿民充分參與籌組特區政府。

修正劉慧卿議員的議案

1. 廖成利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鑑於港人對中方官員指不會在香港成立“第二個權力 中心”的空洞承諾沒有信心,並恐懼中國政府會單方面組成 “影子政府”,並以“為”取代;刪除“繼續”,並以“不 會”取代;在“本局促請”前加入“並落實“港人治港”,” ;刪除“本局促請”後的“中國”,並以“英國”取代”; 刪除“立即作出準備,以一人一票普選方式產生香港特別行 政區”,並以“向中國政府提出,按照《基本法》,以選舉 方式產生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推選委員會,並於一九九七年七 月一日盡速修放《基本法》,以普及直選方式選出”取代; 及刪除“,並讓全港巿民充分參與籌組特區政府”。

2. 朱幼麟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鑑於港人對中方官員指不會在香港成立”,並以“本 局知悉中國官員保證香港不會有”代替;及刪除““第二個 權力中心””以後全部文字,並以“並與籌備委員會合作, 促使本港順利過渡、行政長官得以提名選出,以及按照《基 本法》所訂辦法,成立第一屆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代替。

3. 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剛除“港人對中方官員指不會在香港成立”,並以“中國官 員已清楚承諾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不會成為”取代;刪除 “的空洞承諾沒有信心,並恐懼中國政府會單方面組成“影 子政府”,使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繼續受到殖民地 式的管治”;刪除“本局促請”後的“中國政”三字,並以 “港”字取代;以及刪除“以一人一票普選方式產生香港特 別行政區行政司官及立法會成員,並讓全港市民充分參與” ,並以“與籌委會充分合作,確保順利”取代。

列席的官員:憲制事務司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