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7/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2/PL/WS
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李華明議員(主席)
朱幼麟議員(副主席)
張文光議員
馮檢基議員
楊 森議員
黃偉賢議員
李卓人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謝永齡議員
缺席委員:
陳偉業議員*
李家祥議員*
黃宜弘議員*
田北俊議員*
陳婉嫻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議程項目I
- 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老人服務)
- 黃浪詩女士
-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老人及醫務社會服務)
- 洪李碧璇女士
- 高級社會工作主任(老人服務)2
- 馮伯欣先生
議程項目II
- 副衛生福利司
- 韋立新先生
-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
- 梁士雄先生
- 總社會工作主任(青年事務)
- 石施群英女士
議程項目III
- 副衛生福利司
- 韋立新先生
- 助理衛生福利司(福利) 2
- 鄭偉鵬先生
應邀出席者:
議程項目I
- 香港城市大學高級講師
- 周愛華女士
- 研究助理
- 黃珊琪小姐
列席職員:
- 總主任(2)4
- 陳曼玲女士
- 高級主任(2)4
- 周富平先生
I.長者咭計劃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50號文件附錄I)
周愛華女士應主席請求簡介其調查結果。她特別提到長者咭
計劃的使用率偏低,並講述箇中原因。她建議藉下述五項方
法改善長者咭計劃:
- 改善宣傳及推廣媒介;
- 瞭解長者的實際需要;
- 與商號加強溝通,設立嘉許及監察的方法;
- 加強推廣敬老教育;
- 使更多合資格的長者登領取長者咭。
2.據李卓人議員觀察所得,麥當奴餐廳有很高的使用率,他
懷疑長者的飲食習慣是否已有改變。他指出,長者覺得來自
公用機構和交通機構的優惠最為實際,因此他要求得到當局
與公用機構及交通機構在這方面的討論結果的資料。周愛華
女士透露,長者對中式茶樓免收茶錢表示歡迎。她指出在某
些個案中,有交通機構拒絕履行其答應給予的優惠。她又評
論某些公用機構提供的優惠有限,以致大部分長者均享受不
到優惠。
3.洪李碧璇女士表示,香港大部分交通機構都有向長者提供
特別優惠,而公用機構中只有香港電燈公司有參與長者咭計
劃。洪李碧璇女士回應議員的詢問時表示,水務署沒有給予
任何優惠,而其他公用機構則表示已有自己的一套優惠計劃
而拒絕參與長者咭計劃。
4.據謝永齡議員對調查的觀察所得,他認為調查有下述要點:
- 參與計劃的公司所提供的優惠未能配合長者咭持有人
的需要;
- 使用率過低;
- 參與計劃的公司總數(370家)偏低。
謝議員質疑長者可藉使用長者咭節省的金錢有多少。周愛華
女士表示,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持有長者咭的長者表示,
長者咭並沒有減輕他們日常生活的開支,亦未改善他們的生
活質素。長者咭計劃並未改變長者的生活習慣,亦未能誘使
他們嘗試新的用品和服務。此外,長者表示不知道那裏有優
惠、或可向那方面反映他們的需要。
5.主席詢問有何機制處理長者的投訴。周女士對此作出回應
,她表示,長者咭的大小像一張可放進口袋的咭片,其上的
查詢電話號碼是以小字印出,長者難以閱讀。周女士又指出
,她曾致電該熱線作出投訴,而據她的經驗,有關投訴的處
理方式並不專業。
6.羅致光議員建議,凡香港市民年屆65歲,即可自動獲發長
者咭。主席表示,他個人曾在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的立法局
會議席上提出同一建議。洪李碧璇女士表示,人民入境事務
處保存的資料,是用於簽發身分證及旅遊證件。將人民入境
事務處保存的個人資料公開用作簽發長者咭,可能被視為強
行侵犯個人私隱。再者,長者的意願,也應獲得尊重。黃浪
詩女士再一次講述了人民入境事務處保存該等資料的目的,
並表示要研究羅議員的建議是否可行,須徵詢法律意見。
7.據張文光議員觀察所得,雖然長者咭有重重限制,但在公
共交通方面的使用率有79%。他要求政府當局與有關公司接
洽,商談撤銷對長者的所有限制。主席認為長者在交通和公
用設施上可享用實際優惠,他質疑政府當局在與有關公司商
談時作出過多少努力。洪李碧璇女士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
曾與有關公司進行討論,但由於長者咭計劃屬自願參加性質
,政府當局應尊重參與計劃的公司的決定。
8.張文光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應該每年訂定目標,增加長者
咭計劃的優惠,並應更努力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主席補充說
,政府當局應該更為積極,透過舉辦比賽、獎勵計劃等,促
使參與計劃的公司為長者提供更佳服務。洪李碧璇女士察悉
事務委員會的建議,她並指出,為了進一步推廣長者咭計劃
,已在分區層次舉辦宣傳活動,包括推行長者咭大使計劃等。
黃偉賢議員詢問,為何長者咭計劃中沒有包括醫療服務的優
惠。他認為,既然長者咭沒有被人濫用,使用率又偏低,他
建議將申領長者咭的年齡限制由65歲降低至60歲。洪李碧璇
女士回答時表示,目前大約有220間診所參與長者咭計劃,
但基於醫療專業的操守原因,診所的名稱不能列出。社會福
利署若接獲要求,可提供參與計劃診所的資料。由於計劃尚
在發展階段,目前並無計劃將申請年齡降低至60歲。黃浪詩
女士補充說,簽發長者咭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識別年齡
的方法,以代替身分證,方便參與的機構和長者。她指出,
由於參與計劃的大部分機構向65歲或以上的長者提供優惠,
當局是出於實際原因而向65歲或以上的長者簽發長者咭。不
過,政府當局歡迎各公司向65歲以下的長者提供優惠;這些
長者在享用這些優惠時,只需出示身分證證明其年齡。
10.黃偉賢議員並不滿意政府當局的解釋。他認為是政府當
局倡議將65歲界定為長者的年限。據他觀察所得,在某些地
區,年屆60歲的市民已被視為長者。他促請政府當局將60歲
定為已屆長者的年齡。他又要求政府當局向長者提供一份給
予長者優惠的診所名單,若在這方面遇到困難,當局應與香
港醫務委員會磋商。主席表示,某些區議會印有區內有為長
者提供優惠的診所名單,以供長者索閱。周愛華女士表示,
調查結果顯示,61%參與計劃的公司同意將長者的年限定為
60歲,而長者中52%贊同應將年限降低至60歲。她促請政府
當局為該年紀的老人率先減低各政府部門的收費和服務費。
11.楊森議員認為,若由中央政府與公用機構進行討論,會
有較佳的結果。因此,他建議衛生福利科與有關的決策科聯
繫,接觸公用機構,推廣長者咭計劃,希望藉著政府當局的
統籌和努力,令更多公司參加長者咭計劃。
12.朱幼麟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應利用發牌條件來鼓勵公用
機構參與長者咭計劃,而各政府部門應為長者作出特別安排
,例如為長者特設專用櫃檯等。朱議員表示,據他觀察所得
,依照美國的經驗,為長者提供特別優惠的做法,廣被接受
,甚少遭人濫用,使用者甚至無須出示長者咭。
13.李卓人議員同意楊議員所說,政府當局應更為積極,向
公用機構和交通機構推廣長者咭計劃,而政府當局內部應對
自己提供的服務作出全面檢討,以示支持長者咭計劃。他要
求政府當局在六個月內向事務委員會報告進展情況。
14.主席經總結議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他其後要求衛生福
利科與其他決策科作出統籌,在政府部門內外進一步推廣長
者咭計劃。他建議可透過香港電台推廣長者咭計劃,以方便
沒有閱讀能力的長者。他又要求衛生福利科在一九九六年十
二月前向事務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洪李碧璇女士表示,當
局一直有利用電視台和電台推廣長者咭計劃。此外,黃浪詩
女士同意研究議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此為根據檢討現行
的做法。
II. 學校社會工作的跟進事項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50號文件附錄II)
15.議員察悉,在中一級收錄38名或以上第五組別的學生的
學校當中,有94間學校迄今仍未達到一名學校社會工作者對
1 000名學生的人手比例,然而情況已有改善,到了本年九
月,有關數字會減至47間。
16.楊森議員認為當局在這項工作上進度緩慢。他要求政府
當局在即將來臨的財政年度分配足夠資源,以便全面實施每
間學校有一名學校社會工作者的政策。韋立新先生同意在資
源分配工作中爭取撥款,提供足夠的學校社會工作者予合資
格得到1比1 000人手比例的中學。至於將1比1 000的人手
比例擴展至所有中學一事,韋立新先生表示,只要資源許可
,他會盡力使取錄較多第五組別學生的學校盡快達到指定目
標的人手比例。他同意,撥款一經確認,即會將結果通知議
員。石施群英女士估計,要達到人手比例,需增加28名學校
社會工作者,大約涉及1,400萬元。總括而言,韋立新先生
同意應盡快為有取錄第五組別學生的學校達到1比1 000的人
手比例的。至於整個教育界方面,社會福利署將會進行一次
更正式的檢討,以定出實際可行的比例和定出安排人手和提
供服務的最佳方法。
III.專職醫療人員工作小組的進度報告
(立法局95至96年度第CB(2)1864號文件)
17.韋立新先生指出,上述文件屬臨時性質的報告,仍須作
進一步研究及分析。他向議員闡釋文件的要點。他提醒議員
,文件中的建議是工作小組的意見,此等建議須得到政府當
局接納。
18.羅致光議員提出下述三個問題:
-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可提供多少款項,對基金
的需求狀況如何;
- 為何不把在護理安老院工作的物理治療師的職級由二
級物理治療師提升為一級物理治療師;及
-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撥用了多少資源以實施有
關建議?
19.關於護理安老院物理治療師的職級一事,韋立新先生回
答說,有關建議是盡快將二級物理治療師的職級提升為一級
物理治療師。至於提供責任津貼,只是一項暫時性措施,目
的是挽留受資助機構內的二級物理治療師。關於調撥資源以
實施有關建議一事,韋立新先生表示,政府當局正考慮在受
資助機構內增設更多高級職位,以挽留經驗豐富的人員。
20.韋立新先生在論及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時表示,該
用於弱智人士的基金是一個較小型的基金。他同意以書面回
覆基金提供的獎學金金額以及對基金的需求。[備註:在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該基金可供申請的款項為1,200萬元,並通
過撥款235,000元作為獎學金。
21.謝永齡議員提出下述三個問題:
- 既然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學家及職業治療師的需求
和供應均由政府當局控制,這些專業人員的供求狀況
未能令人滿意,應由誰人負責?
- 非政府機構的人手比例是一名高級臨床心理學家對六
名臨床心理學家,然而大部分非政府機構均沒有能力
聘用六名臨床心理學家,以致限制了他們的晉升機會
。何以政府當局不考慮以年資代替人手比例來作為晉
升臨床心理學家的準則?
- 醫管局是市場上較受這些專業人員歡迎的僱主。為何
政府當局不與醫管局安排為這些專業人員設立一套借
調制度?
22.韋立新先生回答時為沒有及早察覺這些專業人員的供求
問題而致歉。他指出,隨著常務委員會的設立,此問題受到
密切監察,預料這情況不會再次發生。關於晉升機會的問題
,韋立新先生表示,非政府機構是容許設立部分職位的,例
如由非政府機構以自己的資源或由幾間機構分擔,為每三名
臨床心理學家增設相等半名高級臨床心理學家的職位。政府
當局計劃提供撥款作此一用途。至於向醫管局借調這些專業
人員的建議,韋立新先生認為,醫管局及非政府機構均期望
自行聘用和管理職工。他又補充說,借調是一個昂貴的辦法
,就政策而論,當局並不接受。謝議員指出,非政府機構特
別是規模較小者正在與醫管局爭奪這些專業人員,而在職業
前途、晉升機會及整套的補償條件方面,這些非政府機構均
不能與醫管局相比。韋立新先生理解到,如何挽留這些專業
人員是一項難題,但不可能對醫管局的角色作出重大改變。
當局曾提出其他建議,以協助招聘及挽留福利界內的職員,
例如安排多些人員到非政府機構作臨床實習,在非政府機構
開設更多高級職位,以及容許這些職員在轉職時保留公積金
福利等。
23.楊森議員同意不宜由醫管局聘用職員,然後才派調到非
政府機構的做法。他要求政府當局認真考慮收窄非政府機構
與醫管局在提供予這些專業人員的整套薪酬福利條件上的差
距,例如藉發放責任津貼等。韋立新先生察悉楊森議員的建
議,他表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發放責任津貼。
24.主席提醒議員,會安排參觀中轉房屋區,有關詳程容後
通知。
25.會議於下午四時三十分結束。
*另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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