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委员会



1995年刑事罪行(修定)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日期: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
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

项目 事项
I.內部讨论
II.通过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会议的纪要
(已发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00号文件)
III.与当局进行讨论
--删除企图罪中不可能实行的抗辩理由(已发出的立
法局95-96年度第CB(2)1532及CB(2)1544号文件)
--将煽惑罪编纂成为法例(已发出的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2)1545号文件)
-- 删除或保留煽惑罪中不可能实行的抗辩理由
IV.其他事项
V.下次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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