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889号文件
档号:CB1/BC/18/95/1
研究1995年道路交通
(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东区海底隧道行车隧道
(使用稅)条例草案及
1995年稅务(修订)
(第4号)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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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四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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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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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陈鉴林议员(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
刘健仪议员
李家祥议员
黃伟贤议员
陈荣灿议员
罗祥国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缺席委员:
- 夏佳理议员
- 郑明训议员
公职人员:
- 助理运输司
- 朱潘洁雯女士
应邀列席人士:
- 国际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代表
- 谭学林先生
- 黎达荣先生
- 霍君荣先生
- 李志成先生
- The Finance House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代表
- 黎桂培先生
- Ronald N Forte先生
- 香港工业总会代表
- 卢伟国先生
- 稅务联合联络小组代表
- 白敏思先生
- 香港稅务学会代表
- 王锐强先生
- 罗沛德先生
- 范哲富先生
列席职员:
- 总主任(1)2
- 甘伍丽文女士
- 助理法律顾问2
- 郑洁仪女士
- 高级主任(1)4
- 谭鸿标先生
主席欢迎五个团体的代表出席会议,以及邀请他们申述
对条例草案的意见。
2. 国际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的谭学林先生表示,该会
反对条例草案的所有条文。条例草案违反稅务原则,而
且定下一个图以稅务政策改变社会行为的不良先例。由
于交通挤塞并非直接由商业活动所引致,故对拥有私家
车的公司施以惩罚,实在有欠公平。此外,公司自有办
法控制经营成本,政府根本无须以稅务措施,促使公司
注意减轻成本。
3. 谭先生回应一位议员时表示,他从未听闻海外国家会
以稅务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一位议员提出,某些国家会
给予继续进修的人士稅务优惠,但另一位议员指出,这
是鼓励而非惩罚。
4. 霍君荣先生补充,既然稅务局局长已有权拒绝批准扣
除与业务无关的汽车开支,建议的条例草案便属多此一
举。他又表示,自稅务条例最近作出修订以来,以往透
过雇用提供服务的公司而规避稅项的安排已大减,因此,
不遵守稅例规定的个案将会减少。
5. 至于条例草案获通过后,公司会否减少购买汽车,谭
先生表示此点难以估计,因为是否购置汽车乃视乎公司
的业务需要而定。关于把折旧免稅额的比率改为每年20%
的直线比率,黎达荣先生认为这个做法也不公平,而且
会增加稅务局的行政工作。
6. The Finance House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的代表亦
反对条例草案。黎桂培先生表示,条例草案严重影响汽
车按揭贷款业,剝夺顾客选择贷款公司的权利。条例草
案较广泛的影响是损害香港作为低稅率及简单稅制地区
的声誉、导致公司须缩减规模,令失业情况恶化,以及
为其他与旅游有关的行业带来连锁负面影响。政府图以
稅务政策解决社会问题,黎先生怀疑此举是否明智。
7. 黎先生回覆一位议员的问题时解释,该会会员主要包
括银行及汽车按揭贷款公司,会员在一九九四年的贷款
总额约为29亿元。他估计汽车按揭贷款公司的稅务负担
可能会激增4.5倍,条例草案对香港经济亦会造成极不
利的影响。
8. 香港工业总会的卢伟国先生表示,该会会员反对条例
草案,并且提出以下论点:
-
条例草案改变香港的简单低稅制度,而且实
际上是变相建议加稅;
-
小规模商业机构是香港商业活动的骨干,条
例草案对这些机构造成严重影响;
-
汽车对进行业务至为重要。关于不遵守稅例
规定的问题,稅务局局长已有权拒绝批准扣
除与业务无关的汽车开支;及
-
随著新登记的私家车数目骤降,建议的条例
草案实属多此一举。此外,由于条例草案只
能打击购置私家车的意欲,不能减少使用路
面的汽车,故条例草案的成效实令人存疑。
该会认为政府应认真研究使用电子道路收费,解决交通
挤塞问题。
9. 卢先生回应一位议员时表示,政府坚称25%的私家
车由公司拥有,该会并无数据支持或推翻此说。他强调,
汽车是公司不可或缺的生财工具。条例草案影响公司的
经营;要公司转用公共交通工具,根本亦不切实际。
10. 稅务联合联络小组的白敏思先生向议员介绍该小组
的背景。该小组约于十年前成立,成员均为稅务界专业
人士,他们每月举行会议,讨论与稅务专业有关的事项。
该小组亦是政府与该行业之间的桥梁。小组认为,条例
草案试图以稅务措施达到与财政无关的目的,无疑立下
一个不良的先例,而且与前任及现任财政司所奉行的原
则背道而驰。根据该项原则,除非某一问题的情况例外,
当局用尽办法仍不能解决,否则不应透过稅务措施这种
财政手段来达到与财政无关的目的。
11. 白敏思先生批评条例草案是一大倒退,简直是操纵
个人行为的工具。此外,条例草案的摘要说明亦无表示
可取得的实际成果为何。他强调,扣除折旧免稅额及与
汽车有关的开支不应视为稅务优惠。白敏思先生回应议
员时表示,与海外国家的汽车折旧免稅额计算法相比,
香港的折旧免稅额算是偏高。
12. 香港稅务学会的罗沛德先生及范哲富先生表示,该
会支持简单稅制,以及与财政无关的问题不应透过修订
稅务法例来解决这两项原则。建议的条例草案违反上述
原则,亦与其他国家致力简化稅制的做法大相迳庭。由
于非获利机构及政府车队不受有关条文约束,公司又可
能会转用较便宜的汽车,以弥补增加的成本,故条例草
案实不能有效达致其目的。王锐强先生补充,条例草案
令经济情况转坏,因为公司会将成本转嫁至消费者身上。
此外,条例草案亦不能助长本港的商业活动。
13. 罗沛德先生回覆一位议员的问题时承认,本港公司
享有的私家车折旧免稅额颇高,但他补充,其他国家的
每年免稅额则可由20%至高达100%不等。
14. 议员同意下次会议定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星
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举行,届时邀请稅务局代表出席,
简介1995年稅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以及解答条
例草案令议员及团体代表感关注的事项,其中包括采用
另一汽车折旧免稅额的比率及计算法是否可行、稅务局
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其中特别著重条例草案所涉及的一
般稅务原则及行政工作、条例草案对汽车租赁、汽车按
揭贷款、酒店及公用事业等行业的影响,以及公司汽车
的平均寿命等等。议员亦同意,倘有其他团体在此段期
间向条例草案委员会递交意见书,下次会议上亦可与其
代表会晤。
15. 议事完毕,会议在下午六时十五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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