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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委员会
1996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截至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
日期 :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时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项目
事项
I.
确认通过以往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II.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下午十二时四十分)
III.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十二时四十分至十二时四十五分)
IV.
其他事项
[ 议程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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