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委员会



1996年电力(修订)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日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
时间:上午八时三十分

项目 事项
I.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时二十五分)

附件A──经济科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七日发出
的函件
附件B──美最时(香港)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十
二月二日提交的意见书

II. 下次会议日期
(上午十时二十五分至十时三十分)
III. 其他事项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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