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122/96-97号文件
档 号: CB1/BC/37/95/1

1996年猫狗(修订)
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三)
时  间:下午二时十五分
地  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何敏嘉议员(主席)
    陈鉴林议员
    曾健成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1)4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法律事务部顾问
    杜俊能先生

    高级主任(1)7
    许兆广先生



I.选举主席

何敏嘉议员获选为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

II.邀请关注团体发表意见

2.议员同意应由条例草案委员会秘书致函曾获政府当局就
该条例草案咨询意见的机构,查询该等机构对该条例草案
及规例是否有进一步的建议,并请该等机构特别注意载列
有关管制措施实质內容的危险狗只规例。

3.议员亦同意,应邀请政府当局及已就该条例草案提交意
见的机构出席下次会议。

III.其他事项

4.议员得悉唐英年议员已退出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后补注:唐英年议员及罗祥国议员已表示希望取得本
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所有文件。)

5.会议于下午二时三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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