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097/96-97号文件
档号:CB2/BC/49/95


1996年幼儿中心(修订)
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七年一月十日(星期五)
时  间:下午二时十五分
地  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C

出席委员 :

    杨孝华议员(主席)
    何敏嘉议员
    李家祥议员
    罗致光议员

缺席委员 :

    梁智鸿议员*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

助理秘书长2
林郑宝玲女士
高级主任(內务委员会)
周封美君女士



I. 选举主席

杨孝华议员获选为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

2. 议员察悉夏佳理议员已退出条例草案委员会。

II. 邀请各界提交意见书

3. 罗致光议员建议,条例草案委员会应邀请香港社会服 务联会(下称「社联」)的家庭及儿童服务部、香港家庭 福利会及各幼儿托管人协会(如有的话)发表意见。

[会后补注: 已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去信社联 邀请其提交意见书,但并无去信其他 团体,因为香港家庭福利会是社联的 成员组织,而政府当局亦已证实迄今 并无任何幼儿托管人协会成立。]

III. 下次会议日期

4. 议员察悉本条例草案委员会现时列于轮候名单的前列 位置。下次会议暂订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下午四时四十五分举行,惟须视乎內务委员会于一九九 七年一月十七日举行下次会议时可否腾出空额,以及政 府当局就轮候名单上的条例草案委员会所编定的最新先
后次序清单而定。

[会后补注: 鉴于內务委员会在一九九七年一月 十七日决定优先处理运货货柜(安全) 条例草案,是次会议业已取消。]

5. 会议于下午二时二十七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 另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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