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录

日 期 :一九九六年二月七日
时 间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地 点 :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者:

    黃秉槐议员(主席)
    陈伟业议员(副主席)
    何承天议员
    夏佳理议员
    刘健仪议员
    冯检基议员
    刘慧卿议员
    李永达议员
    唐英年议员
    杨孝华议员
    黃伟贤议员
    莫应帆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谢永龄议员
    任善宁议员

非工务小组委员会成员

    周梁淑怡议员

缺席者:

    刘皇发议员
    梁智鸿议员
    李家祥议员
    陆恭蕙议员
    陈鉴林议员
    陈婉娴议员
    张汉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顏锦全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参与讨论个别项目的列席者:

布 培先生地政总署署长
白能达博士土木工程署署长
梁国新先生路政署署长
李承仕先生拓展署署长
许文韶先生水务署署长
陈一新先生建筑署署长
黃飞鹏先生政府产业署副署长
吴诒荫先生渠务署署长
韦立善先生政务总署助理署长
范能知先生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长
李乐善先生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
谭镇杰先生首席教育主任(港岛地域)
张云正先生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
冯 康医生医院管理局高级行政经理
黃保华先生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津贴)
骆徐培培女士资讯科技署助理署长(管理参议)
祈里福先生地政总署总产业测量师/新机场(新界)
陈嘉信先生首席助理政务司
张建强先生房屋署总土木工程师
郭礼庄先生副工务司(工务政策)
麦隆礼博士土力工程处处长
邓国威先生副行政署长

列席者:

梁宝荣先生规划环境地政司
邝汉生先生工务司
聂 德博士环境保护署署长
何铸明先生副库务司
顏乐德先生首席助理库务司(工程)
刘国昌先生工务小组委员会秘书


议员察悉郑家富议员由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起退出工务小
组委员会。

2.议员同意将PWSC(95-96)86-96号文件的审议工作,押后至
会议下半部分。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7 新市镇及市区发展

PWSC(95-96)83424CL 北大屿山东涌发展计划
第IIB期土木工程

3.一位议员提出,上年度会期讨论相类建议时,政府当局
答允检讨新界搬村政策。然而,当局迄今并无采取任何行
动。他因而提醒当局加快检讨进度。

4.议员察悉,每间乡村迁置区房屋的成本,较新界小型屋
宇的为高。建筑署署长解释,两类房屋在面积和设计方面
均不相同。预计的费用只是用以计算预算费,最后的投标
价将视乎一个竞逐出价的程序而定。他会就乡村迁置区房
屋的标准设计提供进一步资料。

5.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85109DS 在新界乡郊区兴建污水
渠及污水处理厂
18HH 新界乡村改善及发展计
446TH 新界乡村通路改善、重
建及扩建工程

6.一位议员指出,虽然他原则上支持拟议的小规模改善工
程,使乡郊地区的居民受惠,但他对当局持续需要利用公
帑,以保养乡村本身范围內的设施,表示深切关注。他认
为乡村的个别物业业权人应一如私人发展区的物业业权人
,有责任承担有关的保养费用。

7.政务总署助理署长回答时表示,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并
不旨在使任何特定的个别人士或土地业权人受惠,而是改
善乡郊整体的环境。就此点而言,当局将根据地区工作小
组(成员包括政府官员、地方代表及区议员)所订定的优先
次序,进行基本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

8.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8421HH 新界乡郊区工程(一九九
二/九三年度至一九九
六/九七年度)计划

9.一位议员重申,表示关注政府是否有需要承担乡村本身
范围內改善工程的费用。他以文件所列的一项工程计划为
例,即在排棉角村建造公用信箱,质疑有何理由,须利用
公帑进行那些一般应由个别物业业权人承担的工程。政务
总署助理署长回答时指出,他现时并无此项工程计划的资
料,但他告知议员,该项拟议的工程计划已获有关的区议
会支持。他会就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的相关政策,提供进
一步资料。

10.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9837WC将军澳供水计划

11.一位议员察悉,拟议的供水系统只能应付将军澳到二零
零一年时发展所导致的用水需求量。他询问现行的工程计
划完成后,会否短期內须再次挖掘同一段路面,以便进一
步加设水管。水务署署长回答时表示,工程计划项下所敷
设的主干输水管,足以应付日后该区扩展需求,因此毋须
再次挖掘有关的一段路面,以进行改善水管工程。

12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建议修订工程计划范围/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的甲级
工程计划
总目-705 土木工程

PWSC(95-96)9951BL 有系统鉴定及登记斜坡
计划

13.一位议员询问,为何聘用顾问而非开设公务员职位以负
责拟议的工程。土力工程处处长表示,现拟的计划性质颇
为短暂,目标是在一九九七年底前,编制一份涉及约50000
个人造斜坡的综合斜坡纪录册。此项工作是持续进行的防
止山泥倾泻措施计划的一部分。政府当局会在每年资源分
配工作项下,就所需的人手资源另行要求拨款。就现时的
拨款要求而言,实有需要增聘顾问及技术人员,以便在预
订时间內,完成额外20 000个人造斜坡的鉴定及登记工作
。在回答一位议员的提问时,他证实顾问的实地勘察职员
均以本地聘用条件受聘。

14.关于顾问预算费的计算基准,土力工程处处长表示,现
时的预算费是基于现行顾问工程的实际费用而计算出来,
有关倍数是2.0倍(X薪酬费用)。他解释说,用作计算顾问
费用的不同倍数,是从过往的平均数据得出的,只用以计
算预算费。实际费用须视乎公开招标的结果。一般而言,
若顾问的职员被调派往政府办事处工作,则会采用2.5的倍
数;若顾问须提供本身的办公地方,则会采用3.0的倍数。
议员察悉政府当局即将就此问题,向小组委员会提交一份
讨论文件。

15.议员指出,就此工程计划而言,应进行公开招标以确保
有公平竞爭。土力工程处处长表示,现阶段仍未确实决定
应否将合约批予现时的顾问,还是公开竞投,两个方案皆
有利弊。当局日內会将此个案提交工程及有关顾问遴选委
员会审议。

16.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3 建筑物

PWSC(95-96)97新分目 为立法局购置及装修办
公地方

17.议员察悉此建议获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支持。

18.关于购置费用,议员察悉单位成本预计为每平方呎超过
10,000元,并询问是否与现行的市场价格相若。政府产业署
副署长回答说,价格因物业的性质及位置而有所不同。预
计的费用是立法局大楼附近甲级写字楼的中位数值。此数
值只用以计算预算费,最终价格将取决于市场的供求。

19.一位议员察悉,租用额外办公地方的每年预计费用为8500
万元。他认为与现时立法局秘书处各个办事处的3 000万元
租金比较,实属过高。政府产业署副署长回答说,该数字
只是估计若决定租用甲级办公地方所需的费用,此外,最
初的装修费及租约届满后将办公地方回复原状的费用亦包
括在內。政府产业署副署长补充说,由于当局将为立法局
秘书处提供额外办公地方的因素考虑在內,因此预计租金
较高。相比而言,购置办公地方的方案更具成本效益。

20.议员指出,一俟新办公地方可供使用,应优先搬迁立法
局大楼的职员办事处,以便可即时进行所需的装修工程,
增加立法局大楼的会议设施。政府产业署副署长回答说,
由于不知道可购置的楼面面积为多少,以及楼宇何时可供
使用,因此在现阶段难以拟订立法局秘书处的搬迁计划。
然而,当局会与秘书处紧密联系,以期可达致一个为双方
接受的时间表。他答允当局不会单方面终止太古大厦及西
洋会所大厦立法局办事处的租约。

21.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非机场核心计划
其本工程储备基金

PWSC(95-96)86至
PWSC(95-96)96
总目701至711的整体拨

22.议员察悉,当局除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每项开支总目拟
备个别文件外,亦提供了一份资料摘要PWSCI(95-96)35,
载述各项建议的进一步背景资料。鉴于PWSC(95-96)86至96
号文件涉及基本工程储备基金项下的个别整体拨款,议员
同意在审议个别建议前,首先讨论该份资料摘要有关的若
干基本政策事宜。

23.一位议员指出,虽然工务小组委员会一直扮演监察公共
开支的角色,但并无在任何方面强加任何形式的限制,妨
碍当局的运作。当局可随时向小组委员会提出建议,以解
决未用尽款项的问题。有鉴于此,有关未用尽款项的声称
只反映当局未能提出转帐或增加工程计划拨款的建议。故
此,他质疑是否有理由及需要授权财政司批核基本工程储
备基金项下的开支总目。

24.首席助理库务司(工务)在回答时澄清,现行的建议并非
旨在更改库务司获授权可动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整体拨款
的款项上限,而是为解决过往曾出现的未用尽款项问题。
他指出,若干部门鉴于所须依循的行政程序,因而不甚愿
意经由工务小组委员会向财务委员会正式提交文件,要求
额外拨款。工程计划经常会被搁置,并会被列入下年度的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整体拨款的计划內。结果,整体拨款总
体而言出现未用尽款项的情况。现行的建议是减少每个总
目项下的整体拨款数目,并将数个整体拨款项目合并为一
个较大的综合整体拨款项目,以便简化行政程序,从而可
解决未用尽款项的问题。实施此措施后,便可更有效运用
整体拨款项下的公帑。由于当局仍会一如现在,每年征求
议员批准每项整体拨款的款额,议员因此仍有权决定每项
整体拨款应预留的款额。一位议员询问如何处置年终时余
下的仍未动用的拨款,首席助理库务司(工务)回应说,任
何未动用的款项会保留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內,以便下一
财政年度作再分配。

25.至于在改善未用尽款项的情况后会否出现「新财富」,
用作扩展其他公共及社会服务,副库务司表示,未用尽款
项问题无疑会影响财政规划。文件所载的建议,是希望能
更善用现有资源,进行更多项地区改善工程计划。过往未
能做到这点,因为如果个别整体拨款有未用尽款项,未被
运用的资源必然会遭冻结。就这方面而言,若其他配合工
程可圆满完竣,并有适当的土地资源可供使用,便可进行
更多项工程计划,使市民受惠。他强调,该建议的目的,
不是为减少政府在工务计划方面的开支,亦不是使当局可
重新调拨资源,以避免向工务小组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提
交文件。当局已备有一份详尽的工程计划列表,可供议员
查核。然而,鉴于该份列表篇幅繁浩,故此当局沒有送交
议员传阅。倘议员提出要求,当局可报告整体拨款项下各
项工程计划的进度。

26.副库务司在总结讨论时,答允当局会继续征求工务小组
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批准每项费用估计超逾1,500万元的工
程计划。当局不会蓄意把工程计划的预算费用调低至1,500
万元以下,以避免向工务小组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提交文
件。內部转拨款项以支付工务计划工程的超支费用是不容
许的。当局若需要利用未动用款项以支付某些工程计划的
不敷之数,便须向财务委员会提交恰当的文件。总体而言
,有关的建议使当局能加快展开若干地区工程计划。议员
每年审核应分配予整体拨款的款额时,可决定该制度是否
可行。

27.经议员同意,主席随即将PWSC(95-96)86至96在席上付
诸表决。此等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28.会议于下午十二时二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三月七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