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录

日 期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时 间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地 点 :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者:

    黃秉槐议员(主席)
    陈伟业议员
    何承天议员
    夏佳理议员
    刘健仪议员
    冯检基议员
    刘慧卿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杨孝华议员
    黃伟贤议员
    莫应帆议员
    顏锦全议员
    任善宁议员
非工务小组委员会成员

    李华明议员

缺席者:

    刘皇发议员
    梁智鸿议员
    李永达议员
    唐英年议员
    陆恭蕙议员
    陈鉴林议员
    陈婉娴议员
    郑家富议员
    张汉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谢永龄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参与讨论个别项目的列席者:

梁国新先生路政署署长
吴诒荫先生渠务署署长
吴有荣先生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废物设施管理)
黃飞鹏先生政府产业署副署长
韩绍仪先生廉政公署助理署长(行政)
陈一新先生建筑署署长
汤启康先生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锺沛康先生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

列席者:

麦振芳先生规划环境地政司(署理)
郭家强先生副工务司
聂 德博士环境保护署署长
顏乐德先生副库务司(署理)
吴文华小姐助理秘书长
李蔡若莲女士工务小组委员会秘书
刘国昌先生高级主任(财务委员会)


非机场核心计划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6 公路

PWSC(95-96)6258TI 机场铁路大角咀站的公
共运输交汇处

何承天议员作出利益申报,表明他是地下铁路公司(「地铁
」)董事局成员。

2.署理路政署署长在答覆议员的询问时表示,有关方面曾
就公共运输交汇处的拟议发展蓝图咨询运输署、警务处、
地铁及其他有关各方。政府将委托地铁进行此项工程,作
为批地条件的一部分,并以1856万元作为工程费用的上限
,此项安排与以往的地铁工程项目的做法一致,即地铁会
承担任何超出上限的额外支出,包括根据通胀而调整价格

3.当局应议员要求,答允提供有关是否有备用的巴士停车
处供日后扩展之用,以及供公共小巴和旅游巴使用的上落
客设施的资料。

4.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刘健仪议员在当局
就有关设施提供进一步资料前,对此项目持保留意见。

总目704 渠务

PWSC(95-96)6455CD 本港地面排水系统及防
洪策略研究第III 期

5.渠务署署长在提到将保留为乙级的55CD工程项目的余下
部分时表示,该部分工程包括其他五个集水区。覆盖范围
遍及元朗、锦田、牛潭尾及天水围的现行工程实际上是解
决新界北部及西北部地区內排水问题的整体策略的初步阶
段。鉴于必要的改善工程须待完成研究工作后始会展开,
部分议员因而担心解决排水问题所需时间可能过长。他们
询问政府会否打算增拨资源进行此项工程,以加速推行改
善计划。渠务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当局业已分别采取多
项步骤,以应付新界主要河道的水浸问题。由于拟议对支
流及区內排水问题进行的勘测工作覆盖新界广泛地区,当
局认为预计的时间表实属合理。然而,倘该项研究所鉴定
的范围急需进行改善工程,当局会考虑优先进行拟议工程
。至于当局何时进行目前研究所未包括的其余五个集水区
的改善工程,渠务署署长将以书面向议员提供此方面的资
料。

6.关于拟议顾问工作的范围问题,部分议员认为,由于预
算內已包括供顾问进行专门勘测工作的1,000万元开支,因
此,提供120万元作为监督专门勘测工作的顾问费似无必要
。渠务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顾问在订定工作计划及资源
时,需有弹性,倘需聘请承建商协助进行专门勘测工作,
顾问便需监督承建商的工作。他补充说,当局预计的顾问
费仅属临时性质,实际价格将由一个竞逐的出价程序决定
。他向议员保证,拟议进行的排水系统总计划研究将具成
本效益,该项研究将鉴定现有支流及区內排水系统的情况
和不足之处,以便当局可根据由顾问按缓急次序编定的施
工计划,进行适当的改善工程。至于属于新巿镇的天水围
因何被纳入是次研究的问题,渠务署署长澄清说,天水围
集水区所覆盖的范围实际上相当广阔,并不限于新巿镇。
关于顾问费因何包括选择适当方案的问题,渠务署署长表
示,在确定推行计划的最可行方案前,顾问需进行详细审
核,并在有需要时,进行进一步研究,以评估有关各方提
出的建议及意见。

7.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65200DS 为处理污泥而进行的污
水处理厂改善工程

8.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3 建筑物

PWSC(95-96)6317JO 在一九九六年为廉政公
署的已婚人员购置部门
宿舍

9.廉政公署助理署长(行政)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
根据政府的政策,如有资源可供使用,便会透过购屋或建
屋方法,为纪律部队已婚人员提供宿舍。他在解释因何选
择购置而非兴建宿舍的方案时表示,基于工作上的理由不
宜把廉政公署调查员全部安排入住一栋楼宇。由于有需要
在短期內舒缓廉政公署职员宿舍严重不足的问题,并提供
分布于不同地区而又交通方便的宿舍,购置宿舍的方案将
更为可取。关于此点,政府产业署副署长证实,廉政公署
在为职员提供宿舍方面的短缺情况(52%)较其他纪律部队
(大约10%)严重得多。

10.政府产业署副署长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21个
属F/H等级及12个属D/E等级的宿舍的单位价格分别为每
平方呎约3,500至4,000元及5,000元。

11.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66192EP 观塘高超道一间小学

12.主席应一位非工务小组委员会成员的要求下同意,一批
蓝田居民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提交的意见书以及建筑
署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致教育署的便笺可在会议席
上提交议员省览。

13.虽然议员普遍认为有需要在高超道额外兴建一间小学,
以应付第219学校统计分区学额不足的问题,部分议员却忧
虑拟议校址是否适宜兴建学校。根据在会议席上提交议员
省览的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议员怀疑该幅位于康柏苑对下
斜坡底部的土地是否安全。他们认为,政府应仔细评估该
幅土地是否易生危险,例如水浸及山泥倾泻。此外,拟议
校址对于居于斜坡之上(例如康柏苑)的居民实属不便。

14.关于该学校统计分区对小学学额的需求问题,教育署助
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表示,两间新学校预定于一九九六
年落成,以应付因房屋委员会重建计划而关闭的三间学校
所引致的学额短缺问题,该等新学校应足以应付康柏苑居
民的需要。现行建议是要应付拟议校址周围地区在一九九
八年的小学学额不足问题。关于危险评估问题,教育署助
理署长表示,有关方面曾咨询各个工务部门,并会作出安
排,更改现有排水渠及水管的路径,以减低水浸的潜在危
险。然而,他完全理解议员对于拟议校址的斜坡安全问题
的忧虑,并答允就危险评估事宜再度向有关的工务部门求
证。为回应议员就此项建议所提的意见,当局答允撤回此
份文件,以便就危险评估事宜获得进一步澄清后才把此项
建议再度提交委员会审议。

15.会议于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