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录
日 期 : |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日
|
时 间 :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
地 点 : | 立法局会议厅
|
出席者:
黃秉槐议员(主席)
陈伟业议员(副主席)
刘皇发议员
何承天议员
夏佳理议员
冯检基议员
刘慧卿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杨孝华议员
黃伟贤议员
陆恭蕙议员
陈鉴林议员
陈婉娴议员
张汉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莫应帆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缺席者:
刘健仪议员
梁智鸿议员
唐英年议员
郑家富议员
顏锦全议员
谢永龄议员
任善宁议员
参与讨论个别项目的列席者
吴诒荫先生 | 渠务署署长
|
梁国新先生 | 路政署署长
|
李承仕先生 | 拓展署署长
|
江焯勋先生 | 房屋署总建筑师
|
许文韶先生 | 水务署署长
|
陈一新先生 | 建筑署署长
|
李丽仪小姐 | 首席助理教育统筹司
|
汤启康先生 |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
郭礼庄先生 | 副工务司
|
麦隆礼博士 | 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师
|
贺伟思先生 | 政府土力工程师(防止山泥倾泻措施)
|
卢维思先生 | 副库务司(二)
|
林中麟先生 | 新机场工程统筹署署长
|
林满甜先生 | 新机场核心计划工程处长
|
列席者:
梁宝荣先生 | 规划环境地政司
|
邝汉生先生 | 工务司
|
聂 德博士 | 环境保护署署长
|
何铸明先生 | 副库务司(三)
|
顏乐德先生 | 首席助理库务司(工程)
|
吴文华小姐 | 助理秘书长
|
刘国昌先生 | 工务小组委员会秘书
|
议员同意提前讨论议程项目PWSC(95-96)77、PWSC(95-96)74
及 PWSC(95-96)76。
非机场核心计划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6 公路
PWSC(95-96)77 | 116TB |
橫跨轩尼诗道的柯布连
道行人天桥延展工程
|
2.关于兴建行人天桥以分隔行人与往来车辆的问题,路政
署署长表示,兴建行人天桥以减少人车爭路,乃政府的一
贯政策。然而,能否兴建行人天桥,须视乎有关地点是否
有可供使用的空间。
3.部分议员指出,上述行人天桥的现行设计,未能充分照
顾伤残人士的需要,他们要求当局考虑为这类人士提供升
降机设施。路政署署长在回应时解释说,按照政府的政策
,行人天桥除设有楼梯外,亦会在有足够空间的情况下,
加建斜路,以方便伤残人士使用。现行计划由于空间所限
,因此无法兴建斜路,但会安装一部供上行的电动扶梯。
此外,地下铁路公司建议兴建一部升降机,连接车站大堂
与地面及行人天桥,方便往北行(例如前往湾仔北的政府办
公大楼)的伤残人士。至于可否在所有公众行人天桥为伤残
人士全面提供升降机的问题,此举除会引起财政影响外,
亦会带来操作、保安及控制等各项问题,因此需仔细考虑
。他答允就此事与有关的决策科商讨。
4.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建议修订工程计划范围/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的甲级
工程计划
总目705 土木工程
PWSC(95-96)74 1 | BX | 防止山泥倾泻措施
|
5.议员询问,当局是否有足够资源,赶及在夏季来临前,
展开所有必需的斜坡修葺工程,以便额外拨款不单可用于
支付因山泥倾泻而增加的开支,同时亦能进行防止山泥倾
泻的工程。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师在回应时表示,防止山泥
倾泻措施计划属于持续进行的工作,当局根据缓急次序,
在未来数年分期进行改善工程。他证实当局会调配部分额
外拨款,加快推行防止山泥倾泻措施计划。
6.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师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翡
翠道的斜坡修葺工程的总开支约为2,300万元。至于深湾道
的斜坡修葺工程,当局尚未拟备预算,但估计约需4,000万
元。
7.至于当局会否在承办防止山泥倾泻工程的顾问合约內,
订明禁止使用手挖沉箱,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师表示,在某
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使用手挖沉箱的工序可能会更为安
全,因此不应完全禁止使用有关工序。主席表示,此事由
有关的事务委员会处理更为恰当。
8.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非机场核心计划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4 渠务
PWSC(95-96)72 | 208DS |
离岛污水收集系统第I阶
段第I期工程
|
9.议员察悉,虽然当局已进行环境检讨,但尚未进行环境
影响评估。而环境影响评估将列入拟议的顾问工作范畴內
,当中亦包括地盘勘测和详细设计。议员认为此项安排有
违当局的惯常做法,即在决定应否展开某项工程前,先行
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此外,把所有顾问工作批予一位
顾问的做法亦有欠妥善,原因是环境影响评估的结果和建
议,对详细设计工作影响深远。议员因而询问当局,可否
把此项建议分为两项顾问工程:一项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
估,而另一项则负责进行地盘勘测和详细设计。
10.环境保护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根据污水收集整体计划
项下进行的环境检讨工作,他认为此项工程并无难以解决
的问题。拟议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只是进一步探讨可采
取哪些减轻污染的措施,以应付污水收集系统改善工程在
施工及日后运作期间可能产生的问题。至于当局为何把工
程合约批予一位顾问,渠务署署长解释说,在此项安排下
,当局可加快完成离岛污水收集整体计划研究所建议的一
项定有缓急次序的施工计划。虽然合约会批予一位投标者
,但由于工程的各个部分涉及不同的专业范畴,因此会由
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负责。他有信心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将
会独立进行。此外,由环境保护署领导的一个管理小组会
审核环境影响评估的结果,此举可确保评估的结果和建议
能得以客观评核。
11.议员仍然认为,并无足够理据把工程的不同部分纳入同
一项顾问工作內。当局决定撤回此份文件。
机场核心计划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2 港口及机场发展
PWSC(95-96)76 | 8AG |
新机场工程计划管理第
IV期
|
12.经主席同意,新机场工程统筹署(以下简称「机统署」)
署长向议员简介由该署统筹的工程范围。他并告知议员至
一九九八年中将被调派负责管理机场工程的顾问和政府人
员数目。
13.当局在开始聘用顾问时曾作出承诺,由顾问将技术传授
予政府人员,对于当局未能兌现较早前所作的承诺,因而
导致目前仍需继续依赖顾问提供服务,一位议员表示失望
。
14.机统署署长在回应时解释说,当局曾作出努力,协助顾
问向政府人员传授管理大规模机场工程的经验和技术。由
于机统署编制內的高级职位有限,不足以吸纳那些已被鉴
定为可在其职系获得晋升的人员,因此不可能由政府职员
完全取代顾问。不过,该等人员所得到的经验不会流失,
因为他们当中许多人其后获委派执行与机场工程规模相若
的职责。新机场核心计划工程处长补充说,虽然只有约30
名政府人员在机统署与顾问一起工作,但超过300名工程人
员在不同的工务部门及地盘工作,应用顾问所传授的管理
技术及程序。机统署亦举办研讨会,向职员解释及协助他
们将新程序及行事方式应用于工作上。迄今技术传授非常
成功,工务科现正将技术推广至所有非机场核心工程计划
。机统署署长强调,传授技术并非聘请顾问的唯一目的。
聘请顾问的主要目的,是设立一支由各方专家组成的小组
,确保机场核心计划各项工程能如期及在不超出预算的情
况下完成。此外,当局在订定及推行机场运作筹划时,仍
确切需要依赖顾问的专业知识,例如本港缺乏这方面的专
才。至于因何需要继续聘用22名顾问直至一九九八年中,
机统署署长解释说,即使在政府工程完成后,仍需要一些
顾问跟进涉及索偿的个案以及其他未完工的小规模工程,
此外亦需要一些顾问,负责进行监督,直至完成所有工程
,以及机场和机场铁路于一九九八年中启用为止。
15.部分议员认为,由于当局未能作出适当及具弹性的安排
,以挽留机统署內具备经验的职员(例如在机统署开设编外
职位,吸纳那些已被确认为可予晋升的人员,而职级相若
的顾问职位则予删除以作抵销),因而才出现目前的情况。
他们并不完全同意当局已竭尽所能,确保顾问适当地向政
府人员传授经验和技术。
16.关于顾问费的问题,机统署署长证实,2亿9,800万元的
拟议承担额,与以往数期顾问工作的顾问费一致。当局是
在与顾问讨价还价后才得出此项预算费,较原先预计的3亿
2,000万元的费用为低。至于顾问的质素及资历,机统署署
长表示,当局认为合约內所列的顾问,均为经验丰富及具
备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员。此外,顾问合约內会加入条文,
订明倘若顾问所提供的服务未达标准,当局可中止合约。
17.民主党表示,他们对这项建议持保留意见。
18.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议员察悉,由于此项目颇为急迫,因此将提交财务委员
会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九日的会议席上审议。
非机场核心计划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4 渠务
PWSC(95-96)75 | 126DS |
深井污水收集及污水处
理和排放设施
|
20.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6 公路
PWSC(95-96)69 | 98TB |
重建观塘骏业里橫跨观
塘道的行人天桥
|
21.一位议员表示,鉴于此项工程相对而言并不复杂,3,810
万元的工程预算费似有偏高之嫌。他询问可否将此类合约
批予在建造行人天桥方面同样胜任的其他承建商,他们的
索价,或会较承办一般土木工程的承办商所要求的为低。
路政署署长在回应时表示,当局是根据同类工程的最新招
标价格拟订工程预算费。除行人天桥的建造费外,工程预
算费还包括建造电动扶梯以及相关的行人路,以及进行路
灯和渠务、水管改移及环境美化等工程的费用。实际招标
价格将视乎竞投的出价而定。主席告知议员,当局拟备的
一份相关资料摘要已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随立法局
95-96年度第FC40号文件送交议员传阅。
22.路政署署长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当局会在此
项工程施工期间,提供适当的临时地面行人过路处,以方
便橫过观塘道的行人。上述行人天桥的设计,已顾及伤残
人士的需要,天桥的两端将设有斜路。当局曾就此项工程
咨询有关的区议会和环境保护署,期间并无接获反对意见
。
23.路政署署长在答覆议员的询问时证实,此项工程不会使
用手挖沉箱。议员要求当局在日后提交的文件內包括此类
资料,以回应议员对此事的关注。
24.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73 | 572TH |
在东区走廊、公主道、
观塘道及大埔公路铺砌
减音公路路面
|
25.关于厘定进行铺砌减音公路路面缓急次序的准则问题,
路政署署长表示,该署根据路面状况及受惠于此等噪音减
免措施的居民人数以厘定缓急次序。环境保护署署长同意
向议员提供进一步资料,阐述选择道路铺砌减音路面的准
则,以及哪些道路被列入日后的计划內,以进行此类工程
。
26.虽然议员普遍欢迎当局采取措施,消减居于主要道路两
旁的居民所受的滋扰,但他们认为,即使在该等道路铺砌
减音路面,噪音水平仍属偏高。他们询问当局可否采取其
他减低噪音措施,例如装设隔音屏障。路政署署长在回应
时指出,任何高三至四米的隔音屏障,均不会令建筑物高
层的住戶减少受噪音滋扰,而增加隔音屏障的高度,则有
碍观瞻,居民可能认为不适宜。他告知议员,路政署正试
验各类减低噪音物料在不同路面的效能,一九九七年中便
有试验结果。议员同意在立法局环境事务委员会及规划地
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席上跟进此事。
27.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7 新市镇及市区发展
PWSC(95-96)70 | 423CL |
屯门新市镇第52区的工
程发展、平整工程、道
路和排水渠(余下部分)
,以及橫越D9号道路的
行人天桥
|
28.一位议员询问,由于拟议进行上述工程的地点远离市中
心,当局会否在该处提供适当的巴士总站设施。拓展署署
长答允以书面提供有关资料。
29.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9 水务
PWSC(95-96)71 | 137WF |
监察及控制食水供应系
统
|
30.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总目703 建筑物
PWSC(95-96)68 | 55ET |
深水埗美荔道一间实用
学校
|
31.教育署助理署长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当局根
据以往经验,计算为学生所提供的宿舍的数目。鉴于拟议
兴建的学校交通便利,现议提供的学生宿舍数目应属足够
。
32.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5-96)67 | 56ET |
在粉岭第18区设立特别
技能训练学校
|
33.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34.会议于下午十二时五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