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
时 间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地 点 :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者:

    黃秉槐议员(主席)
    何承天议员
    刘健仪议员
    刘慧卿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杨孝华议员
    黃伟贤议员
    陈鉴林议员
    张汉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谢永龄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缺席者:

    黃秉槐议员(主席)
    刘皇发议员
    夏佳理议员
    梁智鸿议员
    冯检基议员
    李家祥议员
    唐英年议员
    黃宜弘议员
    陆恭蕙议员
    陈婉娴议员
    莫应帆议员
    曾健成议员
    任善宁议员

参与讨论个别项目的列席者:

谢汉森先生渠务署署长(署理)
区志鎏先生拓展署署长(署理)
郭家强先生副工务司(计划及资源)
陈淑英小姐财经事务科首席经济主任
嘉廉明先生工务科总助理工务司(计划管理)

列席者:

梁宝荣先生规划环境地政司
李承仕先生工务司(署理)
司徒高义先生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
顏乐德先生副库务司(署理)
陈洪杰先生首席助理库务司(工务)(署理)
吴文华小姐助理秘书长
李蔡若莲女士工务小组委员会秘书
刘国昌先生高级主任(财务委员会)


鉴于黃秉槐议员不在本港,是次会议由副主席陈伟业议员
主持。

非机场核心计划
建议提升为甲级的工程计划
总目704 渠务

PWSC(96-97)175CD 港岛北部雨水排放整体
计划研究

2.渠务署署长于回应议员的问题时表示,除采取即时补救
行动改善香港岛已鉴定为排水设施不足的黑点外,当局需
要全面评估港岛北部现时的排水系统,以制定较长远的改
善工程。考虑到港岛北部集水区的数目,以及其不同的地
形特式,当局将需要全面评估所有有关的排水区。他进一
步表示,由于位于分水岭另一边的港岛南区并无太大的排
水问题,所以该区未被纳入拟议的研究范围。

3.一名议员对政府当局需花上一段长时间解决本港的排水
问题表示关注,并促请当局日后进行改善工程前,应较早
作出规划。渠务署署长于回应时澄清,以工程的规模而言
,现时的时间表仍属合理。有关研究完成后,当局将根据
问题的重要性及其对公众的影响,制定一个按缓急次序编
定的改善计划。他指出,如证实有此需要,当局亦会进行
于研究过程中鉴定为迫切的改善工程。渠务署署长于回应
一名议员的查询时进一步表示,在研究未得出结果前,当
局无法估计实施按缓急次序编定的改善计划的工程成本。
主席认为此事项应由有关的事务委员会跟进。

4.关于需要动用110万元作为监督专门勘测工作的顾问费一
事,渠务署署长表示,当局将以独立合约形式批出此项目
,藉以要求顾问制定详细的投标规定,以便挑选合适的承
建商及监督承建商的工作。

5.渠务署署长于回应一名议员时表示,一如过往的工程计
划,当局采用2.5为计算顾问费的因数。副库务司表示,为
回应议员对顾问费计算方法的关注,有关此事项的资料文
件将会于短期內送交议员。关于约占工程成本10%,金额
为150万元的应急费用,渠务署署长表示,该金额乃根据
过往经验估计出来,应足以应付工程所需。

6.副库务司于回应主席时表示,纳入一九九五年资源分配
工作的所有工程,其成本均按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的价格计
算,这些工程成本将在一九九六年资源分配工作中按一九
九五年十二月的价格重新修订。

7.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建议修订工程计划范围/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的甲级
工程计划
总目707 新市镇及市区发展

PWSC(96-97)266CL 沙田新市镇第II阶段工
程-- 工程拓展计划第23
组第2期

8.拓展署署长于回应一名议员时解释说,财务委员会最初
于一九八一年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此后,当局曾数次修
订有关预算费,以支付合约价格波动所引致的费用。修订
成本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用途改变导致迟迟未能最后制定道
路的规划设计,以及当时未有实施工程计划初步可行性研
究制度(该制度于一九九四年才开始推行)。现行建议要求
将工程计划预算费增加2亿9,480万元,以便完成P8号道路
尾段的余下工程,包括环境美化及渠务工程,以及减低噪
音措施。

9.一名议员询问,当局曾否就建议的减低噪音措施咨询受
影响居民。拓展署署长于回应时表示,当局曾咨询区议会
对此项工程的意见,但并无特别就建议的减低噪音措施咨
询区议会。在议员的要求下,他答允就现行建议咨询区议
员,并在此项目提交财务委员会审核前把咨询结果告知议
员。关于该区日后的减低噪音措施,规划环境地政司表示
,待当局已有更确实的发展计划(例如人口密度)后,便可
研究该等措施。主席表示,此事项应由有关的事务委员会
跟进。

10.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PWSC(96-97)3409CL 沙田新市镇--第II阶段
工程:第35区插桅杆、
牛皮沙及多石村敷设公
共设施及扩建工程

11.议员对现时工程计划延误33个月一事表示关注,并促请
政府当局检讨现行机制,以尽量减少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拓展署署长于回应时解释,该项工程计划出现延误是因为
当局于进行清理土地工作时遇到困难,以及当局未能预计
到居民提出增建设施的要求会导致额外的工程。为了缩短
工程计划的延误,工务司表示当局已为工务计划的项目引
入一个修订程序,规定倘有关工程计划已获提升为甲级,
当局通常不会批准更改其设计。任何可能影响设计细节的
咨询工作应预早并在有关工程计划获提升为乙级前进行。
工务计划项目实施工程计划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制度,亦有
助于清楚界定工程范围以及就所需成本、时间及资源方面
作出实际的预测。

12.关于向126名承批人收回的款项,副库务司表示,根据
丁屋政策,有关收回及平整工地,以及在土地上兴建区內
通道及渠道的费用,政府可向承批人收回。然而,有关提
供游憩用地、社区及康乐设施,以及该区基建设施(如主要
道路、污水管及雨水渠等)的全部成本,将由政府承担。根
据现行建议,政府将向126名承批人收回3,970万元。

13.刘慧卿议员表示,由于她反对丁屋政策,她不能支持有
关建议。她促请政府加快进行检订该项政策的工作,并将
有关结果提交立法局审议。主席表示此项目应由有关的事
务委员会跟进。

14.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刘慧卿议员对此建
议表示反对。

财务委员会参考文件

FCRI(95-96)43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工程
计划预算费

15.主席表示,议员先前曾要求政府当局就采用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基本工程计划预算费一事提供进一步资料。为此
,当局已向议员发出一份资料摘要(FCRI (95-96)43号文件)
,供会议席上讨论。

16.副工务司于回应一名议员的问题时表示,采用按付款当
日价格计算预算费的目的是提供一个较实际的工程计划预
算费,以及每年所需现金流量的资料。为了订出实际的预
算费,政府当局将要考虑劳工及建造价格趋势的预测,以
及市场上最近期的投标价。此举事实上可以在开始时已更
清楚显示工程预算费。为应付未能预计的索偿声请所引致
的开支,当局将在工程计划预算费內预留一笔应急费用。

17.关于采用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预算费,其目的是否避免
有关方面需就提高工程计划预算费而把工程项目再次提交
工务小组委员会或财务委员会审批的问题,工务司表示,
政府当局不会刻意调高工程计划预算费,藉以回避要求议
员批准增加成本的需要,因为工程范围若有扩展,政府当
局仍须先获得财务委员会及工务小组委员会的批准。此外
,个别工程倘出现支出较预期低的情况,亦会在经修订的
预算费中反映。

18.鉴于承建商可能利用为应付通胀预留的款项提高其投标
价,关于采用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费会否导致投标
价较高的问题,工务司表示,投标者之间的竞爭一向十分
激烈,承建商非常清楚与成本上涨有关连的风险,此点已
一直反映在其投标价中。因此,采用付款当日价格计算预
算费不会导致投标价上升,而自推行付款当日价格计算预
算费以来,当局所收到的投标甚具竞爭力。副库务司于回
应一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政府当局并无规定工程项目的
投标价须不超过核准预算费的既定范围。当局只会在顾及
有关的工程量、为按时完成工程预留的时间及有关工程要
求的标准后,而认为投标价似乎与现实完全不符的情况下
,才会考虑拒绝接纳该项投标。就此方面,政府当局答允
提供一九九二年以来采用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而获核准工
程项目的进一步资料,包括获核准工程计划的预算费、投
标进行后的实际结算费用及其实际最后开支。

19.副库务司于回应一名议员时解释土木工程指数及投标价
格指数的分别。他解释说,土木工程指数乃根据统计署公
布的劳工及各类材料的成本转变而厘定,至于投标价格指
数则显示新建筑工程的投标价格水平。政府经济顾问将根
据上述两项指数及其他指数,预测未来数年的劳工及建造
价格转变趋势。现时当局对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间作出
的预测为10%,并预测二零零零年以后每年上升7.5%。政
府当局在计算工程项目的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费时
,将采用有关的价格调整因数订定固定价格,以预测工程
实施期间的每年现金流量(开支)要求。

20.FCR(95-96)106号文件建议采用劳工及建筑价格趋势,以
计算伊利沙伯医院手术室大楼及康复大楼重建计划有关的
家具及器材的付款当日价格,关于此举是否恰当一事,副
库务司表示,该等设施属建筑工程计划的一部分,采用统
一的指数旨在简化计算程序。虽然他同意或应采用另一个
指数计算家具及器材的付款当日价格,他指出,就制定预
算案而言,在同一项工程內,为不同类别的项目采用多个
不同的指数,将导致计算过程变得十分复杂。此外,对总
预算费来说,采用不同的指数可能只带来微不足道的影响
。他强调,实际开支仍须视乎投标结果而定。然而,他答
应记录议员的论点。

21.关于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顾问费的计算方法,副库务
司表示,政府当局现时于计算顾问预算费时亦采用相同的
指数。他同意以劳工及建造价格趋势为基础的指数可能不
适用于顾问研究工作。他承诺,政府当局将于短期內进一
步考虑此问题。

22.主席多谢政府当局向议员简报此事项,并表示是次讨论
的纪要亦应送交财务委员会其他委员参阅。

23.会议于下午十二时二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