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PWSC(96-97)35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总目703-建筑物
教育-小学
190EP-赤柱马坑的一所小学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190EP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以便在赤柱马坑兴建一所小学,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
计费用为8,330万元。
教育署署长预测,到一九九八至九九学年,第110学校统计分
区(浅水湾、赤柱及石澳)的小学将欠58班。
2.建筑署署长建议将190EP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以便在赤柱
马坑兴建一所小学。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8, 330
万元。这项建议获教育统筹司支持。
3.上述小学设有-
- 30间课室;
- 四间特别室;
- 三间辅导教学室;
- 一间辅导活动/会谈室;
- 两间会谈室;
- 一间教员休息室;
- 一个学生活动中心;
- 一个图书馆;及
- 一个礼堂和附属设施。
4.拟建的小学位于马坑公共房屋发展用地內。建议的校址面
积为4 727平方米,较标准设计小学的地盘面积(6 200平方米)
为小。我们会按非标准设计来建造该所小学,以适应地盘的
挤迫环境和斜度,并配合整体发展。现有的设计会对校舍的
方向作出适当的安排,让使用者得以充分利用天然日光、通
风的环境和室外地方。新建的学校将设有一所标准设计小学
的所有设施。由于建议的校址是该学校统计分区內唯一已平
整的土地,故虽然面积较小,但我们仍须用以兴建上述学校
。
5.第110学校统计分区(浅水湾、赤柱及石澳)现有三所小学,
合共提供25班。教育署署长预测,到一九九八至九九学年,
这个学校统计分区的小学学额需求将为83班,不足之数为58
班。拟建的学校将于一九九九年年初开办,届时可额外提供
30班,以纾减学不足的情况。我们会透过日后的建校计划,
补足其余的缺额。
6.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
8,330万元(见下文第7段),分项数字如下-
百万元
|
(a) 地盘平整工程
|
2.1
|
(b) 打桩工程
|
14.3
|
(c) 建筑工程
|
28.6
|
(d) 屋宇装备
|
5.7
|
(e) 渠务及外部工程
|
8.1
|
(f) 应急费用
|
5.9
|
(g) 房屋委员会间接费
|
1.3
|
小计
(按1995年12月
价格计算)
|
66.0
|
(h) 通胀准备金
|
17.3
|
总计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83.3 |
7. 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1995年12月价格)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
1996 - 97
|
0.5
|
1.07500
|
0.5
|
1997 - 98
|
26.0
|
1.18250
|
30.7
|
1998 - 99
|
34.5
|
1.30075
|
44.9
|
1999 - 2000
|
5.0
|
1.43083
|
7.2
|
|
66.0
|
|
83.3 |
8.现将一所小学的标准建校费用与所拟建校工程计划预算费
的比较载于附件。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
期间工资及建造价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
格计算的预算。我们会委托房屋委员会负责这项工程计划
。由于可预先清楚界定有关工程的范围,而出现不明确情
况的机会甚微,故房委会将会以一份固定总价合约进行这
项工程。
9.我们估计这所小学的每年经常开支为1,360万元。由于新校
属资助学校,故家具及设备费用将由办学团体负责,估计需
款210万元。
10.我们在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征询南区区议会辖下工务计划
委员会的意见。这项工程计划获该委员会支持。
11.环境保护署署长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完成有关这项建校工程
计划的环境检讨。所得结论是,这项工程计划不会对环境造
成长远的影响,因此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我们会实施有
关合约所定的减轻污染措施,以便将施工期间的噪音、尘埃
及地盘径流等滋扰控制在既定的准则/标准內。
12.地政总署署长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完成马坑第II和第III期重
建计划的清拆工作。所需费用为128万元,已由政府一般收
入帐目总目91 分目121项下支付。
13.190EP工程计划已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列为乙级。
14.我们已完成这项工程计划的地盘勘测工程,现正利用內部
人手拟定施工图则和招标文件。我们计划在一九九七年二月
展开建筑工程,并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完成,以配合有关屋村
工程的完工日期。
PWSC(96-97)35 附件
|
标准费用*
|
190EP
|
|
百万元
(按1995年12月价格计算)
|
(a) 地盘平整工程
(见 注A)
|
-
|
2.1
|
(b) 打桩工程
(见 注B)
|
6.9
|
14.3
|
(c) 建筑工程
(见 注C)
|
22.0
|
28.6
|
(d) 屋宇装备
|
5.8
|
5.7
|
(e) 渠务及外部工程
(见 注D)
|
6.0
|
8.1
|
(f) 应急费用
(见 注E)
|
4.1
|
5.9
|
(g) 房屋委员会间接费
(见 注F)
|
|
1.3
|
总计
|
44.8
|
66.0 |
* 标准费用所假设的事项
- 无须进行地盘平整工程/土力工程,因为这些工程通
常是由另一项工程拨款支付。
- 打桩费用是根据需要110支平均深度为30米的钢制工字
桩计算出来。
- 渠务及外部工程费用是一所建于平地上面积为6 200平
方米的标准学校所需的费用。无须改移现有公用设施
或实施减轻噪音措施。
- 无须进行顾问研究。
- 不包括家具和设备费用,因为这笔费用通常是由办学
团体负责。
注
A.本工程计划须进行地盘平整工程。
B.打桩工程费用较高是由于下列原因所致-
- 学校位于一个有斜度的地盘上:预计建造费用较高,
并须计及出入地盘有困难;需进行临时斜坡工程,以
及订定建筑地盘安全规定。
- 由于地盘的地形,学校须建于三个不同的平台上。因
此,打桩费用会较一所建于平地的标准小学校舍为高。
- 由于地盘情况导致施工困难,故地基工程费用的单位
价格会较高。
C.建筑工程费用较高是由于下列原因所致-
- 学校属非标准设计,总建筑面积为7 595平方米,较一
所标准小学校舍大110平方米。
- 建造斜屋顶,以配合整体发展。
- 由于地盘有斜度,故须设置隔板/护土墙。
D.渠务及外部工程费用较高是由于下列原因所致-
- 由于学校位于三个不同的平台上以配合地形,故须进
行额外的外部工程。
- 由于涉及整项房屋发展计划,故屋村道路(包括护土构
筑物)的建造费用将予分摊。
E.应急费用须予调整,以便与建造费用总额一致。
F.房屋委员会收取2%间接费。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