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PWSC(96-97)37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总目706-公路
运输-道路
541TH-小榄与扫管滩之间青山公路改 善工程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541TH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以便进行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3亿7,924万元。



问题

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青山公路,已无法应付日益增加的车 辆及行人交通流量。

建议

2.路政署署长建议将541TH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以便进行 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按付款当日价格 计算,估计费用为3亿7,924万元。这项建议获运输 司支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及性质

3.这项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1. 为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长2.5公里的青山公路进行改 线及扩阔工程,使之由双程单线(阔7.3米)改为双程双 线(阔14.6米),并在路的两旁筑建阔3.5米的行人径;
  2. 在扫管笏河上兴建一座阔7.3米的行车桥;
  3. 在富安新村附近兴建一座行人天桥;
  4. 进行相关的斜坡工程、护土墙、排水设施及环境美化 工程;
  5. 重建现有的行车道和行人径;及
  6. 装置隔声屏障和实施间接的减轻噪音措施。

理由

4.现时小榄与扫管滩之间的青山公路是一条阔7.3米的双程单 线行车道。一九九四年十月,路政署署长进行一项区內交通 研究,以取得这段青山公路的交通预测。当时繁忙时间的来 往交通流量为每小时 1 200架次,超过了每小时800架次的来 往交通设计流量。由于青山公路沿路的发展,到了二零零六 和二零一一年,繁忙时间的来往交通流量分别会增至每小时
2 550和2 850架次。因此,我们须改良该段道路,使之成为双 程双线行车道。双程双线行车道来往交通的标准设计流量为 每小时5 600架次,足可应付未来的交通需求。

财政影响

5.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3 亿7,924万元(见下文第6段),分项数字如下 -


百万元

(a) 道路工程,包括护土墙、斜坡及排水设施工程

106.77

(b) 行车桥

9.61

(c) 行人天桥

9.70

(d) 环境美化及输水管改移工程

26.11

(e) 设计检讨、标书评估和施工阶段的顾问费

5.93

(f) 驻地盘员工费用

29.78

(g) 隔声屏障

69.21

(h) 间接的减轻噪音措施

11.45

(i) 应急费用

26.80

小计
(按1995年12月价格计算)

295.36

(j) 通胀准备金

83.88

总计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379.24

有关顾问费(包括驻地盘员工费用)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

6. 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百万元
(1995年12月价格)

价格调整
因数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1996 - 97

15.77

1.07500

16.95

1997 - 98

95.70

1.18250

113.17

1998 - 99

114.60

1.30075

149.07

1999 - 2000

61.47

1.43083

87.95

2000 - 01

7.82

1.54708

12.10


295.36


379.24

7.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期间工资及建造价 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由于 桥梁和隔声屏障地基工程的范围,以及土方工程和护坡工程 的数量,均须视乎实地情况而定,故我们会按重新计算工程 数量的标准合约为有关工程招标。又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 ,合约亦定有可因应通胀调整投标价格的条文。

8.估计建议工程会令每年的经常开支增多350万元。

公众咨询

9.我们曾分别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和一九九五年五月十 八日,咨询屯门区议会辖下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和环境改善及 地区发展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均支持进行这项工程计划。

10.我们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八日,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 偿)条例在宪报公布这项道路改善工程,其后接获七份反对 书,详情如下 -

  1. 一名反对者声称道路改善工程会影响农作物,所以要 求补偿;另又要求当局重置现有的围栏,以免外人擅 闯其土地。我们已告诉她,一俟工程获准进行,她便 可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29条的规定, 向当局申请补偿。路政署署长已答应替她重置现有的 围栏。其后她撤消反对;
  2. 一名反对者的店铺将要清拆,故要求政府予以保留。 该店铺位于一幅以短期租约租出的土地上。我们已向 他解释,待道路和斜坡巩固工程完成后,他可向政府 申请重批该幅土地其中一部分。其后他撤消反对;
  3. 两名反对者要求政府收回不受工程计划影响的地段。 由于收回并不需要的土地,是违反政府的政策,所以 我们沒有答应其要求。他们拒绝撤消反对;
  4. 一名反对者的物业是建于领有政府土地牌照的政府土 地上,她要求当局补偿她的物业。我们已告诉她,除 了受影响的农作物外,搬迁政府土地上的物业均不会 获得补偿。她拒绝撤消反对;
  5. 一名反对者因拆除/搬迁位于风水地的祖坟,要求政 府补偿约200万元。由于补偿数额远远超过屋宇署署 长认为恰当的水平,所以我们不答应其要求。他拒绝 撤消反对;
  6. 青山别墅的业主立案法团提出一些建议,以修改这项 工程计划。我们已将部分建议纳入计划之內。关于这 方面,仍有一份反对书未获解决。有关的反对者不同 意在青山别墅前面一段已改善道路进行建议的间接减 轻噪音措施,并提出设置隔声屏障的反建议。不过, 顾问进行的噪音影响评估研究(见下文第12段)显示, 由于青山别墅接近屯门公路,即使装设隔声屏障,受 影响人士承受的整体噪音水平,仍超过香港规划标准 与准则所定的规限。该项研究建议应为居民提供隔音 设备,作为补救措施(见第13和14段)。虽然我们已向 反对者解释采用有关建议的原因,但他仍拒绝撤消反 对。

11.一九九六年六月,总督会同行政局基于公众利益,否决 上文第10段(c)至(f)项所述的反对书。

环境影响

12.我们已委聘顾问进行噪音影响评估,以研究工程在施工及 通车时可能造成的噪音影响。该项噪音影响评估显示,由于 实施道路改善计划,到了二零一一年,青山公路沿路大部分 现有居民,都会受到交通噪音影响,程度超过香港规划标准 与准则所定的规限。该项评估建议,应在已改善道路的西段 沿路(由扫管滩至大榄村)五个地点,竖立610米长5米高的隔 声屏障及250米长的半封闭式隔音罩,以减轻噪音影响。环 境问题咨询委员会在一九九五年八月通过这项噪音影响评估

13.至于道路东段(大榄村至小榄交汇处)及西段沿路一些楼宇 ,由于该处地形特别,且十分接近屯门公路,所以装设隔声 屏障和半封闭式隔音罩等直接技术补救方法,均无助减低整 体的噪音水平。

14.由于无法利用直接技术补救方法去减低交通噪音水平,故 由小榄至扫管滩之间整段青山公路沿路约600个住宅均合资 格获提供合理的补救措施。路政署署长建议提供间接技术补 救方法,即装设隔音窗和冷气机。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总督 会同行政局批准这项建议。我们估计,实行所有直接和间接 的减轻噪音措施需要约8,100万元的非经常费用。

15.在短期影响方面,路政署署长会实施有关合约所定的减轻 污染措施及环境监测和审核计划,以控制施工期间的尘埃、 噪音及地盘径流滋扰,使其符合既定的准则/标准。

土地征用

16.我们将收回11 601平方米的农地及801平方米的屋地和住 宅用地。清拆工作将影响87个家庭。房屋署署长会按照现 行政策,编配这些家庭入住公共屋村或临时房屋区。我们 会在总目701土地征用项下支付征用土地和清拆的费用, 估计金额为6,700万元。

背景资料

17.我们在一九九四年将这项工程计划列为乙级。

18.由于在施工期间,青山公路会维持双程行车,所以工程不 会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19.我们已运用內部资源,完成详细设计和拟备招标文件。我 们将委聘顾问,负责监督工程。工程预定于一九九六年十一 月动工,以期于一九九九年二月竣工。


PWSC(96-97)37附件

顾问费详情

估计顾问费分项数字

顾问人员的费用


按每人计
的预计
工作月数

总薪级
平均薪点

倍数

估计费用
(百万元)

(a) 检讨设计及标书评估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4

12

40

16

3.0

3.0

0.62

0.62

(b) 合约管理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21

28

40

16

3.0

3.0

3.24

1.45

(c) 由顾问聘用的
驻地盘员工所
进行的地盘监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45

687

40

16

2.1

2.1

4.86

24.92

顾问人员费用总额

35.71

  1. 采用倍数3乘以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包括顾问间 接费和利润在內的员工费用总额,是因为有关人员将 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总薪级 第40点的月薪为51,44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17, 270元)。对于由顾问提供的地盘人员,则采用倍数 2.1来计算费用。
  2. 上述数字乃根据路政署署长拟订的预算计算出来。我 们必须透过一般的费用总价竞投方式选出顾问后,才 知道实际所需的工作月数和费用。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