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PWSC(96-97)37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总目706-公路
运输-道路
541TH-小榄与扫管滩之间青山公路改
善工程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541TH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以便进行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3亿7,924万元。
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青山公路,已无法应付日益增加的车
辆及行人交通流量。
2.路政署署长建议将541TH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以便进行
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按付款当日价格
计算,估计费用为3亿7,924万元。这项建议获运输
司支持。
3.这项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 为小榄与扫管滩之间一段长2.5公里的青山公路进行改
线及扩阔工程,使之由双程单线(阔7.3米)改为双程双
线(阔14.6米),并在路的两旁筑建阔3.5米的行人径;
- 在扫管笏河上兴建一座阔7.3米的行车桥;
- 在富安新村附近兴建一座行人天桥;
- 进行相关的斜坡工程、护土墙、排水设施及环境美化
工程;
- 重建现有的行车道和行人径;及
- 装置隔声屏障和实施间接的减轻噪音措施。
4.现时小榄与扫管滩之间的青山公路是一条阔7.3米的双程单
线行车道。一九九四年十月,路政署署长进行一项区內交通
研究,以取得这段青山公路的交通预测。当时繁忙时间的来
往交通流量为每小时 1 200架次,超过了每小时800架次的来
往交通设计流量。由于青山公路沿路的发展,到了二零零六
和二零一一年,繁忙时间的来往交通流量分别会增至每小时
2 550和2 850架次。因此,我们须改良该段道路,使之成为双
程双线行车道。双程双线行车道来往交通的标准设计流量为
每小时5 600架次,足可应付未来的交通需求。
5.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3
亿7,924万元(见下文第6段),分项数字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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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
|
(a) 道路工程,包括护土墙、斜坡及排水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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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7
|
(b) 行车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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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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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行人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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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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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环境美化及输水管改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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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
|
(e) 设计检讨、标书评估和施工阶段的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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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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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驻地盘员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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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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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隔声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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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
|
(h) 间接的减轻噪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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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
(i) 应急费用
|
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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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按1995年12月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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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36
|
(j) 通胀准备金
|
83.88
|
总计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379.24
|
有关顾问费(包括驻地盘员工费用)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
6. 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
百万元
(1995年12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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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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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
1996 - 97
|
15.77
|
1.07500
|
16.95
|
1997 - 98
|
95.70
|
1.18250
|
113.17
|
1998 - 99
|
114.60
|
1.30075
|
149.07
|
1999 - 2000
|
61.47
|
1.43083
|
87.95
|
2000 - 01
|
7.82
|
1.54708
|
12.10
|
|
295.36
|
|
379.24
|
7.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期间工资及建造价
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由于
桥梁和隔声屏障地基工程的范围,以及土方工程和护坡工程
的数量,均须视乎实地情况而定,故我们会按重新计算工程
数量的标准合约为有关工程招标。又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
,合约亦定有可因应通胀调整投标价格的条文。
8.估计建议工程会令每年的经常开支增多350万元。
9.我们曾分别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和一九九五年五月十
八日,咨询屯门区议会辖下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和环境改善及
地区发展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均支持进行这项工程计划。
10.我们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八日,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
偿)条例在宪报公布这项道路改善工程,其后接获七份反对
书,详情如下 -
- 一名反对者声称道路改善工程会影响农作物,所以要
求补偿;另又要求当局重置现有的围栏,以免外人擅
闯其土地。我们已告诉她,一俟工程获准进行,她便
可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29条的规定,
向当局申请补偿。路政署署长已答应替她重置现有的
围栏。其后她撤消反对;
- 一名反对者的店铺将要清拆,故要求政府予以保留。
该店铺位于一幅以短期租约租出的土地上。我们已向
他解释,待道路和斜坡巩固工程完成后,他可向政府
申请重批该幅土地其中一部分。其后他撤消反对;
- 两名反对者要求政府收回不受工程计划影响的地段。
由于收回并不需要的土地,是违反政府的政策,所以
我们沒有答应其要求。他们拒绝撤消反对;
- 一名反对者的物业是建于领有政府土地牌照的政府土
地上,她要求当局补偿她的物业。我们已告诉她,除
了受影响的农作物外,搬迁政府土地上的物业均不会
获得补偿。她拒绝撤消反对;
- 一名反对者因拆除/搬迁位于风水地的祖坟,要求政
府补偿约200万元。由于补偿数额远远超过屋宇署署
长认为恰当的水平,所以我们不答应其要求。他拒绝
撤消反对;
- 青山别墅的业主立案法团提出一些建议,以修改这项
工程计划。我们已将部分建议纳入计划之內。关于这
方面,仍有一份反对书未获解决。有关的反对者不同
意在青山别墅前面一段已改善道路进行建议的间接减
轻噪音措施,并提出设置隔声屏障的反建议。不过,
顾问进行的噪音影响评估研究(见下文第12段)显示,
由于青山别墅接近屯门公路,即使装设隔声屏障,受
影响人士承受的整体噪音水平,仍超过香港规划标准
与准则所定的规限。该项研究建议应为居民提供隔音
设备,作为补救措施(见第13和14段)。虽然我们已向
反对者解释采用有关建议的原因,但他仍拒绝撤消反
对。
11.一九九六年六月,总督会同行政局基于公众利益,否决
上文第10段(c)至(f)项所述的反对书。
12.我们已委聘顾问进行噪音影响评估,以研究工程在施工及
通车时可能造成的噪音影响。该项噪音影响评估显示,由于
实施道路改善计划,到了二零一一年,青山公路沿路大部分
现有居民,都会受到交通噪音影响,程度超过香港规划标准
与准则所定的规限。该项评估建议,应在已改善道路的西段
沿路(由扫管滩至大榄村)五个地点,竖立610米长5米高的隔
声屏障及250米长的半封闭式隔音罩,以减轻噪音影响。环
境问题咨询委员会在一九九五年八月通过这项噪音影响评估
。
13.至于道路东段(大榄村至小榄交汇处)及西段沿路一些楼宇
,由于该处地形特别,且十分接近屯门公路,所以装设隔声
屏障和半封闭式隔音罩等直接技术补救方法,均无助减低整
体的噪音水平。
14.由于无法利用直接技术补救方法去减低交通噪音水平,故
由小榄至扫管滩之间整段青山公路沿路约600个住宅均合资
格获提供合理的补救措施。路政署署长建议提供间接技术补
救方法,即装设隔音窗和冷气机。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总督
会同行政局批准这项建议。我们估计,实行所有直接和间接
的减轻噪音措施需要约8,100万元的非经常费用。
15.在短期影响方面,路政署署长会实施有关合约所定的减轻
污染措施及环境监测和审核计划,以控制施工期间的尘埃、
噪音及地盘径流滋扰,使其符合既定的准则/标准。
16.我们将收回11 601平方米的农地及801平方米的屋地和住
宅用地。清拆工作将影响87个家庭。房屋署署长会按照现
行政策,编配这些家庭入住公共屋村或临时房屋区。我们
会在总目701土地征用项下支付征用土地和清拆的费用,
估计金额为6,700万元。
17.我们在一九九四年将这项工程计划列为乙级。
18.由于在施工期间,青山公路会维持双程行车,所以工程不
会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19.我们已运用內部资源,完成详细设计和拟备招标文件。我
们将委聘顾问,负责监督工程。工程预定于一九九六年十一
月动工,以期于一九九九年二月竣工。
PWSC(96-97)37附件
估计顾问费分项数字
顾问人员的费用
|
|
按每人计
的预计
工作月数
|
总薪级
平均薪点
|
倍数
|
估计费用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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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检讨设计及标书评估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4
12
|
40
16
|
3.0
3.0
|
0.62
0.62
|
(b) 合约管理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21
28
|
40
16
|
3.0
3.0
|
3.24
1.45
|
(c) 由顾问聘用的
驻地盘员工所
进行的地盘监
督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45
687
|
40
16
|
2.1
2.1
|
4.86
24.92
|
顾问人员费用总额
|
35.71
|
注
- 采用倍数3乘以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包括顾问间
接费和利润在內的员工费用总额,是因为有关人员将
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总薪级
第40点的月薪为51,44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17,
270元)。对于由顾问提供的地盘人员,则采用倍数
2.1来计算费用。
- 上述数字乃根据路政署署长拟订的预算计算出来。我
们必须透过一般的费用总价竞投方式选出顾问后,才
知道实际所需的工作月数和费用。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