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PWSC(96-97)41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总目703-建筑物
治安
61LC-赤柱监狱重建计划第II期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61LC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提升
为甲级,以便重建赤柱监狱,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
为9亿4,610万元。
现时香港监狱的整体犯人数目较监狱认可收容量多25%。赤柱
监狱犯人过挤的情况非常严重。该监狱的设施已过时,且未能
地尽其用。此外,惩教署已婚初级人员的部门宿舍不足,亦沒
有足够的营房,供在监狱工作的人员使用。
2.建筑署署长建议将61LC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提升为甲级,以
便进行赤柱监狱重建计划第II期工程。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
计费用为9亿4,610万元。这项建议获保安司支持。
3.整项61LC工程计划的范围如下-
a. 为位于赤柱监狱侧,属中度设防监狱的东头惩教
所兴建副翼,以提供中度设防监狱设施,以便
多收容200名犯人;b. 迁建现时位于赤柱监狱
毗邻的狗房,以腾出地方兴建上述副翼;
c. 迁建赤柱监狱范围內现有医院,以腾出地方建造
一幢独立囚室,供收容256名甲类犯人1;
d. 为赤柱监狱大闸门房进行翻修及改建工程,以改
善现有的探访、通道、接待处和保安设施;
e. 迁建赤柱监狱侧的足球场,以腾空地方兴建一座
新的中度设防监狱,供收容424名2乙类及丙类犯
人;
f. 为在第II期兴建的部门宿舍和营房进行地盘平整
和预备工程;
g. 兴建一幢独立囚室,以收容256名甲类犯人;
h. 在现有六幢囚房(ABC座及DEF座)之间兴建连接
大楼,以提高保安和改善运作效率。这些大楼
将提供共用设施,包括饭堂/康乐室、工作人
员值勤室、浴室,以及储物室;
i. 兴建一座新的中度设防监狱,供收容424名乙类及
丙类犯人;
j. 为惩教署已婚初级人员兴建四幢宿舍,包括120个
「G」级及360个「H」级宿舍单位(合共480个),
以及一幢楼高四层的营房,以便提供165名人员
的宿位、八个单身人员宿舍,及为80名日更职
员而设的更衣设施;
k. 拆卸现有医院和甲类犯人囚室;及
l. 将赤柱监狱现时所有建筑物及本工程计划项下的
新建筑物的水渠接驳至最近建成的赤柱主要污
水渠和污水处理厂3。
4.我们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将这项工程计划第I期提升为甲级。工
程计划项下现建议提升为甲级的部分是第II期的主要工程。
5.自八十年代以来,监狱长期出现犯人过挤的情况,近年情况
更转趋恶化。目前,整体犯人数目为12764,较认可收容额
(10202名)多约25%。预计到下一世纪,犯人数目仍会较认可收
容额多出20%。
6.赤柱监狱犯人过挤的情况非常严重。现时该监狱共收容1995名
犯人,较认可收容额(1609名)多约24%。我们认为须增加赤柱监
狱的收容额,以纾缓目前监狱不足的情况。整项工程计划完成后
,中度设防监狱的收容额可增加624个4,而甲类犯人5的收容额则
可增加151个。藉着这项安排,我们可重新分配各惩教院所的犯
人,从而纾缓其他监狱过挤的情况。
7.我们会在其他惩教院所进行小规模重建和改良工程,以尽量
增加其收容额。然而,基于各种限制,主要是由于地方有限,
以致在其他惩教院所进行大规模重建工程既不可行,亦不符合
经济效益。
8.赤柱监狱建于三十年代,其设施和保安设备均已过时,而当
时的标准亦有别于现时高度设防监狱的规定。我们已在工程计
划第I期项下进行部分改良工程。在第II期项下,我们建议为现
有的囚房建造连接大楼,为囚犯提供厕所、浴室和饭堂/康乐
室等共用设施。连接大楼的中央走廊将可改善运作效率和保安
。
9.惩教署署长预测,到了一九九八年,为该署初级人员提供的
「G」级和「H」级已婚人员宿舍6分别欠缺283个和576个。上
述数字已计及我们透过其他工务计划项目为惩教署人员提供的
宿舍数目7。拟建的120个「G」级宿舍和360个「H」级宿舍将用
以重配现有宿舍拆卸后所损失的部分单位,俾为新宿舍提供地
方,并提供新宿舍,以补不足之数。目前,我们会继续检讨不
足的情况,并策划增加宿舍去应付余下的需求。
10.这项重建工程计划会令赤柱监狱的人手净增约360个。基于运
作理由,我们须为初级人员提供营房。新建的营房会为165名初
级人员提供宿位和为高级人员提供八间单身人员宿舍。其中32
个宿位会用以重配在第I期拆卸营房后所损失的宿位,而余下的
133个宿位则是供所增加的人员使用。增加人手是为了管理扩大
后的监狱设施。
11.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9亿
4,610万元(见下文第12段),分项数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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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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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类犯人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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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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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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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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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家具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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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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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贯通ABC及DEF囚房大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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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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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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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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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家具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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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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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新中度设防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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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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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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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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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家具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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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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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初级人员已婚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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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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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打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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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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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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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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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家具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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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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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营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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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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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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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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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家具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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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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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建造一个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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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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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把现时的排水系统与公共污 水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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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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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监督工程问费 (按每人计工作月而计算的分 项数字载于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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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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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应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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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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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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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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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95年12
月价格计算
|
(j)通胀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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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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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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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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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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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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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
(1995年12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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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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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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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199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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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00
|
0.8
|
1997 - 1998
|
145.2
|
1.18250
|
171.7
|
1998 - 1999
|
427.9
|
1.30075
|
556.6
|
1999 - 2000
|
120.2
|
1.43083
|
172.0
|
2000 - 2001
|
29.1
|
1.54708
|
45.0
|
|
723.1
|
|
946.1
|
13.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期间工资及建造价格
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至于新中
度设防监狱,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故会按总价合约批出,
并定有可因应通涨调整价格的条文。我们会就所有其余工程采
用固定总价合约,因为我们可预先清楚界定工程范围,而出现
不明确情况的机会甚微。
14.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第II期工程每年的额外经常开支为6,090万
元。
15.我们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三日征询南区区议会辖下工务计划
委员会的意见。该区议会不反对这项工程计划。
16.环境保护署署长已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完成一项环境检讨,所
得结论是,这项工程计划不会对环境造成长远的影响,因此,
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至于施工期间的短期影响,我们会实
施工程合约所定的减轻污染措施,以控制噪音、尘埃和地盘径
流。
17. 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18.我们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将61LC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一九
九五年七月,委员同意把61LC其中一部分提升为甲级,编号
65LC,称为「赤柱监狱重建计划第I期」。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所需费用为2亿450万元。我们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展开65LC
的工程,预计可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完成。
19.我们已委聘顾问为这项工程计划第II期项下工程进行屋宇装备
设计及文件拟备工作。为数490万元的费用已在整体拨款分目
3009GX「建筑物工程的顾问费」项下支付。顾问正在拟定屋宇
装备设计及有关文件,而建筑署署长亦运用內部人手拟定其他施
工图则及招标文件。至于第II期项下渠务工程的设计及实施工作
,我们会委聘专家顾问在分目3100GX「从工务计划丁级项目中
选出的可行性研究、小规模勘测工作及顾问费」项下进行设计及
文件拟备工作,估计所需费用为130万元。我们计划在一九九六
年十二月展开第II期的建造工程,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完工。
1--为方便管理起见,当局会根据犯人刑期的长短和所需的保安程度而将他们分类。一般来说,
甲类犯人是那些需服刑超过12年的囚犯。一九九五年七月,我们曾向财务委员会提交工务小组
委员会文件编号(95-96)44,申请拨款。当时,我们估计该幢甲类犯人的囚室可收容240名犯人。
其后,在进行详细设计工作时,我们发现有足够空间收容256名犯人,因此,我们相应将收容
额增加。
2--与注1所述情况相若,新的中度设防监狱可收容犯人的数目已由先前估计的400名增至424名。
3--这项工程原列入3149GK-为各政府建筑物及军营的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进行小规模改善工程
。为方便行政工作,我们认为把赤柱监狱所需工程在一项工程计划下进行会较为简单。因此,
我们已将这项工程从3149GK中抽起,并转拨入建议中的3061LC项下。
4--我们正在第I期项下兴建东头惩教所副翼,以提供中度设防监狱设施,以便多收容200名犯人。
在第II期项下,我们会在赤柱监狱侧的足球场上兴建一座新的中度设防监狱,供收容424名犯人。
5--我们将拆卸现时容纳105名甲类犯人的一幢大楼及旧医院(正在第I期项下重建),以便腾出地方
供兴建可容纳256名甲类犯人的囚室。
6--一直以来,政府的政策是透过建屋和购屋两种方法为已婚纪律部队人员提供部门宿舍。如有
土地可供使用,采用前者通常较为便宜。不过,如须在短时间內应付宿舍供应严重不足的情况
,则后者会更有用。
7--不过,这个数字并未计及建议在40LC工程计划项下兴建的40个「G」级宿舍和20个「H」级宿
舍,有关该项工程计划的工务小组委员会文件编号(96-97)40亦将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工务小
组委员会同一会议上提交讨论。
PWSC(96-97)41附件
顾问人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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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人计
的预计
工作月数
|
总薪级
平均薪点
|
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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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费用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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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屋宇装备的
地盘监督工
作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24.96
16.64
|
40
16
|
2.1
2.1
|
2.70
0.60
|
(b)渠务工程的
地盘监督工
作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6.05
4.03
|
40
16
|
2.1
2.1
|
0.65
0.15
|
顾问人员费用总额
|
4.10
|
注
- 采用倍数2.1乘以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费用总额
,是因为有关的地盘人员是由顾问提供(在一九九五年四月
一日,总薪级第40点的月薪为51,440元,总薪级第16点的
月薪为17,270元)。
- 上述数字乃根据建筑署署长拟订的预算计算出来。建议的
顾问研究已列为赤柱监狱重建计划整体顾问合约的一部分。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