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PWSC(96-97)45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总目707-新市镇及市区发展
九龙发展
(土木工程-土地发展)
332CL-西九龙填海计划 - 主要工程(余下部分)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 -

  1. 332CL工程计划其中一部分提升为甲级,称为「西九龙 填海计划-余下道路工程第I阶段」,按付款当日价格计 算,估计费用为1亿3,010万元;及
  2. 332CL工程计划的余下部分保留为乙级。



问题

现时沒有足够的道路及排水渠,供西九龙填海区发展之用。

建议

2.拓展署署长建议将332CL工程计划其中一部分提升为甲级, 以便为西九龙填海计划余下道路及排水渠的第一阶段进行建造 工程。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1亿3,010万元。这项 建议获规划环境地政司支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及性质

3.332CL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在西九龙填海区北部及南部建造
道路、排水渠及进行路旁环境美化工程;迁置客运渡轮码头和 进 行填海工程。

4.工程计划项下现建议提升为甲级的部分包括 -

  1. 建造长约4000米的道路(分别为P1(A)号北行行车道、P1(B) 号北行行车道、NR1号道路及NR11号道路)及相关排水系 统;
  2. 修建NR2号道路;
  3. 兴建一座行人天桥;及
  4. 实施环境美化工程。

理由

5.西九龙快速公路及西区海底隧道预计分别在一九九六年十一 月及一九九七年三月启用。现时在西九龙填海区建造的道路, 只能应付西区海底隧道和西九龙快速公路初期数年的运作所需 。为了配合交通增长和为日后发展提供足够的运输连接道路, 我们需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展开建议的建造工程。

6.在长沙湾及深水埗拟建的P1(A)号北行行车道和P1(B)号北行 行车道,将把深水埗及长沙湾腹地与西九龙快速公路连接起来 ,并会供预计于二零零零年启用的长沙湾批发市场第II期之用 。沒有这两条行车道,现有道路的效率将会大大减低。

7.我们并须在葵涌货柜码头路附近兴建NR1号道路,以便为拟 于一九九九年八月投入服务的政府仓库提供通路。此外,我们 须将邻近的NR2号道路改为回旋处,以应付该区各项发展所需 的通路。

8.为了接驳长沙湾区的两条现有道路,以及提供一条大道,我 们亦须在兴华街附近兴建NR11号道路,以纾缓通州街的交通 量,并为发祥街附近的发展提供通路。

9.拟在D12A号与SR7号道路交界处兴建的行人天桥,将为机场 铁路九龙站与西区海底隧道的缴费广场之间提供一条重要的连 接行人路,而该处亦将设有一个巴士站。倘无上述行人天桥, 该处便会出现不必要的人车爭路情况。我们建议马上兴建该行 人天桥,以配合另一合约下的D12A号道路建造工程,以减少 日后工程计划出现不衔接的问题。

财政影响

10.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建议工程的建设费用为1亿3,010 万元(见下文第11段),分项数字如下-


百万元

(a)道路工程及相关排水系统

73.4

(b)行人天桥

6.5

(c)环境美化工程

6.5

(d)施工阶段顾问费
(按每人计工作月而估计的
预算分项数字载于附件)

1.1

(e)地盘员工费用

8.6

(f)应急费用

9.6

小计
(按1995年12月
价格计算)

105.7

(g)通胀准备金

24.4

总计
(按付款当日价格
计算)

130.1

11. 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百万元
(1995年12月价格)

价格调整
因数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1996 - 97

11.0

1.07500

11.8

1997 - 98

49.0

1.18250

57.9

1998 - 99

38.0

1.30075

49.4

1999 - 2000

7.7

1.43083

11.0


105.7


130.1

12.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二零零零年期间工资及建造价格 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由于土方 工程及地基工程的数量可能需根据实际的地面情况而改变,故 我们会以重新计算工程数量的标准合约方式批出这项建议工程 。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故合约定有可按通胀调整价格的条 文。

13.估计建议工程所需的每年经常开支为228万6,000元。

公众咨询

14.我们曾就建议的道路工程先后于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咨询油尖旺 区议会、深水埗区议会及葵青区议会各自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 。葵青及深水埗的委员会不反对建议,而油尖旺区议会亦支持 建议的道路工程,但他们希望能在行人天桥提供为残疾人士而 设的斜路。规划署署长会在一项有关残疾人士通道的整体研究 中检讨这项设施。

15.我们已于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 偿)条例,在宪报刊登上述建议工程,且沒有接获反对意见。

环境影响

16.环境保护署署长已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完成一项环境检讨。所 得的结论是,这项工程计划不会对环境造成长远的影响,因此 ,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至于施工期间的短期影响,我们会 实施工程合约所建议的污染管制措施,以便控制噪音、尘埃及 地盘径流,使其符合既定标准和准则。

土地征用

17.建议工程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18.我们已委聘顾问为建议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工作,估计费用为 110万元,并已在354CL「西九龙填海计划顾问费及地盘勘测」 项下支付。顾问现已完成有关的详细设计及施工图则。我们计 划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展开建议工程,并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竣工。

19.我们在一九八九年四月将332CL工程计划列为丙级,并在过 往数年将工程计划的某些部分提升为甲级。我们会继续分期实 施332CL的余下部分。


PWSC(96-97)45附件

332CL ─ 西九龙填海计划 - 主要工程(余下部分)
估计施工阶段顾问费分项数字

顾问人员的费用


按每人计
的预计
工作月数

总薪级
平均薪点

倍数

估计费用
(百万元)

(a)合约管理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3.0

8.0

40

16

3.0

3.0

0.46

0.41

(b)拟备工程完
成后的修订图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0.5

3.0

40

16

3.0

3.0

0.08

0.15

顾问人员费用总额

1.10

  1. 采用倍数3乘以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包括顾问间接 费和利润在內的员工费用总额,是因为有关人员将在顾 问的办事处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总薪级第40点 的月薪为51,44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17,270元)。
  2. 上述数字乃根据拓展署署长所拟备的预算计算出来。这项 工程计划的顾问工作已包括在西九龙填海计划整体顾问合 约中。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