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2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
总目707 - 新市镇及市区发展
新界东部发展
(土木工程 - 土地拓展)
66CL - 沙田新市镇第II阶段工程-- 工程拓展计划
第23组第2期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66CL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
费增加2亿9,480万元,即由12亿3,200万元增至15亿2,680万
元(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问题
66CL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不足以支付这项计划项下的工
程费用。
建议
2.拓展署署长建议将66CL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增加2亿9,
480万元,即由12亿3,200万元增至15亿2,680万元(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这项建议获规划环境地政司支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及性质
3.66CL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 在马鞍山填取216公顷土地,并进行地盘平整
和敷设公共设施等工程;及
- 为大老山隧道的进路进行有关的道路工程。
理由
4.工程计划项下尚未完成的工程包括马鞍山第77及90区P8号
道路的尾段及相关的区內通路和水管。当财务委员会在一
九九三年四月十六日批准将66CL工程计划的预算费增至12
亿3,200万的时候,这些工程尚处于初步设计阶段,且仍未
取得工程预算费的所有资料。我们曾在有关的工务小组委
员会文件PWSC 1993/26中,表示当有关工程最后阶段的详
细设计完成后,便会再向工务小组委员会提交文件,而现
在正是适当时候。
5.66CL工程计划的财政状况经检讨后,拓展署署长认为必
须将其核准预算费增加2亿9,480万元,即由12亿3,200万元增
至15亿2,680万元(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以便完成余下的工
程(见下文第7段)。现将建议增加2亿9,480万元的原因综述如
下 -
原因 | 金额 (百万元) | %
|
---|
(a)价格变动 | 5.0 | 2.6
|
(i)按合约规定支付工程
价格波动所引致的费用 | 5.0 |
|
(b)上次预算费未有包
括的P8号道路第II期
工程费用 | 167.0 | 87.4
|
(i)道路及渠务工程 | 165.0 |
|
(ii)环境美化工程 | 2.0 |
|
(c)其他 | 19.0 | 10.0
|
(i)施工阶段顾问费 | 3.0 |
|
(ii)地盘员工费用 | 16.0 |
|
小计 | 191.0 (按1994年 12月 价格计算) | 100
|
(d)通胀准备金1 | 103.8 |
|
总计 | 294.8 (按付款 当日 价格 计算) |
|
6.现将这项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按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价
格计算)及修订预算费(按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价格计算)的分
项数字比较载于附件。
财政影响
7.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 百万元 (1994年 12月 价格)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付款当日 价格)
|
---|
截至
1996年3月
31日为止2 | 1,127.8 | - | 1,127.8
|
1996-97 | 76.2 | 1.18250 | 90.1
|
1997-98 | 89.0 | 1.30075 | 115.8
|
1998-99 | 69.0 | 1.43083 | 98.7
|
1999-2000 | 61.0 | 1.54708 | 94.4
|
1,423.0 | 1,526.8
|
8.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二零零零年期间工资及建造价
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由于
桥梁结构的土方工程和地基工程数量会有所变动,以配合实
际的工地情况,故余下的工程将按重新计算工程数量的标准
合约招标。另由于合约期超过21个月,故有关合约将定有按
通胀调整价格的条文。
9.估计余下工程每年所引致的经常开支为497万元。
公众咨询
10.由于工程范围沒有更改,而且工程计划项下大部分工程
已完成,故无须咨询公众。
环境影响
11.有关顾问已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就P8号道路的尾段完成一
项噪音影响评估。这项评估建议须在第86区前面的P8号道
路南行行车道沿线设置6.2米高的隔声屏障和5米高的檐蓬
,以减轻锦鞍苑及青年会书院的交通噪音水平,使其不会
超过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订的噪音标准。估计实施有关
减轻交通噪音措施的建设费用为2,900万元,为工程计划整
体费用的一部分。此外,我们会把适当的环境污染控制条
文列入有关合约內,以便把施工期间的尘埃、噪音及地盘
径流等影响控制在既定的标准和准则之內。
土地征用
12.当局无须就建议增加的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进一步征用
土地。
背景资料
13.一九八一年七月,财务委员会同意把66CL工程计划提升
为甲级,以便进行马鞍山第2期拓展工程,估计费用为6亿
8,000万元。各委员曾分别于一九八三年七月、一九八五年
五月、一九八八年七月、一九八九年三月、一九八九年十
月和一九九一年十一月,批准增加工程计划预算费,以支
付合约价格波动所引致的费用、额外工程和尚未完成工程
建筑费用的增加。一九九三年四月,各委员进一步批准把
工程计划预算费提高至12亿3,200万元。
14.66CL项下的工程已分阶段进行。我们于一九八二年五月
展开有关工程,并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完成大部分的工程
,包括P8号道路北面一段。余下工程主要包括P8号道路尾
段,并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I阶段工程于一九九三年八月
展开,预计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完工。我们已委聘顾问为第
II阶段工程进行设计和勘测工作,估计费用为450万元,将
会在62CL「沙田新市镇第II阶段工程 - 工程拓展计划:详
细设计工作及勘测研究」项下支付。有关顾问已完成第II
阶段工程的详细设计。
15.由于需要修订马鞍山南部发展蓝图,以便将第77区由工
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并将所需的改动列入道路的规划设
计內,故我们无法如期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展开第II阶段工
程。我们现已相应地修订有关发展蓝图,并定于一九九六
年八月动工。到一九九六年八月,将可腾出第I阶段合约工
程范围的部分工地,以应付第II阶段工程所需。预计P8号道
路尾段的工程可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完成。
1这是工程计划在一九九六至九七、一九九七至九八、一九九八至九九及一九九九至
二零零零等四个财政年度开支的通胀准备金(见第7段)。
2这是工程计划截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所支付的实际开支。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