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PWSC(96-97)22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总目703-建筑物
辅助设施-其他
149GK-为各政府建筑物及军营的污水
处理和排放设施进行小规模改善工程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149GK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以便为各政府建筑物及军营的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进行小
规模改善工程,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 6,350 万
元。
54幢现有政府建筑物和五个军营所在地区,以前均沒有公共污
水收集设施。这些建筑物和军营排出的废物向来是由基本的
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处理,但这些系统所排出的污水并不符
合环境保护署所定的水质标准。
2. 建筑署署长建议将149GK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以改善54幢
政府建筑物和五个军营的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6,350万元。这项建议获库务司支持。
3. 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 为50幢政府建筑物(名单载于附件1)提供新的化粪池或
容量较大的化粪池;装设截流管及均衡池;将清水和污
水分隔,只让污水流入污水渠;装设加氯系统及建造
新的渗水井;
- 收集四幢政府建筑物(名单载于附件2)现时所排放的废水
,并将之转驳至附近的公共污水渠;及
- 为五个军营(名单载于附件3)装设额外的机械过滤器;提
供新的旋转式生物氧化机;沉淀池的刮污泥装置;曝气
系统和紫外光消毒系统;建造新的初步处理池和最终处
理池连循环泵。
4.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的规定,已公布的水质管制区內任何
建筑物或设施如要排放污水,均受到管制和需领取牌照。负
责发牌的环境保护署署长,曾巡视各政府建筑物和军营的污
水处理和排放设施。他认为该等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所排放污
水的水质均不符合现有标准,故急需加以改善。由于政府是
受水污染管制条例的约束,故政府需采取行动,使这些政府
建筑物和军营排出污水符合法定的要求。实施上文第3段(a)
及(c)项所述工程,将可改善排出污水的水质。
5. 环境保护署署长亦认为,当有关的排放污水地点附近设有
公共污水渠时,便应将污水接驳到该条公共污水渠。由于在
四幢政府建筑物附近现已敷设新的公共污水渠,我们须将这
些建筑物现有的排水设施接驳到新的公共污水渠。将有关设
施接驳到公共污水渠后,上述地点便无须再使用个别的处理
及排放系统,从而节省维修的经常费用,并可腾出现时化粪
池/渗水设施所占用的地方,以作其他用途。
6. 英军将于一九九七年六月,把新围军营、稼轩卢军营、潭
尾军营、石岗军营和石岗村等五个军营移交中国驻军。首三
个军营现时由政府产业署管理。其余两个则仍由英军占用。
根据军事用地协议,我们须确保将要移交的军事用地获得适
当的保护和按时进行维修,藉以保存其完整性和原本规格。
因此,在移交有关用地前,我们须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改
善工程。
7.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6,
350万元(见下文第8段),分项数字如下-
|
百万元
|
(a) 屋宇设备
|
25.1
|
(b) 渠务及外部工程
|
25.4
|
(c) 应急费用
|
4.1
|
小计
(按1995年12月价格计算)
|
54.6
|
(d) 通胀准备金
|
8.9
|
总计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63.5
|
8. 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1995年12月价格)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
1996 - 97
|
16.0
|
1.07500
|
17.2
|
1997 - 98
|
33.0
|
1.18250
|
39.0
|
1998 - 99
|
5.6
|
1.30075
|
7.3
|
|
54.6
|
|
63.5
|
9. 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期间工资及建造价
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大部
分工程会在现有定期保养合约下进行,而这些合约承办商是
预先经竞投程序而选出的。这样的安排可使有关工程早日展
开。由建筑署管理的定期保养合约均属为期三年的重新计算
工程数量合约,目前的合约期限是由一九九五年四月至一九
九八年三月止。我们会向定期合约承办商发出施工令,以便
他们可尽快实地进行工程。承办商是根据工地实际完成的工
程而支取费用。按上文第3段(a)及(b)项所述,建议在政府建
筑物进行的大部分工程(不包括加氯系统安装工程)都是简单
直接的渠务/外部工程,而且须于在用楼宇內进行,因此,
我们认为聘用定期合约承办商是适当的。至于加氯系统安装
工程,则会按一份固定总价合约施工。这项工作会按照有关
图则和规格来进行。我们会从认可污水处理工程承办商名册
中,邀请合适的专门承办商来参加竞投。
10. 较之政府建筑物的工程,军营的工程规模更大,且包括购
买和安装上文第3(c)段所述的大规模装置及设备。渠务署署
长会设计和管理有关军营所拟的污水处理厂及设施现代化计
划。至于购买机电装置及设备方面,将会以局限性投标方式
从认可名册中选出专门用品供应商。相关的营造工程会由建
筑署的定期保养合约承办商进行。
11. 估计政府无须就有关工程每年支付额外经常费用。
12. 由于建议的改善工程是在政府建筑物及军营內进行,故我
们认为无须征询公众的意见。
13. 环境保护署署长已于一九九六年三月进行环境检讨,结论
是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进行这项工程计划将可改善环境。
14. 至于短期的影响,我们会透过实施有关合约所订的减轻污
染措施,以控制进行小规模建造工程期间的噪音、尘埃和地
盘范围以外的滋扰。
15. 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16. 我们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将149GK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
我们已完成上文第3(a)及(b)项所述建议工程的详细设计。至
于军营的工程,渠务署委聘的顾问将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中完
成有关设计工作。建议的屋宇装备、渠务和外部工程预定于
一九九六年八月展开,整项工程计划将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完
工。
(HH388)
PWSC(96-97)22附件1
将进行污水处理改善工程的政府建筑物名单
|
百万元
(按1995年12月价格计算)
|
(a) 将清水和污水分隔
|
|
0.2
|
大兴警署(见注1)
|
|
|
青山警署
|
|
|
青山男童院(见注2)
|
|
|
屯门警署(见注3)
|
|
|
大榄消防局
|
|
|
屯门官立中学
|
|
|
(b) (i) 为厨房排水渠加设隔油器
|
|
0.7
|
沙头角警署
|
|
|
沙头角边境管制站
|
|
|
文锦渡边境管制站
|
|
|
上水少年警讯俱乐部
|
|
|
打鼓岭警署
|
|
|
文锦渡边境警岗
|
|
|
落马洲边境管制站(见注4)
|
|
|
青山男童院
|
|
|
屯门警署
|
|
|
大兴警署
|
|
|
东头惩教所
|
|
|
(ii) 安装汽油堵截管
|
|
1.2
|
天水围消防局及救护站
|
|
|
粉岭消防局
|
|
|
粉岭救护站
|
|
|
上水消防局
|
|
|
元朗消防局
|
|
|
元朗救护站
|
|
|
八乡消防局
|
|
|
大榄海关训练学校(见注5)
|
|
|
(c) 增设新的化粪池
|
|
6.1
|
八乡消防训练学校
|
- 3个
|
|
落马洲边境管制站
|
- 2个
|
|
沙头角边境警岗
|
- 1个
|
|
渔农处大榄涌中心
|
- 1个
|
|
大榄惩教所
|
- 2个
|
|
大榄新生之家
|
- 1个
|
|
惩教署大榄已婚初级职员宿舍
|
- 1个
|
|
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
- 2个
|
|
惩教署小榄已婚高级职员宿舍
|
- 1个
|
|
惩教署小榄已婚初级职员宿舍
|
- 1个
|
|
惩教署小榄高级职员宿舍
|
- 1个
|
|
大榄涌警务人员宿舍
|
- 1个
|
|
大榄海关训练学校
|
- 1个
|
|
白鹤洲基地
|
- 翻新
|
|
惩教署大榄已婚高级职员宿舍
|
- 翻新
|
|
(d) 装设加氯系统
|
|
2.7
|
万宜羁留中心
|
|
|
壁屋监狱
|
|
|
大榄女惩教所
|
|
|
大榄惩教所
|
|
|
(e) 增设新的渗水井
|
|
1.2
|
民安队圆墩营
|
- 4个
|
|
沙头角边境警岗
|
- 1个
|
|
长洲明爱陈震夏郊野学园
|
- 1个
|
|
长洲气象站
|
- 1个
|
|
长沙消防局
|
- 1个
|
|
芝麻湾林务站
|
- 1个
|
|
石壁警岗
|
- 1个
|
|
梅窝路政办事处
|
- 1个
|
|
喜灵洲戒毒所
|
- 20个
|
|
锦田健康院
|
- 1个
|
|
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
- 1个
|
|
(f) 装设均衡池
|
|
1.8
|
麻埔坪监狱及塘福中心
|
|
|
|
|
_____
|
|
总计
|
13.9
|
注
- 大兴警署会进行(a)及(b)(i)项工程。
- 青山男童院会进行(a)及(b)(i)项工程。
- 屯门警署会进行(a)及(b)(i)项工程。
- 落马洲边境管制站会进行(b)(i)及(c)项工程。
- 大榄海关训练学校会进行(b)(ii)及(c)项工程。
PWSC(96-97)22附件2
|
百万元
(按1995年12月
价格计算)
|
排水系统将接驳至公共污水渠
的政府建筑物名单
|
|
(a) 马坑监狱
|
1.8
|
(b) 大潭峡惩教所
|
2.0
|
(c) 元朗赛马会诊所
|
0.6
|
(d) 沙头角消防局
|
0.2
|
|
_____
|
总计
|
4.6
|
PWSC(96-97)22附件3
|
百万元
(按1995年12月
价格计算)
|
将进行污水处理改善工程的军营名单
|
|
(a) 新田军营
|
9.6
|
(b) 稼轩卢军营
|
4.2
|
(c) 潭尾军营
|
6.7
|
(d) 石岗军营
|
3.0
|
(e) 石岗村
|
8.5
|
|
_____
|
总计
|
32.0
|
(HH388)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