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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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上次会议纪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133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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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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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六年五月一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
例法律顾问报告(已于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29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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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16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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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
的条例草案
法律顾问报告
- 1996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31号文件容后奉上)
- 1996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1996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1996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30号文件容后奉上)
VI. | 将于九六年五月十五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事项
-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3)728号文件)
-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 政府议案
未接获拟动议议案的预告。
- 条例草案 首读及二读
- 兽医注册条例草案
- 1996年公众卫生及巿政(修订)条例草案
- 条例草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生物武器条例草案
- 刑事案件讼费条例草案
| VII. | 预先就九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议案
辩论给予通知
- 「加强青少年公民教育」议案
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
罗叔清议员动议。
- 「残障人士优惠收费措施」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李华明议员动议。
| VIII. |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
交报告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有关司法及法律事务的跨境合作
问题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163
号文件容后奉上)
| IX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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