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会议过程正式纪录
1995年10月11日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开始会议
出席者:
黃宏发议员,O.B.E., J.P.(主席)
李鹏飞议员,C.B.E., J.P.
周梁淑怡议员,O.B.E., J.P.
李柱铭议员,Q.C., J.P.
李国宝议员,O.B.E., LL.D. (CANTAB), J.P.
倪少杰议员,O.B.E., J.P.
司徒华议员
刘皇发议员,O.B.E., J.P.
何承天议员,O.B.E., J.P.
夏佳理议员,O.B.E., J.P.
刘健仪议员,O.B.E., J.P.
梁智鸿议员,O.B.E., J.P.
陈伟业议员
张文光议员
詹培忠议员
冯检基议员
何敏嘉议员
黃震遐议员,M.B.E.
刘慧卿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家祥议员,J.P.
唐英年议员,J.P.
涂谨申议员
黃秉槐议员,M.B.E., F.Eng., J.P.
黃宜弘议员
杨森议员
杨孝华议员,J.P.
黃伟贤议员
陆恭蕙议员
田北俊议员,O.B.E., J.P.
李卓人议员
陈鉴林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婉娴议员
郑家富议员
郑明训议员
郑耀棠议员
张炳良议员
张汉忠议员
蔡根培议员,J.P.
朱幼麟议员
何俊仁议员
叶国谦议员
刘千石议员
刘汉铨议员,J.P.
罗祥国议员
罗致光议员
李启明议员
梁耀忠议员
廖成利议员
罗叔清议员
莫应帆议员
吴霭仪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谢永龄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C.B.E., I.S.O., J.P.
任善宁议员
缺席者:
李华明议员
列席者:
- 布政司
- 陈方安生议员,C.B.E., J.P.
- 财政司
- 曾荫权议员,O.B.E., J.P.
- 律政司
- 马富善议员,C.M.G., J.P.
- 政务司
- 孙明扬先生,C.B.E., J.P.
- 工商司
- 周德熙先生,C.B.E., J.P.
- 公务员事务司
- 施祖祥先生,I.S.O., J.P.
- 运输司
- 鲍文先生,I.S.O., J.P.
- 经济司
- 萧炯柱先生,J.P.
- 宪制事务司
- 吴荣奎先生,J.P.
- 房屋司
- 黃星华先生,O.B.E., J.P.
- 卫生福利司
- 霍罗兆贞女士,O.B.E., J.P.
- 财经事务司
- 许仕仁先生,J.P.
- 教育统筹司
- 王永平先生,J.P.
- 保安司
- 黎庆宁先生,J.P.
- 规划环境地政司
- 梁宝荣先生,J.P.
- 库务司
- 邝其志先生,J.P.
- 工务司
- 邝汉生先生,J.P.
- 文康广播司
- 简何巧云女士,J.P.
立 法 局 秘 书:
立法局秘书处秘书长冯载祥先生
- 立法局秘书处副秘书长罗锦生先生
总督彭定康先生根据会议常规第6(2)条出席会议,向
本局发表施政报告。
下列文件乃根据《会议常规》第14(2)条的规定而呈
交局方省览:
项 目
附属法例 | 法律公告编号
|
---|
1995年法律援助(评定资源及分
担费用)(修订)规例
| 353 / 95
|
1995年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征费)(证券)(修订)令
| 354 / 95
|
水污染管制(维多利亚港(第二
期)水质管制区)令
| 355 / 95
|
水污染管制(维多利亚港(第二
期)水质管制区)(指定日期)令
| 356 / 95
|
水质指标声明(维多利亚港(第
二期)水质管制区)
| 357 / 95
|
1995年商船(限制船东责任)条
例(利率)令
| 368 / 95
|
详情参阅会议过程正式记录英文
版
| 369 / 95
|
杠杆式外汇买卖(造访)规则
| 370 / 95
|
国际海洋卫星组织公告
| 371 / 95
|
国际通讯卫星组织公告
| 372 / 95
|
1995年司法(杂项规定)条例
(1995年第13号)1995年(生效
日期)(第2号)公告
| 373 / 95
|
1995年法律援助(修订)条例
(1995年第43号)1995年(生
效日期)公告
| 374 / 95
|
1995年公司(表格)(修订)规
例
| 375 / 95
|
豁免薪俸稅(金融管理专员)令
| 376 / 95
|
1995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雇员补偿条例)令
| 383 / 95
|
1995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
附表2)(第2号)公告
| 384 / 95
|
1995年公司(修订)条例(1995
年第83号)1995年(生效日期)
公告
| 385 / 95
|
1995年药剂及毒药(修订)规
例(1995年第262号法律公告)
1995年(生效日期)公告
| 386 / 95
|
详情参阅会议过程正式记录英文
版
| 387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雇员
补偿条例)令
| (C)53 / 95
|
1995年人民入境(羁留地点)
(修订)令
| 391 / 95
|
1995年司法(杂项规定)条例
(1995年第13号)1995年(生
效日期)(第3号)公告
| 392 / 95
|
1995年最高法院(修订)条例
(1995年第52号)1995年(生
效日期)公告
| 393 / 95
|
受保护硬币(指定)令
| 395 / 95
|
1995年财政资源(修订)规则
| 396 / 95
|
1995年证券(杂项)(修订)规
则
| 397 / 95
|
证券(在联合交易所买卖的股份
期权)规则
| 398 / 95
|
1995年财政资源(修订)规则
(1995年第396号法律公告)
1995年(生效日期)公告
| 399 / 95
|
土地测量条例(1995年第28号)
1995年(生效日期)公告
| 400 / 95
|
1995年稅务(修订)(第2号)
条例(1995年第54号)1995年
(生效日期)公告
| 401 / 95
|
壹圆纸币及辅助纸币(纸币停止
通用)公告
| 402 / 95
|
公职指定
| 403 / 95
|
1995年司法(杂项规定)(第2
号)条例(1995年第68号)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04 / 95
|
1995年贩毒(追讨得益)(修订)
条例(1995年第89号)1995年
(生效日期)公告
| 405 / 95
|
1995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修订)
条例(1995年第90号)1995年
(生效日期)公告
| 406 / 95
|
1995年知识产权署署长(设立)
条例(修订附表1)令
| 407 / 95
|
集体官契(长洲)条例(1995年
第97号)1995年(生效日期)公
告
| 408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航海设备)
(修订)规例
| 409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防火)
(1984年9月1日或之后建造的
船只)(修订)规例
| 410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防火)
(1980年5月25日前建造的船只)
(修订)规例
| 411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火警装置)
(1980年5月25日或以后但1984
年9月1日前建造的船只)(修
订)规例
| 412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客船构造
及检验)(1984年9月1日或以后
建造的船只)(修订)规例
| 413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客船建造)
(1984年9月1日前建造的船只)
(修订)规例
| 414 / 95
|
1995年商船(安全)(货船构造
及检验)(1984年9月1日或之后
建造的船只)(修订)规例
| 415 / 95
|
1995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
宣布)(第2号)公告
| 416 / 95
|
1995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土地审裁处条例)令
| 417 / 95
|
1995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助产士注册条例)令
| 418 / 95
|
1995年最高法院规则(修订)
(第4号) 规则
| 419 / 95
|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指定协议)
公告
| 420 / 95
|
1995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
宣布)(第3号)公告
| 421 / 95
|
1995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
宣布)(第4号)公告
| 422 / 95
|
1995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
宣布)(第5号)公告
| 423 / 95
|
1995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
表2)(第3号)公告
| 424 / 95
|
1994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
例(1994年第56号)1995年(生
效日期)(第2号)公告
| 425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土地
审裁处条例)令
| (C)54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牙医
注册条例)令
| (C)55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助产
士注册条例)令
| (C)56 / 95
|
1995年噪音管制(一般)(修订)
规例
| 426 / 95
|
1995年噪音管制(空气压缩机)
(修订)规例
| 427 / 95
|
1995年噪音管制(手提撞
击式破碎机)(修订)规例
| 428 / 95
|
1995年废物处理(表格及收费)
(修订)规例
| 429 / 95
|
1995年废物处理(化学废物)
(一般)(修订)规例
| 430 / 95
|
1995年水污染管制(一般)(修
订)规例
| 431 / 95
|
1995年空气污染管制(指定工序)
(修订)规例
| 432 / 95
|
1995年道路交通条例(修订附表
10)令
| 433 / 95
|
海上倾倒物料(费用)规例
| 434 / 95
|
1995年保护臭氧层(费用)(修
订)规例
| 435 / 95
|
1995年指定图书馆(市政局辖区
)令
| 436 / 95
|
1995年军事设备禁区(修订)令
| 437 / 95
|
1995年商品交易(交易限额及持
仓限额)(修订)规则
| 438 / 95
|
1995年游乐场(市政局)(修
订)(第3号)附例
| 439 / 95
|
1995年屠房(市政局)(修订)
附例
| 440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护士
注册条例)令
| (C)57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医院
、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令
| (C)58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医学
(治疗、教育及研究)条例)令
| (C)59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诊疗
所条例)令
| (C)60 / 95
|
1995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授权书条例)令
| 441 / 95
|
1995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
宣布)(第6号)公告
| 442 / 95
|
1917至1993年皇室训令(第1及
2号)- 1995年香港立法局1995
至96年度会期开始公告
| 443 / 95
|
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44 / 95
|
1995年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修
订)条例(1995年第73号)1995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45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致命
意外条例)令
| (C)61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授权
书条例)令
| (C)62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行业
委员会条例)令
| (C)63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调查
委员会条例)令
| (C)64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英国
法律应用条例)令
| (C)65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核数
条例)令
| (C)66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吸烟
(公众卫生)条例)令
| (C)67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香港
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条例)令
| (C)68 / 95
|
1995年电影检查(修订)规例
| 447 / 95
|
1995年电影检查(修订)(第2
号)规例
| 448 / 95
|
1995年电影检查(修订)(第3
号)规例
| 449 / 95
|
1995年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
(修订)规例
| 450 / 95
|
1995年赌博(修订)规例
| 451 / 95
|
1995年海关条例(修订附表2)
令
| 452 / 95
|
1995年道路交通条例(修订附表
8)令
| 453 / 95
|
1995年食物业(区域市政局)
(修订)(第2号)附例
| 454 / 95
|
1995年出租汽车许可证(数目限
制)(修订)公告
| 455 / 95
|
1995年药剂及毒药(修订)(第
2号)规例(1995年第366号法律
公告)1995年(生效日期)公告
| 456 / 95
|
保安及护卫服务(发牌)规例
| 457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受托
人条例)令
| (C)69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受托
人(香港政府证券)条例)令
| (C)70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官地
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令
| (C)71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更改
信托条例)令
| (C)72 / 95
|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注册
受托人法团条例)令
| (C)73 / 95
|
李鹏飞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周梁淑怡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李柱铭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李国宝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倪少杰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司徒华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黃宏发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刘皇发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何承天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夏佳理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刘健仪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梁智鸿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陈伟业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张文光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詹培忠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冯检基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何敏嘉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黃震遐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刘慧卿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李永达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李华明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唐英年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涂谨申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黃秉槐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黃宜弘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杨 森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杨孝华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黃伟贤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陆恭蕙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田北俊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李卓人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陈鉴林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陈荣灿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陈婉娴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郑家富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郑明训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郑耀棠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张炳良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张汉忠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蔡根培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朱幼麟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何俊仁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叶国谦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刘千石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刘汉铨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罗祥国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罗致光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李启明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梁耀忠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廖成利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罗叔清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莫应帆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吴霭仪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顏锦全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单仲偕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曾健成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谢永龄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黃钱其濂议员宣读立法局宣誓誓言
任善宁议员宣读立法局确认誓言
主持会议的议员:各位议员,早安!立法局秘书已
于1995年10月7日发出通知,表示秘书处在提名期结
束前,只收到一份有效的立法局主席提名表格。被提
名人为黃宏发议员,提名人为李柱铭议员,由李家祥
议员、李卓人议员和冯检基议员附议。按照內务委员
会根据常规第3A(7)条的选举程序的规定,我现在宣布
黃宏发议员当选为立法局主席。
恭喜黃议员!(掌声)。请就座。
主席(译文):各位议员,承蒙大家推选为立法局主
席,我感到十分荣幸。各位对我如此信任,我在此表
示深切的谢意;我向各位承诺,我定必竭尽所能、大
公无私地行使主席的职权,并确保本局的会议程序得
以顺利进行。
本届立法局将要面对不少挑战,我能够担任主席一职
,使我尤其引以为荣;我亦充满信心,本局定会达致
香港人的期望。
我一直都有参与政府一些咨询委员会,其中包投诉警
方独立监察委员会及渔农业咨询委员会。参与这类属
于行政部门工作范围的服务,难免会与立法局主席的
中立身分有所冲突,因此我即将辞退这些委员会的职
位。
我现在宣布暂停会议,直到今天下午2时30分复会。
主席(译文): 请各位议员保持站立,欢迎总督。
秘书(译文):总督先生。
主席(译文): 现由总督先生向本局发表施政报告。
总督(译文): 主席先生,
首先,我衷心祝贺你在不到一个月內第二次当选。与你共事
的立法局议员对你深表信任,我和政府全体人员亦对你充满
信心,并期望在立法局新一届会期內,与你紧密合作。
2.本届的立法局,是香港有史以来第一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
立法机关,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各位成为立法局议员,正
好体现了《联合声明》对香港人的承诺,亦完全符合香港未
来的宪法,即《基本法》的规定。我相信,不仅是香港市民
和香港政府,亦不单止是英国政府,还有我们在世界各地的
大部分朋友,都会认为各位议员当选后,应该获准履行议员
的职责,直至任期届满为止。任何其他安排,无论对香港或
是香港的顺利过渡,都会有负面的影响。各位将要与政府携
手承担重大的责任。市民寄望立法局和政府能通力合作,使
香港在过渡期余下的日子里,在各方面取得佳绩。我们能否
使两者建立有效的伙伴关系,对立法局日后的发展,以及对
我们将来能否有一个公正、能干和负责任的政府,都有极为
深远的影响。此外,我们还要紧记,当日子逐渐接近1997年
时,香港将会是举世注目的地方。
3.我在1992年10月向立法局发表我任內第一份施政报告时,
订定了一个5年的工作计划,并在计划內清楚说明,我们期
望香港在英国管治下的最后5年內取得甚么成绩。这一届新
组成的立法局展开工作时,这项旨在改善香港每个生活范畴
的工作计划,已经进行了超过一半的时间。我想在今午详尽
汇报这计划的进度。要评定一个政府的表现,应看其工作成
绩而非其言论。单是为民设想是不足够的,工作表现才是重
要。虽然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但我希望各位议员在听过我
今天的报告后,也会同意,我们在实践1992年的承诺方面,
已取得实质的进展。
4.我在1992年推行的工作计划,是建基于两项基本原则。这
两项原则在香港的制度內已经根深蒂固,而且是我们共识的
一部分,因此往往被视为不言而喻和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
5.第一项基本原则是关乎经济的。香港较其他大多数社会更
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必须先创造财富,然后才动用其中部
分来改善公共服务。我们绝不可忽略这个基本的经济现实,
并且必须承受这个现实所带来的影响。我们并无简捷的途径
,亦无较惬意的选择。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是有直接关连的
。如果我们要得到更佳的服务,就必须创造新的财富,以应
付所需的开支。
6.第二项基本原则,是关乎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自由。我
们有一个共识,就是各种社会制度的发展,必须与我们经济
发展的步伐一致。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在1992年提出的
工作计划,包括了下列建议:
简而言之,香港人都深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定不能脫
离法治的范围;而法治也许就是本港市民最珍视的财富。这
并非一个与香港人日常生活无关痛痒的抽象概念。事实上,
法治提供了一个安全和有保障的环境,让个人、家庭,以至
各行各业,都能有理想的发展。法治同时是防御专橫独断管
治的最佳工具,也是维系香港人生活方式的要素。
7.在推行5年工作计划方面,我们首3年的成绩如何?让我
先由经济说起。香港的经济成就受到世界各地高度评价,绝
非偶然。根据一项在去年12月广泛发表的报导,设在华盛
顿的美国传统基金会评定香港为世界上经济最自由的地区。
对香港人来说,这是我们多年来都知道的,实在算不上是新
闻。上月,世界经济论坛把香港列为世界上第三个最具竞爭
力的经济地区。虽然表面情况看来往往并非是这样,但这些
报导证明,我们都已熟知的事实,是外界所确认的,这点实
在令人感到鼓舞。
8.我们坚决奉行开放市场和公平竞爭的原则,因而确保了本
港经济自1992年以来,都持续蓬勃发展。同样重要的是,公
共财政一直受到严格控制。
- 本地生产总值有18%的实质增长,按人口平均计
算达23,800美元。
- 新投资有31%的实质增长。
- 有形出口贸易总额有43%的实质增长,而服务业
出口总额的增幅则为31%。
- 本港的财政储备增加了57%,总数达1,510亿元。
- 稅率降低,使差不多所有受薪雇员都获得稅项宽减。
- 当然,还有公共开支所占的比例,也能稳定维持
在本地生产总值的20%以下。
9.本港的经济表现强劲,而基于这个原因,这个唯一的原因,
我们才能达致我在1992年为改善各项社会服务而建议订定的
目标。社会服务得到改善,是经济成就带给我们的回报之一。
10.在教育方面,我们曾答应市民,会就家长及教师对教育水
准的关注,作出回应。
- 我们曾承诺在1992年年底前,多提供逾2 000名教
师,将小学及中学的师生人数比例,分别改善为1
比24及1比20。我们现已比预定时间提早两年达致
这些目标。
- 我们曾承诺会为每个修读电脑课程的中学生,提
供一部电脑。我们已在1994年把学校的电脑数目增
加一倍,完全实现这个目标。
- 我们曾承诺在1994年年底前,让18%年龄介乎17
至20岁的青年人,修读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在
1994年10月时,我们已达致了目标,把学额增加
20%,达到14 500个。
11.在福利方面,我们曾向市民承诺,会为处境不幸的人和残
疾人士,提供更多援助。
- 我们曾承诺推行一项新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
援)计划。这项新计划自1993年推行以来,为各类
受助人提供了更好的福利。
- 我们曾承诺在1997年年底前,为老人提供5 800
个护理安老宿位;至今我们已提供了超过3 600个
宿位。要达致这个目标殊不容易,但我立下决心,
定要实现这个承诺。
- 我们曾承诺在1997年年底前,多提供200个寄养
名额。我们的成绩比原定的好,至今已提供了240
个名额。
总括而言,在福利方面,这项为期5年的计划会把我们提供
福利的水平,从第二世界国家标准提升至第一世界国家的标
准,而这项计划的进展现已及半。我谨在此向所有致力推行
这项庞大的改善计划,但却甚少获得应有称许的人员,致以
谢意。
12.在卫生服务方面,我们曾向市民承诺,会让病患者获得更
快捷和更有效的治疗。
- 我们曾承诺在1997年年底前,增设4 200张医院
病床。到明年3月,我们便会增设了2 700张病
床。我们会继续履行承诺,如期提供余下数目的
病床。
- 我们曾承诺在1997年年底前,开设13间新诊疗
所。到现在我们已开设了9间新诊疗所,并已动
工兴建其余的4间。
- 我们曾承诺把急症室求诊者的轮候时间,由60
分钟缩短至30分钟以下。现时的平均轮候时间
是30分钟。
13.在公共房屋方面,我曾向市民承诺,会在未来5年,加快
推行为市民提供安居之所的计划。
- 我们曾承诺每天建成超过100个新的公屋单位。
事实上,我们现在每天建成的单位平均已达117
个,也就是说,与我们原先的计划比较,我们能
够多为18 000个家庭,以他们负担得来的租金,
提供不错的公共房屋。
- 在临时房屋区方面,我们曾作出3项承诺。第一
项是,在1992年仍居于临屋区的居民中,有接近
四分三的居民会在1997年年底前获得安置。第二
项承诺是,我们会在1997年年底前,为所有在
1993年仍居于临屋区的居民编配单位。第三项承
诺是,我们会在1996年年底前,完成清拆所有在
1984年以前建成的临屋区。近来有不少失实消息
,指称我们可能无法实现这些承诺,但事实刚好
相反,我们正以理想的进度,按所定的目标日期
实现全部3项承诺。我会在今午稍后时间,再谈
临屋区问题。
- 我们曾承诺推行一项「夹心阶层」住屋计划,目
的是在2001年年底前,为2万个家庭提供新建的单
位。到本年年底,因这项计划而受惠的中等入息家
庭大约会有2 000个。我们会加快建屋速度,以期
达致所订的目标。此外,我们会提高较长远的目标
,以期在未来8年內,把受惠家庭的总数增加50%
,即达到3万个家庭。
- 此外,在这些“夹心阶层”房屋还在兴建期间,
我们为另外4 000个中等入息家庭提供合共20亿元
的低息贷款,帮助他们自置居所。
14.任何人都不应低估我们为达致社会服务方面各项目标而须
付出的努力。那不仅是金钱的问题,还需要意志和决心。我
们在1992年所订的工作计划,涵盖的范围并非只限于社会服
务,还包括了许多其他方面。我刚才说过,市民期望香港的
政治及社会制度,应能配合经济的迅速和成熟发展。我在
1992年施政报告中所订工作计划的重点之一,就是致力达到
这个目标。
- 在选举制度方面,我曾承诺选举安排会是公平、
公开和为本港市民所接受的。在过去12个月,我们
已成功地举行过3次选举。本届立法局,就是透过
本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选举而产生的。在这
次选举中,选民共投了接近140万张选票,与1991
年的选举比较,约多了80%。
- 我曾承诺保障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本港市民生
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已修订了31项与《人
权法案》有所牴触的法例条文;此外,尚有一些我
们是会修订的。我们亦作出了安排,让传媒和市民
能更容易取得有关政府的资料。
- 我们已制定措施,帮助个别人士行使他们在法律
上的权利。现时,一些民事案件,如果涉及《人权
法案》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法律
援助署署长可豁免法律援助申请人接受经济状况审
查。我们已扩大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个案类别,并已
放宽申请人的入息限额。这些措施有助确保向法院
寻求法律保障,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而并非只
限于较富裕的人。
15.我在首份施政报告中曾说明,政府会竭尽所能,按照“一国
两制”的构思,为香港的未来作好准备。在1992年,尚有很
多有关过渡的重要事务,未能在联合联络小组內取得多大进展
,而这许多未完成的工作,对香港的成功有深远的影响,也是
达致顺利过渡的关键所在。
16.我很高兴告诉各位,自1992年至今,这些工作已取得了极
大进展。
- 经过七年的复杂磋商后,我们在1994年6月达成有
关军事用地的全面协议。根据这项协议而交还的土
地,面积接近140公顷,价值达650亿元。这些土地
准备用来兴建更多新房屋、办公室、酒店、游憩
场地及其他社区设施。
- 今年6月,我们结束了五年来为香港新机场计划
的财务安排而进行的艰苦谈判。換句话说,新机场
的兴建工程现已能全速进行,并可于两年后完成。
- 有关终审法院的问题,自1991年开始,我们经历
了差不多四年不明朗的日子,到今年6月,我们终
于与中国政府,就1997年7月1日设立终审法院一
事达成协议。我知道本局曾就这个问题进行激烈
辩论,不过我深信,现在终审法院条例草案获得
通过,当可确保香港日后司法制度的连贯性,消
除先前有关这方面的疑虑和不明朗因素。
17.我们作出了不少努力,经过艰辛的工作,才达成这些重要
的协议。不过,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相信各位都很清楚,
联合联络小组的议程上还剩下甚么主要问题,须于1997年前
解决。
- 对整体市民有最直接关系的,莫如居留权问题。
如果市民对本身的身分也弄不清楚,他们很难会对
香港抱有信心。市民需要清楚知道,他们日后的居
留权和旅行证件,情况会是怎样,以及可否毋须签
证,前往其他国家。我们会继续在联合联络小组以
及向英国政府提出这些市民关注的事项。中英两国
在这些事情上均可作出重要的承担,使香港人安
心。
- 有关以适当的香港法例,取代目前适用于本港的
英国法律的计划,我们的工作差不多已完成一半。
我们还须制定另外17项条例,才完成目前的计划。
- 我们亦须进行另一项主要属于技术性的工作,就
是因应日后香港的特别行政区地位,进行法例适应
化的工作。我们已研究香港全部近600项的条例,
以确定是否有需要作出修订,才能符合《基本法》
。至今,我们已草拟修订约300项条例的详细建
议。我们的目标是在明年年初,完成草拟其余条
例的修订建议。我们亦有需要促请中方尽早澄清
应透过甚么机制采纳这些修订。我们必须确保在
主权移交后,所有法例的法律地位,都不会有任
何不明确的地方。
- 中英两国外长上星期在伦敦议定,双方将会合力
加强发展香港的货柜港。有了这项承诺,我们现在
可以展开工作,致力在有关九号货柜码头和日后扩
展港口的磋商上,取得进展。
- 让我多举一个例子。为了维持香港与世界其他地
方的重要航空连系,我们一直与我们的航空伙伴磋
商,以期订立一套适用于香港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这方面的工作,涉及将香港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
协定,与那些以前由英国签订而亦适用于香港的协
定分开,以及与新的航空伙伴签署新协定。至目前
为止,我们已签订了11项这类协定。有一项草签协
定,已获联合联络小组核准,有待正式签署。另有
6项则仍有待中方核准。不过,尚有4项协定须在分
立计划下处理。此外,我们亦需要在1997年之前作
出安排,以便本港航空公司的班机,在过渡后可继
续飞越其他国家的领空。当新机场启用时,香港必
须有一套完备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以及其他相配
的安排,这点是很重要的。不过,我们尚有不少相
当艰钜的工作需要完成。
18.在咨询中国和加强与中国合作方面,我们亦已展开了新的工
作,这对维持本港日后的繁荣昌盛,同样至为重要。
- 我们已展开一连串的简介工作,向中方全面介绍
制订预算案的过程。由于1997至98财政年度预算案
涉及过渡期的特殊情况,我们有需要咨询中国政府。
目前,这些简介已为我们的咨询工作,奠下稳固的基
础。
- 我们已成立一个由中港双方共同组成的基建协调
委员会。这个组织加强了双方的跨境合作,特别是
在基础建设和有关的事务方面。
19.我们在过去3年达成的协议,以及在未来21个月內须完成的工
作,都是十分重要的。我相信沒有人会质疑这一点。展望未来,
我们当可因以往的成绩而感到鼓舞。事实上,我们在过去三年
取得的进展,与在《中英联合声明》签订后的任何一段为期三
年的期间比较,可说是毫不逊色的。不过,我必须补充,由于
时间愈来愈紧迫,我们是理应这样力求最大进展的。
20.当我们加紧进行过渡期的工作,以及致力完成1992年工作
计划中未完成的事务时,本港经济的基本实力,给了我们莫大
的信心。即使你们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会同意经济上的成就
,是我们过去以至未来成功的基础。
21.自本年年初开始,我们便要应付1995年预测经济增长速率
的转变。我们在首季有极出色的表现,本地生产总值估计有
5.9%的实质增长。但其后增长放缓,现时我们预期1995年的
本地生产总值,会有5%的实质增长,而非先前预测的5.5%。
22.我们不应对经济增长预测数字的调整,反应过敏。本地生
产总值每年的实质增长率,在过去10年平均有6%。对香港这
样的现代化经济地区来说,1995年本地生产总值预期有5%的
实质增长,仍然是一个十分健康的增长速率。事实上,这个
数字已较大部分经济发达的地区预测今年可达致的增长率为
高,而且亦与我们制订公共开支计划时所依据的中期预测数
字一致。尽管如此,我们亦必须承认,香港的经济虽然具备
良好的基本条件,但我们对经济前景的看法,始终未如理应
的乐观。我们必须对所谓的“悲观”因素有所了解。
23.构成“悲观”因素的第一个原因,毫无疑问是通货膨胀。
在1991年4月,香港的全年通胀率达到13.9%的高峰,到今年
8月,这个数字已回落至8.3%。消费物价有下调趋势,是个
可喜现象,但我们绝不可安于现况,因为本港的通胀仍然高
企,令人难以安心。在这情况下,有部分市民自然会感觉到
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沉重压力。最明显的例子见于新楼宇的市
场。在1993年,由于新楼宇单位的价格飙升,以致市民无法
负担,本港很多家庭对自置居所不再寄予厚望。我们在去年
推行一系列稳定价格的措施,旨在打击那些妨碍价格机制顺
利运作的投机者。我很高兴告诉各位,看来我们大致上是做
对了。房屋市场上各类楼宇,大部分的价格已经稳定下来,
与1994年4月左右的高峰期比较,价格已回落了20%。
24.不过,若以为政府作出全面干预,即可解决香港的通胀问
题,却是危险的想法。我们干预物业市场,是要令市场的运
作更有效率,而不是控制市场。通胀问题像香港大部分经济
问题一样,最终的解决方法在于维持具竞爭力的市场,因为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我们会得到遏抑通胀所需的生产力
增益。我稍后会谈到,政府会采取些甚么措施来加强本港经
济的竞爭力。
25.另一个很多人担心的经济问题,就是失业问题。全面就业一
向是令香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一个最有效保证。我这样说并沒
有夸大其辞。因此,当今年年初失业率开始上升时,社会人士
便力促政府采取行动,这是不足为奇的,何况政府一直以来,
都竭尽所能,承担维持全面就业的责任。
26.以一般国际标准来衡量,香港现时3.5%的失业率,是一个
极低的数字,大部分地方都会视此为全面就业。不过,在香港
,我们却要求做得更好。
- 我们的社会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工作谋生,
以维持家计。
- 我们的社会亦认为,全面就业应该是政府在保障
市民福祉方面最重要的目标。
全面就业实际上是甚么意思呢?全面就业是指几乎所有人,包
括残疾人士,都能找到工作,并有机会可以经济独立,使社会
上不会有某类人陷入贫困,需要倚靠别人过活。
27.政府采取了迅速而实际的措施,应付失业数字上升的问题。
在今年6月,我邀请了商界和劳工界的领袖,一同研究失业数
字骤升的原因,以及帮助我们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随后,政
府即时采取行动,回应社会人士提出的两项最迫切的问题。
- 第一,非法受雇的外地劳工愈来愈多,因而减少
了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我们已展开行动,严厉对
付非法雇用或受雇的情况。
- 第二,我们应加强雇员再培训计划,使工人能学
习到更多切合市场需要的技能。我们已对各类再培
训课程作出多项改善。
28.失业率上升,亦令市民要求政府修订输入劳工政策,这是可
以理解的。我这样说,是因为本港社会深信人人都应自食其力
,因而认为劳工市场应当优先雇用本地工人。本港在1989年
推行一般输入劳工计划,是为了纾缓当时劳工严重短缺的情况
。随着劳工短缺情况缓和,我们显然有需要检讨这项政策。一
般输入劳工计划的检讨工作,已于上月完成,我亦已接到检讨
报告。这份报告提出的结论是:
- 第一,外地劳工对本港经济有宝贵的贡献,有助
纾缓有高增长的主要行业劳工紧绌的情况,和解决
某类技术劳工人手不足的问题。
- 第二,我们有需要保留这个政策上的选择,以便
本港开放及高度灵活的经济一旦对某类工人需求骤
增时,可以迅速作出回应。
- 第三,情况显示我们必须对一般输入劳工计划的
运作和配额的数目,作出重大修订。
29.我们最近审慎地检讨过一般输入劳工计划,以及政府的输
入劳工政策的基本原则。在这次检讨的过程中,我们仔细聆
听了雇主及雇员双方代言人所提出的论据。在决定未来的路
向时,我特别考虑过本局议员的意见。我认为我们现时应终
止现有的一般输入劳工计划。我们会让这项计划在来年左右
终结,然后以经过重大修订的新输入劳工安排取代。我们会
建议在1996年1月1日开始,推行一项新的补充劳工计划。新
计划的配额上限将为5 000,而现有计划的则为25 000。我
们在开始处理雇主的输入劳工申请前,会先要求他们证明无
法聘得本地工人担任有关职位。
- 首先,雇主须就有关的职位空缺进行公开招聘,
为期不得少于一段指定时间。
- 第二,雇主须向劳工处登记职位空缺,并参加就
业选配计划,为期至少两个月。在有需要时,雇员
再培训局亦会作出安排,配合就业选配计划。
有关推行补充劳工计划的详细安排,我们将会在下月举行的就
业问题高峰会议上,咨询本局议员,以及雇主和雇员代表。我
们必须找出一个符合劳资双方利益的正确路向,这是很重要的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的新安排必须得到市民的信任。为了达
致这些目标,我们会请劳工顾问委员会监察补充劳工计划的运
作。
30.在公布今日这些建议的同时,我想强调一点,就是外来劳工
在促进本港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们必须小心
保留这个选择,以便日后一旦本地工人供应出现短缺时,可借
助外来劳工来纾缓紧绌情况,以避免阻碍本港的整体增长。我
相信,我今午提出的新安排,已汇集了所有关注团体,特别是
本局议员,提出的各种建议的优点。
31.我在较早时说过,我们必须竭尽所能,促进全面就业,但有
些事情并非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內,而我们必须知道政府的能力
所限。世界其他地区所得的经验显示,一些出于好意及为制造
就业机会而订出的计划,推行起来,往往反而大大削减了就业
机会。这些计划破坏了竞爭力,令工作职位外流,最终妨碍了
经济的增长。
32.在遏抑通胀方面,政府亦受到同样的限制。我们采取审慎的
措施来消除危险的投机活动,以及除去有损本港市场有效运作
的障碍,这与本港的基本经济原则,是沒有牴触的。但如果政
府施加管制及任意干预价格机制,则只会削弱信心、阻碍投资
,以及损害本港自由市场经济的效率。
33.只有致力提高生产力、维持具竞爭力的市场及加速经济增长
,才可以达致市民的期望。据我所知,市民的期望,是每个人
都能找到工作,以及物价能维持稳定。因此,政府的责任,必
须是提高本港经济运作的效率、灵活性及竞爭力。这是我们解
决失业和通胀问题的方法,也是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法。我们必
须力求透过竞爭,再次达致全面就业及物价稳定的目标。
34.那么,政府可以怎样协助本港经济提高竞爭力呢?政府的首
要责任,不是管理经济,而是提供一个能使经济最有效率地运
作的环境。这实际上是说,政府必须提供及维持我们的基础设
施,意思是政府须推行兴建道路、扩展港口和兴建新机场等规
模庞大的计划,以及其他的工务计划。自1992年以来,我们已
动用了共700亿元来兴建实体基础设施,而我不认为有人会质
疑这些投资对提高本港竞爭力的重要性。不过,对于一个以服
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来说,实体基础设施虽然是必需的,但却
不是一个足以确保成功的条件。我们不能只是投资在那些帮助
我们提高竞爭力的“硬件”上;我们亦必须投资在一些有助我
们取得成功的“软件”上。
- 第一,我们必须促进技术发展和培育技术人才,
以配合香港以科技为本的经济。
- 第二,规管必须适度,取缔那些有碍创新进取的
繁复规条。
- 第三,我们必须加强我们的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
政策。这些政策为香港创造了亚太区內最佳的商业
环境。
35.我先由人力资源谈起。人力资源是香港最主要的资源。我们
拥有优秀的工作人口,他们受过训练、工作效率高,并具有灵
活变通的能力。
- 凭着这些特质,本港工作人口的生产力自1985年
起,平均每年增长4.5%,而因劳资纠纷而损失的工
作日数,则平均减少了75%。
- 凭着这些特质,香港的经济得以顺利地由以制造业
为主转为以服务业为主。自1985年起,本港的工厂
职位减少了46万个,但服务业的新职位,则增加了
80万个。
本港工作人口愿意因应海外市场对本港货品和服务需求的转
变而转业,是我们能维持经济效率的基本因素,对于我们能
否在世界市场上保持竞爭力,以及能否应付中国迅速现代化
发展的种种需要,亦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36.我们拥有高质素的工作人口,秘诀是相当简单的。
- 香港为工作人口提供了理想的条件,那就是付出
合理的工资,让就业人士得以提高生活水准。自
1985年起,本港工人的平均收入,每年都有超过
4%的实质增长。
- 香港一直致力推动专业教育和提供职业训练。自
1985年以来,我们每年在训练计划、兼读课程和遙
距学习方面的开支,有76%的实质增长。今年,约
有155 000名成年人将有机会以兼读形式进修,充
实自己。
37.不过,本港工作人口拥有的技术和干劲,只是香港日后成就
的第一个基本元素。要维持我们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化经济
体系,我们还须在提高知识和智能方面,作出庞大的投资,以
便利用先进科技来促进增长。政府和工业界以往拨给科技研究
的款项,与本港的经济增长并不相称。不过,在过去3年,我
们已逐渐弥补以往的不足。今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将会拨
款2.72亿元作为研究补助金,较1992年增加了133%。此外,我
们现正资助相当于近3 000名全日制研究生修读硕士或博士学
位。
38.我们对科技研究的投资,可以直接推动本港进取创新,而这
正是我们日后繁荣兴旺的要素。自1993年以来,我们已拨出共
3.72亿元,资助进行制造业科技的研究。另一个可行的计划,
是设立一个科学园。我们已就这项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并会
在未来数月,广泛征询各界人士对研究结果的意见,然后再把
具体建议提交本局审议。毫无疑问,我们的整体目标,必须是
促使科学家和企业家携手合作,因为他们的共同努力,是香港
日后繁荣昌盛的关键所在。
39.科技和学术研究,都不应受地方观念限制。在科技发展方面
,我们固然要跟上那些向来领导科技变革的主要发达国家的步
伐,然而,我们亦必须与中国新一代的科学家携手合作。去年
,我宣布成立应用研究局,专责资助一些由中国及香港的研究
人员进行的研究计划。到现时为止,政府已拨出1,100万元,
资助两项经认为是极具研究价值的应用生物工艺学研究计划。
40.我已谈过政府如何愈来愈积极地提供基础条件,协助本港的
工商业尽量善用在中国和世界市场上获得的机会。不过,并不
是政府有更大的参与,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事实上,过分积极
干预的政府,不管是怎样出于好意,也会妨碍投资,扼杀进取
精神。官僚作风和过度管制,定会令香港的生意转移到别的地
方。香港是一个朝气勃勃的城市,有赖经济自由化和放宽市场
规管来达致持续的经济增长,因此这点尤其真确。
41.但另一方面,政府不能完全对营商手法撒手不理。对于保障
存戶、投资者和消费者,使他们不会因别人的欺诈和不当行为
而受损,我们是责无旁贷的。
- 作为全球第八大制成品的出口地,我们不能容许质
劣或不安全的产品损害我们的信誉。
- 为维持香港作为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
不能容许有问题的金融产品和有违商业道德的市场行
为,损害我们的信誉。
我们对自我规管和政府监察,订立了严格的标准,在必要时还
辅以严厉的刑罚。假如我们放弃这些标准,必定会破坏“香港
制造”这个标签的市场价值,和损害本港金融机构的信誉。要
维持我们的贸易和投资伙伴对我们的信任和尊重,香港所订定
的标准,必须符合国际基准所依循的准则。
42.因此,我们必须求取平衡,既要施行适度而有效的规管,以
确保本港货品和服务维持高水准,同时亦须避免因规管程序过
于繁复而妨碍发展和投资。财政司深明这个道理。正如大家所
知,他已设立一个专责小组,负责制订本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的方针。这个小组会研究如何作出规管和管理方面的安排,建
立一个有利于服务业未来发展的环境,并会审慎听取商界代表
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我们特别希望听取一些意见,以便研究政
府可以怎样因应时宜,修订有关服务业的现行规例,以期在保
障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以及发展服务业两者之间,取得恰当
的平衡。不过,我希望整项工作对巩固本港的开放经济,能作
出更直接的贡献。新科技会引入新的工序,而市场力量会导致
新产品的出现。因此,当我们因应时宜,修订例如《公司条例》
等商业法例时,我希望专责小组能确保我们不会给商业发展筑
起新的屏障。我们必须凭藉法例,来促进而非窒碍经济活动。
43.我在首份施政报告中,曾承诺政府会竭尽所能,维持一个生
机蓬勃且无不必要的政府压力和干预的商业环境。我相信我们
已全面实践了这项承诺。
44.若非以往得到立法局的支持,我们是无法实践这项承诺的。
可惜的是,有某些人士,特别是工商界人士,却担心本港第一
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可能会迫使香港改变方针,并
会坚持政府尝试采取激进的经济措施和推行有违审慎理财原则
的公共开支计划。我并沒有这样的忧虑。上一届立法局,是第
一个有大部分议员由选举产生的立法局,而事实证明,这个立
法局不曾表示摒弃我今午较早时所提到的基本原则。同样地,
我认为曾在上月的选举中看过各个政党的宣言和听过政见辩论
的人,都不可能会这样想。不过,可以这样说,某些人士的确
担心你们可能会推行一些激进的改革措施,因为这必然会导致
政府在日后加征稅款及增加对经济的干预。
45.我想重申,我不认为立法局会这样做。尽管如此,我认为本
局议员应抱着以维持经济繁荣为本港首要任务的信念,并消除
外界对你们这个信念的一切疑虑,令本局能发挥积极作用,增
强商界的信心,并为鼓励新投资提供巨大的动力。你们应能向
香港市民和我们在世界各地的贸易和投资伙伴明确地保证,本
局绝不会破坏香港的经济稳定,或违背我们坚决奉行的开放经
济政策。而最强而有力的保证,是由本局表明支持香港在过去
40年来赖以成功的各项经济政策。这些政策可归纳为一项简单
的原则,即政府开支的增长,在一段时间,应维持在经济趋势
增长率的范围內。这就是我曾提及的“量入为出”的公共开支
原则。由于政府恪守这项原则,公共开支一直是低于本地生产
总值的20%,而政府亦可以恰到好处地发挥作用,在支持经济
之余,不会支配经济。当然,这样的一项支持行动,将完全由
本局决定。不过,作出一项这类的声明,当可向抱怀疑态度的
人表明,本港首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立法局,会一如以往的立
法局,都是整体上本着同一个共识协作,而这个共识,亦在九
月举行的选举中,获得本港的选民认同。
46.我相信我向本局发表的施政报告,应该作为一年一度评审
政府表现的一部分。政府有否实践诺言,有否达到你们的期
望,是应该由你们和市民来判断的。我希望各位议员会同意,
自1992年以来,公营部门处理本身与市民之间的关系的方
式,可说是起了一场靜默的革命。目前,这种关系是建基于
服务、责任和表现上。
47.正因如此,政府发表了內容至为详尽的政策大纲和工作进度
报告,阐释政府每个范畴的工作。现在,既然这两份文件的作
用已得到肯定,我亦不妨坦白告诉你们,在我最初发表这两份
文件之前,有些人曾告诫我说,这些文件,只会成为历史上唯
一两册自杀式的政治文稿。
48.本星期一,布政司代表政府,向本局及市民发表了第三份周
年工作进度报告。这份重要的文件,阐述我们在履行过去3年
所公布的471项尚未实践的具体承诺的最新进展。每项承诺的
目的,都是为了改善政府向市民提供的服务。我们在工作进度
报告中,清楚说明了每项承诺是否已经实现。客观持平的人看
过这份报告后,应会感到相当鼓舞;但你们当中的完美主义者
,则会找到一些可以批评的地方。在所有的承诺中,有94%是
政府已实现或正按计划实现的。客观持平的人会对这个成绩感
到满意,但完美主义者则会着眼于政府仍有6%的承诺,未能
如期达致目标。我们在工作进度报告中,详细解释了我们打算
如何履行这6%尚未实践的承诺。我怀疑,地区內沒有任何其
他政府,甚至世界各地亦不会有一个政府,会每年就本身的工
作表现制备这样详尽的成绩表。
49.虽然公务员从不期望报章会大字标题,称赞“政府表现出
色”,但他们会因市民重视政府以往的佳绩及锐意继续改善服
务的决心,而得到莫大的鼓励。从今年的政策大纲中,各位议
员很容易察觉政府这份力求进步的决心。政策大纲列载了343
项新承诺,每项所涉及的开支均经过详细计算,确定我们可以
在不违反政府极其重要的财政预算准则的情况下,拨出所需的
资金来履行这些承诺。
50.我知道,去年本局部分议员因我的讲辞较以往为短而感到失
望。那篇演辞比较简短,是因为我概述了政策大纲的要点,而
沒有把內容逐一详述。不过,今年我打算再次采用这种只概述
要点的方式。我相信本局只有少数议员会喜欢卡斯特罗式的长
篇演辞。如果今午彭定康两小时的讲辞未能满足各位的话,不
用失望,因为我明天下午会再次在此与各位见面。至于今天,
我只会谈谈本年政策大纲內的各项新承诺:
- 这些新承诺当中,有27%是为了改善香港的社会
服务和房屋计划;
- 有21%会有助加强政府对本港经济的支持;及
- 另有16%,是我们为了善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为
了满足对基础设施日渐增加的需求而展开的庞大计
划下的新措施。
51.大家亦可以看到,每份政策大纲都加入了一个新环节,扼要
讲述政府各方面如何为过渡作好一切所需的准备。正如我在首
份施政报告內所说,沒有甚么工作比确保成功过渡更为重要。
52.我相信各位议员亦会留意到,1995年的政策大纲广泛采纳
了本局的意见。很多议员都会在政策大纲中看到自己的构思和
建议,看到我们如何参考你们的意见来作出新的承诺。此外,
政策大纲亦吸纳了我们众多咨询委员会、专业团体和压力团体
的建议。政府的工作,必须以市民的意愿为依归。
53.我们要达致这些目标,就必须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精神、正直
忠诚和克尽厥职的公务员队伍。今天,我想再一次将我对全体
公务员的衷心赞赏,记录在案。香港的公务员,赢得市民的敬
重和好感。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其他政府并不常见。在很多地
方,公务员并不受人敬重。但是,本港社会则深知,拥有诚实
可靠、尽忠职守和效率超卓的公务员,是非常重要的。
54.公务员要有更好的工作表现,首先应锐意提高水准,而不应
仅仅满足于过往的成绩。公务员绝不应感到自满,亦决不可抱
着得过且过的工作态度。对香港来说,公务员队伍、司法机构
和立法局,是成功落实“一国两制”这个概念的主要建制之一。
55.要公共行政达到卓越的水准,政府辖下各科和部门便必须贯
彻服务市民的精神。举例来说,在发表服务承诺方面,我们取
得理想的效果,是因为公务员积极响应这个构思,公布工作目
标,说明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可达到甚么质素,以及在服务水准
未如理想时,市民可如何投诉。自1992年至今,全部47个直
接为市民提供服务的部门,都已发表了服务承诺。
56.我相信,我们当可以这项在1992年开始推行的新措施为基
础,继续向前迈进。正确的下一步,是在一些对市民生活有重
大影响的服务上,进一步推广服务承诺这个概念。最好的方
法,是效法医院管理局。在此我谨向率先制定《病人约章》的
医管局致意。这份《病人约章》,提出了一些有助市民和医院
建立合作关系的方法,并清楚解释病人的权利和责任。医管局
在推行《病人约章》的同时,亦对医院护理服务作出了很大改
善,证明了为服务市民而作出承诺,并不是宣传技俩,亦不是
要给予工作压力沉重的管理人员不受欢迎的额外负担。在这份
施政报告的较后部分,我会宣布制定一份《工作场地安全约
章》的计划。
57.立法局和本港市民向政府一再传达的其中一个讯息,是他们
期望政府负起照顾亟需援助者的责任。香港人一方面抱着自食
其力的信念,另一方面,亦对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抱有同情心。
在香港,大多数人相信自食其力的理论,但亦有少数不幸的人
需要福利援助,然而沒有人会认真质疑,两者之间是否需要求
取平衡。不过,如何既能推行适度的福利制度,而又不减低市
民的工作意欲,这个问题却引起了激烈的爭议。社会人士普遍
的看法是,我们应尊重福利受惠者,而非只是令他们得以糊
口。同时,香港社会亦坚信,福利制度只应照顾那些求助无门
的人,而向他们提供的,亦应该是基本的援助,而不是过份慷
慨的福利,以免一些人会因此而不用工作谋生。
58.鉴于社会人士广泛谈论这些问题,特别是如何照顾老人经济
需要的问题,因此我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曾承诺,我们会对综
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重新进行深入研究。我们是根据一项对
7 400个住戶进行的住戶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资料,来进行这
次检讨的。这项调查为期一年,刚于上月完成。住戶开支统计
调查每5年才进行一次,规模十分庞大,可提供丰富的资料。
为了进行检讨工作,我们把现时综援金的金额,与综援受助人
和占全港住戶5%的最低入息组别人士的实际开支模式,作一
比较。我们根据住戶开支统计调查首6个月所取得的资料进行
分析,得出这些开支模式。分析的结果显示,对一些人来说,
我们所提供的保障仍有不足之处。至于哪些组别的人士需要更
多援助,部分研究结果反映出一些事实与传统想法不符的地
方。但总的来说,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看来有预期的成效,这
个制度沒有使社会上最贫穷的人过着丰裕的生活,却为他们提
供了有效的保障。
59.综援福利是不会引致健全人士自动放弃工作的。很明显,沒
有人会喜欢选择倚赖综援金过活。那153 000名综援受助人,
正是一群亟需援助及处境不幸的人,也是我们最想保护的人。
他们或是心智或肢体有缺陷,或是难于适应社会、难以维持生
计。
60.正如我先前所说,检讨工作将于明年年初完成。但我们已知
道,部分援助金额太少,而本港一些人正面对着真正的经济困
难。这些人士目前所得的社会保障福利并不足够。他们所得的
综援金标准援助金额,显著低于占全港住戶5%的最低入息组
别中同类人士的开支水平。在另一方面,亟需援助的人士,例
如单身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士,他们所得的标准援助金,一
般都高于占全港住戶5%的最低入息组别人士的开支水平。在
这些情况下,我认为我们必须及时行动,援助那些需要帮助和
应予帮助的人。我建议在获得本局通过后,由1996年4月1日
起按照以下安排,增加综援金额。
- 单亲父母及须照顾家庭的人士可领取的标准援助
金额,会增加54%,由每月1,045元增至1,605元。
- 与家人同住的高龄人士可领取的标准援助金额,
会增加12%,由每月1,505元增至1,685元。
- 因健康欠佳而无法工作的成年人可领取的标准援
助金额,会增加46%至54%不等,使他们每月可领
取的金额,单身人士的会由1,210元增至1,770元,
而与家人同住的人士的,则会由1,045元增至1,605
元。
- 失业但积极求职的成年人可领取的标准援助金额,
会增加23%至27%不等,使他们每月可领取的金额
,单身人士的会由1,210元增至1,490元,而与家人
同住的人士的,则会由1,045元增至1,325元。我们
特别订定这个增幅,是为了确保我们所发放的援助
金,不会导致失业人士无心找寻工作。
61.我在讲述综援金的增幅时,经常提到增加的是标准援助金的
金额。值得再提的是,标准援助金只是综援计划下多种援助金
的一种。同时,超过95%的综援受助人,亦有领取补助金及特
别津贴,以支付例如租金及学校费用等的开支。
62.我们预期这次提高援助金额,会令多达52 000名有需要的
人士受惠,而发放新增的援助金,估计须动用公帑约3亿元。
卫生福利司及社会福利署署长会于本星期五,阐述调整福利金
额的详情。
63.由于我们有足够资料显示,现时一些人可领取的标准援助金
额并不足够,必须提高,因此我不等候检讨的最后结果,在今
天便提出这些具体建议。不过,这只是整个检讨的第一阶段,
我预期当完成对现行制度各个方面的检讨后,还会有其他重要
的建议。这项检讨所涵盖的各个方面包括:
- 有关综援受助人可选择在香港以外地方领取综援
金的规定;
- 所有综援受助人可领取的特别津贴的金额和种类;
- 向领取综援金逾12个月的人士支付的长期个案补
助金的金额及管理事宜;
- 除综援金外,受助人可以保留的准予豁免计算的入
息金额;及
- 资产总值限额,这是综援申请人须接受的调查项目
之一。
64.让我强调一点,至目前为止,我们只有住戶开支统计调查的
初步资料分析结果。我们已即时采取措施,帮助那些被认为是
明显亟需援助的人士。至于社会上一些其他人士,例如独居老
人和儿童,我在先前发表的各份施政报告中,已公布了一些为
他们改善福利的措施,我们须等待检讨的最后结果,才可决定
是否需要进一步改善其他亟需援助的人士的福利。不过,让我
在今午清楚表明,如果检讨结果建议增加他们的福利,我们会
要求本局批准这些建议。
65.我较早前说过,开支统计调查数据分析的部分结果反映出,
有些事实是与传统想法不符的。这个发现,正好说明这类检讨
的价值。我相信在进行这次检讨前,很多人都会以为,独居的
老年人是我们社会中生活情况最差的一群。但事实上,一名单
身高龄综援受助人现时可获得的平均援助金额,包括标准援助
金、特别津贴和补助金等,每月可达2,710元。
66.为老年人提供足够的经济援助,仍然是我们必须优先处理的
工作,但对老年人来说,同样重要的是,政府能为他们提供全
面的老人服务,以及为年迈体弱者提供特别照顾。我已在先前
发表的各份施政报告中,概述一些庞大计划,而这些计划,都
是我们为了应付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的需要而订定的。例如,
我们成立的老人服务工作小组,去年提出多项建议,都有助我
们修订目标。小组的主席是一位出色的前任公务员,她现在更
是本届立法局的议员。自1992年至今,我们的各项计划,都取
得了重大进展。
- 自1994年至今,我们在市区內的适中地点,兴建
了近5 000个专供老人居住的单位。自1992年至今
,我们安置了逾23 000名住在床位或其他不适合居
住的地方的老人。新的老人优先配屋计划实施后,
老人轮候公屋的时间平均缩短了三年。
- 我们现正在护理安老院及安老院增设4 000个宿
位。今年我们会再增设1 600个宿位。
- 现时,我们的各个老人科健康小组,每年为约
25 000名老年人提供服务,而将于今年新设的4个
小组,每年可额外为9 000人提供服务。
- 我们扩展了治疗老人疾病的设施。举例来说,我
们把接受白內障手术的轮候时间,由15个月缩减
至9个月。
67.我们为照顾老年人的需要而扩展的各项社会服务和房屋计
划,当然较以上所列举的为多。今年,我们会动用共90亿元,
以提供经济援助,及进一步加强日趋全面的老人医护及福利服
务。这个数字较1992年,有50%的实质增长。我们正按理想
的进度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以照顾老年人在健康、福利和住
屋等方面的需要。
68.在提供有效的退休保障制度方面,我们的进度却较为缓慢。
不过,我们已有一个良好的开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已于今年制定。在未来数个月,本局大部分的工作,将会集中
于审议政府为准备在1997年年底前实施这项计划而提出的各
项建议。
69.我们需要尽早处理一些复杂但重要的问题,例如投资指引、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与现有职业退休计划的配合安排,以及对受
托人和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和批核等。我们亦将展开工作,提交
多项附属法例,详细说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运作详情及功
能。此外,我们并会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财政和人手
事宜,提交详细的建议。如能获得本局批准,我们会向管理局
注资共50亿元。
70.我在今午较早时已强调,技能是我们日后成功与否的一个重
要因素,而政府对工作人口所肩负的最重要任务,也许就是为
他们提供完善的基本教育。我们在教育儿童方面所作出的投
资,一直以来都有迅速的增长。以一名儿童为例,当他年满15
岁时,社会用在他身上的教育开支,会达到149,000元。在过
去三年,本港为儿童提供的教育,已远远超过9年强迫教育的
基本水平。今年,有41%的中五学生继续接受正式教育;而修
毕中七的学生当中,则有86%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修读学位
或其他程度的课程。
71.我们致力建立一个现代化的教育制度,造福整个社会。从各
项有关的统计数字可见,我们在这方面,实在作出了很大的努
力。目前,我们已具备所需的教师、学额及学校设施,家长也
比以往更加着重子女教育的质素。他们希望能够:
- 确保教师充分具备所需的专业技能,可帮助学生
尽量从学校教育中得益;
- 确保成绩欠佳的学生获得所需的特别照顾,使他
们得到鼓励,爭取更好的成绩;及
- 确保学校本身可以提供一个能让教师和学生尽展
所长的环境。
72. 在这3项重要工作上,我们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 我们在1994年成立香港教育学院,以确保教师的
培训,能符合社会对教师的专业水平日益严格的要
求。今年,我们已拨款6.42亿元,供开办师资培训
课程之用。
- 我们会动用3.4亿元,在1999年年底前兴建10间
新学校,专门照顾无心向学和有严重学习问题的学
生的需要。
- 我们正于240间学校內增建设施,提供教与学所
需的现代化环境。这项耗资24亿元的计划,会于
1997年年底前完成。我们已为413间学校装置空
气调节设备,以减低校外过量噪音所造成的影响。
73.家长愈来愈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我认为良好的学前教育
设施,对儿童日后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有极大的帮助。目前,有
85%年龄介乎3岁至5岁的儿童在幼稚园就读。今年,我们会
动用1.4亿元来提供资助,确保儿童不会因家长沒有能力负担
费用而无法接受幼稚园教育。现时,在资助计划下受惠的幼稚
园约有240间。这些幼稚园由于得到资助,因此得以符合在教
师的资格和薪金方面的规定标准。至现时为止,有超过一半的
幼稚园教师曾接受训练。我们刚提高了幼稚园教师的最低入职
资格。今年,我们并会为1 130名在职幼师提供训练。
74.政府决意尽量为学生提供最理想的学习环境,让他们能充分
把握学习的机会,汲取知识,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对于
很多学生毕业后工作的环境,我们却难以感到满意。
75.我在两年前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曾坦白指出,本港的工业安全
纪录是难以接受的,而本港工人工作时受伤的机会,亦较其他
大部分已发展地区的工人高出几倍。其后,政府制定新规例、
提高违反安全规定的刑罚,以及订明承判商的工业安全纪录,
是政府批出工程合约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76.这些措施有甚么成效呢?去年,工人在工作场地的伤亡率,
整体计算较10年前下降了31%。不过,这方面的改善,主要
是由于就业的模式,已由以制造业为主转为以服务业为主所
致,纯属自然的结果。遗憾的是,我们的工业(包括制造业、
饮食业和建造业)的安全纪录,仍然十分不如理想。
- 在1994年,工业工人的伤亡率,较1992年下降
了7%,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趋势。
- 不过,这个数字仍较10年前高出5%,由此可
见,我们在这方面仍须作出很多改善。
至于建造业的工业安全纪录,也是令人痛心,香港仍是已发展
地区之中纪录最差的地方之一。去年每1 000名建筑工人中,便
有275名因工受伤或死亡,即亦较1985年的伤亡率为高。
77.单单依靠政府,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的。我们不可能期望政
府聘请的工厂督察,数目可多至足以监督每个工作场地和建筑
地盘。我们必须想出新的方法,促使雇主和工人同心协力,共
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要实现这个目标,唯一办法是使工作
场地上的每个人,都认识到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 第一,绝大部分的伤亡事件都是可以避免的。如
果雇主促使工人采用安全的作业方法而工人又合作
的话,这些意外几乎全部都可以避免。
- 第二,雇主和雇员均须共同承担改善工作安全情
况的责任。我们必须取缔所有不安全的作业方法。
78.因此,我现建议采取一项包括三个部分的策略,以期大大提
高本港的工作安全标准。
- 第一,我们现正拟订一份《工作场地安全约章》,
准备于明年发表。在发表约章之前,我们会详细考
虑本局议员的意见。约章会清楚订明工人享有在安
全环境下工作的权利,以及雇主有责任防止伤亡意
外发生。约章亦会强调,雇员有责任与雇主合作,
遵行安全作业方法,并报告工作场地上出现的危险
情况。
- 第二,我们已着手鼓励雇主和工人之间,建立新
的“为保安全同合作”的关系。政府在7月发表了
一份咨询文件,公布45项具体建议,目的是减低
工作意外率,及透过一些措施来提高安全标准,其
中包括为全港工作人口提供完善的安全训练,以及
规定各个行业,特别是安全纪录最差的行业,制订
正式的安全计划和成立安全委员会。这些措施特别
是以建造业为对象的。
- 第三,我们会继续运用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力,
毫不放松地向所有须对那些可避免的工作场地伤亡
事故负责的人士,采取法律行动,希望藉以取缔有
违安全标准的作业方法。倘我们发觉现有的权力不
足,我们会促请立法局通过新的法律措施,以加强
“为保安全同合作”的关系。
79.社会人士希望我们的工人能够获得尊重,这样的要求是合理
的。这并非只关乎给予工人合理的工资,更重要的,是保证他
们能在一个安全和无碍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80.单是有足够的房屋、合理的工资和现代化的教育,并不能完
全满足市民对生活质素的期望。香港与所有经济发达的地区一
样,对健康医护的水平极为重视。因此,我们亦会竭尽所能,
建立一个现代化及完备的健康服务制度,实现市民的期望。以
我们在今年內会诊治的病人数目来衡量,我认为我们在服务病
人方面,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 今年,本港的医院预计会诊治846 000名住院病
人。此外,我们还会增设800张医院病床。
- 本港的普通科诊疗所预计会诊治450万名门诊病
人,而专科诊疗所则预计会诊治630万名门诊病人。
81.不过,服务计划的规模,已不再是唯一的衡量准则。更重要
的,是我们能否为有特别需要或亟需援助的人士,提供健康医
护服务。我们在制订目前的计划时,亦主要考虑到这个目标。
现在让我举例来说明这点。
- 我们在上月推行了一项新的学童健康服务,为
451 000名小学生进行定期的健康及体格检查,并
向他们灌输健康教育。我们会在明年9月,把这项
服务扩展至443 000名中学生。此外,我们正提供
更多服务,以照顾青少年的特别需要。我们并会在
明年试办一个中心,为青少年提供医疗及精神科服
务。
- 我们会继续致力提高精神病患者医护服务的水准,
以及改善他们的生活质素。由于英皇御准香港赛马
会慷慨捐助了5亿元,我因此得以在1992年公布
改善青山医院过度挤迫情况的计划。重建工程的最
初阶段将于明年年初完成。现在我们必须展开最后
阶段的庞大工程,为此我们将要求立法局通过拨款
8.5亿元。工程完成后,设备落后和设施不足的情
况将不复见。医院届时会有现代化设施和750张
病床,地方会更为宽敞。
- 我们正向长期病患者推广自我照顾和互相扶持的
概念。明年,我们会开设8个新的病人及照顾者资
源中心。我们也会增设两个康复统筹小组,为长期
病患者服务。
82.我们为求提高水准而采取的各项措施,也是远多于我所列
举的例子。各位议员在展读1995年的政策大纲时,便会详细
了解我们打算如何继续在健康医护服务方面,采取全面的政
策,务求以病人及社会可以负担的费用,满足大众对护理及
服务水准方面的更高要求。
83.虽然在过去40年,政府和市民都十分重视本港房屋计划的
发展,不过,无法获得一个负担得来的安居之所,始终是我
听到最多人抱怨的事。我相信本局议员亦有同感。
84.香港已远离须为贫困的外来移民提供栖身之所的日子。
- 目前,有80万个家庭已经自置居所,其中20万
个家庭是在政府的协助下购置资助房屋的。
- 有70万个家庭,即全港人口的整整41%,居住在
由政府大幅资助且质素日高的租住公屋。
85.目前,轮候编配房屋委员会兴建的公屋单位的时间,平均
是7年以下,较1992年时缩短了差不多两年。尽管如此,轮
候租住公屋的人数仍然很多。我们现在承诺在2001年年底
前,把平均轮候时间缩短至少于5年。不过,我必须提醒各
位议员,要完成这项工作,殊不容易。
- 我们还要照顾很多有待编配房屋的居民。举例来
说,我们要清拆临时房屋和寮屋区,还要加紧推行
改善旧型公屋的计划,把早期建成的公屋单位的质
素,提高到今天的标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都要
为受影响的居民编配居所。
- 我们亦要应付在公屋方面一些新的及日渐增加的
需求,例如,我们要照顾一些亟需援助人士的特别
需要,他们包括了老人及来自中国的新移民。
86.让我以另一个方式来说明轮候公屋这个问题。现时约有15
万个家庭名列公屋总轮候册。同时,却有7万个租住公屋的住
戶拥有私人房屋单位,也就是说,他们享有住在政府资助公屋
单位的好处,又往往把自置的单位租出,收取租金。此外,有
很多公屋住戶,都有足够有余的入息或资产去自置居所。容许
财政资源足以应付本身住屋需要的住戶继续住在公屋,致令有
真正安置需要的人士无法入住公屋,显然是不对的。我知道房
屋委员会已在详细研究这个问题,并希望在今年年底前,收到
房委会对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各项建议。届时本局会有机会讨
论这些建议,而房委会亦会咨询公众的意见。
87.对于房屋委员会的租戶,亦即70万个居住在公共房屋的家
庭,我们亦必须承担对他们的责任。他们有权利享有一个安全
和舒适的居所。每个屋村都应有完善和有效率的管理,而保
安、环境卫生和各类设施,都应达到高水准。在满足住戶这些
期望方面,我们已取得很大进展,而接着下来,我们将会作出
更大努力。
- 今年,我们动用约40亿元来翻新约15 500个较
旧的公屋单位,以及保养现有的公屋单位,使能
维持良好质素。
- 我们会纾缓公共屋村的挤迫居住情况。在未来3
年,我们会最少安置24 000个每人居住空间少于
5.5平方米的家庭。
- 在1996年年底前,所有公共屋村办事处都会设立
住戶服务柜台。明年,我们亦会着手试行屋村管理
私营化计划。在1997年年底前,所有屋村都应有
本身的屋村管理咨询委员会,让住戶可以直接参与
屋村的管理事务。
- 在1997年年底前,我们会在所有公共屋村装置足
够的保安设施。大多数住戶均可在家中透过保安系
统,知道访客的身分。装置照明及其他保安设备,
会使屋村的环境更为安全。
88.我们亦决意改善现时居于临时房屋区的4万名市民的居住
环境。我想提醒各位议员,在1992年,本港共有55个临屋
区。在1997年年底前,我们会清拆了其中42个。届时,我
们将会完全实践我们较早前所作的承诺。不过,要承诺清拆
余下的所有临屋区,根本上是沒有可能的。尽管我们是多么
希望能清拆所有的临屋区,但源源不绝来港的中国新移民,
以及成功的寮屋区清拆行动,都表示了如果我们不保留部分
临屋区,便唯有采取以下的做法:
89.我曾亲自到过10个这类临屋区作官式及非官式的巡视,深
深体会到临屋区在居住空间和设施方面的不足;我亦深知居民
须不断尽力保持清洁卫生和保安方面的基本水平。我较早前已
说过,我决心要达致我在过往的施政报告中所作有关临屋区的
具体承诺。很明显,安置现时的临屋区居民,是唯一能够真正
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过暂时来说,我们有需要改善那些仍须在
临屋区居住的人的居住环境。房屋司已展开这方面的工作,推
行一项计划,把暂时不会清拆的临屋区翻新,和改善管理的水
准。这项计划的目的,是要为所有临屋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
和较佳的居住环境。与此同时,在市区边缘的一些较旧的租住
公屋大厦,将用作安置受清拆计划影响的家庭。房屋委员会亦
正研究新设计的临时居所,这些可提供较多空间和较佳生活质
素的临时居所,将会逐步取代现有形式的临时房屋。
90.我们的最终目标,是鼓励本港市民自置居所。在未来6年,
政府打算推行多项资助计划,协助19万个家庭自置居所。这是
一个远大的目标,而且,在实现这个目标的同时,我们还可以
履行我们的承诺,在同期间內为141 000个家庭兴建租住公屋
单位。与此同时,我们在有需要时,会透过房屋工程行动小组
,加快审批私营机构的住宅用地发展计划,以实现我们在协助
市民自置居所方面所订下的目标。
91.我相信我们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必须认真地检讨本港的长
远房屋策略。房屋司不久便会展开工作,重新全面评估日后
房屋计划的目标,以及对政府要为市民提供条件不错和他们
负担得起的房屋所拨出庞大资源的运用,进行全面检讨。我
预期可在明年年中收到房屋司的建议。至于应如何把这些建
议付诸实行,我们当然希望征询立法局、房委会和社会人士
的意见。
92.无论我们如何改良健康医护服务,如何改善住屋和增加消
闲活动,假如我们所呼吸的空气和四周的水都受到污染,那
么,我们为经济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可算是太大了。正如我在
首份施政报告中所说,香港再不能以贫穷为藉口,而忽略我
们对环境所造成的严重威胁。我们不可把改善过往污染情况
的工作,留给我们的后代。
93.我们在改善本港道路的空气质素方面,已有一个好的开始。
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仍是道路上高密度的车辆。我们在1994
年订下目标,要在两年內把车辆废气造成的污染程度减低20%。
我们会采取两项新措施来协助我们达致这个目标。
- 上月,我们公布了一些建议,征询市民的意见。
我们建议的措施,旨在鼓励的士商和公共小型巴士
商弃用柴油车辆,转用有助减低污染的汽油车辆。
此外,我们计划不再为4公吨以下的柴油新车办理
登记。我们打算在明年实行这些措施。
- 我们建议,规定大型柴油车辆每年须接受黑烟排
放检验,以及提高对车辆排放过量黑烟的刑罚。
由于本港道路交通密度极高,因此确保路上的车辆不会导致空
气污染,是至为重要的。我希望当我们提出这些新的措施,应
付车辆造成的严重污染问题时,会得到本局全力支持。
94.每天,约有150万立方米的废物倾入我们的海港及沿岸水
域,造成严重污染。这样大量的废物,足以填满750个奧运标
准的游泳池。除非我们尽快采取紧急措施,安全地处理污水和
防止人们任意倾倒废物,以及令污染者支付费用,否则市民的
健康将继续受到威胁,而我们亦会失去一类休憩玩乐的好去
处。
- 在市区进行的污水处理策略重点工程项目,可把
流入海港的污染物减少70%。这项建设成本约达
94亿元的工程,将可依期在1997年年初完成,
而且不会出现超支情况。
- 在新界方面,禽畜废物管制计划的第一期工作,
使水质最差的河流和溪涧的污染程度减低了70%。
我们的目标,是在未来4年动用13.5亿元,把禽
畜废物造成的污染减低90%。
- 我们已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实施排污服务收
费,把“污染者自付”的原则付诸实行。我们已向
使用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设施的人士,收取费
用。我们亦会向在公众堆填区倾倒非住戶废物的私
营公司,征收费用。
95.良好的环保政策亦包括美化环境,以及提供康乐设施供市
民享用。香港已把超过4万公顷的土地,划定为郊野公园和
特别地区,面积占全港土地的40%,以国际标准来衡量,这
是一个非常高的比例。我们打算扩大郊野公园和特别地区所
占的总面积,并改善管理工作,让市民可在这些地方消闲休
憩,远离市区挤迫、喧闹和备受污染的环境。
96.本港郊野公园的优美景致,与新界区內面积超过700公顷
的环境黑点的肮脏情况,形成强烈的对比。清理环境专责组
自1994年展开工作以来,在改善情况最差的环境黑点的工作
方面,已见成绩。
- 在八乡,清理遭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以及美化环
境的工作已在进行。此外,政府正加紧检控进行违
例发展的人士。
- 违例者的最高罚款额已经提高。同时,政府亦以
磋商和劝谕的方式,鼓励市民对土地用途采取更负
责任的态度。
- 在1996年,清理环境专责组会采用类似策略,
进一步清理新界东北区內180公顷土地。
我吁请新界乡镇的居民支持政府的工作,使我们可以清除这些
大大破坏了乡郊优美景色的黑点。
97.建设道路所需费用非常庞大。自1992年至今,我们动用了
200亿元来兴建新道路和进行道路改善工程。至于本年度的开
支,将会接近90亿元。虽然我们大量投资在建设道路系统上,
又拨出了庞大的款项来改善交通管理系统,但假如我们无法抑
制使用道路车辆数目的增长,本港的交通便可能会出现严重挤
塞的情况,令我们要如其他多个亚洲城市般,饱受繁忙时间交
通瘫瘓之苦。
98.为甚么我们动用了庞大的开支,也不能找到所需的办法来
解决问题?为甚么只是一辆货柜车在路上发生故障,或一次
山泥倾泻,或一宗交通意外,就足以令交通出现严重混乱的
情况?
- 首先,我们的道路系统不但要照顾本港的需要,
还要应付珠江三角洲地区不断增加的经济活动所带
来的交通量。
- 其次,本港汽车数目之多,是我们的道路所不能
负荷的,而市民对拥有自己的汽车的渴求,亦远远
超出我们兴建新道路的能力。
99.单是私家车的数目,已足以说明情况。这些数字亦清楚提醒
我们,更严重的问题将会出现。
- 现时香港每1 000名居民只有44辆私家车,与之
相比,新加坡每1 000名居民有106辆,日本有291
辆,美国则有565辆。
- 香港道路目前的繁忙情况,是全球数一数二的。
香港每公里的道路已有163辆私家车,与之相比,
新加坡有102辆,日本有32辆,美国则有23辆。
然而,我们却无法不断扩展道路系统,来应付将会增加的需
求。如果香港不能有效地抑制私家车数目的增长,使增长率维
持在一个远比其他先进地区为低的比率,道路挤塞的情况便会
恶化至一个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如果我们不能够把这个增长
率压低至每年3%或以下,我们的道路系统便会逐渐陷入瘫瘓
状态。
100.我们必须制订一项新策略,在本港的道路上实践“用者自
付”的原则。当然,我亦同意,如果我们令到普通家庭难望拥
有一辆家庭用的私家车,这是不公平的。不过,如果容许私家
车的数目影响整体交通,以致对市民造成不便,亦同样是不公
平的。为了求取恰当的平衡,我认为我们应容许市民决定使用
私家车的需要。但假如他们的决定最终会导致道路更加挤塞的
话,私家车车主就应准备为此付出代价。电子道路收费办法在
技术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
101.我必须提醒本局各位议员,推行电子道路收费办法,并非
就可完全解决本港的交通问题。我们仍须继续进行各项道路兴
建和改善工程、不断扩展和改善公共交通服务,以及改善我们
对各种交通系统的管理。不过,我预期道路收费的计划,对防
止交通陷入瘫瘓,以及纾缓严重的交通挤塞,都有很大帮助。
102.当我说本港道路交通可能陷于瘫瘓,我并不是作出假设。
新界西北部的居民可以深切体会我所指的情况。在今年8月和
9月,在公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我们迫于无奈,只
好封闭一段屯门公路,结果令新界西北部的居民生活大受影
响。
103.新界西北部的运输系统现已达致饱和,是众所周知的事
实。正因如此,我们已动工兴建三号干线郊野公园段,工程
可望于1998年年中完竣,届时道路容车量将会增加,有助我
们解决迫切的需求。不过,这只是我们纾缓新界西北部交通
挤塞情况的其中一项计划。扩阔道路、设立交通监察系统及
实施巴士专用线,均可帮助我们尽量利用现有道路的容车量。
104.长远来说,我们寄望铁路发展策略能有助纾缓本港道路的
压力。我们现正就3项优先计划进行初步研究。
- 第一是兴建西部走廊铁路。这条连接西九龙和边
境的铁路,不但会有助减少道路上来往港口一带的
货柜车数目,还可以方便市民往来新界西北部。此
外,我们正与九广铁路公司商讨,研究可否把这项
铁路服务伸延至屯门市中心。
- 第二是兴建地铁将军澳支线。这将有助纾缓东九
龙道路系统的压力。
- 第三是兴建一条连接马鞍山与大围的新铁路,以
将九广铁路伸延至尖沙咀。这项工程完成后,将可
接载更多居住在新界东北部的市民。届时,他们便
可以把自己的车辆留在家里。
部分可行性研究工作已经完成。我们预计九广铁路公司及地下
铁路公司会分别在本年年底及1996年年初,提交具体的建议。
105.今年的风季再次提醒我们,不可将我们的实际安全视为必
然。自90年代起,我们已做了不少工作,在全港各区一些接
近建筑物的斜坡进行巩固工程。但在8月发生的多宗山泥倾
泻惨剧,却令我们清楚认识到,这方面的工作还是不足够的。
我们决意在来年,把巩固斜坡列为更须优先处理的工作。
- 我们会提供13亿元,加快勘察有潜在危险的斜坡
及加强这些斜坡的稳固程度。我们预期会在2000年
年底前完成这项计划。
- 我们聘请了3位在国际上有杰出成就的专家,负
责就本港斜坡的安全问题,提供最好的技术意见。
这个新成立的技术检讨委员会现已展开工作。
- 我们采取了一套全面的实际措施,设法减少山泥
倾泻的威胁。这些措施包括更优先处理临近繁忙道
路及行人路的斜坡、确定那些人须对人造斜坡的安
全负责,以及更严密监察本港的排水系统。
106.香港人居住和工作的地方,有不少是世界上使用密度最高
的高楼大厦,其中部分建于斜坡之上,且涉及令土力工程学家
伤透脑筋的问题。政府决意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资源,消除我们
这个独特的市区环境所构成的潜在危险。
107.与差不多任何一个地方比较,不论是北美、欧洲或是我们
邻近的亚洲地区,香港都是一个治安良好的城市。用已发展国
家的标准来衡量,本港的罪案率显然是非常低的。我们的警队
和其他纪律部队,都极受市民尊敬。
108.我很高兴向你们报告,在过去三年,我们在打击最受市民
关注的两种犯罪活动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 暴力罪案率下降了11%。
- 持械行劫案的数目大幅减少了61%。
109.现时本港的街道和其他公众地方,治安比以前更好。不
过,治安情况并不是完全乐观的,我们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
决。现在让我谈谈3个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
110.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整体罪案率。虽然我们已成功地减低
暴力罪案率和持械行劫案的数字,而且现时在街上巡逻的警
务人员,亦较1992年时增加了800名,但整体罪案率实际上
却上升了近6%。这个统计数字的上升,可能只是一个暂时
的现象,不过我们日后必须密切注意有关的数字。这个统计
数字,其实已经引起整个政府的警觉,我们今年已增派400
名警务人员巡逻街道,并计划明年再增派最少200名警务人
员到街上巡逻。我们会采取严厉措施,防止犯罪活动增加,
以及确保本港的街道有良好的治安。
111.在过去一年,第二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毒品问题。今年3
月,我主持了一个探讨这个重要问题的会议。我感到非常鼓
舞,因为与会人士都抱有坚定的决心,决意防止滥用药物的
情况蔓延,以免荼毒社会,并表示会尽力遏止或扭转蔓延的
趋势。为了协助消灭毒祸,我们会请求本局批准拨款3.5亿
元,用以成立禁毒基金。这个基金将会提供资助,以推行防
止滥用药物、禁毒教育、宣传、研究、训练、执法,以及治
疗和康复等各方面的计划。我们必须推行这些计划,藉以杜
绝滥用药物情况和铲除贩毒分子。
112.我们亦会增拨资源,帮助染有毒癖的人士减低对毒品的
需求。我们会增加对非政府机构的资助,协助这些机构应付
在辅导、治疗和康复服务方面日增的需求。我们亦会为吸食
鸦片类毒品的青少年,增设两所住院戒毒中心。此外,我们
还会设立一所新的辅导中心,帮助滥用精神科药物者戒除恶
习。
113.我们不要忘记这些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正如其他青少年
一样,他们需要技能和训练,以便在人生路上继续前行。为
此,我们现正推行一套新的资助安排,包括向每间戒毒治疗
及康复机构提供每月津贴,帮助这些机构向染有毒癖的青少
年提供教育。此举对那些向染有毒癖者提供治疗服务的宗教
机构,应该特别有帮助。此外,我们亦采取措施,帮助染有
毒癖的青少年在参加住院戒毒治疗计划后,继续他们的学
业,例如提供协助,使他们较容易重返学校接受教育。
114.第三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当然是贪污问题;因为自1992
年至今,廉政公署接获的贪污举报,数目上升达45%。出现
这个增幅,部分原因可能是我们在鼓励市民举报贪污方面,
取得了成效。不过,我们不能安于这个解释而变得松懈。我
们必须继续致力对付社会各阶层和各方面的贪污活动。我们
必须继续努力肃清贪污,确保行贿和受贿者都难逃法网。
115.在过渡期余下来的一段日子里,这将会是政府特别优先处
理的一项事务。在未来一年,廉政公署会加强扑灭贪污的工
作。
- 廉政公署会将商业道德运动,由管理阶层扩展至
职工阶层,目的是为商界每个阶层的员工,订立道
德操守准则,以期杜绝贪污。
- 香港道德发展中心在推行一项相关的措施时,会
为客戶提供防止贪污服务,并会与多个主要商会及
专业团体合作,展开广泛的防止贪污工作。
- 廉政公署亦会加强与中国肃贪机构的联络及情报
交換工作,以遏止越境贪污活动。廉政专员刚出席
了在北京举行的一个有关贪污问题的大型会议。对
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大好机会,让我们得以与中国
建立联系,共同扑灭贪污。
116.香港在打击贪污方面,成绩骄人。经过21年的努力,公
营部门及商界的贪污行为,已不足以对我们的社会构成任何
威胁。我们必须保持这个理想情况。
117.随着1997年临近,我们必须订定切实可行的安排,以便
容纳现时在中国广东和其他省份居住,但根据《基本法》的
规定在日后会拥有香港居留权的64 000名儿童。此外,我们
还有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就是有关香港居民在內地居住的
配偶的安排。我们已采取措施,防止有大量这类儿童在1997
年后突然涌至,以致对本港的房屋、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带
来沉重的压力。我们已与中国当局作出安排,由本年7月
起,把来自中国的单程证持有人的配额,由每日105名增至
150名。增加的名额,只限编配给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的
子女和配偶,让他们得以来港与家人团聚。
118.整体来说,新移民在香港这个重视亲情的社会里,都能
够在家人和亲人的支持下,适应新生活。不过,要适应香港
的生活,其实是一项挑战,尤以来港后的最初数个星期,会
感到特别困难。因此,我们打算扩展协助新移民熟习环境和
获取资料的服务,让新来港的人士知道,如有需要,他们可
如何获得社会服务方面的协助。儿童是我们首先要帮助的对
象。我们在4月推行了一项特别计划,向新来港的儿童介绍
香港的生活。我们帮助他们入学,并开办一些课程,供约
6 000名新来港的儿童修读,协助他们在各个主要科目,赶
上本港学生的程度。
119.虽然大部分新移民看来很快适应香港的生活,不过,我
们仍然关注到,有部分新移民在完全融入本港社会的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困难。我们现时提供多项服务,使新
移民更易融入社会,并确定那些新移民特别需要帮助。政务
总署已获授命,直接负责监察和评估这些服务。透过政务专
员的联络网,我们应能确保我们的计划惠及需要帮助的新移
民,并找出最适合的方法,处理在地区层面出现的实际问题。
120.我在1992年10月公布的庞大工作计划,现在能取得这样
的进展,实在是有赖立法局的支持和鼓励。计划下的各项建
议,差不多全部都会带来财政上的影响,有些更需要制定法
例去推行。我今午所阐述的不少建议,以及1995年政策大纲
所胪列的多项新承诺,情况也是一样。我相信很明显的是,
除非立法局和政府携手合作,否则任何为市民改善服务的计
划,纵是为民设想,最终也只会变成一些空话而已。
121.在香港的独特宪制下,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所担当的角
色,是泾渭分明的。制订政策明显是行政机关的职责,而市
民会期望政府发挥领导的作用。我希望我今午说过的话,已
足以表明我们定会发挥这个领导作用。不过,政府的领导
权,必须继续因政府须经由立法局向市民作出交代,而受到
约束。立法局所担当的角色是截然不同的。市民期望立法局
议员会小心审议政府的建议,在有需要时加以批评,间或亦
提出反对。当然,立法局近年来一直发挥着这个作用,因
此,从这个意义来说,立法局所担当的角色并沒有改变。不
过,虽然刚举行过的选举并非授权立法局以另一个管治机关
的形式运作,但这却是香港有史以来第一个完全由选举产生
的立法局,因此各位在履行监察的重要权责时,显然是有着
更广泛的民意支持。
122.香港这个制度,这个由一个行政主导的政府,向一个逐
步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负责的制度,在过去四年,一直顺
利运作,成效理想。尽管在1991年有种种悲观的预言,但我
们并沒有陷入宪制僵局。相反地,立法局公正和迅速地处理
了政府所建议的各项立法和财务计划。在过去两年,政府向
立法局提交了一些历来最繁复和很多时颇具爭议的条例草案。
这些条例草案对香港有着深远的影响。举例来说:
- 有关宪制发展:建立公平及公开的选举制度,并
于上月进行了一次十分成功的选举,而这次选举亦
出了在座各位议员;
- 有关法治:设立香港的终审法院,消除人们对1997
年以后香港司法制度的疑虑;
- 有关平等机会:制定法例,防止性别或残疾歧视;
- 有关新机场:提供资金和设立管理机构,使新机
场的兴建工程可以在短短两年內完成;及
- 有关退休保障:使全部工作人口都有权参加一项
经营妥善的公积金计划。
123.在新一年度会期內,我们的工作会同样繁重,而我深信,
透过坦诚对话和本着诚意,我们定能完成这些工作。香港市民
对政府和新一届的立法局,都寄予厚望,我们绝不可令他们失
望。
124.不过,有些人曾表示,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应有
一个较正式的沟通途径。相信各位记忆力尤佳的议员都知道,
我在1992年向本局发表施政报告时,曾建议成立一个政府及
立法局事务委员会。当时,基于种种原因,议员认为这不是
一个好提议。在这项关乎沟通的问题上,我是持绝对开明态
度的。不过,我相信我们各人都明白到,在一些关乎立法局
处理涉及政府事务的问题上,政府是有需要和各位议员进行
磋商的。因此,我已请布政司研究进行磋商的最佳方法。当
然,她会非常欢迎本局议员提供意见。
125.我在首份施政报告中,宣布行政局和立法局分家。我当
时觉得,行政局和立法局议员如果身分重叠,对两局的发展
,不但沒有帮助,反会构成障碍。在当时以至今日,我始终
认为,如果行政局议员须效忠他们所属的政党,他们会难以
向我提供坦诚和中肯的意见。同样地,立法局议员的责任,
是要坦诚及严谨地审议政府提出的建议,但假如他们已经以
行政局议员的身分通过了这些建议,那便难以履行这项职责。
126.我知道,本局以往曾有一些议员,要求立法局议员在行
政局占有席位,从而使行政局可以代表立法局。但坦白说,
今年我不觉得有很多人大力支持这个建议。此外,近期一些
议员在公开场合所发表的言论清楚反映出,要是他们获委任
进入行政局,他们将不可能遵守行政局议员基于很好的理由
而一向都遵守的原则,履行保密和集体负责的责任。基于以
上原因,我认为继续让行政和立法两局分家,是最理想的做
法。
127.我已在首份施政报告中阐明,我需要行政局给我宝贵的
意见,而在本身的专业及行业中表现卓越的独立社会人士,
他们的真知灼见,尤其宝贵。相信你们都知道,对香港贡献
良多的其中一位公职人员邓莲如勋爵,在今年夏天辞去她在
行政局的职务;而另一位行政局议员葛赉先生,亦向我请
辞,因为他将于明年退休,不再出任汇丰银行主席一职,所
以希望在新一届立法局展开工作之前,退出行政局。我想在
此向邓莲如勋爵和葛赉先生致意,多谢他们过去为香港人作
出了种种贡献。我会委任两名前立法局议员,郑海泉先生及
麦理觉先生,填补他们两位在行政局的议席。我希望日后能
与他们合作愉快。
128.主席先生,在结束有关政府与本局关系这个话题前,我想
讲述一下我们的立法议程。本局议员在这一年又将要处理大量
工作。今天发表的立法议程,概述了我们立法工作的计划,列
出政府认为须优先处理并计划于今届会期內提交立法局审议的
50项法例。这些法例,对本港每个家庭的福祉,都有着直接的
影响。
129.政府希望与本局议员共同审议的其中一个事项,就是这个
立法工作的计划。我们可用双方认为最适合的形式进行讨论。
举例来说,我们要商讨计划是否需要因应议员希望优先处理的
事项而作出修订。我较早时谈到合作的重要性,这显然是我们
可以及应该通力合作的其中一个范畴。我的期望和目标,是我
们在推展工作时,能够尽可能达致共识。要做到这点,议员应
对政府的计划大体上给予支持,而政府方面,则应尽可能考虑
议员的意见,并同时确保香港市民的广泛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130.任何一方采取单方面的行动,都不可能促进这种合作关
系。本局有些议员曾表示,他们打算待新一届会期开始后不
久,即就公众政策的重要事项,提交议员名义条例草案。他
们当然有权作出这样的决定,只要所作建议的目的或影响,
不涉及动用或支取政府收入的任何部分。但我实在怀疑,立
法局与政府各行其是,而不在互相同意的基础上前进,是否
一个最能维护公众利益的做法。我曾经说过,我希望政府与
本局能在这方面加强合作。政府和立法局双方,必须互谅互
让,衷诚合作。政府固然非常愿意这样做,而我希望本局议
员,为了本港市民的利益,亦会乐意与政府共同努力,加强
彼此的合作。
131.对我来说,香港市民的利益绝对是最重要的。如果在任何
时候,我认为他们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话,我也许便需要运
用那些正是为维护市民的利益而存在的宪制权力。拒绝批准一
项条例草案成为法例,对我来说是极为难的决定。不过,如果
在某种情况下,我确信采取这项行动是对香港最为有利的话,
我是会毫不犹疑地这样做的。尽管我这样说,但我必须强调一
点,就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还须是互相合作,顺着一个有建设
性的主流来行事,而不是在宪制所容的范围內走向极端。主席
先生,我希望藉着你的帮助,我们可以进行更有成效的对话,
实现市民对政府及立法局的期望。
132.中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上周访问伦敦时,与英国
外相就有关香港的事务达成多项重要的共识。为达致这些共
识,大部分的准备工作早在这次访问之前在香港进行。特别
令人鼓舞的是,这些部署获得积极的推展。这预示着中英双
方于香港过渡期的最后两年,在香港事务上会有更良好的相
互合作。是次访问的主要成果包括:
- 就香港政府与筹备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取得
很大程度的共识;
- 就香港的高级公务员与中国政府官员的接触达成
共识;
- 就合作筹备主权移交仪式达成共识;
- 以及如我较早前所说,就双方加强合作发展香港
的货柜港一事,达成共识。
133.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我作出了一项明确的承诺,就是
我们会在筹备委员会成立及候任行政长官选定后,给予他们
协助。其后,我们曾重申这项承诺,而在这方面的工作,亦
取得了良好进展。
- 布政司在7月到北京访问时强调,我们非常重视
与筹备委员会及候任行政长官建立适切的工作关
系,以期在他们执行繁重的职务时,给予所需的
实际协助。
- 我在7月较后时间,曾写信给鲁平主任,对于如
何建立这种工作关系,提出一连串的初步建议。中
英两国外长上周在伦敦会面时,就未来的路向取得
很大程度的共识。
134.要建立一个具成效的合作架构,就必须订定实际、有效
率、合宜,且能符合中英双方要求的安排。
- 我们须确保所订定的安排,既符合《联合声明》和
《基本法》条文的规定,亦当然不可削弱香港政府
在1997年7月1日之前,在履行管治香港的责任方
面的权力,亦即履行香港政府当然须向立法局负责
的责任方面的权力。
- 此外,我们还要绝对确保,我们所作的安排,不
会对公务员的士气和信心有任何不利的影响。
135.我们预期须将大量有关政府各个决策科和部门工作的资
料,给予筹备委员会。这是一项艰钜的工作,因此,我们已
建议成立一个联络处,处理香港政府在这方面须负责的工
作,以及作为一个有效率的联络中心,向筹备委员会提供协
助。中英两国外长会面时已同意这项建议。
136.联络处将是香港政府內的一个机构,由宪制事务司负责,
其他职位由公务员出任。联络处会直接向布政司和我负责。我
们预期联络处和筹备委员会秘书处,将会定期举行会议。
137.至于候任行政长官,由于他/她要为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就
任行政长官之职,作出多方面的准备,我们预期他/她会需要
很多行政方面的支援和实际协助。我们已初步考虑过提供协助
的形式。日后与中方进行讨论时,我们会进一步商谈这事。
138.本港公务员和中国官员在香港进行非正式的会晤,亦有
助增进我们与中国彼此间的合作和认识。自中英两国外长原
则上同意这项计划后,我们已与中方联络,着手安排这些交
流聚会。我们希望第一次聚会可于几个星期后举行。我们的
目的,是让中国官员对香港政府各科和各部门首长的工作和
他们对未来的看法,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亦让本港的高级
公务员增加对中国官员的认识。这些场合能增进彼此的了
解,并有助公务员适应主权的移交及其所带来的转变。
139.最后,我要清楚表明,我必定会与候任行政长官通力合
作,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也确保我们所承诺的合作关系
能够成为事实。我不打算在这里提出建立这个合作关系的具
体建议。最重要的一点,是我非常乐意向候任行政长官伸出
友谊之手,并盼望与他/她衷诚合作。此外,如果鲁平主任
有空,我乐意随时与他会晤,这绝对是我一贯的意愿。在香
港,所有人都会欢迎这样的一次会晤。
140.今午,我已颇为详细地向你们讲述我在1992年公布的5
年工作计划,至今完成了多少。我很高兴政府能完成这么大
量的工作。不过,我亦沒有试图掩饰,我们在少数范畴未能
达到既定目标。我已找出现时服务不足之处和相应的补救措
施。我已跟你们提到未来的种种挑战,以及政府计划在本局
的支持下,如何满足市民的期望。
141.我在撰写今午的演辞时,心里一直想着刚开始的立法局会
期的独特性质。你们所具的代表性,是你们之前的立法局所难
冀望的。你们在香港进入过渡期最后阶段时,肩负起立法局议
员的责任。在这段期间,我们亦须致力协助筹备委员会,以及
与候任行政长官紧密合作。在未来这段日子里,政府需要你们
的真知灼见和衷诚合作,才能达致所订定的各项目标。
142.明年当我向立法局发表施政报告时,香港的局面将有新的
发展。
- 香港会变得更繁荣吗?我有信心本港的经济,在
中国以至整个亚洲区经济持续发展的带动下,会继
续增长。
- 公营部门会为市民提供更佳的服务吗?我绝对相
信,公务员在实践今年政策大纲內的各项承诺时,
会继续追求更远大的理想和更高的标准。
143.同时,香港的前景会更明朗,而我希望,香港对未来亦会
更有信心。筹备委员会成立和候任行政长官选定后,人们对未
来的种种猜测应告一段落。因此,明年这个时候,我的施政报
告将会有不同的重点。我会着重说明如何可以有条不紊地,将
一个安定繁荣依旧的香港顺利移交。所以,今天这份施政报
告,会是同类形式的最后一份,真正的最后一份。
144.自1992年以来,我们在各方面的工作都有长足的进展。我
深信,无论遇到甚么困难,我们在1997年7月之前的21个月
里,亦可以取得同样的成就。这信心是基于本港市民具有应付
各种挑战的能力。我一直希望,每位市民都会觉得自己可以为
香港和香港的成功出一分力。为了令政府更加开放和负责任,
为了发展能配合本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社会制度,我们作
出了很大的努力。在这种种努力的背后,是我们坚定的信念。
我们深信每一个人所出的每一分力,都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
还有的是,我们相信,要确保香港继续繁荣和维持香港人特有
的生活方式,最终和最好的方法,就是增加市民参与管治事务
的机会,让生活在这个亚洲最活跃蓬勃的都市的每一个市民,
都有更大机会,为创造自己的前程,为达致自己的目标和实现
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145.主席先生,我在开始发表这份施政报告时已指出,当日子
逐渐接近1997年时,以及在97年的历史性时刻过去之后,香
港将会是举世注目的地方。情况确实会这样。我们的朋友会期
望我们取得成功,好讥讽者则靜待我们遭遇挫折。我们要做的
作非常艰钜,沒有人会对此怀疑。我们必须按10年前向香港市
民所承诺的方式,发展民主政制,与此同时,我们亦须在过渡
期內,与香港的未来政府通力合作。
146.我们在应付这个双重使命所带来的种种挑战时,会发觉有
越来越多香港人,甚至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士,不断追问我们一
个简单的问题:这一切会行得通吗?他们都想知道,香港能否
经得起考验,继续繁荣,一如我们常说的,会有更美好的明
天。我的答案是肯定的。香港会在自由安定和诚信公正的社会
风气下,不断发展,续创佳绩,只要香港人有这样的决心,只
要他们抱有自信,认定香港赖以成功的价值观,就是亚洲以至
全球未来的价值观。未来是掌握在能够把经济时机与个人尊严
和自由揉合的人手里。
147.要取得成功或许还有另一项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信任香
港。我希望未来的宗主国能够显示对香港的信任,首先与本局
的议员,本局的所有议员,展开对话,因为他们比大多数人更
能使人了解香港成功的关键所在。至于香港的经济成就和社会
发展,怎样与香港管治架构的发展互相配合和取得平衡的问
题,并不会在1997年7月1日突然消失。这些问题可以而且必须
以一个积极的方式来解决,而这个方式,又必须能保障香港的
生活方式,以及让香港可一如所愿,在中国持续的经济改
革过程中,担当积极的角色。
148.还有稍多于600天,一面旗帜便会降下,另一面旗帜会随
之升起;还有稍多于600天,一个有喧天鼓乐、连篇演说,而
且我敢说是烟花璀璨的日子便会来临。这一天距离现在已不
远,而余下来的每一天便益形重要。英国、中国和香港三方面
都必须善用这余下来的每一天,为确保香港有一个安定美好的
将来而努力。这是我们对香港市民应尽的责任,也是他们对我
们所寄予的期望。我们绝不能使他们失望。由我领导的政府,
决意要成功地履行这个重任。
会议暂停
主席(译文):
按照《常规》的规定,我现在宣布暂停会议,直至明天
下午二时三十分复会。
会议遂于下午三时三十五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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