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 CB (3) 808/95-96号

立法局
会议纪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第
二十八号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会议的纪要

出席议员:

    主席黃宏发议员,O.B.E., J.P.
    李鹏飞议员,C.B.E., J.P.
    周梁淑怡议员,O.B.E., J.P.
    李柱铭议员,Q.C., J.P.
    李国宝议员,O.B.E., LL.D. (Cantab), J.P.
    倪少杰议员,O.B.E., J.P.
    司徒华议员
    刘皇发议员,O.B.E., J.P.
    何承天议员,O.B.E., J.P.
    夏佳理议员,O.B.E., J.P.
    刘健仪议员,O.B.E., J.P.
    梁智鸿议员,O.B.E., J.P.
    陈伟业议员
    张文光议员
    詹培忠议员
    何敏嘉议员
    黃震遐议员,M.B.E.
    刘慧卿议员
    李永达议员
    李家祥议员,J.P.
    李华明议员
    唐英年议员,J.P.
    黃秉槐议员,M.B.E., F.Eng., J.P.
    黃宜弘议员
    杨 森议员
    黃伟贤议员
    陆恭蕙议员
    田北俊议员,O.B.E., J.P.
    李卓人议员
    陈鉴林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婉娴议员
    郑家富议员
    郑明训议员
    郑耀棠议员
    张炳良议员
    张汉忠议员
    蔡根培议员,J.P.
    何俊仁议员
    叶国谦议员
    刘千石议员
    刘汉铨议员,J.P.
    罗祥国议员
    罗致光议员
    梁耀忠议员
    廖成利议员
    莫应帆议员
    吴霭仪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谢永龄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C.B.E., I.S.O., J.P.
    任善宁议员

缺席议员:

    冯检基议员
    涂谨申议员
    杨孝华议员,J.P.
    朱幼麟议员
    李启明议员
    罗叔清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行政局议员布政司
陈方安生女士,C.B.E., J.P.
财政司
许仕仁先生,J.P.
行政局议员律政司
马富善先生,C.M.G., J.P.
文康广播司
周德熙先生,C.B.E., J.P.
宪制事务司
吴荣奎先生,J.P.
教育统筹司
王永平先生,J.P.
保安司
黎庆宁先生,J.P.
规划环境地政司
梁宝荣先生,J.P.
库务司
邝其志先生,J.P.
经济司
关永华先生,J.P.

列席秘书:

    立法局秘书处秘书长冯载祥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根据《会议常规》第14(2)条的规定而正式提交: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编号
1.《1996年水务设施(修订)
规例》
176/96
2.《1996年郊野公园及特别
地区(修订)规例》
178/96
3.《1996年除害剂(修订)
规例》
179/96
4.《1996年法定语文(修改
文本)(地方法院条例)令》
180/96
5.《1996年公众卫生及巿政
条例(公众游乐场地)(修
订附表4)(第2号)令》
181/96
6. 《1996年宣布增加退休
金公告》
182/96
7. 详情请参阅议事程序表
修订本英文版
183/96
8.《残疾歧视条例(1995年
第86号)1996年(生效日期)
公告》
184/96
9.《性别歧视条例(1995年
第67号)1996年(生效日期)
公告》
185/96
10.《1996年知识产权(世界
贸易组织修订)条例(1996年
第11号)1996年(生效日期)
公告》
186/96
11.《1995年土地注册费用(修
订)规例(1996年第35号法律公
告)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187/96
12.《1995年土地注册(新界)
费用(废除)规例(1996年
第36号法律公告)1996年
(生效日期)公告》
188/96
13.《1996年土地注册(修订)
规例(1996年第39 号法律公告)
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189/96
14.《1995年土地注册费用(修
订)规例 1996年(修订)(第
2号)规例(1996年第145号法
律公告)1996年(生效日期)
公告》
190/96
15.《法定语文(中文真确
本)(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令》
(C)43/96
16.《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地方法院条例)令》
(C)44/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会期內提交的文件

第81号 香港金融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年报

质询

1. 蔡根培议员提出第一项质询。

教育统筹司作答。

两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教育统筹司答覆。

2. 何俊仁议员提出第二项质询。

宪制事务司作答。

六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宪制事务司答覆。

3. 刘健仪议员提出第三项质询。

规划环境地政司作答。

六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规划环境地政司答覆。

4. 郑家富议员提出第四项质询。

库务司作答。

七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库务司及保安司答覆。

5. 刘慧卿议员提出第五项质询。

库务司作答。

五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库务司答覆。

第六至十九项质询的书面答覆已于席上提交本局各
位议员参阅。

条例草案

首读

《兽医注册条例草案》

《1996年公众卫生及巿政(修订)条例草案》

上述条例草案经过首读,并依据《会议常规》第41
(3)条的规定,受命安排二读。

二读

《兽医注册条例草案》

经济司动议二读,并向本局致辞。

二读议案经提出待议。主席表示按照《会议常规》的
规定,上述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应中止待续,而该条
例草案则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

《1996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

文康广播司动议二读,并向本局致辞。

二读议案经提出待议。主席表示按照《会议常规》的
规定,上述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应中止待续,而该条
例草案则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

《1996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生物武器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库务司就议案发言。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恢复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动议二读辩论。

库务司就议案发言。

二读议案付诸表决。主席表示他认为议案已获通过。

刘健仪议员要求点名表决。主席于是根据《会议常规》第36(4)
条下令本局点名表决。

主席宣布有38票赞成议案及九票反对。(表决纪录载于会议
纪要英文版附件I。)他于是宣布议案已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委员会审议阶段

本局进入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下列条例草案:

《1996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至7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生物武器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2、3、4及6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保安司就第5条动议修正案,并向本局致辞。

修正案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经修正的第5条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至12条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及2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2及3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至17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及2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至8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及2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库务司就第2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委员会致辞。

修正案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经修正的第2条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下列条文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经提出待议。

第1条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刘健仪议员就第2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委员会致辞。

修正案经提出待议。

四位议员及库务司就修正案发言。

刘健仪议员发言答辩。

刘健仪议员的修正案付诸表决。委员会主席表示他认为修正
案已被否决。

刘健仪议员要求点名表决。委员会主席于是根据《会议常规》
第36(4)条下令本委员会点名表决。

委员会主席宣布有20票赞成修正案及26票反对。(表决纪录
载于会议纪要英文版附件II。)他于是宣布刘健仪议员的修正
案已获否决。

原本的第2条纳入条例草案的议案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本局会议随即恢复。

三读

经济司报告谓

《1996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已通过委员会审议阶段,无经修正。他动议上述条例草案应
予三读通过。

三读议案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三读通过。

保安司报告谓

《生物武器条例草案》

已通过委员会审议阶段,但须予修正。他动议上述条例草案
应予三读通过。

三读议案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三读通过。

库务司报告谓

《1996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1996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条例草案》及

《1996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已通过委员会审议阶段,无经修正,及

《1996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已通过委员会审议阶段,但须予修正。他动议上述八条条例
草案应予三读通过。

八条条例草案的三读议案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八条条例草案经三读通过。

库务司报告谓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已通过委员会审议阶段,无经修正。他动议上述条例草案应
予三读通过。

三读议案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通过。

条例草案经三读通过。

下次会议

主席按照《会议常规》的规定宣布休会,并定于一九九六年
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三续会。

会议遂于下午四时五十分休会。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