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本

OP 95/96-34(1)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 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 《1996年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 (修订)规例》 280/96
2. 《稅务(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令》 293/96
3. 《1996年公众假期令》 294/96
4. 《1996年婚姻诉讼(修订)(第2号)规则》 295/96
5. 《1996年最高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 规则》 296/96
6. 《1996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 (1996年第37号)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297/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提交的文件

1. 第93号 ─ 截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底 对已获巿政局批准的建设工程的开支预算 作出更改的报告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2. 第94号 ─ 区域巿政局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修订开支预算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3. 第95号 ─ 香港扶轮社贷款助学金 截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经审核周年帐目

(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4. 第96号 ─ 星岛基金贷款助学金 截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经审核周年帐目

(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5. 第97号 ─ 医院管理局年报 1994 -1995

(由卫生福利司提交)

6. 第98号 ─ 撒玛利亚基金 截至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支帐目

(由卫生福利司提交)

7. 第99号 ─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年报

(由工商司提交)

8. 第100号 ─ 约瑟信托基金年报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卅一日

(由经济司提交)

9. 第101号 ─ 嘉道理农业辅助贷款基金年报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卅一日

(由经济司提交)

10. 第102号 ─ 惩教署署长就犯人福利基金在截至 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 一年內的管理情况所提交的报告

(由保安司提交)

11. 第103号 ─ 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编订的 人民入境管理队福利基金管理报告 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司提交)

12. 第104号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年报1995/1996

(由财政司提交)

13. 第105号 ─ 肺尘埃沉著病补偿基金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II. 质询

1. 杨森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检讨现行公共医疗收费政策时,会否 考虑更改现行政策,引入“入息审查”制度?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司

2. 詹培忠议员问:

行政局日前通过将中环两幅政府土地(即拱北行及花园道多 层停车场大厦)以換地方式批予财团重建,而当中涉及补地 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由于上述物业业权全部属于政府,为何不公开拍卖该 两幅土地,而以換地方式将重建权批出;及
  2. 于签立換地文件时,政府所收取的地价会否计算在本 年度卖地收入內;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3. 陈荣灿议员问: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基金”)近期就两宗个案分别支付逾 千万元的赔偿,以致现时基金结余只有五千多万元,令人担 心若再有数宗巨额申索个案,可能会导致基金破产。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由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管理局”)处理 的索偿个案有多少宗,其中有多少宗个案涉及雇主并 未有替雇员购买劳工保险;当局有否估计现时基金余 款是否足以应付管理局处理中个案的赔偿额;
  2. 会否考虑检讨基金的运作;及当基金结余不足以应付 有关索偿时,会否对基金增加注资;及
  3. 会否增加劳工处巡查人手,以加强对雇主沒有替雇员 购买劳工保险的检控工作,藉以减少管理局处理的个 案数目,以避免基金破产的危机?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4. 李华明议员问:

就政府最近检讨已实行了41年的食米管制方案,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曾否就开放食米入口巿场对食米价格的影响进行评估 ;若然,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2. 政府在二月份发表的咨询文件中,指出维持一个月的 食米储存量已经足够,为何在五月份提交本局的文件 中,改为建议食米储存量应维持在足以应付45天的耗 用量;及
  3. 现时本港约有80%的食米来自泰国,政府有何措施增 加食米的来源地,以减少过分倚赖单一巿场可能带来 的风险?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工商司

5. 顏锦全议员问:

新界有很多以丁屋地权兴建的私人屋苑,缺乏规划兴建连接 公路的行车通道,以供居民及紧急车辆使用,以致曾多次有 屋苑居民与乡村村民就行车通道发生纠纷。有见及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规定此类屋苑必须提供行车通道;若然,详情为
    何;
  2. 若(a)项的答案为否定,会否修订现时的土地规划和建 屋条款,要求以丁屋地权兴建的屋苑必须有行车通道
    ;及
  3. 如何处理现时已落成屋苑的行车通道问题?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6. 罗叔清议员问:

本人曾接获一名居住在寮屋区的巿民投诉。据他所称,他以 白表申请“自置居所贷款计划”,但却因为与同一宗族数个 家庭共同拥有一间祖传石屋,而被房屋署(“房署”)指为 违反现行政策,即在申请书登记前的24个月內及直至获签发 “原则上批准”函件前的期间,与人共同拥有住宅楼宇,所 以房署认为他不符合申请资格。同时,房署亦指根据现行有 关迁拆寮屋的政策,该名巿民目前居住的寮屋区在将来清拆 时,他会因拥有该物业部分业权而不能获编配公共房屋。有 见及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房署在处理有关申请时,有否考虑该石屋的面积是否 足以容纳数个家庭共数十名的成员共同居住;及
  2. 房署可否因应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运用酌情权处理有 关申请?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 7. 郑耀棠议员问:

鉴于最近工业意外频生,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会否考虑修订现行有关工业安全的条例及守则,制订 更严谨的工业安全标准及罚则;
  2. 目前劳工处执行巡查工厂及地盘安全的编制及实际人 手为何;又为确保雇主及雇员遵守有关工业安全条例 及守则,有否规定每年巡查每间工厂及地盘的次数; 若有,详情为何;及
  3. 除巡查外,有何措施确保雇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予雇 员及提高工人的工业安全意识?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 8. 涂谨申议员问:

本局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一日通过议案,促请政府成立独 立机构,接受投诉警察事宜,并负责调查该等投诉。政府亦 在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及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立法议程中 把拟议的《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列为重点项 目,但至今政府仍未将有关条例草案提交本局审议。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为何至今仍未将该条例草案提交本局;是否要待“对 海外的投诉警察制度作比较性研究”及投诉警察课的 程序检讨完成后,才会提交该条例草案;若然,当局 将于何时完成该两项工作,并向本局汇报所得结果;
  2. 该条例草案的草拟工作进度如何;政府会否于本年度 会期完结前把条例草案提交本局审议;若否,政府打 算何时才把该条例草案提交本局;及
  3. 政府在草拟该条例草案时,会否考虑扩大投诉警方独 立监察委员会可调查的范围?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 9.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在很多先进国家,住宅废物会按不同性质,如纸张、玻璃、 铝、塑胶物料等类别,分开弃置,始行收集,以利便循环再 造。鉴于公众亦逐渐意识到循环再造的重要性,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1. 有否制订长远计划将废物循环再造;
  2. 有否资料显示“地球之友会”在将军澳部分公共屋村 推行试验计划将住宅废物分开弃置的结果;及
  3. 会否评估在所有其他公共屋村,甚至全港推行类似活 动的可行性?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10. 单仲偕议员问:

就近期两家新上巿公司所公布的业绩,未能符合其招股书內 的预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知悉:

  1. 过去三年,在其招股书內有列载其盈利预测的新上巿 公司,其中有多少家上巿公司所公布上巿后首年的业 绩,低于其招股书內的盈利预测,请列出该等公司名 称,以及每间公司的实际与预测盈利的差距;
  2. 就(a)项后半部答案所述的公司,该等公司及其保荐人 有否受到处分;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3. 联交所就新上巿公司盈利预测失准的个案进行调查, 平均需时多久,联交所会否就每个个案的调查结果向 公众交代;若然,如何交代;若否,原因为何;及
  4. 目前证券上巿规则并沒有规定上巿公司必需在招股书 內列载盈利预测,有关当局会否考虑禁止上巿公司列 载盈利预测;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司

*11. 张文光议员问:

就大学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专院校,为新收取的学生进行注 册时所收取的预缴学费的政策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是否 知悉:

  1. 过去三年,各所院校收取预缴学费的政策(包括预缴 的款额)为何;
  2. 各所院校如何厘定预缴学费的款额,又该款额会否全 部或部分退还予在学期开始前退学的学生;
  3. 过去三年,各所院校分别收取了多少不获退还的预缴 学费的款额,有关款项作何用途,以及涉及多少名学 生;及
  4. 过去三年,各所院校有否收到预缴学费的款额订得过 高的投诉,若有,共接获多少宗投诉,当局会否促请 院校检讨目前的预缴学费政策及预缴的款额?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司

*12. 蔡根培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过去三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人持双程证自国內来港 ;其中有多少人逾期居留;
  2. 逾期居留者之中,未成年人士、成年男性及女性的比 例又如何;
  3. 在过去三年內,政府有沒有发现持双程证的人士在港 逗留期间进行工作;若然,参与哪类工作为主;及
  4. 鉴于有报道称不少持双程证来港人士逾期居留,并匿 藏起来等候九七特赦,政府会否与中方就此项问题进 行商讨,及会否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持双程证人士逾 期居港?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保安司

*13.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曾接获多宗有关公屋居民要求协助申请调迁或分戶的投 诉个案。当事人声称虽经获社会福利署(“社署”)的专业 社工接见及评核,而他们的申请亦获社署推荐,但房屋署( “房署”)却拒绝他们的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房署基于甚么理由决定不接纳社署的推荐;及
  2. 既然房署可以决定是否接纳社署的推荐,为何房署会 不直接调查该等申请人的家庭资料,而要求申请人先 向社署寻求协助?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房屋司

*14. 黃秉槐议员问:

据报道,西区海底隧道(“西隧”)将会提前在明年初完工 通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西隧开始服务时的收费,会否仍是原先定下的30元一 程;及
  2. 在西隧投入服务前,会否考虑调整目前东区海底隧道及 海底隧道的收费,使三条隧道的收费接近?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15. 李家祥议员问:(译文)

本港“专业会计师”的训练及评审工作现正进行重大的改革 ,将专业会计师的知识范围扩阔、提高其水准及国际地位, 以及将要求其能胜任的领域扩大。有见及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会否检讨公务员职位的职级审订标准,特别是部门首 长及决策科首长的职位,以便持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可以被考虑担任该等职位?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公务员事务司

*16. 梁耀忠议员问:

有雇主及雇员投诉劳资审裁处的审裁专员在对申索进行仲裁 时,经常责骂申索人及被告人。有见及此,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1. 现时在聆讯中,倘若申索人或被告人不满审裁专员的态 度,有否渠道可供他们即时提出投诉;若否,原因为何
    ;及
  2. 在过去五年,曾否收到任何对劳资审裁专员的投诉;若 然,这些投诉类别为何;如何处理这些投诉及会否考虑 采取措施,改善目前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布政司

*17.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据报道,约有15名政务主任将获派往美国安阿伯巿密芝根 大学修读一项试验性质的培训课程。该课程将取代以往由 牛津大学举办的课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用以拣选合适大学举办培训课程的准则为何;
  2. 安排一名政务主任修读密芝根大学所办课程的费用总 额,与安排其修读牛津大学所办课程的费用比较为何
    ;及
  3. 会否考虑派送政务主任往中国的特选大学修读类似课
    程?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公务员事务司

*18. 黃伟贤议员问:

目前,政府向专利公共运输机构提供了不少优惠计划,以协 助该等机构降低成本及发展业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政府向各专利巴士公司提供的具体优惠计划为何;
  2. 政府向各专利渡轮公司提供的具体优惠计划为何;及
  3. 政府以甚么准则来决定向上述专利机构提供优惠计划?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19. 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去三年,由政府进行的基础建设及建筑工程项目中 ,有多少项曾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这些工程的主要类 别为何;
  2. 上述的环境影响评估的报告所列出,有关保护环境的 重要建议为何;及有哪些建议被政府采纳;及
  3. 上述的环境影响评估中,有多少项由私营顾问公司负 责进行;政府在此方面共付出多少顾问费?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20. 谢永龄议员问:

环境保护署(下称“环保署”)拟发出指引,以管制地库停 车场內的空气质素,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环保署有否定期监察地库停车场的空气质素;若有, 该署在过去三年各次巡查所得的结果为何;
  2. 在评估该等停车场的空气质素时,有否评估汽油车及 柴油车所排放的苯、悬浮粒子和臭氧等污染物的影响 ;若否,原因为何;及
  3. 对于空气质素低于指标的停车场,政府有何方法使管 理公司改善该等停车场的空气质素;及政府会否考虑 引进法例,监管地库停车场的空气质素?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1. 《释义及通则条例》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详情请参阅附件所载决议案)

2.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

教育统筹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劳工处处长于1996年5月31日订立的《1996年工厂 及工业经营(修订)规例》。

3.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

教育统筹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劳工处处长于1996年5月31日订立的《1996年建筑 地盘(安全)(修订)规例》。

4. 《性别歧视条例》

教育统筹司动议下列议案:

将《性别歧视条例》修订,在第57(3)条中,废除“1”而 代以“2”。


IV. 条例草案

首读

  1. 《证人保护条例草案》
  2. 《1996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 《证人保护条例草案》

:

保安司

2. 《1996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

规划环境地政司

恢复辩论

3. 《1996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

卫生福利司

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6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

卫生福利司


V. 议员议案

1. 《释义及通则条例》

谢永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译文)

将于1996年5月29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污水处理 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 199号法律公告)废除。

出席的公职人员 : 工务司
库务司

2. 《释义及通则条例》

谢永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译文)

将于1996年5月29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污水处理 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修订)规例》(即刊 登于宪报
的1996年第200号法律公告)废除。

出席的公职人员 : 工务司
库务司

3. 《释义及通则条例》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译文)

将于1996年6月5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地方法院平 等机会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236号法律公告) 修订,在第2条之后加入 ─

  “2A.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由官方提出或针对官方的法律程序。”。

4. 西部走廊铁路

顏锦全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九广铁路公司公布的西部走廊铁路造价连收地费用高达 800亿港元,成本昂贵,本局促请政府积极爭取早日建成西 部走廊铁路,加紧与中方商讨有关事宜,并以高度负责的态 度,审慎处理造价问题,确保整项计划符合成本效益,避免 出现不合理的开支,令巿民日后承受高昂的票价。

修正顏锦全议员的议案

黃伟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之后的所有文字,并以下列取代:

“政府拖延兴建西部走廊铁路,漠视新界西北地区八十多万 居民长期受交通挤塞问题困扰,本局予以强烈谴责;并促请 政府从速兴建西部走廊铁路,而在工程的规划、成本和财务 安排方面都必须充分咨询和尊重立法局意见,将来铁路票价 的厘定也必须受到本局的监管,以确保其票价合理和被市民 接受”。

出席的公职人员:运输司

5. 修改《基本法》

杨森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促请中国政府修改《基本法》如下:

  1. 取消《基本法》第七十四条有关立法会议员提出的法 律草案,若涉及政府政策时,必须得到行政长官书面 同意的规定;及
  2. 取消《基本法》附件(二)有关特区立法会对立法会 议员个人提出的法案和议案分开两组议员表决的规定,

以达致《联合声明》內订明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对立 法机关负责的目标。

修正杨森议员的议案

1. 廖成利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本局促请中国政府修改《基本法》如下:”,并以 “鉴于修改《基本法》的程序在九七年后才生效,以及为 了体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精神,本局认为《基本 法》的修订应在九七年后进行,而修改议案应由香港特别 行政区提出;本局并建议在九七年后对《基本法》作出以 下的修改:”取代。

2. 朱幼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本局”之后的所有文字,并以下列取代:

“支持《基本法》的整体內容,包括其中条文容许对这份富 生命力的文件,在其正式执行后,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展进步,按实际情况需要,经过向港人及中国政府作广泛 性的咨询,而进行修改”取代。

出席的公职人员:宪制事务司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