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本
OP95/96-19(1)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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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6年渡轮服务(天星小轮有限公司)
(收费决定)(修订)(第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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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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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6年电车条例(修订车费)
(修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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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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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996年银行业条例(修订附表7)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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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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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96年香港机场(交通)
(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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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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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996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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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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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996年人民入境(越南难民中心)
(指定)(综合)(修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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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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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996年人民入境(越南难民中心)
(开放中心)(修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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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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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995年司法(杂项规定)
(第2号)条例(1995年第68号)1996年
(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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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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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465章)
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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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995年香港中文大规程(修订)
(第3号)规程: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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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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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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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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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商品交易所(禁止经营)条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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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96 |
1. 第57号 ─ 市政局
1996至97财政年度收支预算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2. 第58号 ─ 区域市政局
一九九六/九七年度收支预算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3. 第59号 ─ 一九九五至九六财政年度
第三季由市政局通过的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财政预算修订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4. 第60号 ─ 香港演艺学院年报
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
(由文康广播司提交)
5. 第61号 ─ 李宝椿慈善信托基金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年报
(由政务司提交)
6. 第62号 ─ 教育奖学基金受托人
就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全年管理情况所撰写的报告
(由教育统筹司提交)
修订管制指定范围的建筑工程噪音技术备忘录
(由规划环境地政司提交)
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至16条提交有关
香港的第三次定期报告
(由政务司提交)
1. 叶国谦议员问:
鉴于目前助理小贩管理主任入职薪酬与警员的入职薪酬接近
,而高于其他纪律部队职级相若的人员,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 现时助理小贩管理主任的入职条件及入职薪酬为何;
- 当局根据何种准则厘定该等条件及入职薪酬;及
- 会否考虑于短期內检讨小贩管理队及警队以外纪律部
队人员的入职条件及入职薪酬?
负责答覆的官员:公务员事务司
2. 郑家富议员问:
南区区议会属下交通事务委员会通过动议,促请政府禁止中
巴及城巴的车辆通宵停泊在南区的公共屋村及私人屋村的巴
士总站內,以免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是否会在南区落实上述措施;若然,是否会在其他地区
的公共屋村及私人屋村的巴士总站实施此项措施?
负责答覆的官员:运输司
3. 黃伟贤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过去三年,本港三间巴士公司(九巴、中巴及城巴)
的冷气巴士与非冷气巴士的数目及比例为何;
- 现时三间巴士公司各路线的冷气及非冷气巴士的数目
为何,以及在过去三年,三间巴士公司所增加的冷气
巴士的数目为何;
- 冷气巴士与非冷气巴士票价的平均差距;及
- 巴士公司如何厘定同一路线的冷气巴士与非冷气巴士
的数目及票价的差距?
负责答覆的官员:运输司
4. 刘慧卿议员问:
最近有中国官员声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主
权移交后可能会“即捕即解”抵港的越南船民。关于此事,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 现时处理难民及非法入境者的政策由哪些法例规管;
- 当局如何执行该等政策;及
- 在何种情况下会执行现行的“即捕即解”政策?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5. 刘健仪议员问:
鉴于本港现时进行多项填海工程,令海港航道收窄,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过去三年,在本港水域发生的交通意外有多少宗;其中
有多少宗引致人命伤亡;及
- 本港水域內有多少个意外黑点;有何措施减少意外在此
等黑点发生?
负责答覆的官员:经济司
6. 谢永龄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本港的商业楼宇、工厂及住宅,通常发现的室內空气
污染物主要为何,这些污染物对公众健康有何影响;
- 本港建筑物的设计及设施的运作是否可为每幢建筑物內
所有单位提供足够的室外空气;若然,是否订有指引,
列明建筑物內须提供的最低清新空气量,以及倘建筑物
提供的清新空气低于指定水平,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
- 政府有否进行研究,收集有关室內空气质素的数据、资
料及其与健康有关的危险;若有,本港现时有多少幢建
筑物受室內空气污染物所影响,以及有多少人因室內空
气污染物以致健康受损;
- 除印制教育市民的宣传物品外,当局有否采取其他措施
,以防止与建筑物有关的疾病(例如退伍军人病)发生
;及
- 当局是否已制定策略及计划,以改善室內空气质素;若
然,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 7.吴霭仪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过去五年,在本港使用催泪弹的时间、情况及地点,
以及每次使用数量为何;
- 政府有否制订关于使用催泪弹的政策及指引,如有的
话,有关政策及指引详情如何;及
- 是否有就使用催泪弹对人类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进行
测试,特别是在被局限的地方內使用时所产生的影响
;若然,结果如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 8. 罗致光议员问:
综合社会援助(“综援”)计划指引规定,独居、伤残或有
特殊需要的老人才会获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安装电
话,而其他老人则须向某些福利基金申请。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 现时领取综援金的老人中,有多少是独居旳,又有多
少是非独居的;
- (a)项所指的两类老人中,各有多少获社署资助安装电
话,又有多少不获资助?
- 社署批准资助非独居老人安装电话的准则为何;及
- 社署有否考虑资助所有领取综援金的老人安装电话;
若有,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卫生福利司
* 9.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是何种情况致令去年圣诞节前须在启德机场实行向航
空公司分配燃料的特别安排;
- 机场的燃料供应量的规定最低指标为何;如新油库早
日投入服务,是否会增加供应量;及
- 建造额外的油库码头设施迄今进度为何;此项工程是
否受到耽误;若然,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经济司
*10. 廖成利议员问:(译文)
根据法院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就杂项法律程序1994年第3630号
案件(Chan Chi Hung及Law Lai Wan诉Tse Ying Piu及
Wong Yin
Lai Flavia)所作出的判决(“该判决”),法官
把《房屋条
例》(第283章)的附表第(a)段解释为居者有其屋物业(“居
屋物业”)业主须在出售其物业予新买主的交易完成前,“先
向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缴付补价”。換言之,该等业
主不能从售楼收益中拨出款项向房委会缴付补价。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 当局是否会接受实际情况,即居屋物业业主会在完成售
楼交易的同时,从售楼收益中拨出款项向房委会缴付补
价;及
- 若然,会否修订《房屋条例》的附表,以免除该判决所
引起的任何疑问?
负责答覆的官员:房屋司
*11. 单仲偕议员问:(译文)
根据财政科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发表的《政府财政管理人员实
务守则》,开支准则预测的参考年份为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
,而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的开支上限,已用于推算其后各年
度的开支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根据何种标准,决定开支准则预测的“参考年份”为
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及
-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开支准则预测是否会采用新的
参考年份;若然,有多少个财政年度的开支准则预测
会被此新的参考基准所涵盖?
负责答覆的官员:库务司
*12. 刘千石议员问: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三十多名受雇于建筑运输公司的外劳向
警方投诉其中国护照被劳务公司扣留不获发还;对于有关投
诉,在警方未通知工人调查结果之前,有关的劳务公司最近
声称已将该批工人的护照送往广州存放。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 警方在接到外劳投诉被劳务公司(包括由中国大陆外派
及本港人士开办者)扣留护照时,如何处理该等投诉;
- 在调查后,若警方确知劳务公司或个人扣留了外劳的护
照,是否会提出起诉;及
- 上述外劳的护照被扣押在中国大陆,当局如何协助他们
,使其能早日回乡?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13. 李鹏飞议员问:
本港与中国广东省地区,尤其深圳和珠海两个经济特区,在
经济和民生方面的联系日趋紧密,目前更有报道指出,深圳
市官员已经完成了一份有关深圳和香港经济合作的方案,提出
所谓“深港衔接”的概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政府是否知悉上述合作方案的內容,以及有关“深港
衔接”的建议;若然,政府有否就此项方案与中方官
员磋商;及
- 政府是否有就本港与深圳、珠海两地广泛及长远的经
济合作,与深圳市、珠海市官员或其他中方官员磋商
;若然,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财政司
*14. 陈鉴林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目前由政府部门提供的“电话录音”咨询服务,除广
东话及英语外,是否会以普通话提供,以方便市民,
尤其是老年人及新移民使用;
- 是否会考虑训练接线生或负责处理电话咨询的人员以
普通话提供此项服务;及
- 估计提供上述普通话服务,每年额外开支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布政司
*15. 梁耀忠议员问:
政府在一九九四年三月实施一项试验计划,发出共1 000个工
作签证,由中国输入专才,以填补本港非中资公司的专业人
员和管理级人员空缺。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有否衡量此项试验计划会否窒碍培训本地专才的工作及
他们的事业发展;
- 自实施试验计划以来,有否制订任何相应的短期和长期
政策,培训本地专才,以便日后取消此项试验计划;及
- 会否考虑待发出的签证数目超过配额的50%,便即时检
讨此试验计划?
负责答覆的官员:教育统筹司
*16. 黃钱其濂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是否由本年四月一日起,政府部门发出的所有信件均
须贴上邮票;若然,此项新安排会否引致政府各部门职
员须承担额外的工作;及
- 若(a)项的答案为肯定,政府可否因应上述(a)项的新安
排,列出每个部门于一九九六至九七财政年度职员成
本开支的估计增加数额?
负责答覆的官员:经济司
*17. 刘汉铨议员问:(译文)
政府在去年的《政策大纲》內曾提及会向区议员发放每月4,
500元的实报实销办事处租金津贴,以协助他们在选区內开
设区议员会见市民办事处,使他们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开始发放该项津贴的确实日期为何;
- 当局是否同意区议员认为津贴数额不足以达致原本的
目的这个普遍观点;
- 当局会否考虑提高该项津贴至较合理的水平,以达致
原本的目的;
- 会否让区议员运用该项津贴时有最大的弹性,以达致
原本的目的;及
- 会否将发放津贴的手续减至最少?
负责答覆的官员:政务司
*18. 黃震遐议员问:
鉴于西区海底隧道将会在一九九七年竣工并开放通车,届时
将会导致中西区的狭窄道路的交通负荷急剧增加,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 西隧通车后,中西区的道路交通及行人流量预计会增加
多少;及
- 政府是否有任何道路及行人路改善计划配合西隧通车;
若然,该等计划的进展如何,有关工程能否及时完成?
负责答覆的官员:运输司
*19.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为鼓励更多市民参观香港艺术馆(“艺术馆”),以及提高
他们对馆內珍藏品的鉴赏力,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过去三年参观艺术馆的人次;
- 政府会否考虑准许团体免费入场参观;
- 会否增拨款项作宣传馆內活动之用;及
- 艺术馆会否与海外的艺术馆(例如纽约大都会美术博
物馆)建立较紧密的联系,以便安排向其借用展品,
令馆內的展品更琳琅满目,多采多姿?
负责答覆的官员:文康广播司
*20. 黃秉槐议员问:(译文)
有关运输署现正进行多项涉及交通运输研究(例如巴士专用
线研究、整体货运研究及停车位需求研究)所需的人力资源,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运输署內专业人员的现行编制是否足以应付该等研究所
带来的额外工作量;
- 若(a)项答案为否定,是否会为此增聘职员;若然,详情
为何;及
- 是否曾就实施各项研究所提出的建议,预测所需的额外
人力资源;若然,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运输司
* 书面答覆的质询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于1996年1月23日订立的《1996年公司(费用
及百分率)(修订)令》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库务司于1996年1月23日订立的《1996年注册受托人法团
条例(修订附表2)令》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于1996年1月23日订立的《1996年破产(费用
及百分率)(修订)令》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于1996年1月23日订立的《1996年破产(修订)
规则》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于1996年1月23日订立的《1996年公司(费用及
百分率)(修订)(第2号)令》
财经事务司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首席大法官于1996年1月23日订立的《1996年公司(清盘)
(修订)规则》
- 《1996年执业律师(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1.1996年执业律师(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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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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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6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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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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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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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6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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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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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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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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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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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务司 |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见附件所载决议)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商船(海员)(费用)
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9号法律公告)修订 ─
- 废除第8条
- 在附表中 ─
- 在第I部中,废除“第I部”之后的所有字句;
- 在第II部中,废除第1至5、6(a)至(f)及(h)
、7、9、10及11项;
- 废除第III部。
列席的官员:经济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商船(费用)
(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10号法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经济司
库务司
.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公司条例(修
订附表8)令(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11号法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财经事务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有限责任合
伙条例(修订附表)令(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12号法
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财经事务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公司条例(监
理誓章、宣誓或声明的费用(修订)公告(即刊登于宪
报的1996年第13号法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财经事务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受托人条例
(修订附表1)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14号法律
公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财经事务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0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会社(房产安
全)(费用)(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
16号法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政务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7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锅炉及压力
容器(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33号法律公
告)废除。
列席的官员:教育统筹司
库务司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于1996年1月17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1996年职业介绍所
(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6年第34号法律公告)
废除。
列席的官员:教育统筹司
库务司
《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
涂谨申议员动议的议案
(现已撤回)
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局反对房屋委员会公屋住戶拥有私人住宅物业问题专责小组
委员会要求公屋住戶申报资产的建议。
修正李永达议员的议案
何承天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反对”,并以“支持公屋资源应该按需要分配,并促
请”代替;在“房屋委员会”后加上“修订”;删除“要求
公屋住戶申报资产”;并在“建议”后加上“,以提高成本
效益,及尽量减低其扰民程度”。
列席的官员:房屋司
《1996年公共巴士服务(修订)条例草案》
1.1996年公共巴士服务(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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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千石议员 |
2. 1995年人民入境(修订)
条例草案》
列席的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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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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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敏嘉议员
教育统筹司
保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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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东京三菱银行
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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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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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宝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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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东京三菱银行
(附属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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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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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宝议员 |
1.《1995年人民入境(修订)
条例草案》
列席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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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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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敏嘉议员
教育统筹司
保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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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东京三菱银行
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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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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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宝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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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东京三菱银行
(附属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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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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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宝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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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