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本

OP 95/96-15(1)

立 法 局
议事程序表

1996年1月24日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 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
编号

1.《1995年土地注册费用(修订)规例》

35/96

2.《1995年土地注册(新界)费用(废除)规例》

36/96

3.《1995年土地注册费用(修订)规例 1996年(修订)规例》

37/96

4.《1995年土地注册(新界)费用(废除)规例 1996年(修订)规例》

38/96

5.《1996年土地注册(修订)规例》

39/96

6.《1996年渡轮服务(天星小轮有限公司) (收费决定)(修订)令》

40/96

7.《1996年架空缆车(费用)(修订)规例》

41/96

8.《1996年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 (费用)(修订)规例》

42/96

9.《1996年指定图书馆(市政局辖区)令》

43/96

10.《1996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 (公众市场)(指定事宜及修订附表10)令》

44/96

11.《1996年宣布市政局辖区市场(修订)
公告》

45/96

12.《1996年银行业(指定香港公营部门实体) (修订)公告》

46/96

13.《1995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 (1995年第100号)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47/96

1995至96年度提交省览的文件

教育统筹司提交下列文件:

第53号 ─ 香港教育学院

一九九四 - 九五年年报暨

一九九四 - 九五年财政报告


II. 质询

1. 单仲偕议员问:

在去年12月17日,警方在湾仔新华社对面行人路持手提摄录 机拍摄集会,对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为甚么在沒有出现违法的情况下,警方仍须要录影,并 以近镜摄录个别出席集会人士;
  2. 警方会如何处理摄得集会过程的录影带,会否将之毀灭
    ;及
  3. 警方有何守则,规定有关人员如何摄录个别出席集会人 士的面貌及在甚么情况下才予以摄录?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2. 顏锦全议员问:

市民现时申请信用卡及或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时,登记咨询 人的资料是毋须征得咨询人的同意的;其中如有借债人无力 偿还欠下的款项而不知去向,有关财务机构便向咨询人追查 ,甚至追讨有关拖欠的款项,对咨询人造成滋扰。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是否知悉过去3年有多少宗此类个案;及
  2. 政府有否考虑要求财务机构,如银行及财务公司,规定 请人必须出示咨询人同意的证明文件,方可进行申请; 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财经事务司

3. 李华明议员问:

元旦日在印尼峇里岛激流翻艇导致本港旅客三死九伤惨剧, 据报当中有一间安排是次行程的旅行社沒有替团友购买保险 ,引起公众关注旅行社的赔偿责任问题。由于现行法例并无 规定旅行社必须为旅行团团员购买旅游保险,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旅行团团友在旅行期间发生意外,得不到足够的意外 伤亡赔偿保障是哪方面的责任;
  2. 现时全港共有多少注册旅游代理商,其中有多少已为 旅行团团员购买旅游保险,所占百分比为何;
  3. 政府对于旅行代理商有否需要为旅行团团员购买旅游 保险有何立场;及
  4. 长远而言,政府会否考虑立例规定旅行代理商必须为 旅团团员购买保险,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工商司

4. 张汉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去3年,在街头发生的罪案中,非法入境者所犯罪 案的比例为何;及
  2. 政府有何措施防止非法入境者在本港犯案?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5. 蔡根培议员问: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逐步实施将其辖下屋村停车场私 营化的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去3年房委会每年因实施该计划而节省多少开支,与 预期可节省的开支比较,情况如何;及
  2. 私营公司所管理的屋村停车场,涉及车辆的罪案数字在 过去3年有否上升;若有,原因为何及以哪区的举报罪 案数字较高和以哪类案件为主?

负责答覆的官员:房屋司

6.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会否检讨现行收取机场离境稅的安排及在 启德机场销售机场离境稅券的方法,例如考虑在启德机场使 用自动售券机,使收取机场离境稅的方法更具效率?

负责答覆的官员:库务司

* 7. 莫应帆议员问:

鉴于最近有纸包饮品受细菌感染而变坏,令人质疑卫生署监 管公众食物卫生的成效、工作效率及人手等问题,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卫生署负责巡查市面包装食品或饮品的卫生督察有多
    少;
  2. 现时卫生署应付突发事件时,有多少卫生督察可供紧 急调动;
  3. 卫生署有否任何应急措施处理类似上述的突发事件; 若然,该等应急措施是否包括安排即时发布新闻及调 动人手等;
  4. 卫生署有否一套准则,据以决定接获的投诉如达某个 水平,就必须采取行动并向市民公布有关消息;及
  5. 卫生署是否有定期巡查制度,对在本地出售的各类食 物及饮品进行抽样检查及化验?

负责答覆的官员:卫生福利司

* 8. 郑明训议员问:(译文)

根据《香港康体发展局1994/95年报》公布的数字显示,职 员及行政开支占该局整体支出约60%,只有大约40%的款项 用于直接与体育发展及推广有关的工作上。对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

  1. 在人数与开支方面,香港康体发展局的教练职员与其职 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为何;
  2. 详细分项列出康体发展局、体育总会和香港体育学院各 机构內各级教练的开支、职责和责任范围;
  3. 分项列出康体发展局的非教练职员人数及开支为何;
  4. 有多少名职员是以海外雇员服务条件受聘,聘用该等海 外职员的支出与整体职员开支的比例为何;及
  5. 聘用海外职员担任行政、管理及筹款工作的理由为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文康广播司

* 9. 刘皇发议员问:

现时,政府会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市民缴交差饷和薪俸稅 等款项,但地政总署近年却沒有发出缴款通知书予业主,通 知其缴交地稅。对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为何在收取稅款方面采用不同的程序和准则;
  2. 按现行政策,若业主欠交地稅,政府有权收回其土地; 业主在未获发缴款通知书的情况下,因而逾期未有缴交 地稅,导致土地被收回;政府是否同意此举有违公平原 则;及
  3. 据悉曾有业主向当局查询有关交地稅的事宜,当局在事 后却要求其缴交“查询费用”;何以当局未作任何通知 便收取费用?

负责答覆的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 10. 曾健成议员问:

最近,政府与劳工界就输入外地劳工问题达成协议,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1. 为何只与劳工界代表谈判“补充劳工计划”,而不与 本局各政治团体磋商;
  2. 谈判过程中,有否牵涉交換条件;为何外劳到达2 000 名才检讨,而非其他数额,这会否与施政报告中5 000 名外劳上限的政策互相违背;
  3. 对于机场外劳方面,又为何不设上限式检讨机制;及
  4. 谈判期间政府如何征询普罗大众的意愿,及有否考虑 他们的意见?

负责答覆的官员:教育统筹司

* 11. 叶国谦议员问:

有关观龙楼斜坡巩固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是否知悉现时工程进度情况;及香港房屋协会在监管工 程上有否遇到困难;若有,详情为何;及
  2. 香港房屋协会是否采用以手挖沉箱方式进行工程;若然 ,鉴于此工程方式存在危险,政府会否考虑要求香港房 屋协会改用其他方式进行?

负责答覆的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 12. 李家祥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检讨目前向青少年宣传不要滥用药物宣传片的实 际成效;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何时进行;及
  2. 一般而言,向青少年宣传不要滥用药物的宣传片会播 放多久才作出更替;及政府按照甚么准则更換该等宣 传片內容?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 13. 陈伟业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在批地予外国政府(包括中国政府)方面有何政策;
  2. 作出此类批地的程序为何;及
  3. 对于此类批地,政府在厘定地价方面所采取的政策为 何,特别是地价款额会如何厘定,以及有否容许免缴 地价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 14. 梁智鸿议员问:(译文)

鉴于政府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签署《香港社群关注 爱滋病约章》已有一年,当局可否告知本局:

  1. 是否已按照约章所规定,在政府各部门,及医管局属 下的各公立医院的工作场所颁布“不歧视爱滋病的政 策”;若然,政府当局及医管局已采取何种措施向全 部18万名公务员,以及4万名医管局职员推行该政策;
  2. 若(a)项的答案为否,政府当局及医管局有否制订履行 约章內所有承诺的时间表;及
  3. 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为所有公务员及医管局职员提供 适用于工作场所的爱滋病教育?

负责答覆的官员:卫生福利司

15. 陆恭蕙议员问:(译文)

对于财政司在1994/1995财政年度政府收支预算案的演辞中 曾承诺会以试验形式另外编制一些补充结算表,藉以反映某 几项政府工作所耗用的全部资源,政府可否告知本局,编制 该等结算表的工作进展如何?

负责答覆的官员:库务司

* 16.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警务处处长较早时承认,属下多位最资深的警务人员在19 97年前离职,会对警队造成打击。有见及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在迈向1997年期间,正推行何种措施以稳定警队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 17. 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是否知悉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和香港电灯有限公司采用 甚么统计方法,预测本港的长远用电需求;若然,统 计方法详情为何;
  2. 如何监管两家电力公司对电力需求的预测,以确保其 准确性;及
  3. 有否评估两家电力公司的预测如出现偏差,会对电费 的厘定有何影响?

负责答覆的官员:经济司

* 18. 刘汉铨议员问:

公务员申请退休一般须于一年前提出,而辞职则须于3个月 前呈交通知(该3个月通知期通常不可以辞职前休假替代) 。据悉警队中的“宪委级”人员的服务年资一般均有二十 多年,累积假期由3个月至半年不等(首长级及外籍警务人 员更可累积长达一年的假期)。目前离97年回归之期只有 一年半,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警队管理阶层中现行已知的申请退休或辞职的人数;
  2. 有否估计警队管理阶层未来两年可能流失的人数多少

负责答覆的官员:公务员事务司

* 19. 黃秉槐议员问:

就新机场的兴建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由于新机场各项设施的专营权,仍有两三项未获中英 政府审批;及按照目前工程及其他项目进度,新机场 可否如期在1998年首季內启用;及
  2. 新机场第二条跑道预计于何时完成投入服务?

负责答覆的官员:经济司

* 20. 黃伟贤议员问:

鉴于消防处紧急救护服务的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尤以新 界区为甚,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去3年每年的救护人员的数目及救护召喚的数目(并 分列紧急召喚的数目),及其增减百分比;
  2. 过去3年所能达致服务承诺的百分比为何,是否有下 降趋势;若然,原因为何;及
  3. 会否增加救护人手及救护车,使救护服务能按正常编 制运作,以达到既定的服务承诺;若然,何时实施; 若否,原因为何;又有何措施改善目前情况?

负责答覆的官员:保安司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1.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布政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修订本英文版)

2.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布政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修订本英文版)

3.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布政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修订本英文版)

4.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布政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修订本英文版)

5.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律政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修订本英文版)

6. 《死因裁判官条例》

律政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修订本英文版)


IV. 议员议案

1.免签证进入英国

杨孝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译文)

本局促请英国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后给予“香港特别 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的优待,并继续为持有“英 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居民提供同样的待遇,同时尽 快发表声明,公布有关安排。

列席的官员:保安司

2.冻结政府、公共事业机构的收费和费用及公屋租金

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时通胀高企,失业率持续攀升,以及政府拥有丰厚盈 余和储备,本局促请政府冻结与民生有关的收费和公屋租金 ,同时亦要求各主要公营及私营公共事业机构,自动冻结票 价和费用在现有水平,为期一年,以减轻市民沉重的生活负
担。

修正单仲偕议员的议案

1. 田北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通胀高企,失业率持续攀升”,并以“经济放缓、通 胀及失业率高企”取代;删除“盈余和”;删除“与民生有 关的收费和公屋租金,同时亦要求各主要公营及私营公共事 业机构,自动冻结票价和收费在现有水平,为期一年”,并 以“各项政府收费一年”取代;及在“以减轻市民沉重的生 活负担”后加上“,刺激经济及增加就业机会”。

2.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与民生有关的收费和”;在“公屋租金”后加上“和 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政府收费”;删除“各主要”并以“有盈 余的”取代;及删除“在现有水平”。

3. 任善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及私营”及“在现有水平”;及在“为期一年”后加 上“(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3月31日)”。

列席的官员:财政司
运输司
经济司
房屋司
库务司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