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本

OP 95/96-9(1)

立法局
议事程序表

1995年11月29日星期三
下午二时三十分



I. 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1.《1995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令

532/95

2.《1995年法定语文(修改文本) (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令》

533/95

3.《1995年指定图书馆(市政局辖区) (第2号)令》

534/95

4.《199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 (公众游乐场)(修订附表4) (第7号)令》

535/95

5.《1995年公众游泳池(指定)令》

536/95

6.《1995年食物业(市政局)
(修订)附例》

537/95

7.《1995年运动场(市政局)
(修订)附例》

538/95

8.《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火警调查条例)令》

(C)103/95

9.《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合作社条例)令》

(C)104/95

10.《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水务设施条例)令》

(C)105/95

11.《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公共照明条例)令》

(C)106/95

12.《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假期条例)令》

(C)107/95

13.《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华人庙宇条例)令》

(C)108/95

14.《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文武庙条例)令》

(C)109/95

15.《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令》

(C)110/95

16.《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令》

(C)111/95

17.《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令》

(C)112/95

18.《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青年人纹身条例)令》

(C)113/95

19.《法定语文(中文真确本) (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令》

(C)114/95

1995至96年度提交省览的文件

规划环境地政司提交下列文件:

第27号 ─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受托人报告1994-95


II. 质询

1. 罗叔清议员问:

鉴于养鸡养猪业严重缺乏工人,有关当局曾于本年初举办培 训计划。据了解当初约有500人报名,实际参加该计划约为 180人。培训后加入养鸡养猪业的只有30余人,两个月后只 余9人,其中3人为30-49岁,6人超过50岁。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1. 目前该行业估计缺乏劳工多少人;
  2. 政府有否计划为该行业特订输入劳工配额,若有,计 划输入多少劳工,及于何时实施;若否,如何解决此 行业劳工缺乏的问题;及有何补救办法令该行业不会 因劳工不足而于本港消失;及
  3. 上述培训计划成绩不理想的原因何在,政府会否检讨 该计划及在不久再举办?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教育统筹司

2. 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过去数年,要求放宽酒店地积比率之声时有所闻。政府可否 告知本局,有否就此事作出任何决定;若有,详情为何;及 对过去给予酒店地库、机房及其他设施的地积比率优惠有何 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3. 张炳良议员问:

据悉即将启用的罗富国教育学院图书馆大楼可能要在1997 年內拆卸,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其在1993年6月提交本局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的讨论 文件中,为何不表明该大楼的所在地将于1997年作其 他用途;及
  2. 有关部门在策划兴建该大楼时有否作出协调;若有, 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教育统筹司

4. 李华明议员问:

自1993年7月以来,现行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租金 津贴款额并沒有作出任何调整,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往两年政府沒有对有关津贴作出调整,原因为何;
  2. 同期间市区私人住宅楼宇的租金升幅为何;
  3. 现时2至3人家庭每月领取的租金津贴最高可达2,265 元,此款额可在市区租住一个多大面积的单位;及
  4. 现时所有居住于私人楼宇的综援金受助人平均每月 的租金津贴是多少,有多少住戶要动用每月的部分 基本援助金来填补住宅租金津贴的不足?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卫生福利司

5. 谢永龄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政府如何厘定性教育的定义、內容及课程,以及有何 检讨机制,并将于何时作出检讨;
  2. 现时有多少间小学及中学提供有系统的性教育及其形 式为何;及
  3. 政府有何措施加强学校性教育的质素及普及程度,以 及政府预算在本财政年度在这方面动用的款项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教育统筹司

6. 曾健成议员问:

现时,政府统计处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每5年进行一 次中期普查,并以坚尼系数显示各类家庭收入的分布情况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近年不断上升的坚尼系数值,反映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政府有否分析背后的原因,以及有何对策以改善此 情况;及
  2. 为确保有关家庭收入的数字得以经常更新,政府会否 考虑将现时每次普查的相隔时间缩短;及
  3. 政府会否对某类家庭,如长时间领取综合援助金的家 庭、长期失业或就业不足的家庭、伤残人士家庭、新 移民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等等,作长时间的追踪研究 ,使社会的流动性得以反映;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财经事务司

* 7. 涂谨申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的官员去年曾公开表示拟将社会服务令的适用 范围扩及地方法院所审理的案件,以作为惩教方式之一, 惟该计划至今仍未见实行。有关此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现时有否实施该计划的具体时间表;若否,原因何在
    ;及
  2. 有否估计实施该计划需要多少资源;若有,所需费用
    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卫生福利司

* 8. 李家祥议员问:

鉴于本局对个人薪俸稅免稅额极为关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会否以1995/96年度纳稅人士作为计算基数,而将个人 及已婚人士的基本免稅额同时提高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百 分之十五、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二十五后,分别各有多少人 跌出稅网,而在近300万工作人口中,剩下要缴稅的分别又 有多少人及占工作人口的百分之几;若有作出上述计算,详 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库务司

* 9. 郑明训议员问:(译文)

就抵港旅客在香港国际机场轮候人民入境事务处办理入境手 续的队伍甚长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以何准则厘定在机场负责出入境管制事务的人员的编 制比例;
  2. 则最近于何时曾作检讨;及将采取何种措施改善目前 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保安司

*10. 罗祥国议员问:

本年10月25日,财经事务司在回答本人有关汇丰银行于9月 份以高于面值出售新的20元钞票一事的书面问题时,表示 汇丰银行的做法沒有牴触《银行纸币发行条例》。但据理解 ,该等买卖获得金融管理局批准,而该银行及金融管理局高 层人员曾在不同场合强调,有关的利润均拨作慈善用途。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汇丰银行在进行该等买卖前是否需要向金融管理局申 请;若然,批准的原则及所依据的法例为何;
  2. 在出售该等新钞票之后,汇丰银行有否向有关政府部 门提供收据,证明该等收益均已拨作慈善用途;若有 ,此等捐款纪录会否公开让市民审阅;及
  3. 政府会否考虑修订《银行纸币发行条例》以规管发钞 银行以高于面值出售新钞票?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财经事务司

*11. 刘健仪议员问:

鉴于近月有数宗专利巴士公司的巴士在行驶时发生车轮脫落 的意外,其中更有一名巴士司机因此受到警方票控,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1. 引致该数宗意外的原因为何;
  2. 如何确保同类事故不会再次发生;及
  3. 为何巴士司机要对该类意外承担责任?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运输司

*12.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根据报道,1995年首8个月的零售销售额,以及1995年上 半年饮食业的收入,和去年同期数字比较,分别下降1.3% 及3.3%。其他服务行业亦出现需求疲弱的迹象,可能会导 致更多机构结束营业,令失业问题更加恶化。有见及此, 当局可否告知本局,目前是否已采取,或计划采取措施, 刺激內部需求,以避免失业率进一步上升?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财经事务司

*13. 李鹏飞议员问:

总督商务委员会以研究改善香港经济为目标,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自该委员会成立以来,对政府曾作出何种改善经济的
    建议;
  2. 该委员会有否针对现时的失业问题作出建议;及
  3. 政府有否采纳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若有,实施该等建 议的效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工商司

*14. 黃秉槐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共有多少间代理石油产品的机构供应石油产品予 电油站,为驾驶人士提供汽油、柴油等燃油服务;
  2. 上述机构所提供的石油产品价格是否划一;若然,该 等机构是否在公平竞爭的情况下提供服务;及
  3. 如何避免该等机构垄断市场,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经济司

*15. 李永达议员问:

有关临时机场管理局批地予国泰航空公司兴建总部,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国泰航空公司需缴付给政府的地价为何;
  2. 如何厘定该幅土地的地价;是否以收回全部市值地 价计算;及
  3. 临时机场管理局会否向公众及新机场及有关工程咨 询委员会公布国泰航空公司所缴付的地价;若否, 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经济司

*16. 黃震遐议员问:

据报新加坡政府将会对一种人造地质物料进行研究,这种新 物料能巩固土壤,有利排水,因此可以防止山泥倾泻。有关 此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对此物料或其他类似物料进行 研究;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否及早进行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工务司

*17. 唐英年议员问:

关于成人持续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本年政府预计有155 000名成年人有机会以兼读形式 进修,其中分别有多少成年人是以训练计划、兼读课 程和遙距学习课程形式进修,以充实自己;
  2. 有否就上述计划和课程提供任何资助;若有,本财政 年度预计支出多少;及
  3. 会否考虑提供稅务宽减,以鼓励在职成年人自费进修 高等/专业课程,从而提高本港人口的质素及竞爭力 ;若否,原因何在?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教育统筹司

*18. 梁耀忠议员问:

近日,政府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屡创新高,尤以屯门、元朗 、沙田、大埔、离岛及南区等地区为甚,污染指数曾估计会 高达100。同时,政府亦公开呼吁气管及心臟有毛病的人士 ,减少戶外活动。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空气污染指数于上述区域特别高的原因;
  2. 会否在空气污染指数特高的日子,就上述人士的发病 机会进行统计,以及空气污染与上述疾病发病机会的 研究;
  3. 除了公开呼吁之外,政府是否有任何其他措施,在空 气污染指数特高的日子及区域,去协助及保障上述人 士,以减低他们发病的机会;(特别是那些必要在戶 外工作的工人);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19. 黃伟贤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过去3年,每年绿表及白表的居屋戶主把单位交还房 屋委员会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该等个案是否有上升 趋势;
  2. 居屋戶主把单位交还的原因为何;及
  3. 政府有否考虑向该等因经济困难而交还单位,但有住 屋困难的居屋戶主提供援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房屋司

*20. 刘慧卿议员问:

工商司在1995年2月22日答覆本局一项口头质询时,指出香 港政府驻英专员的职级仍在检讨中,但该职级会被调低至首长 级薪级表第八点。工商司亦指出,政府沒有计划去调整香港驻 美国总经济贸易专员的职级。就此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现任香港政府驻英专员的确实退休日期;政府是否已 完成检讨该职位的职级,若然,此职位将降至何级, 原因为何;
  2. 将驻英专员的职位重新界定是否会影响政府驻英办事 处职员人数(包括由香港派往该处的公务员及在当地 聘请的人员);若然,详情为何;及
  3. 现任香港政府驻美国总经济贸易专员将于何时退休; 在现任专员退休后,会否考虑将其首长级薪级表第8 点的职级调低;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人员:工商司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1. 《公共巴士服务条例》

运输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2.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

教育统筹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3.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

教育统筹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4.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

教育统筹司动议议案:

(请参阅议事程序表初稿英文版。)


IV. 条例草案

首读

  1. 《1995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2. 《地产代理条例草案》
  3. 《1995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二读

押后辩论

1.政务司

:

《1995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2.房屋司

:

《地产代理条例草案》

3.库务司

:

《1995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

4.经济司

:

《1995年商船(注册)(修订) 条例草案》

5.规划环境地政司

:

《1995年土地审裁处(修订) 条例草案》

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经济司

:

《1995年商船(注册) (修订)条例草案》

2.规划环境地政司

:

《1995年土地审裁处(修订) 条例草案》


V. 非官方议员议案

1.《释义及通则条例》

何承天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1995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Building (Administration) (Amendment)(No.3)Regulation 1995》 (即 刊登于宪报的1995年第466号法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政府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司 库务司

2.《释义及通则条例》

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将1995年11月2日提交立法局会议省览的《Television (Royalty
and Licence Fees)(Amendment) Regulation 1995》 (即刊登于
宪报的1995年第479号法律公告)废除。

列席的政府人员:文康广播司
库务司

3.越南船民问题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总督在1995年施政报告的工作进度报告中,表明香港 不大可能在96年初关闭全部越南船民营,而施政报告中更 未提及如何处理滞港船民问题,本局促请政府尽速向市民 交代在香港主权移交前全面解决滞港船民问题的具体时间 ,尽快取消香港作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以及参照本局在 1994年12月7日所通过的议案,爭取英国政府承担安置与 照顾所有未能于97年7月1日前遣回越南船民的责任,并替 香港向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追讨拖欠香港的所有款项。

修正周梁淑怡议员的议案

罗致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尽快取消香港作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

列席的政府人员:保安司

4.台湾旅客入境签证

任善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译文)

鉴于澳门国际机场启用后对香港构成竞爭压力,加上澳门豁 免台湾旅客的入境签证,政府当局应简化台湾旅客申请入境 签证的程序,以保障本港每年从该等来港旅客所赚取的140 亿港元收入,并确保40,000个直接或间接与此有关的职位不 受影响。

列席的政府人员:保安司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