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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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及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日四次会议的摘录及续议事项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八时三十五分)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823号及第PL874号文件已于较早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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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上午八时三十五分至八时四十分) 附录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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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香港大球场的噪音问题
(上午八时四十分至九时三十分)
附录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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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柴油转汽油计划
(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时零五分)
附录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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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有关堆填区收费计划进展的简要报告
(上午十时零五分至十时三十分)
附录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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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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