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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委员会
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截至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日期 :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
时间: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项目
事项
I.
通过上次会议摘录及续议事项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五分)
III.
*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日在八仙岭郊野公园发生的山火意外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至十一时三十分)
IV.
学校公民教育(学校公民教育指引初稿)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零五分)
V.
基础教育及专上教育资源的分配
(下午十二时零五分至十二时四十分)
*立法局全体议员已获邀参与讨论此项目
[ 议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